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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话起源:第二百二十一章 神念

    由于历史上盛产翡翠,故名翡翠城。

    不过如今的翡翠城,更出名的则是它泛滥的各种黄赌毒骗产业。

    毗邻第四罗马这样一个超级大国,这里有太多在罗马做起来不体面,又或者是不方便的灰色黑色,但偏偏又是人类欲望滋生所离不开的东西。

    俗称,帝国下水道。

    每个地方都离不开,但是却谁都不想看见它糊在自己面前。

    五百年前,白墨从未涉足过这片地方,体验这个帝国下水道的繁华与黑暗。

    因为在白墨关注到这里之前,他几位在道院的同僚,就已经以雷霆之势扫平了翡翠城周边,乃至附近几个小国的反抗。

    然后硬生生地将这片土地,吃进了第四罗马的肚子里,完成了在现代社会,鲸吞百万平方公里领土的壮举。

    伴随着新主人的犁庭扫穴,这些象征着人性暗面的东西都被一扫而空。

    到上一世白墨正式接手这个国家的时候,早就已经换了天地。

    当然这些离现在正搭着大巴车,哼次哼次往边境上走的白墨还有点远。

    ……

    “熟悉的力量,终于回来了。”白墨怀念地用念力轻轻转着手上的两个小球。

    这是他在车站小卖部随便买的两个小玩具。

    外人眼里就像是在盘文玩。

    但只有白墨自己知道,两个小球根本不是靠他手上肌肉“盘”动,而是用念力推动的,同步觉醒的,还有一体两面的神念。

    经过数百年的研究,新时代的修炼者们,自然是不用像老前辈那样,开始入道炼气许久以后,才觉察到自身灵枢的特殊能力。

    基本都是在入道后的一两天,就已经心里有数。

    这都得感谢白墨,或者说无数先辈血泪编纂而成的《枢机》一书。

    里面详细记载了几乎每一种灵枢的海量信息。

    能产生什么异能。

    一般在身体的哪个部位。

    后续有什么专门的培养之法。

    又是哪一张灵图的组成部分。

    ……

    林林总总,看个三天三夜都看不完。

    目前刚刚觉醒的念力依然很弱。

    勉强能拿起个小苹果。

    但对白墨来说,已经足够好用。

    在没有枪械的情况下,再多的人,都不太可能近得了他的身了。

    因为能拿起苹果,就能捏住心脏,轻轻敲碎沉睡的心灵。

    当然,还有更省力的。

    再强壮的男人,也有这么个柔软的地方。

    随手捏一捏别说继续战斗了,连站稳都不容易。

    又或者是搅一搅大脑,给对面开个小小的脑洞。

    这也是他敢往翡翠城这种混乱之地跑的底气。

    在灵潮未曾爆发,大家都还没有生命场保护的时候,神念之力,是相当T0的存在。

    只要在念力攻击范围内,直插内脏打谁都是秒。

    惟一问题可能就是手比较短,有效杀伤距离只有十米不到,属于某种意义上的近战法师。

    至于别的法术,作为此世法系祖师爷的白墨自然也都会,但灵枢跟灵图带来的本命能力,消耗只有普通法术的十分之一。

    如果说火球术这些,现在的他一天最多用个十次八次,那一天捏一两百下心脏还是没啥问题的。

    白墨称之为——高效。

    ……

    不过更为高效的,可能是他现在手上的吞天魔功。

    这脱胎于上一世天罚真君侯自进入九幽界前送给白墨的原始功法。

    那个自诩正义的年轻人,最后却将自己的本命功法给命名为魔功,不得不说也有几分幽默。

    他当初觉醒的能力十分简单粗暴。

    吃人,然后变强。

    不断地吞噬更多的生命,就能获得更强的力量。

    若不是因为思想过于偏执,一直十分头铁地跟国家机器对抗,屡屡挨铁拳,树敌无数,最后只得自我流放,成就估计不会比帝国的某几位真仙低。

    吞天魔功,本质上是在模拟侯自灵枢的能力,一步一步地通过吞噬强化自身,最终达到肉身成圣,金刚不坏的地步。

    是的,这其实是一门炼体的武道之法。

    只是恰好由一位法爷以自身为蓝本给创造了出来。

    其中吞噬吸收效率最高的资材,便是有着强烈情感的智慧生灵。

    最常见的,也就是,人。

    脱胎于天罚真君的蓝本,加上白墨的一些修正,便成为了如今他手上的吞天魔功·改。

    难得要到翡翠城这种地方,不修炼点吃人魔功什么的,着实是有些浪费。

    这里的人剩余价值还是很多的。

    恶人也需要恶人的救世主送他们上西天嘛。

    更别说魔功的修炼速度一向比较快。

    至于什么基础不牢,什么走火入魔,这些对谪仙人来说都是不存在的。

    ……

    白墨修炼并不需要挑地方,差生才讲究多,每回修炼前又是沐浴又是焚香的。

    他即便是大巴车走在颠簸的山路上,依然能够准确无误地牵引灵能运转一个又一个周天。

    “老弟,你手上的石头,卖吗?”

    正当白墨又完成了一轮修炼的时候,一个头皮锃亮,脖子上还戴着条大金链子的胖子从过道挤到他身旁问道。

    白墨先看了他一眼,是坐最后排的那个家伙。

    接着又用神念扫了他一眼。

    地球时代切人无数的经历,让白墨习惯性的看人就顺便看看器官。

    对方四十岁出头,有严重的脂肪肝,心脏附近血管有点窄,应该是早期血栓的征兆,肺部也有较长时间的吸烟痕迹,要是再这么发展下去,估计很难活过十年。

    胖子还有几块微小的金属碎片镶嵌在了肩胛骨附近,似乎已经跟周围的组织形成了紧密的联系。

    白墨估计那应该是曾经的枪伤,在治好以后仍然残留了少量弹片的缘故。

    应该是个有点故事的商人。

    这里离翡翠城也没有多远了,这么有故事,多半可能还是翡翠城的商人。

    “可以。”白墨没多想什么。

    这块灵石已经被他吸收了大半,残存的少量灵气意义也不算很大,拿它当进入翡翠城的一个抓手也不错。

    “兄弟,这个数可以吗?”胖子见生意可谈,便伸出了一根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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