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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城 > 科幻小说 > 斩碎诸天阅读 > 第二十二章 你要唠这个,我可就不困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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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碎诸天:第二十二章 你要唠这个,我可就不困了啊。

    见到霍法斯满脸戏谑的盯着自己,孙铮也不费心思去琢磨他是怎么认出自己的。毕竟手上那枚龙戒晃的人眼晕,想不让人认出来也挺难。

    一曲结束,观众掌声如雷,纷纷叫好,喊着再来一曲。

    霍法斯极具绅士风度的向前一步,保持着安全距离,笑眯眯道:“想不到你还有这种业余爱好,怎么样?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很不错吧?”

    孙铮心中念头百转,这家伙不知道自己玩音乐的意图?

    难道说,用音乐敲开灵魂大门的手段,是巴斯扎独创?

    面上不动声色,同样微笑回应:“这么快就找到出来的路?比巴斯扎预料的早很多啊。”

    玩话术嘛,谁怕谁?我一个泡过数千小时论坛的老鸟,会怵你个连电视都没见过的老古董?!

    霍法斯果然表情微变,却很快收敛:“他早就……哇噢!很不错哟,年轻人,很不错!不得不说,这一手玩的漂亮,差点被你唬住!”

    孙铮呵呵轻笑,起身做个相请手势:“难得出来放松,我请吃饭,一起啊?”

    霍法斯有恃无恐,他吃准了这少年不是自己对手,也就不怕他玩什么花样:“你先请!”

    孙铮前面带路,霍法斯跟了几步,奇怪问道:“你那东方古琴不要了?”

    孙铮解释:“那叫古筝!古琴弦少,没有中间的小立柱……”

    他毕竟系统的学过这些知识,一讲起来也是滔滔不绝。听的霍法斯一脸黑线,谁特么在乎那东西有什么区别啊?

    不过还是回头扫了一眼,却见两个白人男子,很仔细用盒子将古筝收起,小心的放上手拖车,拖着向另一个方向离去。

    吼吼!霍法斯笑的很鸡贼:“年轻人,蛮懂享受的嘛。看来,巴斯扎也终于想明白了,不再坚持他那可笑的众生平等理论,收了贵族弟子。”

    嗯?有八卦啊。

    孙铮好奇的打量,霍法斯笑的越发得意:“他没和你说过,对吧?哈哈……真是有趣!”

    孙铮心中感慨不已,这些人的招数永远都是那几下,从来不知道换个花样。要与时俱进啊,不然很容易被淘汰的。

    两人前后进入一家高档酒店,服务生客气的送来菜单。

    孙铮点了一大堆硬菜,什么战斧牛扒啊,什么威灵顿牛排,还有烤羊马鞍之类,都是量大管饱类型,后面还搞了个牛尾汤。

    霍法斯几百年没冒泡,但至少听名字也能听出点味道。

    冷笑道:“你是在嘲笑我饿的太久?”

    孙铮讶然:“这是给我自己点的……不好意思,有点失礼。忘记告诉你,现在这种酒店,都是要各点各的,避免闹出客人忌讳之类的笑话。您想吃点什么,尽管点就是,不用替我省钱!”

    霍法斯吃个软钉子,心里却越来越好奇,翻着看了看菜单,也点了几道菜。

    服务生又问佐餐酒,孙铮毫不客气:“八二年的拉菲!”

    然后又解释:“我其实不怎么懂红酒,不过他们这儿就数这酒最贵,应该差不到哪儿去吧。”

    霍法斯挺满意,这少年至少在礼貌方面挺客气。

    孙铮心中也稍稍有点小得意,可算是玩了一把梗。一看对面,又郁闷了,可惜是个接不住梗的老古董。别说八二年,八十二年前的,在他眼里和白水区别也不大。

    等到菜盘送上,孙铮大开大阖的吃法,也让霍法斯大为赞叹。这就是东方少年吗?太能吃了!

    那么大一支战斧牛排,他只是随便划拉几下,切成核桃块大小,一口一个,吃豆一样,没几下就腾了盘子。

    红酒倒一杯,人家都是晃一晃,嗅一嗅,先摆半天谱,再扯几句淡,然后轻啜一口,细细品咂。他倒好,仰头一灌就没了,感觉就像喝水漱口涮喉咙。

    眼见没几口,又是一道硬菜下肚,霍法斯觉得有点辣眼睛。

    “巴斯扎不给你管饭的吗?”

