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南没有去在乎,自己会不会在死后被人说什么分裂之类的,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作品会被直播出来。
他也不知道,自己有一天会有几个亿观众看着自己的直播。
如今的他,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上课。
所以,当新的一天到来,刘南再一次站在了讲台上面。
他面对着这些学生,内心无尽的欢喜,他整个人似乎都在散发着光芒。
“同学们,今天这堂课,我要和大家认识一个新的人。
这个人就是我大汉的一位非常具有代表性的人物,他作为边关守将,一辈子都在边关,和敌人作战,他一辈子都在守护着这个国家。
怎么说呢,他因为当时朝廷皇帝的一句,卿为吾之臂膀,就这样一句话,他无怨无悔,一辈子都在践行这件事。
他的忠诚,他的伟大,基本上不需要我多说了,他的名字叫做李芳,一个非常伟大的人物。
如果说霍卫二人,是大汉的图腾,那么这个人就是我大汉的嵴梁。
他真正做到了怎么说呢,我为他写了一首诗,接下来大家可以看看这首诗,就能明白为什么了。”
曦和城,位于大汉天劳省的一个城市。
而这个城市,要说出名的就是李家了。
这个家庭不是世家,但是这个家庭却非常有名。
为什么?
因为他们家这一代,出现了一个非常有名的人,这个人叫做李和。
他为什么出名?
好吧,因为他在部队,拿到了三次三等功,五次二等功,还有两次一等功。
可以说,他们家就是真正的功勋家庭。
可以说,在曦和这个城市,李家就是所有人都敬佩的家庭。
李和这个人,也是这里最大的偶像,没有人比得上他。
而李家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李芳的直系子孙。
李和今天,正好在家里,他是回家探亲了,可以说这也是一个巧合了。
他刚刚一回家,就遇到了刘南说起他们的先祖。
“儿子,虽然今天,这位诗圣会给我们的先祖写上一首诗,可能让他成为名垂千古的人物,也让他一下子出现在无数人的眼中。
可是我要告诉你一句话,那就是你永远不能用先祖的名头做任何的事情。
先祖就是先祖,我们后人只能尊敬,而不能贪婪无度的索求。德不配位,必有灾殃。”
李和听到父亲的话以后,郑重的点头。
“放心吧父亲,我永远不会这么做的。
男子汉,功名利禄,应该亲手取来才行。
不是自己取来的这些东西,用着都不安心。”
李和的父亲,欣慰的点头,自己家虽然已经没落了,可是家风还是一直存在的。
他们李家,永远不会做出有辱门楣的事情来的。
“就是不知道,诗圣先生会写出一首什么样的作品来?”
“开始了!”
李和的父亲,喝了一口高粱酒以后,眼睛一亮直接坐直了身体。毕竟,这可是关系到先祖的事情,无论如何都要好好的关注的。
而就在这个时候,他嘴里吟诵出来了一句诗。
“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
这首诗一出来,就让人觉得不同凡响,就如同刘南当初的那些旷世奇作一般。
就第一句,就直接把人拉倒了战场上面。
黑云压城城欲摧,这一句写的是多么的让人窒息啊。
而甲光向日金鳞开,则是写的多么的让人震撼。
这一句,就可以称之为千古绝句。
“没有错,这就是千古绝句,这一句堪称天下无双的存在。
说真的,我第一次知道,先生写边塞诗,竟然能够写的如此的震撼人心。
更是让我有一种,初次听闻先生的沁园春雪一样的震撼。就这样一句,就把我整个人都给镇住了。”
“毫无疑问,这样的千古绝句,真的是听一次少一次了。
这样的作品,也只有诗圣才能写的出来。
我特么的,现在整个人都激动了起来。
也不知道,这首诗接下来的内容是什么?”
……
楚家的家主,此时此刻也是激动的不行,虽然写的不是他们家祖宗楚无忧,可是也是写的边塞诗啊。
这样的诗词,那个军人能够抵抗呢?
所以,他紧随其后,把第二句给吟诵出来了。
“角声满天秋色里,塞上燕脂凝夜紫。
卧槽,这他么的,我看到了什么?
这都写的什么神仙作品啊?
这一刻,我他娘的只想说一句,这首诗才是天下第一古今无双的边塞诗好不好?
这样的形容,简直不要太震撼了。”
黄纶此刻,完全激动了起来。
“各位,看看这一句写的,角色满天秋色里,塞上燕脂凝夜紫。这一句,我整个人都麻了。
号角声响彻秋夜的长空,边塞上将士的血迹在寒夜中凝为紫色。这一句,到底用了什么样的手法啊。
把将士们的血,在寒夜里面凝结成了什么样的情况,写的活灵活现又是如此的残忍啊。
自古以来,战争最让人心疼的,就是冲锋陷阵的士兵,他们无畏生死,保护这个民族。
苍凉的号角声,不光是他们冲锋的命令,也是他们赴死的决心。这一句,真的让我感慨万千。
这一句,我觉得也是千古绝句,一点都不开玩笑。
我真的很想知道,先生到底是怎么样写出这样的诗词来的?
