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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怎么当神明?很急!:第046章 失意的年轻商人

    乐正一边刷着牙,一边开始盘算该怎么处理艾斯特那头金发。

    艾斯特的发型是怎样的呢?

    以前戴着兜帽的时候,她就把头发胡乱地塞进兜帽里。

    现在没兜帽了,她的头发就垂落了下来,大概垂到屁股那边,也不知道她到底多久没有剪过头发了。

    简单来说就是,没有发型。

    就很普通的长发,自然垂落。

    而她显然没有钱,也没有闲情逸致去打理自己的头发,于是,那头淡金色的长发显得毛毛草草的。

    或许是醒来没多久的缘故,居然还有一撮呆毛。

    乐正忍不住抬手压了压,松开手,又弹起来了……

    就很无奈。

    突然被拍了下脑袋,艾斯特吓了一跳,嘴里的牙膏泡沫不小心咽下去了些。

    清清凉凉的……

    少女在心里想道。

    通过镜子盯着艾斯特头上那撮呆毛,乐正觉得,最好还是去趟理发店,不仅可以保养下头发,还可以给她修剪一下……

    倒不是一定要做个什么发型,就这么自然垂落其实也挺好的。

    可关键是……你倒是剪剪整齐啊!

    她的头发一定是她自己胡乱剪的,不,说不定还是用刀割的,甚至可能是用那种锋利的石片割的。

    总之,参差不齐,越看越糟心。

    乐正很无奈,带艾斯特去理发店是明显不可能的,这对她来说难度实在太高了,就好比是让一个小学生去做高数题一样。

    眼下待在房间里倒还好,可走出这个房间的话,他实在无法想象艾斯特会是什么反应。

    高楼大厦、高速行驶的汽车、刺耳的鸣笛声、耸立的电线杆、闪烁的红绿灯、来来往往的行人、飞驰的电瓶车……所有这些东西,突然摆在一個农业时代的人面前,会是怎样的冲击?

    乐正准备这段时间通过电视让艾斯特慢慢适应适应,然后争取在暑假结束,搬离这儿之前,带她出去见两次世面,让她了解了解这个世界。

    这样,搬家的时候才不至于闹出什么意外来。

    至于理发店,恐怕得很久以后。

    而作为一个强迫症,乐正能等得了那么久吗?

    当然不能!

    所以,他决定自己给艾斯特剪头发!

    怎么剪?

    拿把剪刀把垂落到屁股那儿的头发剪剪整齐……

    除此之外还能怎么办?

    乐正又不懂怎么剪头发。

    而且他觉得,这种自然垂落的长发还挺适合艾斯特的。

    那么,在此之前,先给她洗个头吧。

    ……

    在乐正忙活着给艾斯特洗头,吹头发,剪头发的时候,另一边,神谕世界,净土,自然之国。

    夜色已深,整座城市都陷入了黑暗与静谧之中。

    作为一名来自生命之国的外来客商,查尔斯还未入睡,他安静地坐在旅店的房间里,借着桌上昏暗的煤油灯,不断翻阅着手里的账本。

    自然之国粮食亩产高。

    大地之国土地肥沃,可以在同一块土地上进行轮作。

    光明之国气候暖和,光照充足,种植的是比小麦高产的水稻。

    风之国和雨之国年年风调雨顺,因而粮食产量也不错。

    海之国的国民大多不事耕种,以捕鱼和贩盐为生计,反而是所有国家中最富庶的。

    唯有生命之国,粮食产量不行。

    不过,因为有生命之神的恩德,生命之国的国民身体更加健康,也不用担心生病。

    当然,前提是你付得起钱。

    另外,生命之国的人更加长寿,历史上最长寿的人竟活到了50岁,着实叫人惊叹。

    因为粮食产量不行,生命之国的国民为了活下去,开始从事手工业和商业。

    久而久之,这个国家的手工业和商业就繁荣了起来。

    特别是商业。

    生命之神的恩德既赐予了国民健康的体魄,支撑他们走南闯北,又帮助国民打开了通往其他国家的商业道路。

    毕竟,谁都有生病的时候。

    其他国家的贵人为了结个善缘,大多愿意给来自生命之国的商人一点方便。

    因而,在净土,行走于异国他乡的商人,有一半都是生命之国的人。

    查尔斯就是其中之一。

    他虽然还很年轻,仅有21岁,但已是一家小型商会的会长,因为……这家商会是他父亲创立的。

    同时,他们家的生意也做得最大,自然就被推举为会长。

    查尔斯从10岁那年便开始跟着父亲行商,直到今年,他父亲40岁了,即将进入快速衰老期,便将生意都交到了儿子手中。

    因为有生命之神的恩德,生命之国的人进入快速衰老期后,衰老速度会比其他国家的人慢,不是一到三年,而是普遍在五年左右。

    换言之,他的父亲还有五年的寿命。

    查尔斯并不为此感到难过,在这个残酷的世界,能寿终正寝,甚至活到其他国家的人不敢想象的45岁,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从小到大走南闯北,他已经见过太多太多的人根本活不到40岁的快速衰老期。

    “唉……”在反复翻阅了数遍账本后,查尔斯叹息着将其合上。

    在眼下的自然之国,最该收购什么东西?

    毫无疑问,粮食。

    只要收购来粮食,就近找个仓库存放起来,等到明年春天,不,不需要明年春天,等到今年冬天,粮价起码翻上一倍!

    到了明年春天,三倍、五倍都不成问题!

    甚至,倘若明年春种还跟这次秋种一样,麦种发芽率那么低的话,自然之国的粮价怕是要疯!

    这简直是躺着赚钱!

    见到机会的查尔斯立马变现了手里的大部分商品,用于购入粮食。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昨天上午,自然之神教会突然出现,并通知他,他的粮食被没收了,还说他的行为涉嫌颠覆自然之国。

    这一顶大帽子扣下来,把查尔斯吓得半死,求爷爷告奶奶,最后花钱请了当地领主帮忙,才没有被逮捕。

    最后,自然之神教会同意买回粮食,不过价格是两个月前的粮价的一半。

    两个月前……春麦即将收割的时候,也就是粮价最低的时候。

    而且还是那个价格的一半。

    另外,查尔斯收购粮食时,粮价已经开始上涨了。

    再考虑到仓库租赁费用、人力物力消耗、粮食损耗、请领主帮忙脱罪花的钱等等,这一波,直接将查尔斯用于收购粮食的资金亏掉了四分之三。

    可那是教会啊,他一个小商人又有什么办法?

    查尔斯很无奈。

    据他所知,其他囤粮的商人虽然也被教会找上门了,但教会的收购价是粮价上涨前的价格,换言之,他们虽然会亏,但不会亏太多。

    只有他,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倒霉。

    可以预见的是,虽然他的父亲还活着,但一口气亏掉那么多钱的他恐怕没法再坐在会长的位置上了。

    他甚至能想象到,等他回到故乡,其他人会怎么看他,父亲又会露出怎样失望的表情。

    这一天,这名失意的年轻商人做了个梦。

    他梦到了一面巨大的墙壁和一片荒芜的原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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