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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主神炸了:第二百六十四章 天帝城:主角齐聚【4000】

    “终于到了。”

    林平之看着前方的巨城。

    一路上拖家带口,连老婆与宝贝女人,总算是在经历各种艰难险阻以后,顺顺利利的到了这一座长生界里面的着名都城。

    进入天帝城。

    入眼是无尽的繁华与兴盛。

    车水马龙。

    大街之上,人流繁复,熙熙攘攮。

    大道两旁,店铺林立,叫卖之声,此起彼伏。

    “上好的亚龙皮哦,来来来,都看看,百枚金币处理了。”

    “千年人参,真正的老参王啊,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

    “本酒楼新开业,第一天优惠大酬宾,食客若是能吃下一头完整的亚龙,本酒楼全免费......”

    “最强斗兽,三眼斗鸡.......”

    “来看看呀,碧眼金毛神狼仔哦!”一头一尺长的金色小狼眼冒凶光,被关在一个水晶小房子中,他的主人正卖力叫卖中。

    “上古异种白玉犀牛王幼子哦。”一个似水晶一样的小房子中,一头雪白如玉,近乎透明的小犀牛,长近一米,浑身上下霞光点点,也正在被人叫卖中。

    “三头狮王兽,懂得咒术的天生灵种,本店保证成年后,它将成为客官您一头合格的守护神。”一头如宛如黄金铸造成小狮子,全身上下金光闪闪,仿佛似烈焰在跳动一般。

    三个头,一模一样,威武不凡。

    三头狮王兽不过半米长,但却已经是初具王威,它的主人也在叫卖着。

    刘姥姥进大观园------看花眼了。

    有木有?

    林平之现在就是这样的一个情况。

    飞升以后,因为唯恐被人发现了自己跟脚,一直都待在一个小镇里面,而见识的,除了过往的商队,以及走岔路了的冒险者,也就只有小镇里面的居民,还真没有见识过这么多稀奇古怪的玩意。

    不仅,林平之看呆了。

    岳灵珊,女儿林乐乐,也都看呆了。

    真是热闹而又繁华的巨城,街上摩肩接踵。

    男女老少,形形色色,可谓种族繁多。

    有金色碧眼的人,有黑发黄肤的人,有绿头发的人,有紫头发的人,有高大魁伟、生有兽耳的蛮族人,有各种各样兽头人身,稀奇古怪的人。

    林平之领着妻女在人群中穿行。

    真是眼花缭乱。

    这些日子,一直在荒林间行走,进入这样的大城,真是恍如隔世。

    而且,若非是因为,身后还跟着一尊傀儡战将,他们甚至都根本不可能走到这天帝城,早在路上,就已经被歹人给生吞活剥。

    而也是,等到了今天,林平之才明白,一尊活着的战力可观的傀儡,到底有多么的重要。

    “感谢妖皇,感谢一叶遮天,感谢始皇陛下,感谢平凡兄,感谢大圣爷,感谢群里的每一个兄弟姐妹,我到了,我安全的抵达了天帝城。”

    林平之激动地,自言自语的说。

    但是吧,其实这声音,群里面的所有人也都能够听得到。

    因为原因也很简单,林平之现在正在开直播。

    也是应,群里面的所有大老们一致要求。

    都是对长生界好奇。

    也更对天帝城好奇。

    “走吧,师姐,还有乐乐,以后我们就要在这里常住了。”林平之很喜欢天帝城的繁华,尤其这里的城墙,高达百丈以上,给了他极大的安全感。

    遂于是,领着妻女继续前行。

    【“很好,这座城市寡人我很喜欢,尤其这里面的种族,丰富到很多姿多彩,如果能够征服这里,相信也一定会很有成就感。”】

    漫天星河中,一艘巨大的,正在行驶的,如同天宫一般的宇宙巨舰上,始皇帝带着征服之欲,做出了以上的这些点评。

    【“好一个天帝城,我本以为,它将会有负于这个名字,如今看来,倒也勉勉强强,可以当得起了。”】

    这是叶凡。

    【“老庞我去过很多地方,但如果要真论起来,也就只有我老庞曾经所待过的人族东荒北域圣城,才能够匹敌得过你脚下的这一座天帝城,如果要是真有机会,老庞我可非得要去见识见识。”】