    孙铮笑一笑:“和那个没关系。我从小习武,饭量比较大,和你们西方人的饮食结构不太一样。”

    霍法斯摇头不语,认真享受自己的食物。毕竟贵族出身,餐桌礼仪方面早已深入骨髓。

    这顿饭,霍法斯真的是大开眼界,他从来没见过,真的有人能吃下那么多食物。光是这一条,就足以证明这少年与众不同。

    或许,这才是巴斯扎选他做传人的原因?不对,应该是龙戒!

    再看龙戒,霍法斯的眼神迷离起来,这枚心心念念的梅林遗物,现在就在距离他不到一米的地方。

    孙铮让服务生收了餐具,要了茶水。霍法斯很满意,于他这种老贵族眼里,饭后喝茶才是享受,咖啡是泥腿子们解渴喝的。

    孙铮亲自展示茶艺,请这位便宜师伯品尝。

    霍法斯轻嗓一口,舒服的长叹一声:“东方神叶!多么美妙的滋味……那应该是我的!”

    孙铮笑着举起食指,将龙戒点了点:“你是说它?”

    “没错!我才是梅林第一个弟子,入门最早,跟他最久,学的东西最多。可是他却宁愿把龙戒传给巴斯扎那个小农奴,也不愿意传给我!这不公平。”

    孙铮纳闷:“不是说你和巴斯扎,因为争夺范罗妮卡的爱,大打出手,翻了脸。后来你因爱生恨,背叛了梅林,转投了莫甘娜,联合她暗杀了梅林……”

    “胡扯!范罗妮卡和巴斯扎都是农奴出身,我发疯了才去争夺她的爱……谁告诉你这些的?”

    “魔法书的历史资料里写的呀。”

    “简直太荒唐了!都是恶意污蔑!我和梅林,是魔法理念不同。还有,书上说梅林被莫甘娜暗杀了?”

    孙铮点头:“没错!书上说,你是内应,和莫甘娜里应外合,联手暗杀了梅林!”

    “这更荒唐!我和梅林闹翻,是因为他要把龙戒传给莫甘娜!”

    “说错了吧?是范罗妮卡吧?梅林怎么会把龙戒传给敌人?”

    “什么敌人……等等,你是不是根本不知道,梅林和莫甘娜的关系?”

    孙铮一下来了精神,难道有绯闻?早听说古代贵族圈子很知……你要唠这个,我可就不困了啊。

    “难道他们是情人?”

    霍法斯郁闷道:“你果然不知道。他们是兄妹!莫甘娜是梅林的妹妹!”

    我擦,这和书上写的不一样啊……等下,好像魔法书里确实没提这两人的出身,那段历史也是云里雾里胡扯一通,问了几次巴斯扎,那无良师傅也只是推说都过去千多年了,他都忘了。原来,有这么一段隐秘在里面!

    霍法斯解释:“在梅林兄妹之前,魔法师根本没有魔法书这种东西。是他们,制定了魔法规则,发明了魔法书!两个人一起研究魔法,几乎统一了整个魔法界。可是后来,他们两人因为魔法理念不同,起了争执。从开始的互相争吵,发展到后来大打出手。这一切发生的时候,我早就已经离开梅林,回家继承爵位了!”

    “莫甘娜和梅林闹翻之后,找到我帮忙,想要用魔法来证明梅林的路走不通。结果却被他们几个联手设局……莫甘娜被范罗妮卡用灵魂魔法囚禁在自己身体中,梅林把他们一起关进黑牢。我试着去解救,结果也被梅林捉住……”

    等下!孙铮发现了盲点:“你说你们都是被梅林抓住的?这么说,梅林不是被你们杀死的?”

    霍法斯怒了:“梅林怎么会死?你死了他都不会死!”

    孙铮凌乱了:“那为什么魔法书里说,梅林被你们联手袭击重伤,临死前留下遗言,要让巴斯扎寻找转世的至尊梅林?既然梅林没死,他在哪里?难道退隐江湖不问世事,还是返老还童重修一世?他要是没死,龙戒怎么会落到巴斯扎手上?巴斯扎又何必找什么至尊梅林?”

    霍法斯喟然长叹:“梅林将自己献祭给了魔法……就是说,梅林已经化为魔法规则的一部分。这么说,你能听明白吗?所以,魔法书上的东西,是梅林想怎么说,它就会怎么写!”

    我嘞个去!

    这个瓜太大太熟了吧?难道我从一开始,就踏了贼船?

    至于历史资料什么的,毕竟是胜利者书写的,可信度也就那么回事。

    关键问题是,霍法斯说的这些,有多少真的,又有多少假的?

    我特么应该信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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