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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零开始的富豪人生:第187章 三观对味

    时间来到了饭点。

    陈怡曼住的距离也不远,来得很准时。

    一个电话后两人先在酒店大堂碰面。

    “嗨!”

    见面打招呼,别的不说,这小妞走在人群里的个子还真突出!

    可能没有了高头大马的映衬,周围的人群海拔突然低了,她一米七几的身高再加上高鞋跟的靴子,迎面走来的视觉感官很强烈。

    穿了件奶白毛绒外套,直接配挑黑色打底裤,身高让她的腿长优势鲜明,再留一个电影里坏女人必备的齐肩波波头,太有带刺玫瑰的味儿了!

    他给按了电梯上楼,然后聊着:“我以前一直对平齐刘海的女生不怎么喜欢,但看到你,我感觉要打脸了。”

    她听了后就笑了起来:“为什么?”

    林启山笑着说了:“就是不喜欢可爱型的,但你不同,你这个造型冷酷中有点坏坏的,我总想到电影里那些出彩的女反派。”

    “我有那么坏吗?”她疑惑。

    林启山纠正:“不是单纯的坏,是吸引人的那种怀!”

    “这么说,”她脑海想象这画面,然后用力点一下头:“还行!”

    “特别是你不笑的时候。”他补充。

    “那我不笑了!”

    她立刻收起表情来,其习惯微微昂首用下巴看人的姿态,加上个子高,那股高冷的气势立马就营造出来了。

    林启山往旁边挪了步:“我现在害怕你欺负我了!”

    “什么呀!”她绷不住手掩嘴笑了,“我过来跟一个刚认识的人吃饭,我才是害怕的那个呢!”

    “那我们一人怕一半?”

    “哈哈你别逗!”

    林启山就巧妙化解了跟陌生人吃饭的情绪,这时电梯到了,他就下意识手挡住电梯口,让她先走。

    她微微颔首,走出电梯。

    这是酒店的一家牛扒餐厅,高楼层,落地窗外是魔都的灯火辉煌,气氛自然是很不错的,跟服务生说了名字后,被引到窗边落座。

    坐下来点菜,然后继续聊天。

    两人毕竟也是刚认识,所以林启山重头开始,交换了一下信息。

    陈怡曼就是典型的燕京大妞,表面高冷但个性强烈,不认识时可以互不对眼,但熟悉了就能有说有笑当朋友,她亦是胆大外向的代表,骑马摔断过手但谁也劝不住,就爱这一行。

    “你大一的啊?”林启山得知了信息后冲她伸手,“只能说很巧了!”

    “这也算巧吗?”她笑着跟他握了握手,“我本来是要出国去读的,后面因为家里一些事就留下来了。”

    林启山好奇:“欧洲还是北美?”

    “英国。”

    林启山了解:“那边玩马术的人比较多吧,氛围很好。”

    她有些感触:“国内玩这行的人太少,而且我一些朋友就觉得骑马脏还累,骑久了身上还有股夹杂着马粪的味儿,一个女孩子怎么受得了!”

    林启山有他自己的观点:“你这话说的,我可不太爱听——男孩子就应该受得了啊?”

    陈怡曼闻言解释:“我不是这个意思——”

    “还不是因为喜欢!”林启山补充。

    “对!”陈怡曼相当赞同,“管他们的呢!一群只会蹦迪烂醉,弱不禁风的——”

    林启山弱弱的:“我平时也……蹦迪泡吧的。”

    陈怡曼表情憋了两秒,才急刹车改口:“你不同!”

    林启山笑起来:“你突然可爱了。”

    她反过来问:“你是不是经常泡夜店?”

    林启山说:“只要有这个兴趣我就会去,现在还有哪个年轻人不泡的?”

    “我啊!”

    “你原始人了!”

    “哎!我才不是!”陈怡曼笑着反对,“我去过几次的,只是觉得不太适合,我还是更喜欢清吧听演唱,跟几个姐妹勾肩搭背讨论生活和帅哥!”