每一个字,都充斥了文采,每一个文字都是如此的优美。
他们组合在一起,就是最大的艺术品,最完美的艺术。
我可以肯定的说,今晚过后,这位将军李芳,将会成为我大汉历史上,人气顶流的历史人物。
因为这首诗,一定会让他被铭记千万年而不会褪色。
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文人多喜欢吟诗作对了。
为什么,自古文人都受人尊敬的原因。我要是有先生给我写这样一首作品,我马上去世都行。”
黄纶激动的不行,不过就在这个时候,他突然发现新的内容出现了。
“不多说了,让我来吟诵出来这新的内容,也让我看看这接下来的内容到底多么的震撼。
半卷红旗临易水,霜重鼓寒声不起。
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
……
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
哈哈哈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啊!
!
该死的,这是一首什么样的诗?”
……
李和看着直播里面,学生们朗诵出来的这首诗,特别是最后一句,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
这一句,可以说是把他们家先祖李芳的生平写的淋漓尽致了。
李芳当年,就是如此做的。当年朝廷困难,那时候支援的时候,真的没有如今这么快。
而卷土重来的胡人,更是直接冲击当时的都护府,打了一个措手不及。
本来李芳是有机会能够离开的,他可以直接离开。
可是他没有离开,他留下来了,陪着自己的士兵,陪着自己满城的百姓留下来。
随后,就开启了一场非常着名的守卫战。
这场守卫战,打了整整三天三夜,最终李芳力竭而死。
也就在这个时候,朝廷的援兵到了,胡人离开了。
而死的时候,李芳让人把他安葬在这个地方,他要替大汉看着这个地方,只不过坟头所在的方向是东方,面对着故乡。
而这,就是李芳的故事,也是为什么,刘南为他写下这首诗的原因。
也是为什么,此时此刻李和父子俩嚎啕大哭的原因。
这一刻,他们父子俩,只感觉整个人都在颤抖。
他们似乎,一下子回到了那个时代,看着自己先祖,挥刀杀敌,最后力竭而亡。
他们也似乎看到了,自家先祖对于朝廷和国家的忠诚。
这一刻,别说他俩了,直播间的观众,也都激动了起来。
“我靠,读书的时候,我还真的没有太过在意这位李将军的。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历史书上面,对于他的描述并不多,只有短短的半页纸。
可是没想到,这位将军竟然还有如此恢宏之壮举啊?
如果不是先生这首诗,我想我都忘记了这个人了。”
“好一个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啊。
这首诗,真的是句句都是经典,句句都是神仙之作。
不管是一开始的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
还是别的,都是千古之绝句。说真的,现在我整个人都不好了。”
“大爷的,这个世界上,最牛的边塞诗,我现在宣布诞生了。这首诗,我觉得是最牛的。”
“擦,那刚刚的那首呢?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我觉得写的也是无敌好吗?”
“额,这是先生的诗,那就都是第一,不用争了。”
“说真的,我整个人都裂开了,这首诗真的好无敌啊!”
……
黄纶此刻,也在激动的讲解。
“各位观众们,怎么说呢,我现在已经不知道怎么说呢。
可是毫无疑问的就是,这首诗绝对是神作,我大汉几千年来最顶级的神作。
首先,我先给大家翻译一下这首诗。
敌兵滚滚而来,犹如黑云翻卷,想要摧倒城墙;战士们的铠甲在阳光照射下金光闪烁。
号角声响彻秋夜的长空,边塞上将士的血迹在寒夜中凝为紫色。
红旗半卷,援军赶赴易水;夜寒霜重,鼓声郁闷低沉。
为了报答国君的赏赐和厚爱,手操宝剑甘愿为国血战到死。
这就是这首诗翻译过来的意思,是不是觉得牛逼?
是不是觉得无敌?
是不是觉得,这是人能够写出来的?
这首诗,可以说把边塞诗提高了一个档次。
我可以说,这首诗我现在听完以后,头皮还在发麻你们知道吗?
