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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霍格沃茨的魔文教授:番外·卢平

    “能告诉我,你为什么来这儿吗?”

    一个矮小的男巫拘谨地坐在椅子里。“我来这儿,是沃夫曼的建议。他说您是一个很有智慧的人,经营着世界上最大的跨国公司,是那位先生最信任的人;不止这些,您还是、还是……”

    他用眼睛偷偷打量对面的人。

    “还是你的同类。”卢平补充道。“是、是的。”男人说。卢平和善地看着男巫,他们是第一次见面,他却涌上一股熟悉的感觉,也许是因为对方用破旧补丁的长袍、斗篷和围巾把自己包裹在里面,面带病容,夹杂着白发,眼睛充满不安。这和当年的他何其相像。

    “卢平先生,”男人从卢平温和的眼神中得到鼓励,说话顺畅不少,“我一直离群索居,在野外生活了十几年,最近才从一队探险者口中听说了外面的事情,真不可思议,简直像做梦一样,我们这样的边缘人……”他张张口。

    卢平等他停下,赞同地点点头,说道:

    “我见过很多和你差不多的例子,他们进来时都满腹愁容,可能是有史以来最无助的表情,对世界的变化无所适从,但交流过后心满意足地离开,开始新生活。据我所知他们现在生活得不错。”

    “是这样!”男人急切地说,眼神透露出希冀,“沃夫曼也这么说!他说您很有办法,能让狼人脱胎换骨。”

    卢平笑了。

    “我不记得自己有什么必须保密的妙方。我的确从狼人变身魔法中分离出一些实用的技巧,在狼人群体中差不多人手一份,方便他们互助学习;我还创办了狼人权益协会,只要遵守上面的规章就能用很少的钱每月领取一份狼毒药剂;顺便一提,目前协会在培养自己的药剂师,我们已经掌握了七种狼毒药剂中的四种制法。这些福利面向所有人,不需要见到我就能得到。”

    男人困惑地看着卢平,看上去一头雾水,他忍不住身体略微前倾,试探地说:“但我想,您肯定有什么特别之处吧?否则为什么所有狼人都尊敬你?呃,光是上面就完全值得尊敬了,但这两种‘尊敬’截然不同,我能感受出来。”

    “噢,”卢平轻轻一笑,“我对你的信任感到荣幸。我的确有一些故事和几个建议,它们也许能让你更好地融入外界,但归根结底没什么特别的。相反……我很乐意听听你的故事。”

    当唐克斯从外面进来时,正好看到卢平和男巫从书房里出来,和之前无数次发生的一样,这位陌生的来访者脚步轻松,仿佛卸下了沉重的负担。

    卢平递给那人一张名片。

    “你可以联系坦普尔小姐,她会妥善安置你,她的工作能力毋庸置疑。”

    “谢谢,卢平先生,太谢谢您了。”男巫感激地说,他看向走过来的唐克斯,“您一定是卢平夫人吧?像我这样孤陋寡闻的人都听说过两位的爱情故事,真让人羡慕,卢平夫人一看上去就是心地善良的人……”

    “我算是发现了,”等男巫离开后,唐克斯挑了挑眉毛,说:“我从你这边朋友得到的评价都带着一个‘心地善良’,好像我是因为这个才和你在一起似的!”

    “我知道。是因为爱。”卢平严肃地说,“但是在其他狼人眼中,爱情是奢侈的,何况还是有这么一位美丽、聪慧的女巫作妻子。”

    唐克斯快活地哼哼两声。

    卢平张开双臂,像十一年前在婚礼上那样抱着她,没有一点改变。他对现在的一切感到满意——一个聪明体贴的妻子,一个健康活泼的儿子(没有任何狼化特征,继承了母亲的易容马格斯),一个教子(哈利的小儿子阿不思),一堆亲戚朋友,一份不俗的事业和社会地位,再没什么可挑剔的了。

    他无比庆幸自己当年接受了邓布利多的邀请。

    因为自那之后,他一直在‘得到’。他的心无比充实,因此这些年才犹有余力为同类做些事——既包括狼人权益协会和简化狼人变身魔法,也包括差不多每周一次的书房谈话。

    这些年来每年都有狼人鼓起勇气从山区、丛林、荒野中走出来,带着胆怯而警惕的心观察眼前陌生的环境。而作为可能是世界上最出名的狼人,卢平帮助和安抚过的人数不胜数。

    温馨的时刻没能持续多久,一个十岁的小男孩风风火火跑进来,把楼梯踩得砰砰响。卢平和唐克斯对视一眼,看向自己的孩子。

    “爸爸,妈妈,小天狼星让我问你们什么时候过去!”泰迪·卢平喊道。

    “马上,”唐克斯板起脸,“如果你不在一边捣乱的话。”

    “可是如果我不出声,你们肯定会抱在一起没完!”泰迪叫道。

    唐克斯撅起了嘴,视线上上下下打量小男孩。

    “你的头发是怎么回事?”

