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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天外飞仙:103入于剑,出于剑

    “大粽子哥,千万不要伤到爷爷。”

    阿秀喊了一声,顿时迎来狗哥的傻笑:“阿秀你放心,我不会伤到爷爷的。”

    “笑话,我岂会被你这乳臭未干的臭小子伤到,休要大言不惭!”

    看着两人眉来眼去,白自在更是心中含怨。

    知道乔峰的二弟和自家的孙女情投意合后,白自在也没有想过要阻止两人的交往。

    这乔峰铁骨铮铮的汉子,他的二弟想来也是非凡的人,既然两个小辈情投意合,索性也由着他们去了。

    知道阿秀未死后,失而复得的喜悦让白自在更加疼爱自己这个乖巧的孙女。

    只是当亲眼看到两人当着自己的面眉目传情时,白自在这心头的火气就忍不住让上冒。

    比白万剑这个亲爹还要旺盛三分。

    当真是好白菜都让猪给拱了!

    尤其是这小子刚见面就狂妄地要挑战自己,白自在愈加瞧狗哥不顺眼。

    想要拐跑自己的好孙女,不恭敬一点也就罢了,居然还想打自己一顿,岂有此理!

    “爷爷,阿秀说不要伤到您,我就一定不会伤到您,我们点到即止。”

    狗哥善意道。

    若是再往前推个月余的时间,狗哥还没有如今的底气,那时狗哥剑法还未融会贯通,只懂得出招,而无法控制剑法的威力。

    尤其是使出自然之剑,全身心投入悟空自然的剑意之中,往往醒悟过来时,又伤到了别人。

    如今补足根基后,狗哥这才算是真正步入剑道。

    “臭小子,简直是气死我了!”

    白自在怒骂一声,这小子说话总让人觉得十分刺耳。

    什么叫一定不会伤到自己,莫非他就认为自己一定能赢过自己吗?

    “二弟的剑道境界又有精进,如此喜事当浮一大白!”

    乔峰站在城墙上一声朗笑,就算演武场上的两人还没有开始比试,乔峰也看出了狗哥的不同。

    性格上并没有显著的变化,狗哥依旧是那个不会说话的狗哥。

    但是那种属于剑客的锋芒,却悄然影响着狗哥的行为和言语。

    若是以往的狗哥,不会一见白自在就开口邀战,狗哥就像是一个呆愣的孩子,总是需要别人推他一把,他才会往前走,所以他并没有真正意义上值得追求的目标,一天这么过是过,那么过也是过。

    非是说狗哥不好,而是这种佛性的性情,不应该出现在狗哥这种没有踏足江湖过的少年身上。

    为了阿秀,狗哥第一次表现出想要为自己争取的意愿。

    再来就是如今这种全然不考虑输的自信。

    以往的狗哥显得有些偏于自卑,这并非是认为自己的什么地方不好,而是认不清自身,谦虚到极致导致这种的错觉。

    狗哥对所有人都保持着敬意,认为别人比自己厉害,比自己聪明。

    这也不是一件坏事。

    毕竟每个人身上都有属于自己独特的长处,狗哥谦虚好学,自然不是坏事。

    可狗哥认不清自身,也就是谦虚过了头,对于自己的长处全然不知,也就少了一丝少年郎本该有的锐气。

    有时候人总是要多几分自信,甚至于到了自负都没有关系,只要碰到的挫折多了,自然而然会认清自己的极限。

    乔峰本人就是一个极具自信的男人,所以演化成他独特的人格魅力。

    叶孤城同样是一个极具自信的男人,所以他的脚步从来不会停顿。

    这才是武者!才是剑客!

    非是一定要练武,和人争斗才叫武者,剑客。

    “狗哥确实是有点不一样了。”

    王语嫣是一个性子冷漠的人,她从来就只关注自己的堂哥叶孤城一人,对于其他人是极少会看上一眼的。

    因为阿秀的存在,王语嫣也放了几分心思在狗哥身上。

    此时狗哥身上那股锐气,也使得王语嫣暗暗侧目。

    这种气质王语嫣以往只在堂哥叶孤城身上看到过,就算是入了江湖后,除了乔峰和慕容复外,王语嫣也找不到其他人有如此的气质。

    就在乔峰和王语嫣二人正感慨狗哥的转变时,演武场中蓦然爆发出一道惊人的剑光。

    这道剑光非是如叶孤城的青天白云般辉煌,而是一种澎湃无比的压迫感。

    神剑诀霸道无比,一出剑便是石破天惊,重如千钧的一剑,哪怕狗哥是以断剑使来,恢宏的气势扑面而来,仿若置身于雷云之下创裂斑驳的大地之中,直面天上那无与伦比的雷光。

    因为白自在说要让狗哥三招,狗哥也不再如以往的性格,他人说什么都照着做。

    这一剑气势恢宏,却也只占了威势,并无威力。

    “大粽子哥的剑法又厉害了!”

