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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怎么当神明?很急!:第14章 搬家事宜与户口问题

    “小伙子,就这些吗?”

    将最后一包行李塞进面包车里后,胡子拉碴的中年司机大叔转头问道。

    “对。”乐正道,拉住艾斯特的手,示意她不用太紧张。

    司机大叔看了眼这个身形瘦弱,戴着鸭舌帽,低着头的小姑娘,笑道:“小姑娘有些紧张?”

    乐正解释道:“她有点怕坐车。”

    “哦。”司机大叔点点头,不再追问,毕竟他只是接了单,过来帮忙搬家的而已。

    框的一声,将后备箱的门关上。

    “上车。”司机大叔道。

    待两人上车,关好车门后,点火启动,换挡,轻踩油门,车辆开始行驶上路。

    一边开着车,司机大叔一边说道:“小伙子听歌不?”

    闻言,乐正忽然想到了那个“出租车司机自己唱了一路”的段子。

    或许不是段子,是真事。

    谁知道呢,这年头网上真真假假的分不清。

    但幸好,这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司机大叔,在乐正说了声“行”后伸手按了下车上的按钮,打开了音乐。

    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流行乐悠扬地在这小小的车内空间中响起。

    “……

    我最不忍看你,背向我转面

    要走一刻请不必诸多眷恋

    浮沉浪似人潮,哪会没有思念

    你我伤心到讲不出再见

    ……”

    浪漫而华丽的音乐,金声玉振般的嗓子。

    受这动听的音乐影响,乐正感觉上车后一直紧绷着的艾斯特好似放松了一些。

    看来,这段时间常常让她看电视,还是很有效果的。

    这些现代社会的东西,他已经让她在电视上看过很多次了。

    否则,突然坐进这么一個铁盒子里,这铁盒子又莫名动了起来,还忽然有人唱起歌来,艾斯特恐怕会受到很大的惊吓……

    “好听不?”司机大叔忽然问道。

    “挺好听的。”乐正道,说完补充道,“谭校长,《讲不出再见》。”

    “哟!小伙子可以啊!”司机大叔明显有些惊讶,笑道,“你这年纪居然还知道谭校长?!”

    乐正笑了笑:“经典永不过时。”

    “哈哈哈……对,经典永不过时!”司机大叔感慨道,“这歌看着简单,其实还挺难唱的。”

    乐正接话道:“确实,以前在KTV跟朋友一起唱过,副歌的高声部分实在唱不出谭校长这种轻描淡写、举重若轻的感觉。”

    “连用俩成语,文化人,讲究!”司机大叔哈哈大笑道。

    两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

    大概半个多小时后,目的地到了。

    司机大叔帮着将行李从面包车上搬下来后,留下一句“记得给个好评啊”,便开着车走了。

    而乐正则略有些感慨地看着眼前的农村自建房。

    若无意外,他会在此住到毕业为止。

    这是一栋三层小别墅,外墙上贴着深灰色的人造蘑菇石,有一个车库和幽静漂亮的前院,庭院中甚至还有一个小小的亭子。

    亭子里有石桌和石凳。

    别墅后面有一个后院,乐正看房时看过了,是一个荒芜的菜园子。

    据房主说,他们一家还住在这里的时候,他老婆喜欢在后院自己种些菜。

    搬去市中心后,觉得这房子闲置着太浪费,就把这儿出租给了别人,但连续几任租客都没兴趣打理后院,渐渐就荒芜了。

    这儿的上任租客是一家直播工作室,但因为总是在晚上直播,非常扰民,附近的几户人家不堪其扰,直接打电话给了房主。

    房主一听,这还了得?!

    虽说他们一家现在搬去市中心住了,但他从小就是在这里长大的,这乡里乡亲的都打电话过来投诉了,他能怎么办?

    只好赔了笔违约费,将那家直播工作室赶走了,接着继续将房子挂在网上出租。

    乐正看到后就约了时间过来看了下房,觉得环境幽静,设施齐全,价格也合适,当场就签了租房合同。

    原本,他是准备找个小区,租个两室一厅的,但最近发生的两件事让他打消了这个想法。

    第一件事是,他有次买了些胡椒回来时,保安大叔问了他一句:“小伙子又买胡椒啊?”

