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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顺1730:第四十四章 三百年后

    部落长老抓过一把秕草的种子,捏在有心。借着呼啸的寒风,平伸右臂,手指微捻,草籽随风飘落。

    部落里的人牵出了一头黑熊,后面有个披着兽皮的女人在那里哭,因为她知道这头黑熊的命运,而这头黑熊小时候是她哺乳长大的,为的就是某一天献祭。

    几个部落的长老望向永宁寺方向的山崖,祈求着他们的“熊灵”。

    “尊敬的熊灵啊,你曾被送到这个世界来让我们捕获。”

    “神圣的神明,我们崇拜您;但愿您能听到我们的祷告。”

    “我们喂养您,克服万难把您养大,全都是因为我们如此爱您。”

    “现在,那个‘恶鬼’攻击我们的村落、杀戮我们的成员。而您也已经长大,我们将要把您送回您父母身边。请为我们说说好话,告诉它们我们对您友善。请您再次回到我们身边,我们也将再次献祭您。”

    “神圣的神明啊,请给遥远的大明皇帝带去我们的祈祷。我们愿意贡献出海象牙、白兔、貂皮,换取他的保护……”

    祷念完,女人拿出平日里舍不得吃的浆果干,喂给了那头熊。熊自小就在部落里长大,并不知道自己要面临怎样的命运,亲昵地伸出爪子,舔舐着那些美味的浆果干。

    忽然,部落里的男子拿出了绳子,绑在了熊的四肢上。黑熊以为只是平日的玩闹,没有丝毫的反抗。

    七八个壮汉拿起早已预备好的木棍,两边同时发力,两根木棍挤在了黑熊的脖颈上。剩余的人死死拉住藤条绳索,黑熊难以呼吸,瞪着眼睛用一种恳求的目光望向曾经哺乳喂养过它的女人。

    呵……

    呵……

    最后一口气从胸腔里挤出,部落里选出的、这一次对抗北方“恶鬼”的勇士,拿出的弓箭,对准了黑熊的胸口。

    嗤……

    箭飞出,黑熊挣扎了两下,轰隆一下倒在了地上。

    “愿神明的血,给我们带来好运。愿神明的血,给我们带来力量。愿神明的血,给我们带去我们的祈求。”

    所有男子依次趴到了地上,张开嘴,吮着箭伤处流出的血,用那些血涂抹到了脸上。

    所有男子都必须要喝熊的血,示意不会背叛,和北方的“恶鬼”斗到底。

    然而,人群中有个人却没有喝血,而是愣愣地看着西边的江面,揉了揉眼睛,似乎不敢相信那不是幻觉。

    西北吹来的寒风卷起了割刀一般的雪。

    冻结的江面上,一群人朝着这边走来,就像是从夏日雾气中忽然出现。

    这些人骑着马、乘着车。

    没有旗帜,没有如月亮一般亮的刀,也没有如红松一般高的船。

    但那些人里,却有人呼喊着什么,隐隐约约,似乎能够听到“天子”之类的话,可惜并没有听到长老所说的大明。

    这些仿佛从雾气中忽然浮现的幽灵,让部落里的人都虔诚地跪在了熊灵面前。

    难道……真的显灵了?

    …………

    刘钰询问着队伍里从前面部落里请来的翻译,翻译不懂汉语,但却懂各个部落的方言。队伍里也有一些归化的部落民,两重翻译后,刘钰终于确信,前面就是永宁寺了。

    只是前面那些部落的话,让他有些哭笑不得。

    大明……都已经亡了八十多年了。

    从宣德七年最后一次巡奴儿干都司,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二百九十三年。

    三百年了,再一次有汉人来到了奴儿干都司。

    人非物非。天子都换了不知道几个姓了。

    对面部落里的人,用最热的礼节招待着刘钰,负责射杀黑熊的勇士割下了熊身上最肥美的一块肉,顶在了头顶,示意刘钰享用。

    刘钰不懂这里的礼节,但知道部落里的事很奇葩,若是人家的好意自己拒绝,说不定有什么麻烦。

    切了一小块生肉放在嘴里猛嚼,熊肉特有的腥膻味差点让他把早晨吃的煮鱼都吐出来,从怀里摸出来捂热乎的酒猛灌了两口,这才压下去。

    然后,他让翻译告诉眼前这些人。

    “中国的部落首领换了,不是大明了,而是大顺了。天子派他们来巡边,看望这些朝贡之民。天子,会保护他们。”

    翻译嘀嘀咕咕说话的时候,跟着刘钰的杜锋小声道:“大人,这倒是处桃花源了。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刘钰看着那些部落穿的皮毛、为了仪式啃的生熊肉,笑道:“这桃花源……你要是愿意去,到时候我给你提一提,到时候朝廷在这里开个卫城,你在这里守卫如何?”

