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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城 > 历史军事 > 北宋大法官 > 第三百四十八章 真正的儒法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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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第三百四十八章 真正的儒法之争

    司马光有些慌。

    老夫就只是让你小子来讲讲讼学,你这扯得有些远,讼学跟昏君有半毛钱关系吗?

    而王安石也有些慌。

    你小子将法家之法从法律中剥离出来,将来我的很多新法,岂不是师出无名,甚至被你的法制之法给拿捏到死。

    反倒是赵顼听得兴致盎然,与那些学生一样,是在认真听讲,过得一会儿,他才发现周边许多大臣都悄咪咪地看来,不禁也看了眼他们,很小声地问道:“你们认为他是讽刺在朕吗?”

    那些大臣赶紧摇头否认,这特么谁敢说啊!

    可他们心里却都在滴咕,是不是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这话是有质疑皇权的嫌疑,你就由着他这么说下去?

    这些大臣心里惶恐不安,但那些学生个个都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他们到底未有体验过文字狱的威力,这有什么不能说得,已经完全投入到与张斐的辩论之中。

    上官均就直接问道:“昏君贪官与法制之法有何关系?”

    “当然有关系,而且非常密切,让我们先来梳理一下。”

    张斐来到木板前面,一边在上面写着“法家之法”,一边言道:“我方才已经说明,法家之法,是君主、大臣统治、治理国家的方法。”

    然后又在下面写到法制之法,言道:“而法制之法,是一种捍卫个人权益的广泛共识。而当二者利益相触碰时,在昏君、贪官手里,往往就是法家之法赢,你们想想看,他们是不是肆无忌惮地去破坏法制之法?更直白来说,就是随意侵占他人的正当权益。而在明君贤臣手中,往往就是法制之法赢。是不是这么个道理?”

    蔡卞道:“道理虽是如此,但这也只能说明因人而异。”

    张斐笑着点点头:“不错,就是因人而异。那么再看看法制之法的定义,捍卫个人正当权益的共识,就此理而言,这都已经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却要因人而异,你说是法家之法大,还是法制之法大?”

    司马光、王安石等人皆是稍稍点头。

    他们不是赞成张斐这话,而是理解张斐所言。

    法制之法是客观存在的,因人而异,无论对错好坏,都是纯粹的主观。

    就足以证明,主观是凌驾于客观。

    也就是说,法家之法事大于法制之法。

    蔡卞皱眉道:“依你此言,法家中所提倡的法不阿贵,绳不挠曲,不就是在推崇你的法制之法吗?”

    张斐道:“这句话本身是没错得,但如果放到法家思想中,那就是错上加错,变本加厉。”

    “这是为何?”蔡卞好奇道。

    张斐道:“你得看得这句话动机是什么,刀是可以杀人的凶器,也可以是杀猪的理财工具。法家的法不阿贵,绳不挠曲,不是让大家去捍卫个人的正当权益,在法家中就没有这个思想。

    法家的意思是,让大家都遵从我制定的规矩,更直白的说,就是所有人都是我的奴隶,我怎么说,你们就这么做。在秦法中,如这种规定比比皆是。”

    蔡卞又沉思不语。

    这问题好像是越问越复杂了。

    叶祖恰突然开口问道:“依你之言,是不是只要遵从法制之法,便可治理好天下。”

    张斐笑道:“听你这语气,好像这很简单似得。”

    叶祖恰纳闷道:“这并不复杂。”

    其余人也纷纷点头。

    这听着是很简单啊!

    遵守法制之法,这能有多难啊!

    张斐问道:“若官家有错误的言行,你敢劝阻吗?”

    大家不免又看向赵顼,却见赵顼在认真思索,根本没有注意他们。

    只能说,这小皇帝胸襟够大。

    叶祖恰昂首言道:“我为何不敢。”

    张斐又问道:“你怎么去劝?”

    叶祖恰稍一沉吟,道:“当然是以理相劝。”

    “什么理?”

    “圣人之理。”

    “对了!”

    张斐点点头,“这就是儒家之法的本质所在,你若觉得容易,那只能说明一点,你比孔圣人还要厉害。”

    叶祖恰惶恐道:“祖洽岂敢与圣人相提并论。”

    张斐道:“那你又说这不复杂?”

    叶祖恰先是一愣,但旋即便答道:“我并不觉得这是什么儒家之法的本质。”

    张斐执笔在木板上又写上“儒家之法”,又在二法中间写上“宋刑统”,旋即问道:“你们以为当今宋刑统上面的律文疏议,是更偏向法家之法,还是更偏向儒家之法?”

    这......!

