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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族:从路鸣泽手下开始工作:第七十四章 致终将失去的青春

    Aspasia餐馆

    米其林三星级餐厅,是这座城市规格最高的餐馆。它的名字基本就等同于:高端,上流,奢华。

    而今天的夜晚,偌大的餐厅空荡荡的,只有数位工作人员在餐厅里做着准备,当然不是生意惨淡,而是他们一切就绪,在等待今夜的主角到场。

    一辆加长的迈巴赫,将陈雯雯送到了餐馆门口。

    餐馆门口,两个穿着西装的服务员,将戴着白手套的右手放在了自己的胸膛,微微向她鞠躬。

    陈雯雯家境不错,家里算是开得上宝马的小富家庭。但这样的场面,她倒是从来没见过。

    仿佛这样的画面,只会出现在玛丽苏小说和偶像剧之中。

    司机轻轻拉开车门,穿着一袭白裙的陈雯雯轻轻下了车。

    一个熟悉的青年,站在了门口。他没有穿上那身名贵的西装,而是穿着牛仔裤和卫衣,站在门口。

    就像是回到了高中那段时光的样子。

    他捧着一束花,不是似火的玫瑰,而是一把纯白的蒲公英,他咧着嘴笑着,像是当年那样没心没肺。

    “欢迎,光临。”路明非想了很多台词,最后还是给出了一句奇奇怪怪的话。

    “噗呲。”陈雯雯轻轻笑了出来,“你这个包场的主人怎么像是接待的工作人员。”

    路明非挠了挠头,“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的文学素养也就那样,就是绞尽脑汁也比不过你的。”

    “亏你还天天泡在文学社里当干事。”陈雯雯似乎又回到了那些在文学社的日子。

    那时候的日子过得很慢,每天都盼望着长大。

    长大了就可以去见更大的世界,去更自由的地方。

    “嘿嘿。”路明非将那一束蒲公英递给了陈雯雯,“给,等会起风了,就散了,快拿着。”

    陈雯雯接过了那一束蒲公英,又瞥见了路明非的卫衣上沾着蒲公英的毛绒。

    “你去河边了?”陈雯雯记得,她之前和路明非曾在公园的河边散过步,那是他高中三年之中,为数不多和路明非单独相处的画面。那河边,开满了漂亮的蒲公英。

    “等你的时候就过去散了散步。”

    “为什么送我蒲公英?”陈雯雯低头看着那纯白的蒲公英问着。“送蒲公英的,我还是第一次见。”

    “我本来是想送栀子花的,但偶然看见了蒲公英,我就觉得,这个应该最适合你。”路明非的眼神有些害羞地闪躲。

    “谢谢,我很喜欢。”陈雯雯像是以前那样温柔地笑着。

    这时候,路明非才发现,陈雯雯还是穿着以前那条纯白的连衣裙。今晚,她没有化妆,但她却依然美得动人,像是纯白的蒲公英一样。

    其实,从五官来说,三位班花之中,最好看的应该是小天女才对。可,路明非就单单最喜欢陈雯雯,喜欢笑起来宛如春风般和煦温柔的她。

    果然,笑起来的陈雯雯才是最美的。

    “额,我们,进去吧。”路明非过了这么久,在她面前还是忍不住地会紧张。

    “嗯。”陈雯雯点着头,轻声应着。

    空旷的大厅里,只摆放了一张桌子,蒲公英侍者轻轻插入了漂亮的品种,成了桌上最美的装饰品。

    “要喝点什么?”路明非问着。

    “嗯.....柳橙汁吧。”陈雯雯答着。

    “好,那我也要一杯可乐。”路明非笑着。

    侍者轻轻点了点头,立马开始吩咐人准备。

    这两个人真是奇怪,在这里有上好的红酒,有全城最好的调酒师。但他们,却一个喝着橙汁,一个喝着可乐。

    就像是两个没长大的小屁孩儿一样。

    主厨们开始把精心烹制过的菜肴缓缓端上桌子。

    陈雯雯优雅的切下了一小块鹿肉,轻轻的放入了口中,随后又看了一眼那瓶中纯白的蒲公英。“我以前怎么也不会想到,我们两人,会有这样的场景。”

    “其实我之前有想过的,不过那时候我都是当作我自己做的白日梦。”路明非抬头望了望陈雯雯,她散着秀丽的长发,一举一动中都透露着温柔。

    她素面朝天,像是以前一样一点没变,或者说,是她在今晚,又变回了那个坐在布满爬山虎的老墙下,一个人安静读着书的文学少女。

    餐馆内播放着周杰伦《七里香》的纯乐版。也许这样的餐馆应该适合的是,那种钢琴伴着小提琴的高雅交响曲。

    但,路明非还是选择了他高中时期最喜欢的流行音乐。这调子,更适合他们。

    “以前的事情,回忆起来就像是一场梦啊。”陈雯雯微微低下了头,脸上染起了一抹绯红。她当然知道路明非过去喜欢她,可.....陈雯雯有些犹豫,有些纠结。

    突然,安静的场馆内变得有些吵闹。

    一个记者和一个摄像机的摄像师,在侍者的阻拦下,依然闯进了餐馆。

    “不好意思,我过去看看。”路明非起身,走了过去。

    “怎么了?”路明非轻声问着。

    那个记者看着路明非呆滞了片刻,这个全身穿着地摊货的大男孩就是手气阔绰到一个人包下整个米其林三星餐馆的富豪?

    “我们是电视台美食节目的主持人,今天我们收到了一则消息,您今晚包下整个餐馆。想来肯定是一个很有品味,对美食很有见解的人,所有我想来采访你。”记者说明了他的来意,“你方便的话,一会儿就好。”

    “哈哈,这样啊。”路明非没想到,尚卿越把摆场搞得这么大,这都惊动了电视台了。“我其实没什么品位的,如果你们问我什么红酒有什么特点的话,我是搭不上来的。不过可乐的话,我更喜欢可口可乐。”

    “这....那我们可以拍一下你们的菜品和用餐环境吗?”记者愣了愣随后又问着,他不甘心自己跑了这么远来找素材,最终却无功而返。

    “你们如果实在感兴趣的话,就在这里拍一会儿吧。”路明非不是刻薄之人,并不介意太多。

    “甜点的蛋糕上要写什么呢?”侍者问着,最后上场的蛋糕上面要留什么字。

    许多客人都喜欢在这家的蛋糕上留下:I love yuo或者嫁给我,之类的字样,听说表白成功率非常之高。

    “嗯.....”路明非思索了一下后,“就写: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吧。”

    “额,您确定您是要表白,我推荐,换一点浪漫点的台词,成功率可能更高?”侍者建议着,这位客人也太古怪了。

    他包场的时候,明明说好了是要表白的,可现在这位的表现,穿着地摊货,喝着可乐,写着不明所以的台词,越看越不像是要表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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