    阿秀眼中闪着亮光,遏制不住地惊喜道。

    她向来是不喜欢争抢的人,可又有哪个女孩不希望自己所喜欢的人更厉害一些。

    “真不愧是叶公子教的徒弟。”

    史婆婆叹息道。

    自己刚收的开山大弟子,一个扭头就被人拐去学剑了,史婆婆说是心里没气,那也是假的。

    可叶孤城的剑法确实是高明,自己自创的金乌刀法,说是上乘刀法并不为过,只可惜人家的武学境界早已超出了凡间武学的范畴。

    后来想想,就算大粽子没了,自己的刀法也可以传给阿秀。

    又是没想到,阿秀也被人逼着学剑去了。

    李秋水的武功太高,史婆婆敢怒不敢言。

    尤其是逍遥派的武功当真是让人惊叹,史婆婆也不想坏了阿秀的机缘,最后也只能放下让阿秀学金乌刀法的想法了。

    “娘?这个小子不是您的徒弟吗?”

    白万剑在一旁问道。

    “关你什么事?”

    史婆婆瞪了一眼白万剑。

    她看白自在这自大狂不顺眼,对于这小自大狂,自然也是看不顺眼的。

    可怜这人称气寒西北的白万剑白大侠在自己的老母亲面前,那是一句重话都不敢讲。

    “好好学着,好歹也是练剑的,居然还比不过人家一个毛头小子,干脆你这气寒西北的名头不要了,叫气死西北算了。”

    “奶奶,大粽子哥是叶公子教的剑法,又有语嫣姐姐的指点,爹肯定是比不过大粽子哥的。”

    白万剑闻言心头稍慰,还是自己这女儿懂得心疼人。

    只是回味一下后,白万剑的脸顿时气得通白。

    阿秀这意思不就是说他打不过那小子吗?

    虽然自己确实打不过,但是阿秀连自己是什么实力都不知道,一心就向着这来历不明的臭小子,白万剑看向狗哥的目光之中更显怒意。

    好你个小子!居然让他白万剑的女儿胳膊肘往外拐!

    “哼。”

    白万剑冷哼一声,却也不说比试的事情。

    一旁的一众二代弟子脸色涨红,显然是想笑又不敢笑出声。

    白万剑平日里都是正言厉色的模样,哪里能看到此时这种心中憋气的样子。

    话说自打遇上狗哥后,白万剑就没有一件顺心事。

    “白老爷子的武学境界着实让人惊叹。”

    凌霄城城墙之上的王语嫣点评道。

    江湖中最喜欢以境界去形容武功,内力分有后天境界、先天境界,招式上又有许多种不同划分的境界。

    诸如逍遥三老最符合江湖上流传的剑道三重,又如其他初窥门径,登堂入室,大成之境等等。

    除了内力又后天和先天这样的明显划分外,招式上的境界就属于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了。

    狗哥只出了一招,白自在就倒在演武场的泥土地上。

    并不是白自在被狗哥所伤,而是面对那有如天地之威的一剑,白自在措不及防下,被狗哥的剑势压迫,慌了心神。

    绝口不提让狗哥三招的事情,白自在以掌盖脸,浑厚的掌力奔涌而出。

    王语嫣知道白自在从乔峰这里学了些运劲法门,本质上还是雪山派的武功。

    这一手掌法虽说比不过降龙掌,却无远超其他的掌法武学。

    之所以能让王语嫣如此评价,更是因为雪山派其实并没有掌法类的武学。

    白自在自诩是古往今来剑法第一、拳脚第一、内功第一、暗器第一。

    其实是将雪山剑法的精义融于拳脚暗器之中,即便没有拿剑,使的也是剑法。

    传闻中有人能以指代剑,不弱剑法的威力,白自在却能将雪山派的雪山剑法化为拳法,腿法,暗器,自然值得王语嫣的一声赞叹。

    有时候就算是同一部武学,不同的人练,都会有不同的感悟。

    白自在比不过乔峰厉害,那是因为功法的限制,天地的限制,并非是说白自在的武学境界就一定输于乔峰。

    至少这种奇思妙想,是所有人都未曾想过的。

    “白老前辈对于武学的痴迷,让乔某自愧不如。”

