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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带团队在位面中工作:一零六章 蔻儿

    在距离翠喜楼不远的地方。?  ?

    准确的来说,是距离钓鱼巷不远的地方。

    就是南京城的贫民区。

    (钓鱼巷:看过《金陵十三钗》的亲们应该明白,指的是青楼,背靠一条秦淮河的活支流而建造的建筑群。)

    城中富人们家宅里养着的低等下人们、大酒楼的杂役、甚至是混迹市井的混混瘪三、拉黄包车的车夫等,大都住在这里。

    正是“一墙之隔,云泥之别”。

    三尺巷道,却泾渭分明,一方日夜笙歌、挥金如土,日日夜夜道不完的酒池肉林;一方朝夕劳碌、五谷不足,锅内残羹冷炙,朝朝代代说不尽的糟糠咽菜……

    最靠近翠喜楼的这条街道深处肮脏的巷角,住着的是儿子在城内“五福酒楼”做事的一家两母子,丈夫被军队征调,早在月前就悄然没了声讯。

    按他们家日常的作息时间,想来这时候该是起锅造饭,炊烟袅袅。

    然而今天却不同——

    锅里糟米已经洗好,水多米少,可灶台却未有起烟。

    砧板上躺着三条腌菜,一般已经切碎,可另一半却依旧完好,只是菜刀却没了踪影。

    在半盖半露的大锅里,还有三碗家里儿子从酒楼里顺回来的、差不多还有七成没有吃完的剩菜,可是如今,那剩菜已经完全失去温度了,猪油在汤上结了皮,笼罩住了这个家难得能闻到的荤腥味道。

    视线挑到室内去,透过门缝,先能看见的就是一双伸了出来躺在地上的腿,时不时地剧烈颤抖着,屋子里一片狼藉、断椅残衫……

    一个一头乌黑靓,穿着粗布男衣也难掩窈窕身姿的女人,头埋在这家五大三粗的儿子脖颈边,双手抚爱似得抱住了这家儿子的上身,但那双纤长白皙的手,却伸展了五根比筷子还要长的细长指甲!

    ——长长的指甲泛着铜铁的青灰色,上面的每一根、每一根上的每一寸都浸染了仍旧鲜红的血液,只见那指甲划过的地方,不止是衣物,就连皮肤都给割裂,生生在这家儿子的背上划开了十道深可见骨的伤口!

    “呃……哈……”

    女人埋着的头猛地仰头抬起,口中低声长吟,瞳孔翻白,面上的表情却看起来让人分明感受得到一种轻松的舒服感,然而——

    女人嘴里含着满满的血,甚至都流到了锁骨以下!一对细长如兽齿、长度突破两个食指指节的犬牙上甚至还在滴落这温热的血液!

    猩红色的血液比唇舌的颜色都要艳丽,将女人清秀甚至还带着点冷艳的面孔,硬生生衬托得狰狞可怖起来,只见这女人享受一般闭上了双眼,接着那犬牙就以不慢的度缩回了正常人犬牙的长度,那女人嘴唇开阖将唇舌上残余的鲜血,意犹未尽般狠狠地咽了一口,才疲惫地抬起手来,用白皙的手背擦了擦下巴——

    不,与其说是疲惫,不如说是慵懒!

    女人擦下巴的同时,那两只手上的十根指甲也迅缩回,缩成比指尖长不了多少的程度。

    从血瘾中恢复神智,不需要多久。

    蔻儿醒来后,一双重新褪色回绯红色如宝石般的漂亮眸子,不带丝毫感情地瞥了一眼面前忠厚面容、脸上依旧挂着奇异快感表情的青年,没多久又视线移开,将这已经被她吸干了浑身血液的“血食”给随手甩掉。

    拍了拍自己穿着的衣服,蔻儿低头,无意间看到了衣角上沾染着的血滴,顿时散着奇异魅力的面容立刻变得嫌弃的震怒,就好像这一刻她身上被沾了什么世界上最肮脏的东西一样,失去理智不断扯着袖子用力擦拭——

    但这只是质量下等的粗布麻衣,还是被人穿旧了的那种,哪里能就这么简单地被擦干净?那血滴反而因为蔻儿了疯似得用力擦而更加范围扩大了。

    蔻儿却在不断擦拭的过程中渐渐恢复了理智,她的表情慢慢地平复下来,又变得漫不经心。

    眼睛撇过炕上的一个残缺的人形,蔻儿素手微抬,堪堪遮住檀口,眼睛微眯打了个哈欠——困了,可是那老婆子连死都赖在炕上,完全没法儿睡嘛!

    真是个坏蛋!

    也许是因为刚刚“进了食”,原本还显得有些稚嫩青涩的蔻儿,此时周身上下却每个动作、每个表情、每个细微的气质,都散着令人难以自拔的魅力,哪怕是小小的嗔怒,都能让人觉得是娇憨,即使满手的鲜血。

    蔻儿打着哈欠伸了一个懒腰,转身朝着屋角的一个老旧的木柜子走去。

    “吱呀”的一声,柜门打开,蔻儿白皙如玉的素手在一件又一件旧粗布衣衫上拾起,又落下,脸上带着愉悦的表情,就好像自己是这家的主人、面前的这些东西都是自己的东西一样——不过现在也没差了,这家独二的两个人现在都已经躺在了地上,失去了生息,绝对无法对她的所作所为表任何的抗议。

    蔻儿欢欢喜喜地将压箱底的那间嫣红的布衫裙子抽了出来,毫不在意半开半掩的木门、与两具双目圆瞪的尸体,大大咧咧地将身上沾了血迹的粗布男衫一把脱下,一对育未完全的小竹笋在昏黄的油灯灯光下晃荡一下,殷红的两点樱桃衬得她的皮肤愈白皙炫目,蔻儿也不急着穿上柜子里的那件嫣红布衫裙子,倒先是轻轻地、温柔地握着那已经脱下的粗布男衫,擦拭着自己手背上的血迹,嘴里还哼着小时候义父……

    哦,不,不该说是义父了,那个人已经被自己杀掉了……

    蔻儿嘴里哼着小时候最喜欢的《桃花扇》的调子,眼神专注,一寸寸擦拭掉手上的血迹,擦完后顺手将这件衣服扔在一旁,素手转手就搭在了这件嫣红布衫裙子上头……

    蔻儿知道自己变了。

    蔻儿又不知道自己变了。

    她知道,以前她那因为日日为戏团的哥哥姐姐们洗衣服,而小小年纪就长着老茧的手,现在却变得比刚剥的鸡蛋还要滑嫩;以前一点都不讲究脏、洁的自己,现在却能因为一丁点儿的污渍而变得疯魔;以前相貌平平,勉强能靠着年龄小而被称赞“清秀”的面容,现在却怎么看都妖异地魅力逼人……

    她不知道,要是自己能记起那天晚上将自己“转化”的那个人的脸,也许会明白,自己的转变是为什么……

    她和那个人,愈相像了………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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