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正寒,残雪化开。
常三思直待至日上三竿,才施施然从小妾那软玉般身体上爬起。
虽然起得有些迟了,每日里的“牵丝戏”却是不能落下,这是安身立命的本领,如今能够过上此等舒畅日子,也全靠这门本事。
拔骨抻筋,易筋洗髓,常三思一板一眼的,缓缓吐纳着清晨寒冷的空气,做出种种奇异艰难的动作。只感觉筋骨一点点拉伸,仿佛有热流在血肉之中流淌着。
昨晚耗费的大量精力,就在这奇异的动作之中,一点点恢复过来。
直至全身血如大浪,汹涌流动,浑身都暖和了起来,他才缓缓收式停手,吐出一口混白气浪。
‘筋长一寸,延寿十年。’
常三思很满意自己的现况,却也不急着完成任务。
他知道,有些事情,只要一直拖下去,总会得到转机。
七色堂,青字香堂副香主的位置,其实不错……
要人有人,要银子有银子,最重要的还是消息特别灵通,对完成主公交付下来的事情,很有帮助。
修习完毕,他洗手抹面,舒舒服服用着薤白酒,喝下一碗温热牛乳地黄粥。
只感觉到胃肠处暖融融的皆是热意,舒服的长长叹了一口气。
正当他尽情享受这安闲自在的日子的时候。
下人匆匆进来禀报,让他一天的好心情,全都被破坏了。
“你是说,阎老黑死了,还是被他手下的几个残废小乞丐做掉,哈……真是废物啊。”
常三思仰头大笑,笑得急了,轻咳两声,差点被热粥噎着嗓子。
“是,老爷,现在他们的尸体还摆在麒麟街土地庙里,当时同去的还有张大胡子,他亲眼目睹几个小乞丐动手。”
小厮知道,这位常副香主笑得愈欢畅,就越是想杀人。
说话不由得更小心了几分。
“有趣,太有趣了。”
常三思放下粥碗,笑眯眯的轻声吩咐道:“来几个人,跟我去看看,倒没想过,咱这青字香堂,竟然出了人才。”
阎老黑是他亲自提拔于草莽,对这人的本事自然是十分了解。
再怎么不济,都是锻骨有成的硬茬子,岂是几个饭都吃不饱的小乞丐所能杀掉的,此事蹊跷,常三思忍不住多了点好奇。
……
土地庙越发破败了,阵阵腥臭味传出。
这里本就不是住人的地方,平日里也很少有人进去瞧看。
如今几具尸体被拖出,杂草丛生,碎砖烂瓦所在,更是显得瘆人,宛如乱葬岗一样。
“仔细讲来,他们怎么死的?”
常三思瞄了两眼,基本上也就看出了这几人的死因,不过,有些细节却还不是很确定。
“那几个家伙太过歹毒,先是用香灰糊眼,再突施辣手。阎老大一个不防,就丢了性命。还有李兄弟,被断手的小贼从后面……”
张大胡子泣不成声,满脸痛惜,讲得情真意切……
他左边脸上五指印痕森森,已经肿得老高,此时倒也不敢耽搁,连忙一五一十的把自己当夜见到的情景说了出来。
“你是说,一个瘸子,一个断手,还有一个阉人,就把阎老黑他两个给杀了……”
常三思发现自己又忍不住想笑,好悬忍住,指着那几具尸体说道:“去吧,他们应该逃得不远,就算出了城,也进不了山。无论如何,把几个小家伙全都逮回来,一个个细细的剐了。要不然,让别人知道,就会说咱们青字堂没有上下,不懂规矩。”
死不死人,死的是谁,常三思其实一点也不在意。
问题是,阎老黑是跟着自己的,又是他亲口吩咐管理麒麟街道的乞丐流民,就算再有不是,要打要杀,也只能自己来。
被手下的几个小乞丐就这么杀掉,这算什么事?
合着,自己提拔起来的,就是这么一个废物。
他甚至,还得防着让兴庆府的捕快知道这事。
太丢人了!
