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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之我是福贵:第五十九章 欣喜异常

    “砰!”

    斧头划出一道好看的抛物线,旋即重重落在保险柜的锁门上,随着砰的一声,一个大缺口瞬间出现在斧头上。

    随着这把新买的斧头报废,锁门也被劈成了个稀巴烂。

    徐福贵摸了一把额头的汗水,心疼的看了眼斧头,随后扔在一旁,走进查看保险柜。

    用力将保险柜的门拉开,徐福贵探头一看,顿时有些疑惑。

    保险柜里面放着的东西并不多,一件普普通通的长衫,两个煤油打火机,一双黑色皮质长靴,以及一个棕色的皮质提包。

    将长衫拿出来,徐福贵瞳孔立马一缩。

    衣服下面放着两把小巧的勃朗宁手枪,旁边有六盒子弹,一把锋利的军刀,以及一个水壶。

    龙二是准备随时跑路?东西准备的这么齐全。

    把轻巧的勃朗宁手枪拿在手上把玩的一下,将所有东西统统收到空间去,拿出剩下的棕色皮质提包。

    拿到手上,瞬间一沉,打开以后,一片耀眼的金色瞬间迷花了他的眼睛。

    将皮包全部打开,徐福贵细细清点起来,内心止不住的狂喜,嘴角都快咧到耳根子去了。

    好家伙,龙二这人是真有钱,而且真谨慎,将家当都换成了金条。

    皮包里面一共有二十根金条,一块金表,金条全都是大指拇粗细,中指长短,拿在手上沉甸甸的,说不出的愉悦。

    一夜暴富,莫过于此。

    除了二十根金条和一块金表外,皮包里还装着五条用红纸包起来的银元,一条银元有二十个,这便是一百个银元。

    不过,相比较于金条,区区一百个银元,根本不值一提。

    拿着金条欣赏了许久,心中痛快无比,差点儿没忍住仰天大笑。

    不行,冷静,一定要冷静。

    这些钱财可不敢暴露,甚至不能拿出来花销,不然解释不清楚这么多钱哪里来的,龙二肯定会怀疑他。

    他们徐家现在可是穷苦人家,新兔成立后要当雇农的,这些金条和银元只能待在空间里。

    估计要等几十年,八九十年代的时候才能大放异彩。

    那时候,他又是个垂垂老者。

    但徐福贵依旧很兴奋,这些金条就是他徐家的传家宝!

    等以后凤霞有庆长大后,他们不用为金钱方面担心。

    将金条放回棕色皮包,意念一动,包括地上的斧头和保险柜,全部出现在空间里。

    深深吐出一口浊气,拍了拍滚烫的脸,待恢复到平常心后,他这才在周围寻找冬笋。

    这里挖挖那里挖挖,心思全然不在冬笋上,一想到空间里的金条,便忍不住露出笑容。

    随便挖了两下,还真让他找到两根冬笋,看了下天色,将冬笋放进背篼,从空间里拿出野鸡,扛着锄头,哼着小曲朝山下走去。

    “少爷,你见着斧头哪儿去了吗,我记得就放在柴垛这里。”一回来,长根便问道。

    徐福贵摇头,“不知道,不见了?”

    长根苦闷的点头,“屋里屋外找遍了,愣是没找着,我去问问陈家和孙家,是不是他们借去了。”

    徐福贵拉住他的手,“兴许是放在哪里忘了,一直找可能找不到,说不定哪天突然就找到了。”

    “再说了,那把斧头用起来不行,太重了,丢了就丢了,我明天从县城买把新的回来。”

    “一把斧头得不少钱呢。长根嘀咕了一句,心里暗自决定一定要把斧头给找出来。

    “少爷,挖到冬笋了吗?”长根这才想起,问了一句。

    “就两根,不过我打到了这个。”他将手里的野鸡扬了扬。

    长根露出笑容,“少爷运气真好。”

    “少爷,你打到野鸡了?我就说我该跟你去的。”来顺从灶房出来,瓮声瓮气道。

    走进灶房,徐母和徐父看见野鸡,脸上纷纷露出笑容。

    成了穷人才知道,原来肉这么好吃。

    “嘿,家明一直叫着要来打野鸡,少爷你在哪儿打到的,下次我们再去那里。”来顺接过还留一口气的野鸡,熟练的割喉放血。

    徐母神色微动,放下手里的针线,凑近问道:“家明喜欢野鸡?”

    “应该是吧,他每次见了少爷,就嚷嚷叫少爷带他去打野鸡。”

    “那把这只野鸡熏了,砍一半给他送去。”

    “啊?”来顺诧异的长大眼睛。

    “啊什么啊?”徐福贵拍了拍他的光头,太太发话了,照做不就行了。

    来顺哦了一声,将锅里的开水倒进木桶,将鸡毛烫软,开始拔毛打理。

    鸡毛相对于鸭毛来说,好打理的多,一拔就掉了,不用一根一根的拔。

    “来顺,明天去给你买个帽子。”徐福贵看着来顺的光头,突然说道。

    这么长时间都没发现,大冬天的的,顶着一个光头应该怪冷的,而且戴着帽子遮住光头,也许能让来顺看起来不那么凶神恶煞。

    说不定村里那些姑娘愿意和他说话。

    “哦,好哇。”来顺憨厚笑道。

    徐母笑着说道:“来顺,我也当你是亲儿子,你要用钱的时候,就尽管说。”

    来顺憨厚笑道:“我用不了钱,平时少爷买东西都会给我买一份嘞。”

    “憨货,你喜欢戴啥帽子?”徐福贵问道。

    来顺毫不犹豫的说道:“就是少爷戴的那个就成,挺好看。”

    徐福贵将头上的瓜皮帽拿下来,放在来顺的光头上,众人看了一眼,顿时忍俊不禁。

    徐福贵五官端正,戴着瓜皮帽看着还不错,但是来顺戴上后,总有一股说不出的别扭。

    或许是瓜皮帽太小了,又或许是他们已经习惯了来顺光头的样子。

    “还是买个毡帽吧,更暖和。”

    “我听少爷的。”

    将鸡毛全部拔掉,看起来不小的野鸡其实就那么大点儿,还没有家鸡的个头大。

    拿出菜刀,将野鸡的肚子刨开,取出里面的内脏。

    这些内脏自然是舍不得丢的,鸡肠鸡肝打理干净,这些都是肉味。

    将处理好的野鸡晾晒干,等睡觉之前抹上一层盐就可以了。

    腌制一个晚上,第二天一早就可以挂在柴火上面,和腊肉一眼熏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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