    乔峰一想白自在这段时间对于武学的执着,心中还是有些后怕。

    “不过还是打不赢狗哥。”

    王语嫣望向场中,狗哥以断剑对白自在的拳掌,第一剑是为了展示自己的实力,而后的每一剑,狗哥都全程收着力。

    他答应阿秀不伤害到阿秀的爷爷,自然就不会伤害到阿秀的爷爷。

    无论狗哥如何变,他依旧是那个重信守诺的狗哥。

    “爷爷要输了!”

    阿秀的声音有着些许的欢喜。

    白万剑默默看了阿秀一眼,如果是自己和那个小子比试,阿秀应该也是这个样子的吧。

    诚如阿秀所言,白自在的内力本就不如狗哥,就算是狗哥收着力,那剑法上的绝妙变化,白万剑早已经见识过,就算是亲爹加师傅的白自在,也不会是狗哥的对手。

    结局早已经注定,区别只在于早晚罢了。

    面对白自在腾空而来的一掌,狗哥脸色一正,御使手中的断剑拆解白自在的掌法。

    这一掌内力蕴于掌心之中,可见是要以掌气御敌,狗哥一眼就看穿白自在的招式,断剑之上从缺口处慢慢延伸出一道纯白色的剑气,取代断剑断掉的半截剑身。

    在叶孤城所处的那一片天地之中,狗哥只领会到剑道之心,却无剑道的根基。

    这一年多的时间下来,狗哥依旧是修炼佛门的罗汉伏魔功,内力也是有所增长,却始终没有太大的变化,唯一的变化也只是内力凝实一些,隐隐有着如剑般的锐意。

    这对于旁人或许已经算是极大的进步了,可于狗哥的武学天赋而言,又显得过于平庸了。

    狗哥最大的收获在于,他开始明白自己想要什么,也开始正视自己内心的想法。

    所以归来之后,机缘巧合下饮了赏善罚恶二使修炼用的药酒,体内的内力在阴阳冰火酒的促进下,猛然增长了一大截。

    即便不如慕容复的百年内力,也不差逍遥三老太多。

    内力增进,剑法上又弥足根基,达到融会贯通的地步。

    如此一来,狗哥的实力早已经无法以世俗的目光看待。

    这一剑虽然还是借托于先天剑经上剑法,却在见了阿秀的此刻,成为狗哥有情之剑的一篇序章。

    “这是什么剑法?”

    狗哥的剑气如同刺穿一张薄弱的白纸一般,没有丝毫阻碍就消弭白自在引以为豪的隔空掌力。

    面对狗哥突如其来的剑气,白自在慌乱中回避,一头的白发白须在灰尘的渲染下,显得灰头土脸。

    目光灼灼地看向狗哥手中的断剑,白自在无法遏止地大声惊呼。

    “我的剑法。”

    狗哥如是道。

    这一剑是他想要争取阿秀的强烈愿望。

    那是一种不需要思考就能使出来的剑法。

    因为这一剑代表的已经不再是剑法,而是狗哥这个完完整整的人。

    入于剑,出于剑。

    有些人尘世浮沉百余年,依旧不敢爱也不敢恨,但是有些人却只需要一个小小的契机,就能勘破凡尘喧扰,看见自己的内心。

    不论是独孤九剑,还是神剑诀、自然之剑、夺命十三剑等等。

    留下来的是剑法,但是传颂的却是那些孤独寂寥,一生为剑的剑客。

    他们的剑法早已经不再是单纯的剑法,而是他们个人意志的延伸。

    独孤求败,求一败而不可得。

    方宝玉,以天地为师,以武止戈。

    燕十三,杀人如麻,最后却为了毁了魔剑第十五剑,心甘情愿自刎而亡。

    “此子怕是当世剑法第一人了。”

    白万剑忍不住说道。

    “并不是。”

    阿秀摇了摇头,言道:“叶孤城叶公子的剑法胜过大粽子太多。”

    “叶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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