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荷》第一季《演火品天》第二卷:惘行即跑
第七十三章:甘败(六)
笑还不过五秒,便闻山腰那边传来吵杂声,想必是藏徒追近了。南茜赶紧拖起本华伦,说道:“快走!藏徒追上来了!”
本华伦此时已软气潺潺的,当然不愿再跑,白眼说道:“不走了,不走了,咳呼~走不动了。”
“不走也得走!”南茜一手抓住本华伦的衣领,把他提了起来。
谁料提了起来的本华伦,还像是个软脚蟹一样,怎么都不愿提腿走动,还说:“姐姐,你试试空着肚子拽吊个七八回,看看你还走不走得了。”
南茜高声劝道:“你还不走等会藏徒来到你就嗝屁了!你跟我斗嘴怎么就有力气,叫你走你就没力气了?”
本华伦木然回道:“洒家要是连话都没力气说,那就真嗝屁了!”
“你走不走?”
“不走。”
“好!不走是吧?”
南茜来气,横脖下去想要把本华伦扛起。本华伦一惊,慌道:“作甚?你争个功,至于这般作的拼命么?”
南茜听得糊涂,停住了动作,问:“什么?什么争功?”
本华伦好生笑道:“呵~装得这般清高作甚?不就是你们藏徒为了争得功劳,在这你追我赶罢了。”
“你说什么,争什么功劳?”
“抓得洒家的功劳啊!瞧你这女娃娃给演的,险些都让洒家动容了。”
南茜晃了晃,问:“你是说,我和那群藏徒现在是在争谁抓到你的功劳?”
“瞧罢,这个自己说了出来,还演。”
南茜顷刻翻眼自叹,“呵,你还要误会我到什么时候?我以为你是个聪明的人,不需要跟你说那么多,谁知你就是和他们一样,都自以为是!”
“你演,演的逼真些。”本华伦嘲道。
南茜气得原地转了个圈,绷着脸说:“行!我演,我演是吧?那我干脆把所有事都直接跟你说,你信就信,不信就算。你不信我也没办法,我就只能留你在这里,让藏徒带走你,然后我自己再去想其他办法救格修!”
本华伦似乎没在意听,自语:“奇怪···”
南茜以为他开始明白了,抱望地问:“奇怪了吧?现在才知道我不是···”
本华伦打断她说:“这地,怎个不湿?”
“什么?”南茜疑道。
本华伦解释说:“方才···刚才洒家醒来那时,记得是看见了雨,你看这地···地面,怎个不湿?总不能山崖那边下雨,这边不下吧?刚才从山崖那边坠下时,也不见有雨。”
南茜这才醒起确实有这么个回事,寻思片刻,大悟:“是雀诈尹天懿搞的鬼!你不说我还真没发现,这招叫‘雨诈’,不是真的雨来的。”
本华伦皱眉问:“不是真雨,那还是假雨不成?”
“就是假的雨!”
“此话怎讲?”
南茜猛拉着本华伦,“没时间解释了,快跟我走,再不走等会我们都嗝屁了!”
本华伦左拧右扭地不愿被南茜拖拉,回说:“得了得了,你抓也是抓,那些藏徒抓也是抓,反正洒家已是瓮中之鳖,懒得走了。爽快的把洒家抓回去,你们自个儿分摊功劳吧!”
南茜无奈了,“说到底你还是不信我。”
本华伦蓦地笑了笑,“你要洒家怎个信你,你是藏徒。”
南茜松下拖拉本华伦的手,心灰意冷地自述:“对,我是藏徒,也许商惠来说得对,一天是藏徒,一辈子都是藏徒,我···回不了头了···呵呵,我真傻,竟然还想挣扎。”
说完,把伞剑一挥,切断了绑着本华伦双手的绳索。
“你走吧。”南茜最后说,“我南茜,甘心失败···天要我亡,我不得不亡。”
本华伦没想到这样也能得到自由,而自己这一次却没有处心积虑地谋划任何计策,来哄骗南茜放过自己。
是南茜自己心甘情愿的。
“怎个越演越不明白了?”本华伦心想。
又闻山那边的脚步声越来越接近,本华伦顾不上那么多,只当他们是藏徒之间的内讧。正欲离去,又放不下一个疑点,便问:“刚才洒家醒来之时,见你在洞口坐着看甚么,看得入神,一下子又收入怀中,像是甚么宝贝,可否告知洒家,那是甚么东西?”
南茜冷冷地笑了笑,“呵~你的现代文有进步了,荷人。快走吧,不关你事。”
本华伦走了两步,越发的想不明白,又走回来问:“刚才那两个藏徒首领,是要抓你,还是抓洒家的?”
“都抓。”南茜冷说。
“为何要抓你?”
“呵呵,我说荷人哪,你怎么···拖你走你不走,放你走你也不走?你到底要哪样?”
