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雾岛四季如春,一年365天,气温恒定在25-30℃,终日吹着凉爽的海风。
环岛的迷雾只能蒙蔽外面看进来的眼睛,却挡不住从这里看出去的目光,如果站在岛中央的山丘上观赏风景,可以看见天海一色,白鸥成行。
到了晚上,天上星光璀璨,与之相映,夜空也显得更加深邃。
城堡门前的一块斜坡,巫玛躺在草坪上,翘着腿,头枕双手,嘴里咬着一截草梗,在看天上的星星,远处的沙滩上,三只凶鸟在毫无人性地玩弄海鸥......
斜坡旁边有一块大石头,莱妮带着北北和阿欢在上面生了篝火,弄了些胳膊腿之类的烤着吃——这些都是长老们进贡的岛奴,艾利雅对肉没兴趣,吸干之后,便把尸体扔给了同伴。
过了一会儿,金子他们便被香味吸引,放过那些可怜的海鸥,围在篝火旁享用晚餐。
巫玛懒得动,躺在地上说:“给我一根。”
于是北北抄起一根刚烤好的胳膊,扔了过来,她伸手接住,就那样躺着开始啃。
吃着吃着,大家咀嚼的动作突然一齐慢了下来,然后举头望向夜空的同一个方向,艾利雅也走出城堡,跟巫玛站在一起向上看去,这时,大家的目光都满含激动,除了巫玛——她的眼神是极为罕见的温柔。
紧接着注意到异样的是围着城堡巡逻的血族侍卫,他们感受到星空传来的重重压力,但却什么都看不见,不由警惕起来,纷纷紧了紧手上的武器;城堡地下的铸造厂,某位长老神色慌张地抡下最后一锤,乒!
他放下锤子,隔着建筑向上方看了一眼,同时松了口气。
还好,赶上了,赶在客人到来之前,完工了。
外面的草坡上,众人先是看到月光下有一个黑点,它在不断变大,等到五位长老迎出来时,它就成了一个方块,在空中发出猎猎声响。
继续接近一些,大家才看清楚,那是一块绿毯,不,是一块青纱,上面坐着三个人,两男一女,青纱落到距离地面一米高的时候,便悬停在空中,然后,三人跳了下来。
长老们瞪大了眼睛,震惊于这种神奇的交通工具,以至于忘了上前去跟尊贵的来客打招呼,而就在他们刚回过味来的时候,便又呆住了,因为他们看见,那块青纱在变化——它的边缘垂下来,向内聚拢,逐渐塑成人形,如一块紧紧蒙在模特身上的布,最后,五官凸显,颜色变换,渐渐成了一个真正的人。
……
“哈哈哈哈!老妈!!”
莫征张开双臂,跟巫玛来了个大大的拥抱,松开之后,端着她的肩膀仔细看一了会:“老妈,是欧洲的水土养人么,我咋觉得你越来越漂亮了!”
“咯咯咯。”巫玛露出只有在儿子面前才有的娇态,白了他一眼:“小东西,就知道嘴甜!”
接着,她拉着满山桃到一边叙话去了,莫征扭头看到了北北,蹲下来,挑了一下小萝莉的下巴,笑道:“想我没有?”
北北小脸一嘟,伸出双手:“亲亲抱抱举高高!”
“得嘞!”莫征应一声,然后把她揽在怀里,亲了口脸蛋,又向上抛了好几次,小萝莉才一脸满足地下来。
这时,艾利雅转了过来。
看着莫征,她微微躬身道:“老板,很高兴见到您,属下对此期待已久。”
看到这张熟悉的脸庞,莫征嘴角挂上了一丝玩味:“于......呃,艾利雅,告诉我,想念你的丈夫和孩子么?”
