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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整片东北林区开始赶山狩猎:第六十三章 大企业家陈文斌(第二更)(求追读啊,数据好差……)

    李家小院儿的门其实并没有插上,只是虚掩着。

    要是别的乡里乡亲,尤其像小胖那种粗枝大叶的,绝对是直接推门儿就往里走。

    但陈文斌比较文明,特意敲了门儿以后才进来。

    这次,他又是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前来的。

    李小烽偷瞄了几眼。

    除了糕点,陈文斌这次还带了猪头肉、白糖、茶叶、水果罐头、肉罐头等一大堆新鲜玩意儿,都是稀罕货。

    不用想,肯定是他老娘病情好转,特意过来回礼来了。

    “来就来呗,拿这么多东西干啥!”

    “太见外了!”

    陈秀娥赶紧招呼陈文斌进堂屋坐。

    见院子里头站着这么多人,陈文斌进屋搁了东西,也和李母一同走了出来,好奇的朝李小烽问道:“这杀啥玩意儿呢?”

    “晌午搁山上打了只狍子,刚扒了皮,正准备卸肉呢。”

    李小烽挥了挥手里的猎刀,笑呵呵的解释道。

    “那得赶紧卸!”

    “我听人家说这狍子的血一旦闷在肉里头,一分钟一个味儿,时间越长越难吃!”

    陈文斌推了推眼镜儿,也凑过来看热闹。

    李小烽嗯哼一声,不置可否。

    他并未直接给狍子开膛,而是喊大哥二哥先打了几桶水,又吩咐院子里的妇女同志们把家里的锅碗都洗干净。

    陈文斌说的确实有那么点儿道理,但也只有那么一点儿。

    狍子肉确实有被血闷坏这么一说,但只要把肉卸下来泡在水里头,把肉泡透、把血水泡出来,那味道就差不到哪里去。

    只是麻烦些罢了。

    嘱咐完这些,李小烽方才开始掌刀。

    杀狍子和杀猪不一样。

    猪得先开后脊再开膛,狍子则是要先开腹取内脏、卸掉四条腿以后,才是开胸骨、剁脖子、分脊骨这些步骤。

    狍子比猪好杀,只需要用刀的时候小心一点就行。

    依旧是从菊门处开刀,刀口一直剌到狍子的胸骨下方。

    而后李小烽伸出手,往两边使劲儿一扒狍子的腹部,那些带血的内脏就扑通一声纷纷掉到了摆在下方的搪瓷盆里。

    一股极其浓郁的生肉臭味儿顿时就在小院子里弥漫开来。

    生狍子肉本身就比一般的野兽味道要大,再加上血又在胸膛里头闷了很长时间,这一刀下去,那味道简直无法形容,呛的众人一窝蜂的就往后散开。

    李小烽则屏住呼吸,弯腰在狍子的下水里翻了好一通,才把狍子的生肝和生腰子找出来。

    狍子的肝和别的动物不同,是极罕见的一页肝,这两样东西鄂伦春人喜欢吃,据说是能明目,吃了可以帮助他们在漆黑的林子里也能发现猎物~

    其余的脏器通通不能吃,自然也就成了追风和棒槌的美食。

    这俩狗看到李小烽给狍子开膛,就立刻舔着狗脸凑了过来,并排蹲在不远处流口水,被李小峰嫌弃的瞪了好几眼。

    丢人现眼的玩意儿!

    瞧馋的那样儿,就好像自己天天搁家里头虐待它们俩似的!

    ……

    随着李小烽的刀刃不断落下,偌大一只狍子顷刻间就被分割成一块块儿的散肉,依次送进了灶房里。

    妇女们会负责把这些肉剁成小块儿,再清洗干净以后,放在水里浸泡起来。

    这些水都是大哥二哥专门从活泉眼子里头打回来的,不仅干净,喝起来还带着一丝丝的甜味儿,拿来泡肉效果奇佳!

    ……

    杀完狍子,就该杀狗獾了。

    这只狗獾死了没多长时间,血还能够放出来一些。

    李小烽瞅准位置一刀刺进去,狗獾体内的血液顿时就顺着刀口缓缓流了出来。

    等到放完血后,就是简单的扒皮、卸肉了。

    这东西小,处理起来很容易,三下五除二就被李小烽收拾了个干净,送进灶房里,被妇女们当场熬了獾油。

    至于獾子的脏器,自然也全都送到了追风和棒槌那里。

    俩狗看着饭盆里堆的满满当当的内脏,激动的直摇尾巴。

    照理来说,为了防止把猎狗嘴给养刁,是不能一次喂这么多肉的。

    但这俩狗今天是功臣,破例一次倒也无妨,反而还能加深它们对狍子和狗獾的气味认知。

    ……

    小姑娘则和被吵醒的英子要了身儿干活穿的衣服,取了狍头、狍皮、獾皮,然后就撸起袖子,在院子中间处理起了那两张生皮。

    小姑娘鞣生皮的做法极其狂野,直接砸开狗獾和狍子的脑袋,用手沾着脑浆一顿搓,看的众人眼皮直跳。

    男人们坐在院子里唠嗑,李小烽则指了指灶房,对着陈文斌道:

    “陈老哥,今儿个别回去了。”

    “我这刚杀了獾子和狍子,待会儿再让我妈炖上老鸭汤,咱们晚上搁院子里头生火烤肉吃,红火红火呗!”

    “晚上就住我家,明儿早再回去!”

    李小烽挽留道。

    陈文斌这個人虽然说话遮遮掩掩的,不是很痛快,但人其实还是相当不错的,懂得知恩图报,从这几次的回礼就能看的出来,是个可以深交的人。

    当然,肯定也不止这一个原因。

    如果他没猜错的话,陈文斌应该就是后世那个极为出名的工厂老企业家。

    要是能和他搞好关系的话,那以后爸妈、大哥大嫂,二哥二嫂的工作就都有着落了,省的再去重蹈上辈子的覆辙。

    马大爷和黑脸膛男人专爱凑热闹,一听要烤肉,当即就无比赞同,甚至还给李小烽帮起了腔,一起出言挽留陈文斌。

    “有肉哪儿能没酒啊!”

    “爱莲,回家把我柜子里的北大仓全都取过来!”

    “还有上次弄回来的野猪肉,一起拿过来,反正咱俩搁家里也吃不了!”

    马大爷兴高采烈的喊道。

    这么多人一起喝酒吃肉,那场面,光想想他都觉得热闹!

    “妹儿啊,去供销社买点儿油酥豆,再买点儿干豆腐、猪耳朵、炸蛹子!咱们今天晚上在你李哥家好好整上一顿!”

    黑脸膛男人也跟着吆喝了起来。

    “要买你自己买去,我还在鞣皮子呢!”

    那小姑娘气呼呼的鼓着腮帮子,把麻花辫子一甩,侧着脑袋瞪了黑脸膛男人一眼,又回头朝李小烽尴尬一笑。

    她实在是没眼看自己这个喝的上头的老哥。

    李小烽则干脆让老妈把小胖一家、老舅一家、还有王奶全都喊来。

    这些都是秃顶子屯儿和他老李家关系走得近的,或者对他有恩的,多走动走动没什么不好。

    “这……”

    陈文斌还有些不好意思,本想拒绝,可话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就被一身酒气且自来熟的黑脸膛男人拉着,东拐西拐的去供销社买吃的去了。

    “好兄弟,不准走哈!晚上咱俩拼酒!”

    墙头外传来黑脸膛男人大着舌头的声音。

    李小烽摇摇头,哑然失笑。

    这人,喝多了瞅谁都是好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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