“没逃,他们没逃……”
张大胡子连忙说道,心知常副香主并没有继续责罚自己的意思,这条命算是保住了。
从昨晚开始,他就带着几个兄弟,一直盯着这块。想动手却又不敢,还听了一晚上奇奇怪怪的声音。
直至天明,才麻着胆子向上禀报。
这时想着立功赎罪,哪里还不懂得表现。
“没逃?在哪?”
常三思的笑容都差点维持不住,声音尖厉,只感觉很是荒谬。
‘是我常三思提不动刀了,还是那几个杀人的小乞丐脑子进了水?’
他们有什么依仗?
“就在那,唱小曲儿呢!”
张大胡子挤眉弄眼,哆哆嗦嗦的指着一个方向。
人流往来的麒麟街道,前方百十步远,竟然有些拥堵,一连片叫好声,隐约传来。
“好,再来一曲。”
“给爷看赏,唱得好。”
有人大声高喝。
更多的人,却是伸着衣袖,偷偷抹着眼泪,同时身体用力往内挤,眼珠子像是被粘住了一般的盯着圈内,一边哭一边喊。
“再来,再来,我还没听够呢。”
“好词,好曲,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啊。”
这是酸书生,摇头晃脑的。
几只乌鸦从脑袋上面飞过,常三思眼神茫然,面色古怪,看了看张大胡子,见他着实不像是在说假话,才若有所思的抬步往前。
“看看去。”
身后几人凶神恶煞的跟上。
离得不是很远,几人很快靠近,四周突然一静……
一阵或清脆或暗哑,叮叮当当的声音传来,带着奇异的韵律,敲出动人心魄的节奏来。
常三思幼时学曲,苦练“牵丝戏”,前半生扮演“小生”,在主公麾下成为一个杀手,手里面有着数不清人命。
本来,他以为自己已经与过去的日子彻底割裂开来,扮演的是另一个人的人生,听到这奇异韵律传入耳中,只觉眼前一阵恍惚,差点控制不住身体,随着这敲击乐声起舞。
还没等他透过人群缝隙看清那到底是什么乐器奏出如此古怪,又如此优美的乐曲,耳中突然就响起一声声如泣如诉,催人泪下的歌调。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声音咬字清晰,以情动人,瞬间就把人引入画景,撼动心弦。
常三思全身一震,只觉全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一股难以形容的颤栗感涌入心灵。
这种感觉很熟悉,他每每听到自己十分喜爱的曲目时,就会极为沉浸,是幼时学戏的后遗症了,当然,这没什么不好。
他总觉得,生而为人,总要有些喜好。如此,在这苍白无情的世道中,才不至于太过绝望……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歌声悠扬,千回百转。
此时听得真切,能分辩出有三四个男女的嗓音在低声吟唱,重重叠叠,引动万般遐思……
常三思听得入神入心,双眸微微泛起湿意。他甚至想起了早就忘怀的,当年的那些离别。
他已然不记得自己刚才要来做什么,心里的杀意也消失无影。
只想着看清楚,到底是什么人唱的好曲,作的好词?
身后跟着的几个凶神恶煞的大汉,此时看着自家的常副香主迷醉神情,一时目瞪口呆,想要出声说些什么,却又不敢。
一曲唱完,四周震天彩声。
随着人流拥挤……常三思顺势前行几步,眼眸睁得老大的同时,也看到了有些人正在扔着碎银子,铜钱如雨般洒落在地上。
还有人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喊着:“再来一首!”
这倒不是常三思惊讶的缘由……
在如今这个消遣勾当极其匮乏的年代,能欣赏到如此好曲,当浮一大白,也值得扔些银子。
他惊讶的是,那唱曲的,赫然就是四个没长成的半大小子……
一个花脸小家伙歌喉宛转,宛如黄鹂轻鸣;另外两个相貌十分相似的小子,声音难辨男女,柔和细腻。
还有一个断手的家伙,声音显得雄浑低沉,偶尔以作和声。
最离谱的是,自己最初听到的那阵优美万般的叮叮咚咚乐声……
却原本是一个断腿的少年瘸子,用一双竹筷,敲击摆成几排的破砖烂瓦,所发出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