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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乃路易十四:第五百四十四章 ?红色与白色(上)

    当路易十四的使臣询问英格兰人,爱尔兰的人口大约有多少的时候,对方只能给出一个大略的数字,五百万。、

    在十六世纪初的时候,爱尔兰的人口还在五十万到六十万之间徘徊,之所以如此猛增,具有讽刺意义的居然还是因为土豆,土豆高产,适合爱尔兰的气候,没有天敌,所以,即便爱尔兰人大多都沦为了佃农,他们居然还是能够仰仗这种上天恩赐给他们的食物,使得人口畸形的激增。

    之所以说是畸形,是因为依照正常的市场经济,甚至封建统治体系,如果一个地方有了如此稳定的食粮供给,充足的人口,一定会渐渐地繁盛与兴旺起来,但爱尔兰却恰恰相反——在爱尔兰拥有大批土地的英格兰人几乎都不会住在爱尔兰,对他们来说,爱尔兰也只是一片殖民地,殖民地上的民众应当如何生存,与他们无关,因为小麦不值钱,不如饲养牲畜,他们就能摧毁爱尔兰的农业,将大部分土地都改做草场。

    哪怕也有一小部分种了小麦,英格兰地主们不但不会在危急时刻赈济难民,还会将小麦运往不缺食物的英格兰——因为清苦的爱尔兰人买不起他们的小麦,更让人又是愤怒又是可笑的是,这些小麦运到了英格兰后,还因为大量积压而贬值,甚至霉烂。

    一边是吃不完发霉的小麦,还有新鲜的羊肉、牛肉,一边是遍地饿殍。

    爱尔兰人因为土豆增加的十倍人口,在短短一两年间就活活饿死了一百万人,想想吧,就连拉法耶特侯爵的仆人这样,有资产与庄园的爱尔兰人都沦落至此,那些普通的民众呢?

    那个幸运的爱尔兰人没有告诉善良的拉法耶特夫人,他们受了商人的帮助,勉强恢复了一些力气,在罗斯莱尔港聚集,等待登船出发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在爱尔兰人暂时栖身的地方爆发了一场暴乱。

    暴乱的源头是一个女人指证她的丈夫——不,也不是她的丈夫,只是一个乘乱打劫的暴徒,不但夺取过无辜人的性命,还吃了他们的血肉,那个暴徒见机不妙就想要逃走,当然,没有成功,他很快被法国商人的侍从抓住,送上了绞刑架。

    结果当晚那个聚居点一下子就逃走了好几十个人。原因不用问,他们都曾经吃过人。

    拉法耶特侯爵是怎么与他的仆人见面的呢,就因为当时侯爵隐瞒身份,作为商人的侍从,依照国王的要求,亲眼去看看“爱尔兰如今的状况”的,他一听就不由得怒发冲冠,决意要将那些人抓捕回来,一一处死,毕竟一想到竟然会有这样的魔鬼留在世上,稍有良心的人都会辗转难安。

    爱尔兰人就是这么成为侯爵的向导与仆人的。

    这些情况都已经被侯爵写成了报告递交给了国王陛下,所以路易在看着街道上走过的爱尔兰马夫、工人与女仆的时候,不免就有一种心满意足的感觉——这些人不但是他从死神,从查理二世的苛政夺下来的,也是从暴徒的牙齿下夺下来的。

    能够被巴黎人,甚至被法兰西人长期雇佣的爱尔兰人固然是最幸运的,但那些长途跋涉被送到新大陆的爱尔兰人也不曾有过一丝抱怨,不,应该说,他们就如侯爵的仆人那样,对法国与它的主人充满了感激。

    在巴黎的爱尔兰人现在的生活远超过去,在新大陆的爱尔兰人也满心期待——他们一样不必担心被再次驱赶,有固定的居所,足够的炭火与丰富的食物,他们的薪酬虽然微薄,但新大陆的地也不贵啊,如果他们在军队里做事,还有可能被分配一块土地。

    法国的商人们一开始还有顾虑,奴隶贸易如此兴盛,就是原本的白人雇农不愿意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干活,或是因此索要很高的价钱。

    爱尔兰人就没这顾虑,他们虽然也是被雇佣的,但爱尔兰的土地他们是熟悉了,能有一分一寸属于他们吗?

