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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都九曜八极七元六司五老争道果:第298章节气:惊蛰,天子龙茧!乱世大爆发的真正节点!

    惊蛰,古称“启蛰”,汉朝第六代皇帝汉景帝的讳为“启”,为了避讳而将“启”改为了意思相近的“惊“字,是二十四节气中的第三个节气,也是与帝王颇有因缘的节气。

    《月令七十二候集解》:“二月节……万物出乎震,震为雷,故曰惊蛰,是蛰虫惊而出走矣。”

    百姓皆言:

    “每逢惊蛰,必有雷霆雨夜,扫黑暗,杀世间龙虫蛇属!”

    因此。

    每年二月十五,若某一地有下雨的迹象,所有蛰居类生灵,皆会第一时间,逃遁远去。

    “都逃跑了啊!”

    武威郡,城外,隐约雷鸣,阴霾天气。

    张百岁孤身站立于荒野,张口吞下抵抗雷霆的药物,放眼四望,就见到诸多惊恐逃窜的野兽身影。

    但是——

    对于张百岁而言,今夜雷雨,却是他从【青州斗将】,转回【荒野校尉】的第一步。

    渐渐地。

    雷声由远处传来,声声作响。

    不一会儿,就下起了大雨。

    雨点起先还有些稀稀疏疏,随后越来越大,越下越密,像安塞腰鼓般磅礴的鼓点,豆大的雨点纷纷打击在浑厚的大地上,打得草木摇晃,打得尘土飞扬,却有一种雄壮的美,张百岁孤身立于雨中,一时战意蓬勃,扬天长啸:

    “老夫虽是老骥,却也志在千里!”

    啸声中,颇有几分“与天争锋”的豪情。

    更远处的武威郡城,辛龙子亦察觉到强者气息,立于城头,驻足观看。

    也正是此时。

    轰隆隆!

    雷公似乎看不惯张百岁的狂妄啸声,它发怒了,用震耳欲聋的吼声震颤着天地,伴随着震耳的雷声,闪电一下一下地撕裂着天空。

    其中,最为雄壮的一道闪电,宽若楼宇,忽然间,于天穹之上,划过了一道“之”字形的白色光痕,

    进而——

    向张百岁所身处的荒野,轰鸣坠落而来。

    此乃上天对于“荒野武途”的考验。

    若是连这一道雷霆也抗不过去,那么,对于天地来说,便毫无意义。

    “来了!”

    张百岁抬手便是一记华盖剑意。

    然而,能够抵挡将阶将者三击的强大剑意,在天地之威面前,简直像是纸湖得一样。

    砰!

    瞬间碎裂。

    恐怖的雷霆,瞬间穿透张百岁的身躯,霎时,四肢百骸皆传来深入骨髓般的痛楚。

    只一刹,破败,毁灭,死亡!

    张百岁只觉自己的肉身,就像是被瞬间碾压成“佛经”所言的齑粉,经历了成、住、坏、空四大凶劫,以及最终末劫,被杀死了整整五次,他浑身上下,皆如焦炭,身躯瘫软,向前倒伏于荒野大地之上,散发着荒凉死寂的气息!

    但深邃死亡之中,也孕育着新生的力量。

    有诗为证:

    “一雷惊蛰始,微雨众卉新!”

    远处,立于武威郡城头的刺史将军,辛龙子本以为张百岁必死,但刚准备打道回府,童孔却勐然一缩:

    “他,还活着?”

    话音刚落。

    荒野大地上,那一具焦黑尸体,陡然迸发出强烈的生命气息,随后破茧成蝶,化做新生!

    “成了!”

    张百岁一个鲤鱼打挺,勐然从地面弹起,四肢百骸皆蕴藏着磅礴生命气息。

    更让人感到惊喜的地方在于,他所封禁的半数气血,以及【教诛之道】,也在天地的帮助下,悄然恢复。

    也就是说。

    曾经纵横辽东战场的无生剑客,归来兮!

    “哈哈哈——”

    “好,好,好!”

    张百岁大喜而笑,胸中压抑了数十年的块垒,终于随着今夜惊蛰雷雨,随着这一道“之”字雷霆,烟消云散。

    从今以后,他再也不是“普通老年青州斗将”,而是一名实力不亚于姜尘的荒野校尉!

    是一名真正强者!

    辛龙子并不曾参与辽东之战,自然也不认识仍是将阶的张百岁,暗暗心惊道:

    “此人实力,不亚于寻常武侯,且周身散发自然气息,莫非,是青州军内,新诞生的强者?”

    “天青战狼?”

    “李半羌老爷子所言的,狩猎星辰的强者,莫非就是此人?”

    …………

    而此时此刻。

    人世间的最强者,明面上的唯一武圣,也随着惊蛰雨夜的到来,迎来了人生中最大的转折。

    未央宫内,身怀三份天子灵药的老皇帝,已经沉睡了十数日之久,随着惊蛰雨夜的到来,终于受到刺激,周身陡然生出无数血丝,进而将他的身体,包裹成巨大血茧。

    此所谓:

    “天子龙茧!”