“老板说笑了,属下没有丈夫和孩子。”
莫征叹了口气,拍拍她的肩:“你不要急,拉尔夫的狗命我给你留着。”
“我不急,计划为重。”
莫征点点头,然后又跟金子他们聊了几句,便带着一行人进了城堡。
门口的五位长老直接被无视了,他们心中当然有些不满,但却一点也不敢表现出来,因为通过刚才的对话,他们知道来人是食主的儿子。
食主有儿子,这事太令人震惊,他们一时还消化不过来,回过神,众人已经进去了,他们急忙迎头赶上。
为莫征接风的是一顿极为丰盛的晚餐。
为了这顿饭,城堡里的佣人们从昨天就开始准备了。
亲王殿的餐厅里,众人围着一张长桌落座,莫征坐在主位上,左手边是巫玛,右手边是满山桃,而北北就坐在他的膝盖上,后背靠着他的肚皮,舒服得像条依偎在主人怀里的小奶狗。
这个座次顺序,看得五位长老有点发懵,首先,食主位列次席,这就很不合理,更诡异的是,艾利雅亲王竟然坐在莫征左边第三个位置,跟食主中间还隔着那个叫阿欢的小男孩!
与她对等的位置,是莫征右手第三位的青娆,她与满山桃之间,隔着一个老狗。
青娆是什么?
坐骑!
难道说,在这帮人中,亲王殿下的地位跟坐骑是平等的吗?!
要知道,习惯群居的异常生物都有那么点种族脾气,例如狼人都很暴躁,而血族就有点傲慢,活得年头久的,尤其如此。
这些年来,这几个长老每逢大事都得求助于肉用天,很是有些寄人篱下的感觉,但是没办法,谁让初代死绝之后,这个种族就没落了呢?
但如今不一样了,他们见到了世上仅存的亲王,尽管不知道她为何不早点现身,可终归是现身了。
他们原本以为艾利雅的到来,是魔党重新振兴的标志,他们觉得她最次应该也是食主的左膀右臂,甚至有可能平起平坐。
可是谁能想到,在这个团体里,连食主都不是主角!
寄予厚望的艾利雅亲王,更是沦落到与坐骑同等的地位,连个剃着傻了吧唧小平头的熊孩子都不如!
再想想自己等人,整整一下午就跟那些卑贱的奴隶们一起挥舞锤子......
于是五位长老当中,年龄排在第二位的二长老,脸上就有点挂不住了。
菜快上得差不多时,莫征还在逗着怀里的北北,时不时跟巫玛或桃子说笑两句,始终没有搭理过长老们,别说他们,连跟艾利雅都鲜有对话,等到菜上齐了,二长老吩咐佣人给大家倒上酒,然后抢先举起酒杯说:“首先,我代表魔党全体族人欢迎各位大人的到来,这第一杯酒......”
说着,他看向了艾利雅,后者登时皱紧了眉头,二长老暗自叹息一声,微微扭头:“这第一杯酒,敬给尊贵的食主大人。”
说完,他片刻不耽误,直接干了,然后抄起瓶子再倒一杯,这回,他是天不管地不管的朝向了艾利雅:“第二杯,敬给亲王殿下。”
说完又干了,然后杯子往桌上一顿,便坐了回去。
旁边的其他长老没有表态,一来五人中,本就是老二实力最强,可以代表他们说话,二来他这个举动在大家看来也没什么毛病——魔党归顺的是肉用天,而肉用天谁最大?当然是食主,所以一敬食主,二敬亲王,有问题?至于主位上那个毛头小子,谁认识他是谁?
