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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整片东北林区开始赶山狩猎:第七十三章 遇袭(第一更)

    那马鹿趴在地上,刚开始还在一抽一抽的挣扎,可没过多久就彻底耸拉下了脑袋,醉的昏昏沉沉的。

    李小烽爬起来,拿枪管子戳了戳这家伙的的脑袋。

    完全没有任何反应。

    显然在酒精的作用下,这头马鹿已经彻底丧失掉了对外界的感知能力。

    “真不容易啊!”

    李小烽和顾建刚对视一眼,再度苦笑了起来。

    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历尽千辛万苦,总算是成功活捉到了这头马鹿!

    现在他算是知道为什么捕鹿人的投胎率会那么高了。

    就连他这种经验丰富的老猎手,在刚刚的争斗中都是九死一生,如果不是有枪和顾建刚及时来援,他可真就要没了。

    李小烽感慨的蹲下,轻轻抚摸着这只昏迷过去的马鹿。

    打的时候肾上腺素飙升,没觉得有什么,现在打完了,再看这家伙,才知道自己干翻的究竟是怎样一头巨兽。

    四百来斤的马鹿,单说数字是没有什么概念的。

    真要类比的话,这东西现在趴在地上,都比骆驼还要足足大上两圈儿!

    这绝对是鹿王级别的马鹿,没跑!

    从那对招摇的鹿角就可以看得出来。

    鹿角,是雄鹿用来展示自己英姿的手段,而一般的公马鹿,是绝对长不出这么大这么漂亮的角的。

    这种鹿拿来做种鹿,其他的鹿场得羡慕嫉妒恨死!

    多了不说,起码五年之内,绝对没有任何一个鹿场里鹿的质量,能比得上这只马鹿的后代!

    像这种品质的种鹿,如果舍得拿出来卖的话,最起码也能卖到四千块!

    什么概念?

    这个价格,在这个年代,可以买六千斤猪肉,八万斤大白菜!

    够全屯儿人敞开肚皮吃上一年!

    多人捕鹿人费尽心思、穷尽半生,都不一定捕得到一头这样的鹿王!

    李小烽倚靠在这头马鹿滚烫的肚皮上,贪婪的抚摸着它那厚实的鬃毛。

    他现在明白什么叫行走的人民币了!

    “我去把狗和爬犁拉过来,你在这里看着这头鹿。”

    “小心老虎崽子来偷吃鹿,那东西饿急了胆子大的很,有人也敢摸过来!”

    顾建刚朝李小烽嘱咐了几句,而后就翻身上马,朝放爬犁的地方疾驰而去。

    老虎崽子,是东北猎人对猞猁的俗称。

    东北这边的猞猁属于欧亚猞猁,是全世界所有猞猁中战斗力最猛的一种,没有之一。

    马鹿,也是它们的食物之一。

    而且不仅仅是猞猁,基本上林区里绝大多数猛兽,都以马鹿为食。

    现在有这么大一头马鹿卧在地上一动不动,对于饥肠辘辘的野兽们来说,这简直就是天降自助餐!

    一旦这头马鹿被野兽们发现,那它们就绝对不可能轻易离开。

    这些家伙一定会大着胆子伺机靠近,看看能否将这头马鹿抢夺过来,饱餐上一顿。

    李小烽现在要做的,就是在顾建刚回来之前,保证好这头马鹿的安全。

    抱着挂管枪,李小烽绕着这头昏迷的鹿王来回巡逻。

    说实话,没有追风和棒槌陪在他的身边,听着阵阵林涛,他居然颇有些不适应。

    主要是太孤寂了。

    从顾建刚走后,偌大的林子里就一直静的可怕,仿佛有什么野兽隐藏在暗处窥探一般,李小烽连鸟叫声都听不到了。

    要知道就在自己和这头马鹿贴身肉搏,打的那么激烈时,都还有不少乌鸦站在不远处的树梢上看戏呢!

    现在打完了,反而一只鸟也看不见了?

    这种情况显然是不太对劲的。

    李小烽警惕的观察着周围。

    可他来回巡逻了好几遍,却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李小烽握了握挂管枪,心里不由的有些紧张。

    这种鸦雀无声的效果,绝对是顶级捕食者出没才能造成的。

    然而他巡视了一遍又一遍,却依旧没有任何发现。

    人的劣势,在这一刻毕露无疑。

    明明知道不对劲,但就是什么都找不出来,完全发现不了危险所在!

    人的视野开阔,耐力也算不错,但嗅觉、听觉之类的差野兽们太远了,根本不是一個档次的!

    越是这种时候,李小烽就越想念自己的两条好狗。

    要是它们在,此刻肯定已经在给自己示警了!

    李小烽眉头紧皱,打起十二分精神,认真搜索视线范围内的每一处区域。

    顶级捕食者体型都不算小,为了不被发现,一般都是躲在某处地方一动不动的观察。

    就比如上次他在山坳子里遇到的那头大棕熊,就是偷偷躲在山塘边矮树丛的阴影里。

    这招对捕猎很有用,但对于已经察觉到危险的人来说,其实作用并不大。

    当初自己根据追风吠叫的方向搜索时,一眼就发现了那棕熊藏匿的位置。

    可现在自己三番五次的搜索,却依旧毫无发现。

    难不成那隐藏在暗处的家伙,一直都在根据自己搜索的方向,不断改变自身躲藏的位置?

    亦或者,干脆直接躲在了自己的视觉死角?

    李小烽握着枪,沉思不已。

    可不管怎么躲,想不被他发现,那都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那就是野兽躲藏的位置,要即能观察得到他的一举一动,又同时可以得保证自身不会被发现。

    会是什么地方?

    荒草丛里?

    李小烽在周围扫视了几眼。

    猫科动物确实很喜欢低伏进草丛里,一点一点靠近猎物,等到接近一定的距离后,再猛然发动突袭。

    马鹿倒下的这片区域,到处都是齐腰深的荒草丛,也确实满足这样的条件。

    但李小烽还是摇了摇头。

    还是那句话,这招对猎物有用,对人一点儿用没有。

    人的视野高,辨析能力强,而且自己一直都在这里转着圈巡逻,草丛里但凡有任何一丝异常动静,都会被他立刻发现的。

    而且对于野兽们来说,从草丛里突袭持枪的猎人,绝对是不是个好选择!

    茂密的林子才是它们的主战场!

    那到底是躲藏在了哪里?

    李小烽紧紧握着枪,眉头紧皱,环顾四周,百思不得其解。

    就在这时,一滴液体,突然啪嗒一声,从上方轻轻落在了挂管枪的枪管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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