    这很庞博。

    【“难道只有我注意到了,这座城的繁华很不一般吗?你们都好好瞧瞧,瞧瞧这些被叫卖的碧眼金毛神狼仔,上古异种白玉犀牛王幼子,天生的灵种,三头狮王兽幼崽,是不是它们都很适合用来献祭给主神?”】

    宁缺现在已是祭无可祭。

    倒是也对,他应该会很极为稀罕这些东西。

    林平之也于是赶紧给出解释:【“诸位有所不知,只因我之前来自的位面,乃是一个极低维度的武侠位面,里面的所有人,包括原本应运而生的天地主角,气运最高者,不过也才接近十万,小弟我也是经历了种种艰辛,先是一统江湖武林,而后又一统了整个天下,这也才不过堪堪凑齐了百万气运值,所以,唉,小弟我缺的根本就不是什么献祭之物,而是能够用来启动献祭,并且与冥冥之中主神沟通的气运啊!”】

    说真的,如果不是因为气运,这个先天之物不足,他林平之又岂能飞升之后,一直苟且到现在,早都已经在这个崭新的大陆之上,到处去搜刮,到处去疯狂举行献祭仪式了。

    唉,一文钱难倒好汉啊!

    【“咦,如果是这样的话,小女子我倒是有一个不成文的建议,林道友你既然如此的缺少气运,但是你这个长生界中,据我观之,各类稀奇古怪的东西也还是蛮多的,说不定就有能够很得主神喜欢,但是又被你给错过了。”】

    【“莫不如,你就想一些办法,将这些东西给搞到,然后再在群里面卖给几位不缺气运值的大老,而大老们也想必不会亏待你的,是吧?”】

    【“嘻嘻,这样,岂不就两全其美了?”】

    能够在这个群里面,自称小女子的,而且还能够提出以上这些意见的,肯定也就只能够是纳兰嫣然。

    反正,换了怀庆,打更人大陆上的这个女帝,肯定也是拉不下这个脸的。

    女王红后?

    这罢了吧,这根本也就不算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女人。

    人家,盒盒,能男也能女呢。

    【“这意见不错。”】

    【“很好,我支持。”】

    【“如果是真的,我倒是也不介意付出一些代价,林道友,我这里可是有很多东西,你能够用得上的哦。”】

    【“什么玩意,俺老孙就一句话,你若能够在你们的那个大陆之上,找出一丝丝的伪神的蛛丝马迹,以及你们人族的那些祖神的异物,帮助俺老孙,走出一条能够直通大罗的路来,那那老孙就保你以后至少是一个太乙金仙,万劫不磨,与天地同朽,怎么样?与那老孙做买卖还划算吧?”】

    别说。

    。

    林平之还真动了心。

    【“那,我就试着,在这个天帝城里面转一转,看看能不能有什么东西,入得了诸位大老的眼........”】

    林平之最后又小心翼翼的说:【“如何?”】

    【“善!”】

    【“善!”】

    【“大善也。”】

    【“搞快点,搞快点,我的气运值已经都饥渴难赖了,哈哈哈哈.......”】

    【“那么,就由小女子我来抛砖引玉,诸位大老哥哥,你们觉得如何呢?”】

    纳兰嫣然,果然又是这个女人来搞事情。

    这个女人神经病啊!

    人家献祭,找的都是彼此,维度世界里面的天材地宝。

    她倒好,收罗来的都是各类绝色美人。

    且自从,献祭了自己的老师云韵以后,便就已经是一发不可收拾。

    这一次,又不知道,葫芦里面卖的什么药。

    【“嘻嘻,林小哥哥,你好帅啊,还有你的女儿也好漂亮,小妹我其实不麻烦的,看种的东西其实也很简单,就在你的前方,这些被叫卖的宠物坐骑,林小哥哥你就看着办吧,反正,越珍贵的,越是稀有的,小妹我也就也越喜欢,嘻嘻,保证也亏不了你就是了,林小哥哥。”】

    好吧,原来看中了,这些稀奇古怪的守护兽与坐骑。

    还真不说。

    之前还没有几个人动心,但是纳兰嫣然一提出来,大家再又一细想,还真几个人开始动心了。

    划算啊!

