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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王的杂货铺:第八十四章 报应?

    众警察闻言,尽皆望了过来,想听他怎么说。

    叶寻沉声道:

    “之前那个凶手,杀人、藏尸……只在木都古镇的草丛里留下了一个令他忽视的脚印线索,柴际办公室里的那枚脚印,想来也很难被发现吧?

    除此之外,几乎没有别的线索了,连一个指纹都没有,更别说凶器了。

    而且藏尸的地点也很出人意料,直到现在,你们都没能找到柴际的尸体。

    由此看来,那个凶手的心思非常缜密。

    但你们再看看这里,精斑、菜刀、尸体、还有被撬过的门锁……想要采集指纹,化验DNA,实在太容易了。

    再看死者脖子上的伤口,很明显不是一刀毙命,而是至少三刀,这是凶手不确定死者是否已经死亡,所以才做出的举动。

    这个凶手,简直就是个菜鸟,与之前那个凶手完全没有可比性。

    老张,看来这又是一起案子,王明路现在依旧还处于危险之中。”

    张景阳痛苦地抓着头发,默然无语。

    最近这是咋了??

    一个命案接着一个命案,竟然都叠加在一起了!

    王明路悲伤地看着女人的尸体,无语哽咽。

    看得出来,他这并不是在作假,他确实很爱自己的妻子。

    听到叶寻的话后,王明路抬起头来,开口道:

    “我刚才回家,正要开门时,发现门竟然一推就开了,门锁确实被人撬过。

    对了警察同志,你说我还处于危险之中,是什么意思?”

    张景阳冷冷地看他一眼,

    “08年贾蝶案,你还记不记得?”

    “08年?”

    王明路皱眉沉思,片刻后摇头道:

    “时间太久了,我想不起来了。”

    张景阳提醒道:

    “三合小区,侮辱尸体案,一共三个罪犯,分别为张嘉勋、柴际、陈大麻,这个案子审了三次,是你辩护的吧?”

    “侮辱尸体?

    哦哦,我想起来了!

    您的意思是?”

    “这个案子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王明路眼神微闪,

    “就是,就是侮辱尸体啊!其中一个人是主谋,另外两个是从犯。”

    “哼!”

    张景阳冷哼一声,继续道:

    “我现在告诉你,那三个人,都已经被杀了,这显然是凶手在报复,如果当年的案子没有隐情的话,他为什么要报复?

    你要是再不说实话,那就等着凶手上门来找你吧。”

    王明路闻言顿时慌了,

    “这,这——他们竟然都被杀了?!你,你们可是警察,必须要保护我啊!”

    “怎么,你还不说?”

    “不是,我……时间太长了,我真的想不起来了,好像,好像真的没什么问题啊!”

    叶寻淡淡道:

    “你说不说都没关系,警察照样可以保护你,但是不可能会保护你一辈子的,你再好好想想吧。”

    王明路沉思不语。

    这时,

    一个警察忽然开口道:

    “张队,这个门锁撬动的痕迹,非常熟悉!”

    “哦?”张景阳急忙转身看去,“你想到了什么?”

    警察开口道:

    “张队,有一个偷窃惯犯,名叫李海,我们抓过他两次,他撬锁的痕迹与这个痕迹有九成相似,我怀疑这是他做的。”

    “什么?!你,你是说李海?!”

    王明路震惊不已。

    “怎么,你认识这个李海?”

    一个律师,认识一个小偷,他们之间有过什么交集?

    王明路的眼中,

    闪过彷徨、恐惧、愤怒……

    但最多的,

    竟然是悔恨之色。

    “……报应,这是报应,虹儿,我对不起你啊!”