    泰迪的头发是耀眼的火红色,和吃早饭时的姜黄色不同。但他继承了母亲随心所欲改变外表的能力,自然也包括调整发色,因此母亲的话无异于找茬。他得意地晃了晃脑袋,“我碰到一个红头发的小姑娘,傻乎乎的,我对她说我是韦斯莱家的亲戚!”

    唐克斯和卢平面面相觑。

    “那个小姑娘叫什么名字?”

    “不会是小罗莎莉吧?”

    “怎么会?”泰迪一脸不可思议,“小天狼星一个月里至少有半个月带着她到咱们家串门,另外半个月我们在哈利教父家碰面——”

    “是维克托娃?”卢平问。

    泰迪一阵苦思冥想,慢慢地说:“好像是叫这个名字。”

    “天呐,”唐克斯说:“那是比尔和芙蓉的孩子,你们小时候还在一起玩儿过呢。”

    十分钟后,当卢平从客厅里出来,看到唐克斯和泰迪这对母子在客厅里大眼瞪小眼,头发颜色像走马灯一样变换。这是唐克斯的拿手好戏,不过泰迪也不甘示弱,他从出生后会的第一个本事就是这个,比喊出第一个单词还早。

    卢平倚着窗台,无比满足地欣赏这一幕。又过了十分钟,泰迪败下阵来,他的头发不情愿地定格在黑色。与之相反,唐克斯显得得意洋洋。

    “走吧。”她兴高采烈地说。

    外面阳光灿烂,酒店里挤满了游客,他们来到三层宴会厅。在入口的地方,还没进门就听到一阵震耳欲聋的音乐。卢平有些愣神,心中产生一种不详的预感,下一秒,这种预感应验了。

    小天狼星正欢快地在台上唱着歌,手里拿着一把吉他,一副嬉皮士装扮;他身后是比尔,手指行云流水般拂过键盘,马尾左右摇晃,耳朵上的小扇子耳环时隐时现;罗夫的架子鼓明显有些跟不上节奏,似乎是赶鸭子上架,卢平猜测如果自己来早一点儿,坐在那个位置的会不会是他,但更大可能自己会像抱着萨克斯东张西望、似乎买到了台上站票的纳威。

    卢平突然有闭上眼的冲动。

    是小天狼星的‘毛孩乐队’。更不幸的是,他意识到自己也是乐队的成员之一(被迫的)。就连乐队名字都是小天狼星为了调侃他的新绰号‘毛孩儿王’起的。

    台下观众表情各异。表演者的家人都是一副想笑不敢笑的表情,也许只有卢娜是真心喜欢,她的两只胳膊各托着一只有彩虹羽毛的小鸟,脑袋陶醉地跟着节奏轻点;韦斯莱一大家子坐在一起,表情专注,金妮拼命拽着一个男孩,詹姆,试图阻止他越发膨胀的表演欲;韦斯莱夫人和芙蓉同时盯着比尔甩来甩去的马尾辫,但卢平敢说两人的想法截然不同——都写在脸上呢!西弗勒斯坐在角落里,嘴巴微微张开;他旁边大腹便便的斯拉格霍恩笑呵呵地跟德拉科和阿斯托利亚聊天;隔壁桌上小天狼星教过的学生热情地吹着口哨。

    “公正地说,还不错。”靠近门口处的疯眼汉穆迪瓮声瓮气问道:“他们唱的什么?”

    “一场伟大的胜利。”卢平下意识说。

    “没错,就是这个。”穆迪大笑着,跟着旋律哼唱起来,有了他沙哑的嗓音作对比,卢平也能听出小天狼星歌声的美妙之处来。

    当宴会的组织者哈利出现,看到的就是众人合唱的画面,小天狼星和比尔的舞台风格更加粗犷了,让他有些摸不着头脑。自己教父真的有唱歌的天赋?阿米莉亚不是说只有克利切夸过他吗?

    哈利把那理解成是‘没有原则的吹捧’,就像如果他问多比,多比绝对认为他的歌声美妙绝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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