    人们之所以眷恋故土,是因为那里有他们最后的退路,爱尔兰人的退路却在另一个大陆上。

    于是,爱尔兰人在辛勤干活的时候,商人们也不免计算起他们与黑人奴隶的性价比——现在一个黑人奴隶已经不便宜了,直白点说,一个黑人奴隶在五十年前做十年工就能抵足他的身价,现在则需要做三十年,甚至四十年工才能抵足身价,而且奴隶主还要承担他的衣食住,这样算起来——竟然与长期雇佣一个爱尔兰人没什么区别。

    而且黑人奴隶干活,要镣铐、鞭子和监工,要提防他们逃跑,还要提防他们破坏工具,焚烧仓库。后一种行为放在路易十三或是查理一世的时候没关系,但现在,国王的工厂不但能够造出武器,舰船,还能造出可以替代耕牛与人力的大机械,这些机械十分昂贵,也十分有力,更……十分容易被破坏。

    爱尔兰人却不会,不但不会,还会小心呵护,因为这些机械也可以被他们用在自己的田地里。

    五年里,爱尔兰人向新大陆迁移了足有一百万人,几乎与当时的北阿美利加印第安人与法国人齐平,但后来法国的胡格诺派教徒向新大陆移居了一部分,又有中南部的印第安人向北移动,才在总的人数上占有优势。现在新大陆上已经有了九个大省,绍姆贝格元帅作为总督代蒙特利尔公爵管理与统治他们。

    不过随着时间的流逝,一些原本属于爱尔兰地方势力的阴影也在缓慢滋生,曾经的爱尔兰本土宗教德鲁伊教团,议会与诺曼,或是维京人的遗留力量——忘恩负义总是最常见的戏码。

    但总得来说,这件事情不算什么大问题,五年的时间足以让绍姆贝格将军演练出一支强大的军队,这支军队中以法国人与印第安人为主,爱尔兰人只是少数,并且几乎都只在中低层。

    不是绍姆贝格元帅多疑,或是有意打压,而是在他们打仗的时候,爱尔兰人才到新大陆,等到爱尔兰人终于安定下来,有余力观望情况的时候,阿美利加已经没有英国人了,除非他们要与法国人打仗,不然他们从哪里获得功勋呢?

    倒是印第安人中的酋长,或是勇士,在与法国人联盟之后,作为平等的朋友,他们一样可以得到拔擢与赏赐。再加上路易十四应允,与法国人结盟的部落可以留下自己的领地,也可以用一个合理的价格购买峡谷,森林或是山地,所以几乎每个印第安人都有了一笔可观的资产。

    这笔资产让他们吸纳了大量的爱尔兰人,毕竟印第安人的人口也不是那么充足。起初的时候,一些爱尔兰人也不怎么情愿,在五年前,詹姆斯敦的港口市场上还有印第安人奴隶买卖呢!英格兰人的报纸又总是将印第安人描述为会剥头皮的野人;二来,他们也担心红皮肤的人会如同白皮肤的人对待他们那样对待白皮肤的人……

    值得庆幸的是,也许不是每个印第安人都是好人,不然法国人就无需与印第安人结盟了。但他们之中大多数确实都如同孩童一般纯稚,当他们与英国人在一起的时候,学到的几乎都是不好的东西——讹诈、欺骗、弱肉强食、酗酒以及狭隘的信仰,以及,总是被一种急切的窒息感压迫着。

    而他们见到的每一个法国人,除掉那些一直被称道的好处,最让别人喜欢的就是他们都带着一种满不在乎的轻松劲头,仿佛没什么能为难得住他们,这种思想与情绪迅速地感染了印第安人,然后是受雇于印第安人的爱尔兰人。

    人类最为畏惧的莫过于未知的恐惧,与不存在的希望。当爱尔兰的民众承认,不但法国人,就连红皮肤的印第安人也可以是个好雇主的时候,那些不知感恩的恶人还未能掀起风浪,就先湮没在同伴的沉默与戒备里了。