    花一点小钱,咳咳,不太紧要的资源,平白就能够得到一大堆的各类稀奇古怪的珍奇守护兽与坐骑。

    再来一个,优中择优,大浪淘沙,也总有一款,会适合献祭给主神吧?

    也都不用太多。

    因为每多一款也都是挣。

    “罢了。”

    “此时再提,不免有些太丢脸,就姑且先让这小女人占一占便宜。”

    有人心道。

    林平之也果然真的很痛快的答应了。

    道理也很简单!

    些许的钱财,又算的了什么,哪怕是倾家荡产,可是只要能够打通在群里面的交易渠道,那他林平之,以后再在这个长生界之中的发展,可就要真的被彻底盘活了。

    所以呢?

    所以这一单,哪怕是亏本,他也必须要做呀!

    “来,乐乐,小心一点,还有师姐,俺们去买一些战宠去,以后,咱们在这个天帝城里面长期定居,可就要靠它们来替咱们看家护院了哦。”

    因为买的可能会有些多。

    也为了,不太引人注目,林平之所以又还再找了一个理由,叫上了自己的妻女,一同加入了选战宠的大军。

    “哦哦,买宠物咯,买宠物咯,爹爹,我要要,骑马马.......”

    林乐乐明明一个小小的豆丁。

    可是,也自从飞升之后,身体素质是一日强过一日,小小年纪,甚至都还没有开始修行,一双小手的力量,便就已经快要超过了前世的许多专业级运动员。

    于是,也就只见得,这位林小豆丁,小小的肥肥的双手,一把抓住了三头狮王兽幼崽的两只耳朵,攀爬着上了对方的背,都都嚷嚷着,“驾驾驾”就好似在骑马马。

    吓的这尊三头狮王兽幼崽的主人都快要疯了。

    唯恐,自己会背上官司,三头狮王兽幼崽,会吃了这位小买家。

    林平之也唬一跳。

    不过,他倒是也挺信任自己的宝贝女儿,遥想当年,自己飞升之时,恰逢宝贝女儿满月,那会儿可是有不少的接引之光,都自动的融入到了自己宝贝女儿的体内,也是自那个时候开始,宝贝女儿的身体,也就在开始一天的强过一天,真要论起来,宝贝女儿的天赋,可就要比自己强的太多太多了。

    不是一点两点哦。

    已经都快要化身为女儿奴的林平之,连嘴角也都快要乐裂开了。

    “乐乐,你喜欢?”

    “买了。”

    “爹爹我这就付钱,走了,咱们去下一家.......”

    直接开始扫荡模式。

    至此,倾家荡产,连手里面,也再讨出去一个金币为止。

    林平之才罢手收工。

    也只等,等有了落脚地以后,安顿了下来,且再来将这些收获,通通都放到群里面,供群里面的大老们评鉴与选择。

    这也就不都一一言表了。

    时间....

    三天以后。

    【叮!恭喜宿主,你已经到了天帝城,并已经在天帝城中安顿了下来。】

    【本系统扫描到.......】

    【有一位来自于此方世界的人间界,实实在在的人间界天地主角,偶入此方世界,又更是在此方世界,聚集起了的更多的天地气运,有成为此方世界天地主角的可能,所谓:大凶险,也更有大机缘。】

    【接下来,宿主有两个选择。】

    【一:暴力制服,依据系统的提示找出对方,并杀了对方暴金币,取代对方,成为此世界天地主角的有力竞争者之一。】

    【温馨提示:暴力制服对方,成功率不到百分之七十,杀了对方暴金币,成功率不到百分之五十,取代对方,成为这个世界的天地主角,成功率暂时为零(如果系统已经估算了可能的群成员的支援,那么成功率,可能还要再打一个对折。)】

    【二:交个朋友,依据系统找出对方,并在对方接下来可能即将要遭受的劫数中,给予一定的支持,并收获对方的好感,为以后加入主角阵营,并取得最后的两界之战的胜利,打下足够的根基。】

    【缺点:可能,大概,无法吃独食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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