    一干学生是犹豫不定。

    从名字来看,自然是更偏向法家之法,之前这都是常识,如今这常识开始被扭曲了。

    忽闻一个苍老的声音,“若依你所言,应该是儒家之法更偏向法制之法。”

    张斐抬头看去,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富弼。

    这老头听着也入迷了,都开始回答问题了。

    这话又说回来,其实张斐方才要闪,也不完全是羞辱学问,这个课,真不太合适这些学生,反倒是适合富弼、文彦博这些人。

    “富公言之有理。”

    张斐拱手一礼,又道:“为什么是更偏向儒家之法,因为儒家讲得就是世俗道理。比如说亲亲相隐,法家是肯定不讲这一套的。

    可就人性而言,子告父,父告子,这十有八九,就是在逼人说谎,虎毒尚不食子啊!

    虽然大义灭亲,也不算是错,但是保护自己亲人是一种天性,也是一种广泛意识,符合法制之法的定义。

    你们都是读儒学长大的,想想儒家讲的道理,是不是告诉你们如何分别善恶,又如何为善。”

    众人纷纷点头。

    张斐道:“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他违反法制之法几率其实是非常小的,但一个法家中人,他是一定会违反法制之法,因为法家是必须要除掉法制之法,否则的话,法家就不是法家。商鞅有一句话,是非常清楚准确的表述了法家之法。”

    说到这里,他终于翻开了桌上的小本本,“‘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但是这一句话与法制之法,是完全对立的。”

    上官均道:“可见儒家之法是要胜于法家之法,也要胜于法制之法。”

    张斐听得抬起左手搓着额头,是满脸失望。

    上官均真的急了,这一堂课下来,他都开始怀疑人生了,“我又说错了吗?”

    张斐澹澹瞧他一眼,有气无力道:“你先说说,你为何这么认为?”

    上官均道:“道德高尚之人,自不会违法,而守法之人,道德不一定高尚,可见儒法之法是要胜于法制之法,更胜于法家之法。”

    张斐目光一扫,“你们也都是这么认为的吗?”

    许多学生都已经迷湖了,不敢妄做答复。

    严复突然站出来道:“老夫就是这么认为的,这话何错之有?”

    语气非常傲慢。

    砰砰砰!

    张斐突然用力地敲着木板。

    吓得严复一哆嗦,这小子是疯了吗?

    张斐才不管那么多,你在我课堂上装逼,有没有考虑我的感受,岂有此理。“我都已经是再三强调,法制之法,是人们捍卫个人正当权益的一种共识。

    儒家之法是这种共识吗?不是,它是圣人所言,基本上也是如商鞅所言,智者作法,愚者制焉。”

    严复也急了,嚷嚷道:“儒家之法优于法制之法,自不必遵守你口中的法制之法的原则。”

    张斐笑了,问道:“老先生不觉得这话是自我矛盾吗?”

    严复问道:“哪里矛盾?”

    张斐道:“你也说了,这儒家之法是要优于法制之法,那么遵守儒家之法,自也不会违反法制之法。是也不是?”

    严复点头道:“正是如此。”

    张斐道:“既然如此,老先生又说不必遵守法制之法的原则,这不是自我矛盾,是什么?连最基本的都不遵守,你能达到更高的要求吗?”

    严复神情一滞,被绕得有些晕啊。

    可仔细想想,又觉得哪里不对。

    文彦博突然站了出来,道:“你这是巧辨之术。严老先生也绝非此意,他想要说得是,遵守儒家之法,是必然是遵从法制之法的原则,且达到更高的要求。”

    严复是连连点头,“不错,不错,你小子可真会诡辩,将老夫都给说湖涂了,儒家学问,就是世俗之理,这法从得德出,德自然也遵循了你所言的共识。”

    张斐道:“是吗?”

    文彦博非常肯定道:“当然是的。”

    张斐问道:“刑不上士大夫,这算不算儒家之法?又是否有遵循了法制之法的原则?”

    “......!”

    文彦博一时间,是目瞪口呆。

    所有人学生都望着他。

    文彦博的一张老脸慢慢在变红。

    这百姓违法,人没了,士大夫遇到法,法没了。

    你说是不是?

    一个老者激动地向赵顼道:“官家,此人口出妖言,大逆不道,恳请官家,立刻降罪此人。”

    立刻又有一批士大夫站出来,要求严惩张斐。

    赵顼却是一脸轻松地笑道:“此乃学术之论,岑大夫无须太过认真。”

    王安石呵呵道:“岑大夫之言,不正好坐实他的儒家之法论。”

    岑大夫不敢给皇帝脸色看,只能怒瞪王安石一眼。

    张斐也听得一个真切,赶忙解释道:“老先生勿要动怒,我这其实是要夸儒家的,不是要否定儒家,只不过是先抑后扬,诸位别着急啊!”

    一干士大夫皆是怒视张斐。

    我信你个鬼。

    刑不上士大夫,你都拿出来说,你这不仅仅是要拔我们的底裤,你这是要我们的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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