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丽尔好奇道:“为什么举办庆典?”
艾玛解释道:“这阵子我们从附近收获了很多食物和农具,还有酒和肉,维普家里的好东西多的吃不完了,所以和道格一起拿出来一部分举行庆典,今天大家一起吃饭喝酒。”
艾玛家里并没有多的吃不完,只有道格和维普家里的肉多的吃不完,就像是现在的劳伦斯一样。
不过那两人可没心思打猎,他们有比打猎更简单,更快捷的致富手段。
打劫!
还是作为打劫活动的组织者。
大部分时期,作为组织者都有着超过参与者的额外收益。
每次打劫回来,维普和道格都拿了大头,这是大家都认可的事情。
白吃的好事情,萨丽尔当然不会拒绝,很快带着劳伦斯和索菲亚一起下山,顺便去镇子上牵一只能产奶的羊。
劳伦斯安静的走在后面牵着羊,眉头却是微微皱着,想到了不好的事情。
和洛芬王国的野蛮人贵族一样,普米修人和瓦基里人的思维方式和传统观念也都根深蒂固。
一旦发现打劫的收获超过预期,那么就不会有人想着去种地搞建设。
野蛮、暴力、破坏、侵占、劫掠……
普米修人目前已经有了全民转行当强盗的倾向了,在高额的收益下,这些天生就喜欢冒险赌博的野蛮人只会固执的踏上剑与血的道路。
种地这种事情很快就会被当做受歧视嘲笑的事情,应该由女人和奴隶奴仆去做,而男人就应该去冒险,去抢劫!
劳伦斯从特兰大蹄城逃离的原因之一,就是他在那里想要成为有土地房屋的自由民,就必须要去打劫杀人,而且还是终身职业。
只有在抢无可抢,风险大于收益的时候大部分人才会安心种地搞建设,也许之前的普米修人就是因为这样安稳下来的。
不过现在南方王国被野蛮人占领了一部分,更多的野蛮人不仅可以往更南方的富裕地方打劫,还可以乘船去更远处的沿海国家劫掠。
尽管不想承认,但目前的野蛮人王国正处于事业上升期,他们有着大量的目标可以选择,自然不会停手去种地。
就像是野兽和鸟类一样,女人在家里生孩子,男人出去捕猎。
只有傻鸟才会坐在树上等果子。
劳伦斯发现自己现在就是那只傻鸟,而周围的大部分野蛮人都属于勤快的凶鸟。
“必须要编点理由,比如我要守护大山,这样才能拒绝那些普米修人的打劫邀请。”
劳伦斯迅速做好了预防措施,热情友善的普米修人肯定会邀请他一起出去打劫。
普米修人和野蛮人都认为劫掠是最好的发家致富路,邀请别人一起去打劫并不是恶意,而是对别人实力和勇猛的信任。
但有时候这种好意,别人并不会领情,比如劳伦斯。
现在不管是艾玛还是村子里的其余人,都不否定打劫这种事情。
就算是少数人担心安全问题,那也是少数人,集体上来说,大家都愿意得到更多的收获。
劳伦斯预感到最近种地的农民会越来越少,不得不说这可能是一件好事情,因为寒冷地带的农作物本来就生长缓慢,再加上这两年土豆出了问题,出去打劫确实是最符合当下的发展之路。
劳伦斯思考着自己在这个时期的位置。
这些野蛮人没有做错,劳伦斯自己也没有做错,大家只是选择了不同的道路。
劳伦斯不会反对普米修人的出路。
劳伦斯自己去学普米修人,大家都能得到和风险对等的收获。
普米修人学劳伦斯一起上山打猎种植,大家都要饿死。
大规模的上山打猎,除了少部分呆傻的,其余的野兽都会早早地撤离这个地区。
安德鲁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打猎不如种地,种地不如劫掠。
从生存和发展的角度上看,反倒是野蛮人的做法更符合种族利益。
不能从寒冰地区打下去的野蛮人,族群就不能扩大,世世代代都会被困在寒冰地区当生吃野兽,茹毛饮血的野蛮人。
只有走出这个地区,才能去想以后的事情,就像是曾经的南方王国,曾经那些属于野蛮人的国王贵族。
劳伦斯明白自己属于野蛮人国度的弱者,要走的道路和大部分野蛮人都不一样。
“或许我该发展剩下的人力畜力,鼓励那些野蛮人带来人口和资源?更好的利用初期的资本积累。”
以前大部分野蛮人依靠种地的收获,自己吃饭都不容易,也没多余的粮食去给别人,所以不会养奴隶。
除了少部分城市地区外,大部分地区的奴隶都是作为生理问题或者生孩子的道具使用。
也有挖矿的奴隶,主要是在贵族手下干活,普通人不会养奴隶。
而普通人为代表的打手们在劫掠时,杀性极重,基本上不留活口。
劳伦斯很快确定了自己的发展路线,自己需要制作铁器、药材、布料等东西来交换消化其余野蛮人带回来的物资。
做这些需要技术、实力、以及劳动力。
“如果不想加入他们一起去打劫的话,最好还是住在山上。”
“而且……如果普米修人没有抢到足够多的食物和财宝的话,没有安德鲁的保护,我说不定就成肥羊了。”
劳伦斯对野蛮人的伦理观念和淳朴性格非常了解,可以百分百确定真到了外出无果的时候,有些人的眼神就会盯住村子里的大户了。
野蛮和残忍一旦不能对外,那么就会迅速对内。
救别人一命就能让别人一辈子听你话的事情,只存在于上下级关系里,不存在位置不对等的时候。
综合考虑,劳伦斯还是决定住在山上招募一些人,光是依靠萨丽尔和索菲亚已经不够用了。
劳伦斯想了很多事情,这些事情都是很遥远的事情,再或者可能都是猜测。
当牵着羊靠近普米修镇,看到前方升起炊烟的热闹小镇后,劳伦斯看着这雪山下如画作一般的中世纪小镇,思路突然就打开了。
像是一柄利刃,从野蛮人的肚皮里划破,一位手持长矛与盾牌的战神从那野蛮人的身体里走出。
每個人都需要一个信念来活着,不然就会麻木没有意义。
劳伦斯找到了自己的信念,它完美的消除了自己不属于这个世界,又必须要在这个世界生活的拧巴感觉。
交战异族,奴隶祭天,抢劫占领富饶的土地,当完成初期的积累之后,野蛮的巨兽才会精疲力竭的倒下。
“文明诞生于野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