“洒家只是想不明白···”
“你永远都不会明白!”南茜气道,片刻后又面埋掌中,很是苦恼。
一会儿后,抬头见本华伦还不走,便无奈说道:“好吧,我最后求你一件事。”说着,把怀中的信掏了出来,交给本华伦,“这是我这一生最贵重的东西,你要是什么时候有空,就把这些信埋到我的坟前,或者烧在我的坟前,都可以,随你。我的意思是,如果我还有坟墓的话。”
本华伦将信将疑地接过信,问:“既然是你最贵重的东西,又为何要洒家烧了?”
南茜厌烦地回说:“我刚说了,你不会明白的。”
本华伦见问不出南茜的话,便把手中的信拆开。南茜也没阻止,她觉得反正自己都快要死了,让本华伦看一下信上写的内容也无妨。
原来那些信件,都是南茜从格修家中取出来的信,全是格修之前写好了,却没有送出去的信。
本华伦打开的那封信,信纸上有好几滴泪痕,滴得信纸皱巴巴的。信上的内容写着:
“南茜,我曾不止一次地被人劝告,不要靠近你,你不是什么好人。还有人说,为了你这样的人而放弃自己的前途,简直是一件愚蠢至极的事。但我还是义无反顾地加入了藏魂阁。
因为,我的爱情观念和其他人的不同。
很多人认为,爱情是一种物质,摸不到,闻不着,但却能被衡量出来的,存在某种双方利益关系的物质。所以很多人会衡量,这场爱情值不值,用‘值得’和‘不值得’去衡量,如果他们觉得不值得,就宁愿不爱。
但我不是。
我观念中的爱情,不是非得来段可歌可泣的故事,然后摩擦出爱情的火花。也不是朝夕相对,日久生情,自然成长。更不是送花送礼,在你需要的时候出现,博取你的好感,然后顺理成章的结婚生子。
我的爱情观念不复杂,也不简单。
它就像是,我在玻璃上呵一口气,然后画出爱你的心形。但时间久了,呵在玻璃上的气,会慢慢蒸发掉,而那个画上去的心形,也会消失。消失之后,没人会知道我曾在玻璃上画出过心。
但我知道。
我的爱情观念,就是这样,我不需要别人知道,不需要别人明白,不需要别人理解,不需要别人看见,也不需要别人认同。
我自己知道就够了。
所以,我的爱可能是天底下最自私的。
我认为,表白是对爱情的一种侮辱。表白后才获得的爱情,不是爱情,只是怜悯,是一种单思通过言语,转变成双思的行为,称不上爱情。
如果双方都互相钟爱对方,不需表白,也能走到一起,不管其中的过程有多艰难,多煎熬,但是双方都会很愿意很自觉地去努力。
所以,我甘愿承接所有的失败,去奢望你能自己发现,自己明白,我对你的爱。
所以,我始终不愿说出来,不是因为我怕,不是因为我不够勇敢。
我连加入全世界最可怕的组织藏魂阁都敢,我还怕什么?
我连最终的结果都不怕,甚至是你最后选择了别人,而不是我。
这就是我的爱情观念,要爱,就用一生去爱,不是物色对象,觉得不值,又换一个。
我愿用一生跟你疯。
岂料天意算计无双。
你相信过一切会重来吗?
岂料缘分时聚时散。
兜兜转转,几年了。
你仍然察觉不到我的爱。
是我错了吗?是我太幼稚吗?我经常质问自己。
但我从未质疑过一点。
那就是你的美。
很多人说你并不美,只是普普通通。甚至有人说你丑,但那个人现在已经说不出话了。
每个人,都有她的丑态,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你看到了她一刻的丑态,就误解她一生的美,那样的话,就是你自己错过了。
我不愿错过。
所以,我仍然会在顽皮地跟你疯,只要你能开心,你能得到慰藉,我就满足了。
因为,不管别人怎么说你,我始终相信,南茜,你内心不是一个生性丑恶滥杀无辜的人,你只是被藏魂阁利用了。
但我无法跟你说明白,因为我也明白你的固执,如果我单纯地劝告你,那是起不到任何作用的,藏主千始旌对你的影响太大了。
我尝试过很多办法,来帮你摆脱藏魂阁的束缚。我甚至跪在荷人面前,求他放过你,虽然也仍然起不到作用。
但我不会放弃,哪怕连希望都看不到,我仍然会尝试用错误的方法,去挽救你往正确的道路去。
这,或许就是爱。
————格修”
本华伦看完后,内心有些触动。从未接触过爱情的他,在看完此信后,不禁也有些鼻酸。
现在的本华伦,才记起之前在收容所门前,见到那个发型像刺猬的男人,跪在地上求自己的事。
“看来还真不是演。”本华伦心想。
但在此时,三十多个藏徒已经赶到山谷。为首的那个刘海遮眼的藏徒,大声喝喊说:“哟!南茜,怎么不跑?等我们吗?点水师说得没错,你还真的蠢啊!哈哈!~”
南茜微微抬头,望向本华伦,目光中泛着晶莹的泪珠,泣说:“荷人···本华伦,格修为了让我回到正轨,他放弃了自己的一切,现在的我,不能再执迷不悟···”又回头横眉瞪着藏徒,英气肃庄,“就此了断吧!”
道毕,南茜举起伞剑,飞冲上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