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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整片东北林区开始赶山狩猎:第五十四章 和空气斗智斗勇的傻狍子(第一更)(求追读啊,数据惨不忍睹)

    虽然现在快吃晌午饭了,但此刻李小烽心里那股澎湃的激动之意,不上山上放个几枪,那绝对是缓不下来的。

    左跟追风,右牵棒槌,肩扛挂管,李小烽扎紧裤脚,兴冲冲的直往秃顶子山上杀去。

    追风似乎能感受到李小烽心里的喜悦,摇着尾巴,搜寻的比平日里还要积极,沿着山道一路小跑在最前面。

    一会儿跳田埂上嗅嗅,一会儿钻草窝子里闻闻,时不时还抬起右腿来上那么一泡,搞的青黑色的背毛上沾满了草屑尘土。

    这是狗子的标记行为,天生的,不仅仅是用来标记领地,作用其实有很多种。

    比如在陌生的大山里,如果大雪封山迷路的话,狗子就能凭借自己的尿骚味儿带着主人快速找到回家的路。

    直到上了半山腰以后,李小烽才敢松开棒槌的狗链儿。

    在屯子里他可不敢放开棒槌,万一掉头跑回磊大爷家,按照它这个聪明劲儿和倔劲儿,那恐怕死都不会出来。

    棒槌显然也憋够呛,一松开链子,就抖擞抖擞身体,沿着山坡垭子一阵狂奔。

    棒槌的四条腿在奔跑时看起来似乎频率并不高,但事实上随着身体的一屈一伸,它的步子每一下都跨的非常之大,尾巴也在随着奔跑时的节奏左右摇晃,很有美感!

    只用了几个呼吸的时间,棒槌就彻底消失在了李小烽的视野里。

    就在李小烽提心吊胆的张望时,下一瞬,一条修长的黑色瘦狗,就吐着舌头出现在了远远的高处,左摇右看四处巡视,份外神骏。

    正是棒槌!

    回头瞧了瞧还在山下方磨磨蹭蹭的追风和李小烽,棒槌还不满的吠叫了两声,一副催促的模样。

    李小烽暗暗松了口气。

    放开棒槌这個举动还是很冒险的,毕竟相处的时间很短,他还真害怕棒槌这倔玩意儿会撒丫子头也不回的直接溜号儿。

    不过看它现在的举动,看来那大猪肉片子没白喂~

    爬上山坡,踏草而行。

    这时候已经到了莽林子里头,早就没路了,人只能凭经验行走其间。

    种地的庄稼汉是不会来这上头的,这里只有扛枪的猎人们才会涉足,是各种野生动物们出没的地方。

    追风和棒槌小跑在最前面,一个在努力的嗅来嗅去,一个在警惕的观察周围。

    俩狗说也奇怪,在家里是这个有事没事就去撩拨那个,那个是天天仰着头鄙视这个,结果一上山,一左一右配合的居然还挺好~

    李小烽哑然失笑。

    来到莽林子深处后,就经常能够在泥地里发现各种动物的脚印。

    三叉一竖那是野鸡留下的,跟朵花儿似的是兔子的脚印,一个大骨朵上面三个小骨朵,那是野鹿踩出来的。

    李小烽蹲在地上仔细观察。

    这些脚印都已经干巴了,不是昨晚留下的新鲜脚印,起码也已经过去四五天了,提供不了什么有用的信息。

    李小烽摇摇头,起身继续往莽林子深处走。

    单人独猎,最好是大清早上山,因为只有这时候,活动的野生动物才多。

    到了晌午,猎物们基本上都藏起来休息了,能遇到俩野鸡就算运气不错的了。

    他带狗上山,主要是心里头高兴,就想背着枪上山溜达,对于能不能打到猎物,他其实也并没抱多大希望。

    然而就在这时,一直跑在最前方的追风突然停了下来,黑漆漆的鼻子在旁边一处刺窝子里嗅了嗅,而后直接原地趴下,扭过头看向后方的李小烽。

    棒槌也低低叫了一声。

    这是有所发现的意思,是之前他教给追风的动作。

    李小烽闻声立刻跑过去,扒拉开追风面前的刺窝子仔细检查。

    没用几秒,他就从刺窝子最底下捏起了一撮指甲盖大小的短毛。

    追风这时候方才站起来,轻轻晃动尾巴。

    李小烽赶紧伸手揉了揉它的脑袋。

    这个动作,说明他找到的东西和追风所发现的是一致的。

    那短毛呈白色,搓起来质地还算柔软,但要比狗毛稍硬一些。

    因为前车之鉴的原因,李小烽没敢去瞎闻,而是直接塞到追风鼻子前。

    追风嗅嗅那撮白色短毛,又在周围的草丛、树木旁一通乱嗅,而后就朝左前方使劲儿狂奔。

    棒槌立刻背部一弓跨步跟上,紧紧跟随在追风身后,和追风始终只保持一个身位的距离。

    李小烽看到这一幕,心里也是暗暗赞叹。

    不愧是有蒙细血统的仗狗,那对厚实的大脚跑起来就是快,连鄂伦春猎犬都能撵得上!

    两狗一人,沿着莽林子斜斜向上极速前进!

    翻过山正面,又足足跑了十来分钟后,李小烽喘着粗气抬头眯眼一看,赶紧招呼追风和棒槌立刻停下。

    追风还是很听话的,一听到李小烽的声音,立刻就掉头返回李小烽身边。

    棒槌两眼放光,看着左上方的坡地还有些跃跃欲试,不过看到追风已经掉头了,它也只好一步三回头,悻悻的尾随过来。

    李小烽把右手遮在眉骨上,仰头往上眺望。

    但见距离自己大约两三百米处的上方坡地,正有只不大不小的动物。

    李小烽眯起眼睛远远的窥视。

    那是头深褐色偏褐红的鹿状生物,约摸有一米多长,长着一对尖尖的小角,正搁原地瞎蹦跶。

    和梅花鹿那种向外分叉的大鹿角不同。

    从李小烽所站的这个角度看过去,这玩意儿的角几乎是笔直向上的,在阳光的渲染下,看起来好似十分锋利。

    那鹿状生物正半提拎起两只前腿,低着头,拿角对着前方的空气,一蹦一跳十分认真的发起撞击。

    不仅如此,它甚至还挪着两条短腿,尝试变换方向往前去撞。

    看起来,像是在和空气斗智斗勇。

    李小烽龇牙咧嘴,赶紧就把手里的那撮白短毛丢掉。

    这玩意儿不是别的,正是大名鼎鼎,名声响彻整个东北大地的傻狍子~

    他手里一直紧紧攥着的那撮白短毛,就是傻狍子受到惊吓后,屁股上的白毛炸开,然后在逃跑的时候被刺窝子给剌下来的。

    李小烽脸都要绿了。

    上次是摸了梅花鹿菊门处的黑血,这次是搓了一路傻狍子屁股上的白毛。

    下次要捡到猎物哪个部位的毛发他都不敢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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