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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死亡骑士:第二百二十四章 三年后

    新神历三年

    韦尔博纳联合王国

    圣王都天秤城

    被熙熙攘攘的人群充斥的市镇大商场里,一道高大的身影,驻足在一处卖首饰的小摊前。

    正歪着脑袋,斜靠在躺椅上,昏昏欲睡的老板支起脖子,眯着眼,把视线投到面前挡住了午后温暖日光的客人身上。

    这是一个年青武士,十七八岁的样子,身形高大挺拔,一米八的个头把老板整个摊子都遮在阴影里,下巴上冒出稀疏的胡渣,显然是常年在户外活动,肤色被晒得偏棕,同样棕褐色的长发似乎很久没修建了,随意的披在肩头,披着旅者的斗篷,看起来风尘仆仆的,周身散发出凌冽的热浪,如同刚才战场上归来的战士,但却不露半分疲态,尤其是一对招子,炯炯有神,仿佛正在觅食的饿虎。

    老板的睡意都因为被这武士眼神一扫而消失一空,一个激灵坐直了身体,慌乱得避开武士的目光,低头正瞅着对方防风避雨的斗篷下,虽然没有丝毫的装饰,但看得出制作颇为精良的甲胄。

    以商人的眼光,自然知道能装备这种全身甲的,不是侍奉贵族家的骑士,至少也是手段不差的佣兵,甚至可能是大盗贼,至少绝不会是手里缺钱的主,于是立刻又打起了精神。

    “哦,武士小哥,买些韦尔博纳的特产首饰怎么样?送给你的女朋友。”

    “特产么,这只是简单上色的木雕吧?”

    年青武士似乎也有兴趣,随手拿起一支看看,木制的发簪上有一朵朵小花,有红,白,紫三色的,雕工还蛮精细的,闻着也有一股草药香,难能可贵的是小花上星星点点的,沾染着一丢丢银色的魔法祝福。

    “嘿嘿,小哥是第一次来韦尔博纳吧,这是我们的国花马鞭草,象征‘正义’的纹章,是正义圣洁,神圣高贵,除魔辟邪的圣花。”

    老板看这年青人挑来挑去的,拿了好几个似乎在犹豫,于是笑着建议道,“白色的象征希望与纯真,可以送给晚辈和未婚嫁的少女。红色的表达家庭和忠贞,自然是送给婚约的妻子。紫色的则代表对爱和自由的渴望,送给倾心仰慕的爱人。”

    武士数着手指算,“好啊,给我拿一二三四……三个红的,两,恩,三,恩,四个紫的,白的……晚辈谁都能送是吧……”

    “……小哥你认真的吗,做人不能这么渣啊……”

    “喂!话太多了老板!我交游广泛不行吗!算了都给我包起来吧。老子帮朋友带的别误会了!”年青人随手扔了一个钱袋过来。

    老板扬起眉毛一时分不清这家伙是不是来砸场子的,但打开钱袋一看,立刻倒吸一口冷气,亮闪闪的都是金砂!

    “啊,我的眼睛!”

    “……老板你不要那么夸张好吗,可以去演戏了。”年青人咧起嘴角,笑看这小商人仅仅抓着钱袋不撒手。

    老板肉痛得看着手里的钱袋,又看看一摊子,三十几只发簪首饰,叹了口气从钱袋里拿了一个金砂,“我找不开,就收您一个子吧。”

    武士倒是意外得看着他,“这么便宜?你的东西,在这里应该也能算是魔法首饰了吧?”

    老板赶紧竖起手指‘嘘’出声,“小哥!小哥你不是一般人,看出来了自己知道就罢了,可别害我!”