再者说,在长老们的认知里,亲王和食主只是地位有尊卑,实力孰强孰弱还不好说。其实这不能怪他们,血族多年前就没了初代,导致魔党内部把初代的实力宣扬的神乎其神,几乎天下无敌,他们对亲王也就无限高估了。
但是,此时艾利雅脸色很冷,二长老的行为,在她看来是大不敬,于是眼睛一红,就想动手灭了他。
至于同族关系什么的,她没这个概念。
若不是老板答应帮肉用天抗下这波征讨,魔党又是个什么东西。
结果没等她动手,莫征玩着北北的熊耳朵,头不抬眼不睁地说:“纠正一下,这里没有人叫食主。”
话音一落,他指了指莱妮:“你来解释。”
“是,老板。”莱妮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要卸下伪装,但他既然发话了,就得照做,于是说道:“老板和伯母是中汉人,跟食主是朋友关系,同时也是肉用天的合作伙伴,这次来帮忙抵抗清剿,也是受食主之托。”
“巫玛伯母在欧洲办的几件事,各位长老应该都听说过,这里我要解释一下,这些事都是老板提前计划好的,说白了,大家都在替他办事。”
说完,莱妮小心翼翼地观察莫征的表情。
他没有任何表态,只顾蹂躏怀里的小萝莉。
“……”
安静,餐厅里落针可闻。
只有莫征旁边的几个家人在无所顾忌地吃东西,还有北北被逗弄的嘻嘻娇笑声。
这时,艾利雅端起酒杯,向莫征一举:“老板,我敬你一杯,我想说,只要我艾利雅活在世上一天,就是老板的家奴。”
「家奴」二字,她咬的特别重,干了这杯之后,又依次向满山桃、老狗、青娆这些曾经认识或不认识,现在可以说是“初次见面”的人敬了一圈……
接下来的这顿饭,五位长老没敢再说一句话,吃进肚里的食物也没了味道。
......
......
莫征叼着烟,趴在城堡观景台的栏杆上,看着月光下的大海,听着波涛撞击海岸。
身后传来轻轻的脚步声,他没有回头,便低声唤道:“妈。”
“嗯。”
巫玛走到他身边,也趴在栏杆上,注视着海水。
沉默半晌,她伸出一只手:“给我一根。”
莫征诧异了半秒,然后抽出一根烟递了过去,帮她点上。
啪嗒,“嘶——呼——”。
吸了一口,巫玛凝望火红的烟头,问道:“对这东西还有瘾么?”
莫征回答:“没有了,只是一种习惯,跟欣赏音乐是一样的。”
“呼——”
“征儿。”巫玛又问:“为什么不装下去了?暴露身份,你,我,加上食主,已知的强妖太多,对手会龟缩回去,到时候没的玩了。”
莫征说:“小鱼小虾缩回去,嗜血狂鲨钻出来,更带劲。”
巫玛笑道:“还有一点你没说,牵住那些人的注意力,拉尔夫的计划就更容易实施,啧啧,为了帮他,你还真是不遗余力。”
“嘿嘿。”莫征一脸坏笑:“你就暂且当作多了个孙子。”
“呼——”
抽完最后一口,他把烟蒂弹飞出去,看着母亲问:“妈,关于食主,你怎么看?”
巫玛想了想,说:“欺诈一切之人。”
“此话怎讲?”莫征眉毛一挑。
巫玛解释道:
“肉用天的信仰是「吃」。”
“吃,本就是万物赖以生存的条件,就算不以之为信仰,谁又能不吃?”
“信仰是什么?没有死不了,有了活得好一点,或自以为能活得好一点。吃不一样,不吃就会死,要是这也能成为信仰,全世界都是肉用天。”
“所以,这个组织的宗旨很荒谬,食主不出面,就看不出实际利益在哪,也谈不上享受权力,要说出于兴趣,他跟你又不一样,养着一批人,不是搜集各种情报就是看着他们吃喝拉撒,能有什么兴趣?”
“但反过来讲,任何人都不可能纯粹无目的的去做任何事,就连睡觉不也是为了养精蓄锐么?所以只能说,食主的目的,没人看得透,那么,对于所有人来说,他是欺诈者。”
“欺诈者......”莫征喃喃道:“他想向我讨个角色,说明看穿了我导演人间的想法,能从中汉那些有限的情报里摸清这点,很强,比什么非常公司、AOA、杂七杂八的组织,包括圣济会,都强。”
“强,却选择示弱,说明他不是想隐藏自己,而是真的不便现身,同时认为交我这个朋友,要比跟我对立甚至各玩各的都有利很多,难道......他猜到了我的计划?那么,我的计划对他又有什么好处?”