    这让他意识到,小区因为有物业的存在,对他来说颇有些“人多眼杂”。

    而且到处都是监控。

    虽说乐正可以通过网购的形式避免别人得知他买了什么东西,但并非所有东西都适合网购的。

    比方说,他上次一次性买了几百斤土豆。

    他是联系了一家本市的种子购销站购买的,还买了切块拌种的附加服务,让工作人员送货上门。

    当时恰好被同一层楼刚要出门的业主看到了。

    对方瞥了一眼,发现那么多发芽土豆块后有些惊讶,但也没说什么,毕竟不熟。

    不过这事儿给乐正提了个醒。

    以后再遇上类似的事,他准备租个车,亲自去取货,然后开到荒郊野外没监控的地方,把东西传送了再回家。

    这样比较神不知鬼不觉。

    毕竟,他一个学生,时不时买些不太用得到,又或者虽然用得到,但数量明显超标的东西做什么?

    一次两次还好,次数多了,难免被一些好事者注意到。

    乐正不想因此惹上麻烦。

    因为他无法解释那些东西去哪了。

    租车的方法可以解决很大一部分这方面的困扰,但可以的话,相比起人多,有物业,还到处都是监控的城市小区,一个人少,监控也少的居所更合适一些。

    怎么说呢,明明是个守法公民,却感觉跟做贼似的。

    就很无奈。

    第二件事是,几天前房东(之前小区出租房的那个)忽然打电话给他,问他最近是不是有朋友留宿。

    乐正这些天经常带一个混血妹子出去散步,终究是被人注意到了。

    或许是被房东看到了,也或许是有人告诉了房东。

    如果是后者,应该是同一层楼的租客或业主。

    因为只有他们才知道他以前是一个人住的,直到最近一段时间才多出了一名女生。

    房东告诉他,留宿个一两天不要紧,但长期留宿的话需要报备登记,否则要是被查到,他会被罚款,还问乐正到期后要不要续住。

    乐正说不续住了。

    大概是考虑到离租期结束也没几天了,房东便没有要求他登记报备。

    但这事儿无疑又给乐正提了个醒。

    艾斯特没有户口,怎么登记报备?

    给艾斯特办户口的事,乐正已经在处理了。

    第一步是——什么都不干。

    等半年。

    因为艾斯特最大的问题,其实是在这个世界上没有留下过痕迹。

    她是凭空出现的。

    路边的公安监控录像一般保留1-3个月。

    小区里的更短。

    为了以防万一,乐正准备等个半年。

    半年后,“没有监控拍到过她”这一诡异状况就自然而然地消失了。

    然后再怎么做?

    报警呗!

    就说结识了一名流浪少女,相处了半年后发现她没有户口,所以报警,希望能帮她找回家人。

    接着,就让警察去查吧。

    反正乐正又不是人贩子,经得起查。

    他们会调取监控。

    然后发现很正常地拍到过艾斯特。

    他们会走访群众。

    然后发现最近确实有人见过她。

    至于什么时候见过,有多少人能清楚地记得呢?

    普通人对时间的记忆是偏模糊的,特别是在这种信息爆炸的时代。

    最后会变成“好像是两个月前吧?又或者三个月前?”这种感觉。

    就算走访人员发现半年前没人见过她,问题也会变成——她从哪里流浪过来的?

    然后,他们会发现,这个流浪少女不会说话,而且不怎么听得懂他们的话。

    到了这一步,走访群众一事会停止。

    因为继续走访的人力、物力成本会变得非常高,他们不可能把所有方向都走访一遍。

    这不是什么重大案件。

    警力资源是不能这么浪费的。

    事实上,就算是附近一带的走访工作,也不可能真的把每个居民都问一遍。

    走访群众只是为了核查她是谁,她从哪里来,是否是走失、被遗弃、被拐卖而已,当它难以进行下去时,自然会转向剩下的其他方式。

    他们会发布寻亲公告,然后找不到亲属。

    会查询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发现没有这个人。

    会比对在逃人员信息系统,发现并非在逃人员。

    会比对失踪人口档案库,发现并非走失人员。

    会采集DNA,录入全国打拐DNA数据库比对,发现并非被拐人员。

    查来查去,最后的结果只可能是——查不出她是谁。

    于是,最近有人见过,最近的监控也拍到过,不属于在逃人员,不属于走失人员,不属于被拐人员,寻亲公告找不到亲属,不会说话,记不清自己从哪来的艾斯特就是“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人员”。