    王明路忽然跪在地上,失声痛哭了起来。

    张景阳冷冷地看他一眼,挥手道:

    “行了,收队,把他带走。

    你们叫人去抓捕李海,老苍,你回去对比指纹与DNA结果,看看是不是李海的。”

    法医点点头,叫人将尸体收了起来。

    王明路现在情绪已经失控,暂时问不出什么来了,只能回去再说。

    ……

    叶寻与高远、张景阳中途下了车,找了家饭店吃饭。

    警察可以因为忙着查案而忘记了吃饭,

    但叶大少可不能,

    叶大少的身体是很娇贵的。

    “在我这儿做个顾问吧,过几天给你弄个证件。”

    张景阳的语气不容置疑。

    或许从前叶寻不答应他,他还真没什么办法让叶寻屈服,但现在,叶大少敢不答应的话,张景阳直接找小谣诉苦就是了。

    虽然他们现在还没真正在一起,但他相信叶寻的手段。

    在一起,是迟早的事。

    叶寻无奈,只能同意。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泡妞还是要付出代价的。

    而且有个警察证,有时候也很方便的,想要查个什么东西,亮证就可以了。

    “咱们先说好,我只帮你查命案,别的我可不管。”

    命案说不定能找个鬼,还能得到些好处,别的案子可就是完全在浪费时间了。

    “还有,做个警察顾问,有没有工资?”

    张景阳沉吟道:

    “基本没有,不过你想要的话,我把自己的工资分你点儿?”

    叶大少无奈摇头,

    “算了吧,就你那点儿工资,全给我我都看不上眼。”

    ……张景阳的负面情绪,+999。

    “对了,我能佩枪么?”

    “这个是不能的,而且你也不会用吧?”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

    小时候,很多男孩都想将来做个警察。

    不光是觉得警察正义,很威风……最主要的原因是可以用枪。

    不喜欢枪的小男孩真的不多。

    因为人渴望力量,这是人类进化以来所保留下的基因。

    古时候,天灾人祸很多,而且大多都没法幸免,一次灾难就能死很多人,于是人们就渴望力量,希望能够凭自己来撼动天地,可以免去灾厄。

    于是便有了许多修仙的,修神的……

    神话传说也是由此而来的。

    不过那些大多都是虚无缥缈的。

    今天的人类,

    虽然可以抵御许多天灾人祸了,但终究还是不能完全避免危机,骨子里渴望力量的基因依旧存在。

    这大概便是小男孩喜欢枪的理由了,因为枪代表的就是力量。

    而漫威的超级英雄深入人心大概也是这么回事。

    谁都希望自己是个英雄。

    张景阳摇头道:

    “这个真的不行,没受过专业训练的,持枪很危险,或许你一个紧张之下,就会走火误伤队友。

    你身体素质虽然不错,但来我这儿当顾问,主要是用脑的,有危险任务我怎么可能带你也去?

    你佩枪没用的。”

    叶寻点点头,也不纠结这个了。

    高远倒是心痒痒,他非常喜欢枪,可惜他没法做警察。

    “叶小子,接下来我们怎么办?”

    叶寻沉吟道:

    “分两路,一路去逮捕贾蝶的儿子,不管他是不是真正的凶手,都要询问,目前来说,他有最大的嫌疑。

    另一路我带队,找寻柴际与陈大麻的尸体。”

    凶手的身份,虽然锁定的差不多了,但想要逮捕成功可能很难,他的心思很缜密,这很可能会变成一个持久战。

    张景阳点点头,

    “你说,尸体可能会藏在什么地方呢?”

    叶寻点了根烟,沉思了片刻,开口道:

    “张嘉勋死了,大部分的肉也被卖了。

    木都古镇那种人流量多的地方,很可能不是第一案发现场,你说凶手为什么要繁琐的将张嘉勋的尸块儿埋在他工作的地方?

    我认为,

    这很可能就是凶手内心认定的惩罚方式吧。

    既然如此,那么柴际与陈大麻的尸体,很可能也在他们工作的地方放着。

    你们上次去柴际的办公室,或许忽视了什么重要的地方。”

    张景阳点点头,

    “有道理,那我们下午再去看看。”

    叶寻忽然想到,

    三爷曾说,和尚是在汵山寺中失踪的。

    按照他的说法,和尚压根就没出过寺庙,他是在寺里凭空失踪的。

    这与叶寻刚才的猜测很吻合。

    或者陈大麻的尸体,现在就在汵山寺中。

    原本他就打算抽空要去趟汵山寺来着,这下正好赶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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