    “唉,陛下,您看。”皮埃尔突然说。

    路易从沉思中惊醒过来,定睛一瞧,原来是个在巴黎也相当罕见的场景——一个做贵女装扮的印第安人女士,举着一把精致的蕾丝伞,正从街道的末端走向他们,她身后紧紧地跟随着两个女仆——一个大点,一个小点,容貌相似,都有着红头发与白皮肤,看来也应该是爱尔兰人。

    这也是雇佣协议的规定,那就是如果可以,长期雇佣的情况下,一个雇主会尽可能雇佣一整个家庭,不拆散他们,这对侍女很有可能是姐妹,长者提着箱子,年幼点的女仆则东张西望,她在寻找什么?啊,她找到了,是马车的停驻点,为了免得街道上到处都是阻碍行走的马车,马车的停靠地点是被规划好的。

    一个同样是个红头发的爱尔兰车夫从马车上跳下来,打开马车的门,服侍他的印第安主人上车,但那位印第安女士恰好往这边瞥了一眼,在停顿片刻后,她向路易走来,在距离国王还有三步的地方屈膝行礼——因为动作飞快,除了紧随其后的仆人之外居然没人发觉。

    “你是怎么认出我的?”路易在确定了对方是真的认出了他,而不是莽撞行事之后,好奇地问道:“我没见过你,女士。”

    路易的记忆力一向很好,但凡觐见过他的人他准记得,何况这还是一枚红琥珀,而不是一枚白欧泊呢。

    “绍姆贝格元帅的会议室里悬挂着您的画像。”

    “他实在不该继承英国人的坏毛病。”路易说:“不过你是怎么看出我来的,我做了伪装呢。”

    “我是‘牛角’的女儿,陛……先生,我的第二个印第安名字叫做小隼,朋友和父亲都说过我的眼睛无比犀利。”

    “那么我见到就是一只落在牛角尖上的小隼。”路易微笑着说道:“作为第一个认出我来的人,我应该给你一份奖赏。”

    “我原不该向您索要奖赏,”小隼说:“我也不应当是第一个认出您的人,但有人也许是敬畏,又或是怕打搅了您,才不走过来的。”

    “那么你应当是有所求了。”路易温和地说,他对女人和孩子一向耐心,小隼占据了两者。

    “是的。”小隼说,她毕竟不是一个法国人,而是一个印第安人。

    ——————

    “你这次可以在巴黎待几天?”拉法耶特侯爵夫人问道。

    “嗯,三十天左右。”拉法耶特侯爵说道。

    侯爵夫人一顿,放下茶杯,露出了满怀疑窦的神情:“那您想干什么?”

    “别用您,”侯爵说:“让我心慌,妈妈。”

    “如果只是为了我这个老太婆,你可用不着三十天。”

    “唉,您怎么可以这么说呢,事实上,我正要和您商量,您愿不愿意去新阿姆斯特丹?”

    新阿姆斯特丹是一座港口城市,顾名思义,原先属于荷兰,后来荷兰都属于路易十四了,路易十四也没去改名,依然叫它新阿姆斯特丹,新阿姆斯特丹从1625年开始兴建港口与各种建筑,如今也颇有规模,居住起来也很舒适,因为是个港口城市,物质方面也不是那么匮乏。

    “我可不去,”侯爵夫人说:“除非您答应我……”

    “答应您什么?”

    “结婚。生孩子。”侯爵夫人干脆利索地说:“你都三十岁了。”

    侯爵沉吟不语。

    侯爵夫人心头一沉。

    “母亲……”

    “你上次这样认真地喊我母亲还是说要去新大陆,然后消失了五年。”侯爵夫人硬邦邦地说。

    拉法耶特侯爵抿起嘴唇,握住了母亲的手,“我已经认识了一个想要与之缔结婚约的……女士。”

    侯爵夫人在心里说还好我已经做好了准备:“平民?”

    “也不能说是平民,她的父亲是一位伯爵,也是军团里的骑兵团长。”侯爵深吸了一口气:“她很年轻,很健康,也很漂亮,有修养,品德高尚,嫁妆丰厚……”

    “缺点。”

    “妈妈……”

    “嘿!我才不觉得会有这样一个姑娘看上你。”

    “好吧,”侯爵说:“她是一个印第安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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