这首诗,我们今天能够看到,这就是我们的荣幸。
接下来,我带大家鉴赏一下这首诗吧。
首先诗的开头两句,着意于气氛的渲染,给读者勾勒了这场战争紧张的形势。
首句用“黑云”作为比喻,写敌人来势凶勐。
再以“压”这个动词来加强此种势态之描写。
然后以“欲摧”两词,来补足这种来势之勐烈,并直接刻画了危险的情状。
第二句写我方军容整肃,军威雄伟,有临危不惊之气概。
这两句的画面描绘得栩栩如生,形象感人:
黑云翻滚之下,凶勐的敌军向我孤城扑来,大有城倾郭摧之势;
然而,我方将士泰然不惧,整装披甲;
在日光照射下,金甲闪金光,气宇轩昂,正准备出击。
诗的一开始通过对照表现了形势危急,又表现了我军将士的英雄气概。
三、四两句从声、色两个方面进一步渲染悲壮的气氛。
角声呜呜,本来就是一种十分悲凉的音响;
现在又是在满目萧瑟的秋天里回荡,自然就显得更加悲壮了。
这里从声来写。“塞上燕脂凝夜紫”则从色来烘托。
此时战场之上鲜血遍染,在暮霭凝聚下呈现出暗紫色,为这个画面抹上了一层悲壮的色彩。
“半卷红旗临易水”,
“半卷”二字含义极为丰富。
黑夜行军,偃旗息鼓,为的是“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临易水”既表明交战的地点,又暗示将士们具有“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还”那样一种壮怀激烈的豪情。
接着描写苦战的场面:驰援部队一迫近敌军的营垒,便击鼓助威,投入战斗。
无奈夜寒霜重,连战鼓也擂不响。面对重重困难,将士们毫不气馁。
以上六句以沉重的色彩:黑、紫两色为基色,点染以紫色、红色。
使得诗的意境以低沉的调子映入人们眼帘。
用凄厉的角声,音哑的鼓声,传达一种悲壮的声音进入人们耳膜。
声、色互为映衬,使悲剧性的氛围更加强烈、更加动人。
在完成气氛渲染之后,先生才让自己的主人公出场。
“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
黄金台是先秦之前战国时燕昭王在易水东南修筑的,传说他曾把大量黄金放在台上,表示不惜以重金招揽天下士。
先生引用这个故事,写出将士们报效朝廷的决心。
一般说来,写悲壮惨烈的战斗场面不宜使用表现秾艳色彩的词语。
而先生这首诗几乎句句都有鲜明的色彩。
其中如金色、胭脂色和紫红色,非但鲜明,而且秾艳,它们和黑色、秋色、玉白色等等交织在一起,构成色彩斑斓的画面。
先生就像一个高明的画家,特别善于着色,以色示物,以色感人,不只勾勒轮廓而已。
先生的这首诗,没有运用白描手法,总是借助想象给事物涂上各种各样新奇浓重的色彩,有效地显示了它们的多层次性。
而且为了使画面变得更加鲜明,他还把一些性质不同甚至互相矛盾的事物揉合在一起,让它们并行错出,形成强烈的对比。
例如用压城的黑云暗喻敌军气焰嚣张,借向日之甲光显示守城将士雄姿英发,两相比照,色彩鲜明,爱憎分明。
这首诗,用秾艳斑驳的色彩描绘悲壮惨烈的战斗场面,可算是奇诡的了;
而这种色彩斑斓的奇异画面却准确地表现了特定时间、特定地点的边塞风光和瞬息变幻的战争风云,又显得很妥帖。
惟其奇诡,愈觉新颖;惟其妥贴,则倍感真切;
奇诡而又妥帖,从而构成浑融蕴藉富有情思的意境。”
……
“我擦,经过黄哥这么一分析,我才明白这首诗写的有多好啊!
刚刚我自己听得时候,只是震撼其中的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中的那种赤胆忠肝了,完全没有发现,这首诗里面还隐藏了这么多的东西。
说真的,有时候先生的作品,真的需要一个人帮我们来好好的理解一下。
不然的话,就真的听不明白,看不清楚,也搞不懂诗词里面隐藏的一些东西。”
“那是,你也不看看,如今网络上对于黄纶的称呼。
好家伙,如今人家可是人称诗圣读诗人的存在,坐拥三千万粉丝啊。
说真的,我给真的佩服他。虽然他写不出来,可是能够读懂也是一种能耐啊!”
“我不想讨论这个,我只想说一句,今晚先生直接炸裂了,或者说超神了。
到目前为止,已经写了八首还是九首诗了?
说真的,我是真他么的觉得恐怖如斯啊。
以前虽然也吓人,可是今晚这样子,我还是觉得不可思议。”
“多大点事啊?这可是我大汉诗圣,你们懂个锤子。
要我说啊,我觉得咱们还是继续等待吧。
今晚两个半小时的时间,天知道咱们的这位诗圣,还能写出多少让人震撼的作品来的啊?”
