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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美丽女老板:第59章 我的童年 2

    这样的日子,浑浑噩噩的度过了差不多半年的样子。

    最后因为一件事,我爸爸来把我跟妹妹接走了,我记得那天下雨,不是很大,我舅舅隔壁的几个小孩子带我跟我妹妹到山上去玩。那时候四川有种很常见的橘子,叫做‘红袍柑’。由于农村都比较金贵,所以一成熟就被摘了,有的树比较高,所以还有几个漏网之鱼。

    就因为争夺一个橘子,我把舅舅家一亲戚,现在我只记得他姓高,跟我差不多大的小孩子的腿用砖头给打断了。那天我被打得很惨,半个月都不能动。被我爸接到宜宾江北老街的出租屋休息了一个星期都还动弹不得。

    跟我爸居住到一起后,我才知道,他这个收荒匠,原来什么都在做。

    过年的时候,他就当春官《四川部分地区土话》,在宜宾地区,应该说在四川大部分地区的山区,过年的时候,都会买门神,财神和对联。过年的时候我爸就会去批发或者是自己印刷这些东西,然后挨家挨户的去送,这种送财神,对联,门神,还有什么猪圈神跟灶神的人就被称为春官。

    讨个喜钱,一天下来运气好的话也有一两百的收入。

    我从没见过我爸存一分钱,他要是有一百的话,立刻就会买酒,或者是去某条站街比较多的小巷子里去。回来的时候满身的酒味,要是我跟妹妹两个人没有把满是各种垃圾的屋子收拾好的话,就会被一顿暴打。

    除了当春官,收破铜烂铁外,我爸还收头发。

    我现在都记得,头发分几种,一种是短发,不值钱,几毛钱一斤收过来一两块一斤卖出去。一种是直接从女人头上剪下来,比较长的头发。这种,按长度计算,一般最少都是一百五十快一斤,我见过最长约两米的,当时我爸跟一个同行一起买的,花了几千块。

    据说也赚了近一千块,头发收来去做什么我不知道,只知道,越长就越是值钱。

    还有一种就是比较混乱的,长短都在一起,十几块钱一斤,这种比较考验人的经验,如果买的不好,长头发比短头发少的话,那就会亏钱。这种混乱的头发拿回来后,要把长的都挑选出来,人然后人工用梳子将其整理成跟女人长头发一样的一把一把的。

    整理好了再用橡皮筋捆绑起来。

    我跟妹妹在江北的时候,基本上每天就是在整理头发。

    后来没多久,一个舅妈来到了我家里,不是亲的,按照辈分我得叫舅妈,我认识,就是我舅舅隔壁不远处,一堰塘边上的。她也做头发,说是跟我爸合伙,然后两个人居住在一起。她来了之后我爸就在院子里多租了一间房让我跟我妹妹一起住。

    当时租住的房子,很便宜,五十块一个月,是那种比较潮湿阴暗的,背后紧邻着宜宾最大的造纸厂,然后往前走,穿过纸厂的铁路就是宜宾的新街的五粮液大道。穿过铁路往前几百米就是五粮液的大门。

    一街之隔,一边是天堂,一边是贫民窟。

    这个我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就是见过的舅妈来了之后,我爸变得大方了许多,每天要是我跟妹妹两个人表现好的话,他也会给几块钱,可以到老街上去买一碗豆花饭。我记得那个时候的豆花饭才卖两块钱一碗。

    一碗用石磨推出来的豆花,加米饭和咸菜,一起两块钱。

    偶尔碰见卖四川特有的一种叫做‘打竹虫’的甲壳虫时,我也会花个几毛钱去买两只,那玩意儿不但会飞,烤熟之后吃起来特别的香。我在舅舅家的时候,就经常去抓来烤着吃。对于农村人来说那是美味,城里的小孩子则是当作玩具。

    反正下场最后都是死,一种是被吃,一种是被玩死。

    所以我觉得相对之下,我觉得被我吃了它会少许多的痛苦,起码不会被人折磨。

    这样的好日子,没有持续多久,因为那舅妈觉得,我跟妹妹整天玩,倒不如去赚钱,也不知道她是怎么跟我爸说的,反正我爸是同意了,让我跟我妹两个人去捡垃圾。然后我跟我妹妹就成了捡垃圾的。

    至于捡来的废品卖的钱,他们要是高兴的话,就会给一两块。

    要是不高兴的话,连五毛钱一碗的凉糕他们都不会给一碗,就这样,我跟我妹妹两个人,有时候会把跑到河边捡来的废铁什么的偷偷的卖掉,然后拿去买零食吃。

    结果有次不小心,被那舅妈发现了。

    然后被打了整整一个小时,我爸见了竟然一句话也没说,也从那之后,我变得格外的叛逆,甚至性格都大变。有时候不高兴我连我妹妹都打。后来,在捡垃圾的时候,认识了一群差不多年纪大小的流浪的人,我们就混在一起。

    其中有个只有一只手的残疾人,很会偷东西。

    慢慢的我也跟着去偷东西,就这样,我跟他们住到了一起,一起住在宜宾翠屏山下的防空洞之中,偷来偷去没东西可偷的时候,我们把防空洞里的一道铁门都给偷去卖了。把铁门弄去卖了之后,才发现,铁门的背后还有个通道,深不见底。

    于是我们就买来蜡烛和用五号电池的手电筒,深入防空洞里面,最后在不知道具体是什么位置的地方,发现了一个仓库。里面有很多的老久的铝合金,像是老式飞机以及门窗什么的,反正那些铝合金都很厚,也很重。

    有的一根有上百斤。

    全部都被我们搬出去给卖了。

    有前后,我跟几个年纪大一点儿的小混混,在西郊火车站背后租了一间小房子,那时候听说宜宾的青蛙能卖个好价钱,于是我们有段时间,会跑到城郊外的农田水渠上去抓青蛙。有手电筒的话抓青蛙是很少抓的,因为你用光晃着它的眼睛它就不会动。

    电池带得多的话,一个晚上能抓十来斤。

    后来,那几个比我大的人,觉得这些都是小钱,很费劲也没意思,于是又去偷,结果,一个意外被车撞死,剩下的两个,一个因为抢劫杀人,被抓了。还有一个,因为在公园里偷东西被发现,拿刀桶伤保安也被抓了。

    害得我也被警察抓去狂揍了一顿,不过年纪太小,我也没参与。

    挨了顿揍,然后就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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