    政府不是妄想症患者,不会因为查不出她是谁就认为她是异世界来的。

    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人员,每个城市都有。

    鉴于艾斯特的混血相貌,她大概率会被认为是国人与外国人非婚生育后遗弃的孤儿。

    到了这一步,艾斯特会变成光明正大的黑户!

    虽然是黑户,但届时她就已经是这个世界的人了,只是没有户口而已。

    总结一下就是,想要给艾斯特上户口,就得先花半年时间(以防万一,多等一些时间)等待,让她变成这个世界的人。

    不能急急忙忙地想要给她上户口。

    因为这时候的监控数据经不起查!

    警方只要查了,就会发现监控里根本没出现过她这个人。

    届时,情况可能会变得非常复杂。

    乐正需要时间来让那些监控数据自然消失。

    没了那些监控数据,艾斯特才不怕被查。

    之后,才是上户口的事。

    首先是把政策依据给抓住再说。

    2015年,国家出台过政策,里面提到:“对超过三个月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所属民政部门提出安置申请,由民政部门提出安置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予以安置。”

    也就是说,公安机关查三个月还查不出身份的话,按照规定,政府需要对她作出安置。

    注意,是“安置”,不是“落户”。

    待在救助管理机构也属于安置。

    按照乐正查到的资料,有的城市以此为政策依据,给落户了,有的城市则依旧不清不楚地拖着。

    后者主要是一些户籍福利较好的大城市。

    (山东威海、江苏泰州、湖南桃源、安徽广德等地都有过以此为政策依据,给流浪人员落户的报道,2020年天津也给193名既不知道家住哪里,也没有确切姓名,查不出他们身份的流浪乞讨人员落了户)

    抓住政策依据后,接着……接着还能干嘛?

    雇个律师天天去烦他们呗。

    花钱找关系送礼呗。

    靠时间磨呗。

    真以为有了这政策就万事大吉了?

    国人讲究名正言顺,这就是有了个“名”而已,接下来才是费力的地方。

    实在不行的话,那就去可以落户的城市落户。

    也没必要非在这儿落户。

    乐正只是想给艾斯特一个户口而已,至于在哪,并不重要。

    大不了以后再转户口就是了。

    这套流程中,真正让乐正觉得烦恼的是——

    一、以他学生的身份,艾斯特未成年的身份(可通过测骨龄估算出来),他是没资格作为其监护人的,因而报警后,艾斯特会被带走,送入救助管理机构。

    二、落户时倘若艾斯特还没成年,大概会被送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或儿童福利机构。

    也就是说,要么他多藏几年,把艾斯特藏到成年为止,要么……让爸妈帮忙。

    当然,没必要告诉他们艾斯特的真正来历,就说是流浪少女即可。

    ……

    跟艾斯特一起将行李搬进新家,接着又一一放好。

    忙碌了好一阵后,乐正累垮了般瘫坐在沙发上。

    为了有一个较为隐私的空间,他租下了整栋自建小别墅,因为是在农村里,所以房租倒也不贵,只比学校附近的两室一厅贵了400块钱一个月。

    就是远了点。

    骑车去地铁站要花10分钟左右,接着再坐四站才能到学校。

    原本,乐正还觉得有点不方便。

    但此时,瘫坐沙发上,环顾着宽敞的客厅,他突然觉得,其实还是这样住着舒服。

    安静的乡下,一栋三层小别墅,有前院,有后院,可比逼仄的居民楼里的两室一厅好多了。

    远了点,就远了点吧!

    “艾斯特……”乐正正想喊她,却发现艾斯特正站在楼梯上,通过窗户望着后院荒芜的菜园子发呆。

    似乎……可以种点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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