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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尸人只想苟:第39章 妖人

    等到李福赶来,杨雄当即“活灵活现”、唾沫横飞的,把那朱砂蛇和佛像的战斗,描述了一遍。

    讲得好像真的一样。

    听得李福一愣一愣的:蛇妖?石像?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这些妖物邪祟,大胆!

    你信么?

    我不信。

    铁定这小子胡编乱造。

    可等他问了几个周围的百姓后,也都纷纷佐证,表示妖物和邪祟打架,简直太可怕了。

    就在乱哄哄的,闹得不可开交的时候。

    便见到一群捕快,围了过来,将周围的百姓,尽数驱赶开。

    带队者,是一个头戴官帽、身穿皂服、腰挎长刀的男子。

    正是县衙三班六房里,和司衙一个级别的捕头。

    在这捕头身边,还跟着一身穿白衣、面容十分俊俏、却又极度冰冷的青年公子。

    李福见状,连忙迎了上去,陪着笑容,拱手道:“张捕头。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听说这里发生了命案,本捕头带人来看看。”

    李福连忙解释:“哪里哪里,邪物作祟,死了一个收尸人,怪他学艺不精,学艺不精。”

    县衙中,也是分工明确的。

    捕快负责人生前的事,麻衣司负责人生后的事。

    人若被杀了,需要捕快查案,缉凶抓人;但若是有诡异邪物害人,便由麻衣司出面处理。

    “哦?详细说说。”

    “是!”

    李福虽然隶属于麻衣司,大小是个吏官,但捕头身份特殊,和司衙平级,高他一级,官大一级压死人,当即不敢怠慢,一五一十的,把这小庙发生的事情,说了出来。

    等他说完。

    没等捕头发话,便见到一旁的白衣青年,开口:“你说有百姓,亲眼见着,蛇妖和佛像,打斗了?”

    李福见这人插嘴,心中略有不悦,问:“阁下是?”

    “咳咳。”

    张捕头连忙开口:“这位是县令大人的好友,你但说无妨。”

    一听说是县令的好友,李福那点官架子,马上就放下了,露出阿谀的笑容:“好叫这位先生得知,不光是百姓,咱们麻衣司的一位收尸人,也是亲眼所见。老八,你来和这位先生说说。”

    便把杨雄推了出来。

    早在这群人出现的时候,杨雄就发现了这個白衣青年。

    原因无他:在一群五大三粗的捕快里,这个白衣青年,实在太显眼了。

    此时被李福拉过来,站到他面前,杨雄才发现,这货身上,带着一股“妖气”。

    不是妖怪的妖,而是人妖的妖。

    这个男子,说话尖声细语的,很是阴柔,而且颔下无须,面白而肤嫩,像是女扮男装。

    但是……

    对A,要不起。

    很平。

    按说,世上绝不可能有这般平坦到一马平川的女子。

    而且衣服宽松,没有搞布条裹粽子之类的。

    所以这货,绝不是女扮男装。

    太监?

    这是文治武功的朝代,自然有太监这种特殊的人群。

    可根据杨雄前世了解来看,太监说话,应该是尖着嗓子,和公鸭一样,也不应该似这般阴柔。

    他前生曾看过“妖片”,还是超高清的,那里面的妖,毛孔粗大,骨架厚实,毫无美感。

    眼前这白衣男子,却是身段娇柔,有着很可观的肩臀比。

    绝无可能是“妖”。

    这就奇怪了。

    既不是太监,也不是女人,更不可能是男人。

    这是个什么新奇的物种?

    就在他思绪漂浮的时候,身旁,李福拉了拉他,提醒:“喂,先生问你话呢。”

    “哦!”

    杨雄猛地醒悟过来,依稀记得,这白衣青年,问他是否亲眼所见,便点点头,正要回答。

    却见这白衣青年,忽然来到他面前站定。

    这青年个子极高,比杨雄还高了半个头,此时这一站,有种居高临下的感觉。

    只见他双眼一垂,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你,是否亲眼所见?”

    和青年面对面站着,瞬间,杨雄有种错觉:他似乎面对的,不是个人!

    而是一座山!

    一座巍峨高山!

    极强的压迫感,扑面而来!

    在这种情形下,杨雄若是一开口,便身不由己,这一刻,似乎山河大地,在监督着他,让他根本无法说谎!

    不能说谎?

    百分百说真话?

    有意思。

    这个白衣青年,身份不简单。

    那就说真话好咯。

    杨雄当即抬头,盯着眼前,白衣青年的双眼,一字一句:“我,亲眼所见。”

    那佛像和蛇妖的战斗,他确实是亲眼所见,也没有说谎。

    没毛病。

    “咦?”

    见杨雄这么快就反应过来,白衣青年也是愣了一下,但见到杨雄身上,隐隐有修行气息萦绕,顿时明白,这个收尸人,居然还是个修行者。

    收尸人常年和诡异打交道,懂一些修行法门,十分正常,甚至州府里的麻衣司,还会有大师境的收尸人存在。

    想必是个修炼心智的修行者,但境界太低,堪堪入门而已,不入法眼。

    他并未说谎。

    白衣青年点点头,伸手摸出一锭银子,抛给杨雄。

    “好了,你们俩先下去吧。张捕头,还劳烦你,不要让现场百姓随意靠近。”

    便挥了挥手,示意两人离开。

    “嘿!”

    杨雄伸手接住银子,一看,眼里全是小心心:这妖兄,出手挺阔绰的,一来就是一百两啊。

    身为苟道中人,他自然明白一个道理:别人都知道的好处,那绝对不能捡。

    当即笑着献出自己手中的银子,看向李福:“大人,咱俩找个酒楼,吃上一顿。再找俩姑娘,唱两个小曲?”

    李福正眼巴巴看着杨雄手里的银子呢,一听杨雄这个提议,顿时舔了舔舌头,有些不好意思:“不太好吧……全用了?”

    “全用。”

    “你不留点?”

    “不留不留,银子经过千人碰万人摸的,有万千人的信念,凝聚其中,非大福大禄者,不得持有。我这种吃阴行饭的,天生命贱,存不得银子。真把这银子拿回去存着,怕是无福享用,早早折了性命。”

    听杨雄这么一说,李福满意的点点头:“你这家伙,倒是会说话。确实,我也听说过,说吃阴行饭的职业,千难万难,谋生容易,却是难成大富大贵,原来还有命格这一说。”

    两人一个空口瞎掰,一个信以为真,便来这城中的醉仙居,选了个靠窗风景好的地方,点了一桌上好的酒菜。

    之所以说这里“风景”好,是因为这醉仙居的斜对面,便是万花楼。

    上来醉仙居的时候,李福还以袖遮面,生怕被人认出来。

    让杨雄很是诧异:醉仙居又不是逛窑子,你至于么。

    ……

    此时正是万花楼还未开门营业,但那阁楼之中,已经有姑娘,打开挑窗,挑起了罗帐,显露出妙曼的身姿。

    莺莺燕燕的,薄衫罗裙,环肥燕瘦,御姐萝莉,等等不一。

    两人一边吃喝,几杯酒下去,李福已是醉眼朦胧了。

    没办法,天天加点,杨雄的酒量,已是深不见底,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能喝多少,李福一个普通人,哪里喝得过他。

    见李福醉醺醺的,杨雄便借机打探:“大人,伱知不知道,那小庙里的佛像,是什么来历?”

    他很是好奇,佛像,怎么会变成诡异的?

    这其中,必然有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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