    武士扬起眉毛,蹲下身,凑近了问道,“怎么说?老板你也看的出吧,我是远道而来的旅人,这么照顾你的生意,不如提点我一下。多抓一把吧,就当茶水钱了。”

    “嘿,看不出小哥你眼神这么凶,倒还挺大方的嘛,不过一个旅人,方言倒是说的挺溜的……”

    武士笑眯眯的道,“哪里,和朋友学的,一起喝酒的时候,听他说些韦尔博纳联合王国的故事,说这里是‘正义’之神庇护的圣王国,精灵和人类联合治理的乐土什么的。就逛过来看看。”

    “是嘛,还有这种缘分呢,”老板叹了口气,看在同乡和金砂的份上开口,“还能是什么事,抓壮丁呗,‘正义’发下了神喻,要和什么,不死族打仗了?反正现在是个有潜质的施法者都要上前线。我就免了,拖家带口的。

    不过看你这身板,这块头,如果对自己的实力有自信的话,倒不如去投军吧。这可不是帮那些贵族老爷抢地盘,拼劲了力气也只能拿几个铜板哦。

    这次是‘正义’亲自发动的圣战,神殿给的赏赐可丰厚了!说不定有机会获得神明的赏识,获得魔法武器,甚至入选神殿骑士呢!

    打几个骷髅僵尸罢了,这么简单的任务一般的冒险团都能做了,机会难得啊。”

    武士刚要说话,这时从旁边传来一阵喧哗。他回头望去,原来是有衣甲鲜亮的贵族军队经过。人群纷纷避让。

    头戴铁盔,手持斧戟,穿着半身胸甲,罩着紫底金边的战袍,战袍和旗帜上,用金线绣着一座天秤的贵族士兵们,排成四列并行的百人方阵,正横穿过大商场的街市。

    步兵方阵的前方,还有几个专门拿着长棍的士兵开路,行人商贩,稍有避让不及时的,就被一棒子打翻,连踢带踹得拖到一旁暴打。

    魔法商人冲外地武士招招手,往摊子里面挪了挪,于是武士也钻进来,两个人凑在一起蹲在路旁,看着士兵们开路,护送着两个贵族经过。

    一个是油头粉面,长的好像白蛋糕般丰满的肥胖贵族骑士,三十来岁,穿着银光闪闪的魔法骑士铠甲,那铠甲打磨得油光锃亮的,头盔上插着根染成紫色的长羽,胸甲肩甲上,油画一般不知道雕刻了多少花纹和装饰,一看就是价值不菲的艺术品。

    可惜这甲胄似乎不大透风,把胖老爷热得满头汗,带满宝石戒指的粗短指头捏着快丝绸,一个劲得擦汗。

    他身旁则是个年轻的贵族少女,两人都是一样的金发紫瞳,五官也有些类似,不知是妹妹还是女儿。黑色蕾丝束腰下是紫色长裙,胸口被挤压的隆起,拖着个天秤形状的黄金吊坠。胯下的高头大马同样是罩着紫色金天秤的马具,还有一根镶嵌了大块宝石的法杖斜插在鞍座后面。

    显然这是个稀有的魔法师,而且是非常稀有的,可以获得神殿的‘魔法使用许可’,即可以在同盟的土地上,合法公开得,学习和使用魔法的魔法师。

    这样合法的‘魔法少女’,在同盟领地上真的稀少,毕竟‘魔法使用许可’可不是光有点钱就能买来的,通常主神们只赐给自己最新任的仆从,完全是家族深得神殿器重的证明。

    如此的稀少,也难怪她一副趾高气昂的表情,用眼角斜着周围臣服的凡人,心中充斥着高贵的荣誉感,自豪感和使命感的模样。

    当然最少见的还不是贵族队伍或者魔法少女,而是跟在后队,被士兵们用十几条锁链牵着的东西。

    一条吐着信子的巨蛇。

    看起来类似眼镜王蛇的巨大魔物,背部是紫黑色,腹部是金黄的鳞片,光是直立起来的部分,已经有三层楼那么高,总体长大概已经超过二十米了。

    这巨大的魔物,就被这么牵着招摇过市。就算是日常,要民众不惊恐万分也是不可能的。

    但大概贵族们,至少从那个魔法少女似笑非笑的表情看,是非常享受汇聚到身上的,嫉妒和恐惧交织的视线的。

    “御三家,神选侯莱布拉家的人,”老板看着队伍过去,一边冲武士说道,“是圣王都巡逻队。”

    武士挑着眉毛,“只是巡逻队?不怕魔物伤人吗?还有御三家是什么?”