    乃是每一代天子临死之前,都必然化作的事物,老皇帝亦是如此。

    他将在血茧中,全心全意聚集力量,将体内的三份天子灵药,尽数析出,然后在死前回光返照,气血勃发的那一刻,转移至太子曹芳体内。

    也正因如此。

    一向谨慎的司马仲达,才小心翼翼地放开了手脚,从教导曹芳,将其包装着一名优秀继业者……孝心,野心,乃至于帝王之心。

    但随着老皇帝沉睡的那一刻,老谋深算的司马仲达,便立刻开始转移策略,开始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地腐蚀太子曹芳。

    只因一点——

    唯有帝王心性,方能顺利消化天子灵药。

    司马仲达必须在老皇帝破茧之前,尽快腐蚀曹芳本性,如此,方有夺取帝位的希望!

    也就是说。

    乱世大爆发的真正节点,就在老皇帝破茧,转移天子灵药的凶险时刻!

    …………

    “乱世的气息,又重了几分!”

    姜尘立于玉门关东面城墙之上,自觉周身力量,又壮大了几十上百斤。

    甚至可以说,每过去一天,他的个人实力便迎来了微小的增长,似是永无止境。

    这亦是天青色命格的可怕,随着乱世的氛围越来越重,姜尘的力量,也将持续性增长。

    一旁站立的丽咸,恭敬笑道:

    “将军,玉门关百姓皆感念您诛杀水鬼校尉的恩情,已凑足银两,购得六千石存粮,还望将军笑纳。”

    什么叫“箪食壶浆,以迎王师”啊?

    这就是了。

    姜尘长期生活于青州军,谈笑有将阶,往来无凡人,并未真正感受到武卒群体的崇高地位。

    但是——

    青州军入驻玉门关修整的这一日,他是深深感受到了。

    昨夜的宴席之中,哪怕是端茶送水的普通侍女,亦是城中大户,以及附近县城紧急赶来的家族嫡女。

    这些高贵嫡女,面对寻常士绅,往往不假辞色,就算拿出极为高昂的珍宝,也难以让她们动心。

    但在这场宴席里,这些清冷高贵的嫡女,似是吃了春药一般,火热无比,妖娆多汁,不求“正妻”,也不求“妾位”,只求一夜欢好。

    说白了。

    就是“借种”。

    在众多嫡女眼中,姜尘不过虚岁十八,就已晋升成将阶,绝不是普通民夫那般简单,必定暗藏着一等一的上等血脉。

    哪怕一丝精华,亦价值千金!

    可惜。

    她们的媚眼,都抛给了瞎子看,姜尘对人类女性,几乎无法产生任何欲望,除非……

    “若是她们装扮成猫妖,狐娘,雪女之类的模样,本将军,或许当真把持不住啊!”

    姜尘擦了擦额头的虚汗,终于开始做起了正事,心念晃动间,虚空——横渡万丈之遥。

    在丽咸惊愕的目光中,“姜将军”瞬间消失不见。

    而此时。

    数十里里高空,烈风拂面。

    姜尘脚踏狂风,勐然睁开天眼,观测着乱世气息最为浓郁的地方,但很可惜,还不够高,看不真切。

    于是。

    二段跳,三段跳!

    直至升到百里高空,姜尘睁大双眼,终于将大半个凉州,尽收眼底,找到了乱世气息的聚集点。

    就在——

    酒泉郡,乱泉山!

    除此之外,还有二处地点,也蕴含着颇多乱世气息,似乎是罗教秘密聚集的地点。

    “虽不知王干炬在何处,但有一点可以确定,血巾军的真正大本营,便在乱泉山。”

    姜尘身体重力加速度,飞快下坠,就好似万米高空无绳蹦极,凶险无比,但他却毫不在意,只是澹澹笑着:

    “乱泉山,乱天下权势么?”

    待身体下坠至距离地面数里左右,姜尘心念一动,周身气浪抖动,下坠带来的庞大动能,瞬间排泄一空。

    而本人,则再度回归东面城墙。

    丽咸眼含惊愕,本能就想询问一二,但话到了嘴边,立刻止住,这就叫“分寸”,交浅勿言深。

    他主动恭维道:

    “将军武艺如神,小人佩服。”

    姜尘神色澹然:

    “为青州军采购药材,是大功其一;收集抵抗雷霆的药物及炼药师,是大功其二;献上军粮六千石,是大功其三。”

    “你有什么想要的,就直说吧。”

    丽咸眼中闪过一丝对权力的深深渴望,但明面上,却极为谦卑,微笑道:

    “小人只望将军,能多吩咐小人做些差事,为青州军做事,是我的荣幸。”

    姜尘嘴角上扬:

    “若能寻得酒泉郡方向的向导,以及一些有益于军事的资料文书,此后,便跟着青州军罢。”

    丽咸闻言大喜,毛遂自荐道:

    “我便曾游历酒泉,对于当地大户、官府与地形地势,皆有所了解,愿为青州军向导。”

    “如此甚好。”

    姜尘点了点头,心中也已打定了主意,待青州军继续修整一夜,便立即拔营,出兵酒泉。

    灭血巾军!

    杀王干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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