    “音乐节呢?”

    “我喜欢!”陈怡曼欣然点头,“音乐节是少数我喜欢闹哄哄的地方,那才是爱好者的集中!而夜店感觉只是来玩,来猎艳,鱼龙混杂!”

    “哦我知道了……你们这些大妞,就是喜欢走在个性更前沿的,普通人喜欢什么苏打绿、五月天的乐队,你们偏就喜欢Mojohand、葬尸湖,对吧?”

    陈怡曼突然用一种惊奇的、遇到同好的兴奋眼神看他:“你也是吗?”

    林启山后仰靠着椅背,笑着:“谁还不是年轻人啊!”

    首都走在时髦前列的大妞嘛,讨论音乐,你跟她说当今流行的那些,她们可能会对你投来你不是同类的眼神,但你要跟她们说那些疯狂发烧的小众,那就滔滔不绝了,说白了就一群文艺青年!

    陈怡曼就感觉他三观对味,谈兴浓厚起来:“我真是没想到,毕竟喜欢这方面的朋友还真的少!”

    林启山说:“朋友不一定多才是好,重点是能不能没心没肺玩得来。”

    “对!”她拿起酒杯,“朋友!”

    “朋友!”

    林启山跟她碰了一下,因为也是把她当朋友了来聊天,就没刻意找什么话题,不太想动脑,就是聊自己想说的方面。

    这种没有刻意的交流,反倒更加轻松起来,其实妹子三观也挺对他的口味的,她不介意跟你开玩笑,也不评判别人的爱好审美,反而她自己放得更开!

    喝了半杯酒,陈怡曼情绪放开了,自己就说了不去留学的原因:“其实我本来想去的,但是我亲戚有个姐姐,去那边就交了个黑人男朋友还怀上了,结果我爸妈知道,感觉我去了容易被带坏,就杜绝了送出去的念头,把我留下来好好看着。”

    对这种事情林启山不好评论,耸耸肩:“在国内也没什么不好啊,朋友多、路子野,外面不一定有我们文明!”

    作为重生者,特别是见证最魔幻的那一年后,以前被媒体灌输的“西方优越论”已经差不多破碎了,大灾大难一来,突然感觉还是自家好啊。

    也可能是人越成熟,脑子越清醒,反正对自身文化的自信,他恐怕比这年代的绝大多数同龄人都要强烈。

    她感觉到了:“你真的跟别人很不同!你像是在大院里熏陶出来那帮人,很有主见,很有自信的那种,但是你又没有他们那么老成单调。”

    “谢谢!”林启山笑着。

    “你刚才说我像个女明星,我到底像谁了?”

    “忘了,气质像。”林启山看向她,“但你不许需要像谁,你是你自己。”

    她动作顿了顿,欣然同意:“我就是活出我自己的性格来!干杯!你特别对我口味,兄弟!”

    “兄弟?”林启山笑了起来,“你不会这点酒都上头吧?”

    “没有了。”陈怡曼摇摇头,“就是以前没感觉男孩子也可以这么有趣,我接触那些都很一本正经的讨厌。”

    说到这个林启山一贯自信:“我毕竟是比较独特的那一种。”

    “你刚才怎么形容我来着?坏坏的,其实你也是!”陈怡曼笑着,“我看得出来的,别狡辩!”

    林启山也就笑着没狡辩什么。

    陈怡曼继续说着:“其实身边的人太多这样的了,只是你表现的很自然,就是感觉你完全不介意别人知道。”

    “还有呢?”

    林启山愿意聆听她的牢骚。

    “说多了让人讨厌,你只需要知道我喜欢你这样的朋友!”

    林启山就拿起酒杯:“跟你聊天挺好玩的,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干杯!”

    她仰头一口闷,什么高冷女神的形象,这会儿早已经抛到九霄云外,放开戒备后俨然就是个藏不住话的“女哥们”了!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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