    “呸,他们才不在乎魔物会伤人呢,那是莱布拉家养的宠物,可是他们和其他两家争斗的底牌咧,”老板冷冷得道,“哼,平常一个个才懒得到下城区来,这是来拉选票的。”

    武士一副要裂开的表情,“啥?拉选票?”

    “呵呵,第一次听说是吧,”老板和他唠嗑,“过去联合王国的领地上,有三家贵族大领主都自称有什么王血,为了王国的所有权征战不休。是‘正义’居中调停,提出让三家贵族争取领民的支持,支持者最多的一方来担任国王……”

    “原来如此,”武士表示懂了,“所以御三家就是过去的三个王血领主,在‘正义’的调停下建立了联合王国么……”

    “屁,哪个贵族会同意让领民来选国王的。他们当然拒绝了,不,是表面上答应,实际上却置之不理,没有如此执行。

    然后就因为违背了神契,忤逆了众神的理由被全部杀光了。于是‘正义’就成了这片土地的主人,哦,叫代管联合王国的‘仲裁者’了。”

    “……好骚的操作……”

    老板四处警觉得看看,偷偷摸摸得说,“以前的贵族被杀光了,现在的御三家是以前那几个领主的庶出,仆从和远亲吧,反正有点血缘关系的,于是‘正义’就册封他们为神选侯,管理旧领地,并赐下三神器给他们保管。也就是联合王国的皇冠,宝剑和天秤啦。

    但因为当时‘正义’立下的规矩,必须由王国的臣民投票选出国王,所以每隔三年,他们三家就要进行一次神选,最后由‘仲裁者正义’验票并指明神选国王。”

    武士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

    老板则耸耸肩,“其实没那么复杂,还是按照领地来的,你看,今天来我们这片巡逻的是莱布拉家的人,那只要一直到选举当天都是他们巡逻,我们这片街区就投票给天秤。如果换了皇冠或宝剑,就投他们,简单吧。”

    武士恍然大悟,“所以你们这现在是天秤的选区呗。”

    老板耸耸肩,“哦,选区,恩,也算是这么个意思吧。

    不过我听说,这一次神选可能要改变规则了。因为本来三家的领地都是差不多的,选票相差不大,基本上是轮流当选国王。

    但‘正义’发动的圣战,只要能从‘不死族’抢来领地都算作自己的领地,御三家也会积极参加圣战,争夺国王的头衔吧。”

    正在此时远处突然又传来尖叫声。

    “快跑啊!魔兽暴走啦!”

    两人探头望去,倒是不吃惊,那么大一条蛇在街市里密密麻麻的人群中穿梭,不出事才奇怪呢。

    这一会儿已经可以看到远处士兵被发狂的魔蛇扔得漫天飞舞,平民们惊慌大叫着四处逃散。

    胖骑士急得满头大汗,举着右手甩着拇指上的紫色宝石戒指大吼,“停下!停下!停下!我乃神选侯之四子,亚瑟.莱布拉!听从我的命令!停下!可恶!怎么回事,又失效了!”

    魔蛇挥舞尾巴扫飞周围的店铺,士兵们聚在贵族身边列阵,根本没人敢上。

    好在魔蛇对枪阵也没什么兴趣,扭过头吐着信子,朝着旁边一间商铺院子里,放声大哭的小女孩凑过去。

    胖骑士亚瑟大惊,“卡米拉!卡米拉你快出手啊!我的魔力不够激活禁制!你快来制止它啊!”