“也对哈,确实今晚时间还长得很,让我们继续期待吧。”
……
相对于直播间观众的震撼,李和家里,那才是真正的兴奋和激动。
“儿子,明天找个人,把这首诗写出来,然后挂在家里。
记住了,这是诗圣先生,送给我们李家最珍贵的一份礼物。
以后,你也一定要记住诗里面的话。
我不需要你报君黄金台上意,我只需要你报国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国死,那就够了。
我们李家的人,一定要为这个国家,这个民族而奋斗终身你知道吗?”
李和郑重的答应自己父亲的话,这是他父亲从小教育他的话,他可以说早就铭刻在了骨子里面了。
或者说,他们李家都是这样子教育后代的。
不需要为了一家一姓的人去忠诚,只需要为了这个国家和民族永远挥洒热血。
……
而朝廷方面,也对这首诗爱的不行。
一位皇亲国戚之人,今晚看到了直播以后,整个人都愣住了。
“这首诗,一定要放在课本里面。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多好的一首诗啊。”
……
好不好的刘南不知道,他也不可能知道别人的评价。
如今,他还是在继续上课,作为一个历史老师,他怎么可能不上课呢是吧?
所以,很快新的一首作品就要诞生了。又是新的一堂课,还是原来的教室。
刘南现在讲台上面,他正在用粉笔奋笔疾书。
而写完这首诗以后,刘南直接转过头来,看着教室里面的孩子们。
“各位同学们,今天的这堂课,我们要学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一封家书。
我们大汉历史上,有过那么几封家书,一直非常有名。
这其中,就有那么一封家书,非常的有名。
这是一位边塞的士兵,写给自己在中原的弟弟的一封家书。
这封家书,没有什么文采,只有简单的问候,还有就是对于生死的洒脱和对于保家卫国的那种坦然和荣誉。
这封家书,也被称之为贺氏家书。
这封家书,在我们大汉,留下过无数的赞叹。
而我们今天,也是为了学习这一篇课文的。”
…
…
月桂城,一座非常漂亮的城市,这座城市以桂花闻名全球,也被称之为全球第一桂花地。
这么说吧,整个大汉,只要是和桂花相关的各种产品,基本上都是这里的。
有一种闻名诸天万界的糕点桂花糕,就是这里出来的。
而贺家,就是这座城市的一个家族。
他们家族,有着天下第一香水家族的称呼。
香水这个东西,自从出来以后,就备受亲睐。
而贺家,就是做香水做的最好的一个家族。
他们也是唯一一个。把桂花香水开发到了极致的存在。
在全世界,贺家都是鼎鼎大名的。
而这个贺家,就和贺氏家书中的人是一个家族,而且还有族谱传承的。
而如今,掌控贺家的是一个女子,没有错就是一个女子,而且才三十来岁,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子,她叫做贺佩环。
并且,和贺宏章的他们这一族,还有很深的关系。
贺佩环也是刘南的粉丝,这个毫无疑问。
如今整个大汉,不喜欢刘南的女孩子有,但是绝对不多。
贺佩环,就属于超级喜欢刘南的那种。
刘南的每一首作品,她都会找到有名的书法家写下来,然后收藏在家里。
目前来说,刘南的所有播放出来的作品都在,一首都没有落下。
而今天,她无论如何没想到,自己的偶像,竟然会写一首关于他们贺家的作品。
这一刻,贺佩环没有一点作为贺家掌门人的那种澹定,反而激动的像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女孩一样。
“啊啊啊啊,这是什么神仙运气啊?
刘南先生,竟然会给我们家族写一首诗?老天爷啊,我现在太开心了。”
开心吗?
很开心,开心的不得了。
甚至于,开心的她都想要穿越到六年前,把这块黑板拿下来。
“马上给我联系国内的书法大师,要最顶尖的大师,而且还要用先生的瘦金体,给我把这首诗写下来。”
“我说小姑,这些大师都是有自己骄傲的,这么过去,还有要求?这……”
贺佩环看了一眼自己的侄儿,随后冷笑了一下。
“给他们钱,让他们写先生的作品,这是他们的荣幸。
你放心好了,这些人在怎么骄傲,也都不会在诗圣面前骄傲的。
对了,宣布一件事,那就是我们贺家的香水代言,以后直接和南山雪合作。
诗圣夫人旗下的艺人,可以代言我们的香水。”
贺家香水啊,这是所有明星都想代言的品牌,这可是真正的全球高端奢侈品
。一旦代言,那就证明了你的身份。
“得,小姑你是掌门人,你说了算。和南山雪合作,也并不差,毕竟那是诗圣夫人创办的。
不过嘛,我说咱们还没有看这首诗呢。”
贺佩环翻了个白眼:“你懂什么?先生的诗,能有差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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