“所以,厉害啊,完全猜不透。”
说到这,莫征兴奋了。
欺诈者,自己又何尝不是?
如果两个欺诈者有见面的那一天,又会是什么光景?
好期待!
不过,估计这将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暂且不去想这些,他看着老妈问:“我说妈,你那个灵泉分身,忒好用了,教教我。”
“咯咯咯。”巫玛娇笑道:“你学不会的,死了这条心吧。”
“不是,为啥啊?”莫征瞪大了眼睛。
“因为咱俩的妖气本源有区别。”巫玛解释道:“喜马拉雅的灵泉水有阴阳两种属性,阴主生命和变化,阳主毁灭和力量,我拿回妖力的时候,‘阳’的那一半就被你分去了。还记得我在五家分公司落下的那些石头不?老实说,对于现在的我,那就是力量的极限了。”
听完,莫征愣了半晌,末了幽幽叹了口气。
“喂喂!”巫玛斥道:“你这什么意思?半座山也是山,看不起你妈?我跟你讲,你只会使蛮力而已,跟你比,老娘手段丰富着呢,收拾你小子,哼,不在话下!”
莫征冲她拱了拱手,以示臣服。
发了会呆,忽又问道:“妈,当年你全盛的时候,选择跟我爸走了,到底咋想的?”
是啊,全盛时期的巫玛,妖力兼具阴阳两种属性,论变化,可以衍生无穷,论力量,可以毁天灭地,同时又不死不灭,简直就是神一样的存在,那么,放弃所有一切,跟一个人类私奔了,这又何苦?
“唉。”这次轮到巫玛叹了口气,却没有马上回答,而是反问道:“你猜妈多大岁数?”
莫征摇头:“不知道。”
“不知道就对了。”巫玛说:“连我自己都记不清楚,我只知道,自己活得太久了。”
“你信不信一个人活的时间太久,会活到想死?”
莫征:“……”
这是什么境界?
我不懂啊喂!
“咯咯。”见儿子不吱声,巫玛笑道:“话说人类啊,是个很有意思的物种,妖怪一方面以他们为食物,另一方面,对他们的社会很好奇。遇到你爸之前,妈从来没有深入人类社会生活过,而遇到他之后,心想反正也活腻了,不如以人类的身份了此一生,也算死而无憾。”
“说实话,开始的时候,我对你爸没有感情,直到选择散尽妖力,生下了你,我突然发现,自己竟然产生了人类的心理。那大概是软弱?或者恐惧?总之,对你爸也开始产生依赖......”
“感情这个东西,真说不上是好是坏,那时候,我活成了那样,竟然还乐在其中,似乎变成人后,也跟人一样贱了起来。”
“这些年呐,我原本随时可以把妖力拿回来的,却有很多东西割舍不下,现在想想,都是孤单给闹的。一来,你当时那么痛恨妖怪,妈要是变回妖怪,就又孑然一身了。更关键的是,这样做会连累你变成自己痛恨的样子……啧,你啊,本就见不得妖怪吃人,若是自己成了不得不吃人的妖怪,往后可怎么活......”
“那样妈心疼啊……要不是听说你快被人搞死了,我哪敢把妖力找回来,当时想着把你救出来,妈就回山里,再也不入世了。”
“哎呦,哪成想,经过那些事,你竟然变成这样,比我还妖,咯咯。”
“......”
听完这些,莫征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妈。”他唤了一声。
“嗯?”
“抱抱。”他张开双臂。
“去!别整肉麻的!”巫玛朝他脑门点了一下。
“嗯~抱抱~”莫征开始死皮赖脸。
……
……
观景台上,母子俩抱在一起,
莫征拍着巫玛的后背说:
“妈,以后别想着死这回事了。”
“从现在开始,您无论活多久都不会觉得无聊了。”
“我会一直陪着您。”
“要是您看我也看腻味了……”
“我就把世界变得有意思,给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