    被唤作卡米拉的魔法少女却坐在马上一动不动,不是被吓傻了,单纯得不愿意。

    “堂兄不用惊慌,等它吃饱了,自然就安静下来了。乱用魔法,要伤到它的鳞片可就不好了。”卡米拉恶毒得微笑着,死死盯着朝小女孩靠近的魔蛇。

    “什,什么?怎么会,你没给‘斯提克斯之子’喂食吗!这可是蛇啊!几天喂一次就行了啊怎么会忘掉的!”胖骑士大惊。

    “啊啦,是我的错呢,原谅我把堂兄,下次不会了。”卡米拉脸上却全无愧色,反而有种隐隐的兴奋。

    “下,还有下次??”白胖子也顾不得管她了,因为这时候女孩的母亲疯了似的冲出屋子,想救自己的女儿,似乎是刺激到了魔蛇,明显的巨蛇已经向两人附身加速了!

    “攻击!给我攻击!”白胖子拔出镶着紫色宝石的秘银宝剑,居然拍马从士兵的盾墙后跃了出去!

    结果他没拉住缰绳,直接像个球似得从马鞍上摔下来,‘咣’得一声摔下来。

    “噗哈哈哈!”卡米拉被堂兄的傻样逗得哈哈大笑,笑得擦着眼泪,“您这是在干什么呢阁下,哈哈哈!是想吸引注意力吗?哈哈,都说了等它吃饱……咦?”

    卡米拉猛得收住笑声。

    因为她看到有个披着斗篷的野武士,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院落里,把那对母女护在身后,正笑眯眯得,冲停在面前的巨大蛇头,发出‘嘶嘶嘶’得不知是挑衅还是嘲讽的怪声。

    怎么回事?这土包子哪里冒出来的?为什么‘斯提克斯之子’不吃了他?

    还不等卡米拉理解眼前的景象,巨蛇已经掉转头,睁着骇人的竖瞳,以惊人的速度向他们贵族所在的巡逻队这边,冲着落马躺在地上还没翻过身的胖骑士冲来了!

    “嘁!这烦人的死胖子!”卡米拉咬着牙暗骂,她担负着护卫主家的任务,要是因为找点乐子伤到了嫡系血脉,哪怕是家中年轻有为的魔法少女恐怕也得吃不了兜着走。

    魔法少女立刻抽出法杖,同样拍马冲出去挥舞手中的法杖。

    “保护堂兄!‘斯提克斯之子’!不许吃那胖子!以我卡米拉.莱布拉之名!禁制‘雷罚’!”

    可是法杖虽然闪烁了一下,所谓的‘禁制魔法’却没有发动。但至少魔蛇没有去吃胖子。

    而是近乎腾飞般,越过胖骑士,庞大的身躯掀起一阵腥风,从街市上席卷而过,朝着卡米拉张开了血盆大口。

    卡米拉失神得看向扑到头顶的蛇吻,“咦?”

    “啊啊啊!”

    “小姐!”“我的老天!呕——”“卡米拉!快!快救她出来!”“少爷你快躲一躲啊她就剩下这么点了救出来还有啥用啊!”“冲这边过来了啊!快逃啊!”

    武士转过身,懒得搭理身后的闹剧,随手摸出一把金砂和一瓶草药,塞给身后惊魂未定的母女,“这是安神药,上了战场的战士喝了也能睡好觉,给你女儿喝的。以防万一尽快搬家。”

    把两个被牵连的路人送回屋,武士足尖一点,飞跃回之前的商铺前。

    老板张着下巴看着这个眨眼功夫就一个来回,比魔蛇都快不知道多少倍的‘人类’武士,又看看另一边可以打马赛克的血腥场面。

    “……”老板瞪着他,“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我是侏儒。”武士冲他笑笑。

    “……”老板抬起头看看他的身高,“不想说就算了……”

    然后他看看另一半,正被巨蛇打得哇哇乱叫的贵族和士兵,“呃……你不去阻止那魔物吗?”

    “有什么好阻止的,她不都说了么,吃饱了自然就能安静下来了。”

    武士笑笑,拿起包好的首饰,挥挥手告别老板,走入小巷子,一眨眼就失去了踪影。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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