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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城 > 武侠修真 > 诸天无限扮演 > 第三章:黑白双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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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无限扮演:第三章:黑白双蛇

    两个披着鲜红披风,头戴宽边斗笠,长得同样形状,同样高矮的人飘了进来。

    这两人缓缓摘下斗笠,露出枯黄丑陋的脸。

    他们目光恶毒锐利,就像是响尾蛇的眼睛。

    然后,他们又将披风脱了下来,露出一身漆黑的紧身衣服,原来他们的身子也像毒蛇,细长、坚韧、随时蠕动着,而且还黏而潮湿,叫人看了不但害怕,还觉恶心。

    这两人相貌几乎一模一样,只不过左边的一人脸色苍白如纸,右面一人脸色漆黑如锅底。

    脸色黝黑将手一抖,掌中忽然多了一柄漆黑细长的软剑,尖锐阴冷的声音响起:“放下包袱,。”

    夏无忌拿着包袱,笑道:“你们碧血双蛇在江湖上也有些名声,抢我一个小孩子的东西,不觉脸皮太厚了么?”

    众人见着两人如此特异的面容着装,又听到“碧血双蛇”四个字,整个客栈的氛围顿时压抑下来,还有人两条腿在不停的弹琵琶。

    这两人是混迹黄河一带的黑道高手,若论心黑手辣,实在很少有人能在“碧血双蛇”之上,听说他们身上的那件披风,就是用鲜血染成的。

    诸葛雷长吐一口气,亏得早些将包袱交出去了,否则此刻就是他面对碧血双蛇了。

    黑蛇嘿嘿一笑:“小兔崽子招子倒是挺亮,交出包袱,否则就让你脑袋搬家。”

    “废这么多话干嘛?早点送他投胎。”

    话语刚毕,一旁的白蛇“唰”的刺出一剑,迅疾如电。

    诸葛雷的“急风剑”与他一比,简直慢的像蜗牛一般。

    然而。

    白蛇这一剑才刺到一半,手臂就软软的垂了下来。

    他艰难的低下头去,一柄短剑已刺中了他的胸口,鲜血汩汩流出。

    短剑的另一端,被一只小手握住。

    “怎么……可能……”

    白蛇脸上每一根肌肉都在跳动,浑身战栗,意识渐渐涣散。

    “为什么你们就不懂得尊老爱幼?为什么偏偏要抢我一个小孩子的东西?”

    夏无忌忽然拔出剑,鲜血就箭一般的从白蛇胸口飙出。

    他本来打算刺对方的喉咙,但白蛇身子高,而夏无忌拿的又是短剑,在不跳起来的情况下,也只能选择刺在胸口的位置。

    “叮!击杀白蛇,获得源力3。”

    几个萤火小字在夏无忌眼前飘过。

    “你……你杀了白蛇?!”黑蛇脸上的汗不停往下流,掌中的剑也不停的颤抖。

    他的实力与白蛇相差无几,白蛇死的如此干脆,他又能挡过几招?

    夏无忌笑道:“对,我杀了他,所以你要替他报仇吗?”

    黑蛇的剑掉在地上,一张脸全都扭曲起来,也不知是苦还是笑,他嘶吼着:“你杀了他,杀得好,杀得好。”然后就疯了一般奔跑出去。

    “你跑什么跑,快来为你兄弟报仇啊。”

    听到夏无忌的喊声,黑蛇跑的更快了,片刻就没了踪影。

    “都说混江湖的个个肝胆相照,情深义厚,两肋插刀,原来都?是假的。”夏无忌摇头。

    他又走到中年人面前,恭敬一礼:“侄儿龙小云见过李叔。”

    这中年人正是名动八表的“天下第一刀”李寻欢。

    也是夏无忌便宜父亲龙啸云的生死八拜之交。

    李寻欢迟疑道:“你……莫非是大哥龙啸云的儿子。”

    夏无忌道:“正是。”

    李寻欢虽早有猜测,但此时仍是止不住的身躯一震。

    “你……你父亲和你母亲可还安好……”李寻欢涩声道,脑海中不住的回想起十年前的事情。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钦点拒做官,情义易走天涯。”

    年轻时的李寻欢才华横溢,天纵之资,武功之高,更是惊世骇俗。

    百晓生排兵器谱,列天下高手,小李飞刀排名前三,仅次于天机老人与上官金虹。

    他可谓是文武双全,而且将这两条路几乎都走到了极致。

    但可惜辉煌之后,就是无尽的落寞。

    救命恩人兼最好的朋友龙啸云爱上与他两情相悦的表妹林诗音,形销骨立,病入膏肓。

    李寻欢不忍见其相思而死,满怀矛盾,刻意纵情酒色,令林诗音死心失望从而选择了对她一往情深的龙啸云。

    他将自己的家园全送给林诗音作嫁妆,一个人萧然而去,隐居关外。

    却不想十年过去,初至关内,就见到了表妹和大哥的儿子。

    夏无忌道:“他们很好,李叔请勿挂虑。”

    “那……那……”李寻欢心情激荡,一时无言,过了半响才道:“你怎么到关外来了,这一路危险的很,可以有人陪同。”

    夏无忌提了提手中的包袱,笑道:“便是为了此物,金丝甲。除了马夫外,别无他人相陪。不过侄儿武功不错,李叔不必担心。”

    “金丝甲:刀枪不入,水火不侵。”

    视界中,一排小字飘过。

    “你拿它作甚?金丝甲实际大用不多,但也算防身至宝,一不小心就可能引起一场腥风血雨。”李寻欢眉头微皱。

    夏无忌笑道:“侄儿自有打算。”

    他本意就是引起一场腥风血雨。

    梅花盗出世,金丝甲成了抢手货,引得天下高手纷纷出手。

    只要金丝甲在他手中,每天就会有高手送上门来,为他提供源力。

    而且古系江湖混乱不堪,人命如草芥,不必担心官府或者白道高手。

    顺便还能传播名声,为将来称雄武林做准备。

    对他来说,这金丝甲可是一件不折不扣的宝物啊。

    当然,如此疯狂的行为,极有可能招致杀身之祸。

    如今龙小云的这具身躯,根本不能完全发挥出他原有的实力。对上兵器谱靠前的高手,胜负两说。

    而且古系江湖中老银币可谓是数不胜数,阴沟里翻船也并非不可能。

    但出来混,就有身染血污,横尸街头的觉悟。

    又想威风八面,天下无敌,又不肯付出代价,哪有这么好的事。

    “李叔,我有事先离开了,以后记得来兴云庄做客。”

    同李寻欢饮了两杯酒,夏无忌丢了几两银子给掌柜,让他处理店里的尸体,就离开了客栈。

    望着夏无忌消失的身影,李寻欢心中一阵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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