    一句笑话,说的杜锋连个屁都不敢放,心说我辛辛苦苦学习,是为了去南方的花花世界。翰朵里卫就够苦的了,这鬼地方,谁爱来谁来,我可不来。

    刘钰又回头,问问跟着他一起来的人,笑着问道:“如今有个升官的机会。若是将来在这里开卫所,谁愿来这里做个官儿?”

    人群里所有的人都摇头,心想这破地方当一辈子官,还不如在西北被准噶尔砍死来的痛快。

    倒是这里已经是永宁寺了,总算是走到了尽头,要不然还以为大人你要把我们带到天边呢。

    刘钰跳下马,叫人准备一些酒。虽然没有当年永乐派遣亦失哈那样的排场,但是代天子赐给酒食这种事还是要做的。

    把那头熊煮熟吃掉,又拿出了一些冻得干巴硬却也舍不得吃的锅盔,刘钰又从自己的箱子里拿出来了昂贵的辣椒和胡椒,熬了几大锅的热汤。

    让翻译询问了他想知道的事后,刘钰回头和跟着自己来的那些人道:“这倒是有个好事了。这地方杀个人也没人知道,罗刹人在这里欺凌部落、抢夺毛皮。杀一个罗刹人,朝廷怎么也得赏个五两银子吧?”

    “况且天儿这么冷,人头烂不了。还有罗刹人抢的皮子,到时候大家分润分润,岂不美哉?”

    跟他来的这些人都是在战场上砍过人的,打仗并不怕,怕的是看不到尽头的行军。

    如今听刘钰这么一说,这些天行军的气闷顿时化作了一阵阵欢呼。

    正好杀几个人散散心,又有银子可拿、毛皮可分,当真美哉。

    翻译大致说了说,大约有八十个罗刹人从北边过来,已经少了四五个村落了。这些剩余的部落联合在一起,学着罗刹哥萨克的名头,选出来了一个带头的“委员”,要跟哥萨克打一场。

    只不过除了那八十个哥萨克外,还有几十个别的部落的人投靠过去的,一共约莫一百七十多人。

    带了三门炮,这些人从没见过炮,炮声一响就看到木头房子被打碎,以为那有神明。

    加上这些部落的箭头都是骨头,抢到一些罗刹的火枪也不会用,甚至还有两件殷商西周时候的铜甲是一些部落的传族之宝……纠结了四百多人,也难以取胜,都抱着拼死一搏的心态。

    既是这事赶上了,将来朝廷到底会不会把边疆画到这里还难说。但有备无患,幸于罗刹人的残暴,对比之下,正是让这些部落臣服的时候。

    人家盼星星盼月亮似的,盼着大明天子来拯救他们,这时候要是一走了之,那日后这里鬼知道能编出来什么传说。

    刘钰决定先在这里打一场,然后带一些人回京城。天子嘛,都好大喜功,断贡二百九十三年之地,又有人前往京城朝贡,自是可以面上有光。

    八十多个罗刹人、百十号仆从伪军,就算带了三门炮,自己有地利人和天时,当无问题。

    告诉了对面长老自己会为他们出头后,欢声雷动,这大明天子的叫法也很快变成了大顺天子。

    吃饱喝足后,刘钰带着所有人一起爬上了悬崖,终于看到了已经磨平了文字的永宁寺碑。

    正面是汉语。

    反面是蒙古语和女真语。

    “伏闻天之德高明,故能覆帱;地之德博厚,故能持载;圣人之德神圣,故能悦近而服远,博施而济众。”

    “洪惟我朝统一以来,天下太平五十年矣。九夷八蛮,梯山航海,骈肩接踵……”

    “十一年秋,卜奴儿干西有站满径,站之左山高而秀丽……”

    刘钰念叨着上面的文字,提到“卜奴儿干西有站满径”的时候,点头道:“自古以来自不必提。二百九十三年,亦不算远。此天朝旧土,有碑为证啊。”

    “来人,将这碑文拓下。另伐木,再建一个遮风挡雨的。石匠也寻一块大石,刻点什么。”

    石匠躬身前出,问道:“大人,要刻什么,还需大人执笔。”

    “呃……”

    一句话让刘钰十分的尴尬。

    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了,文言倒是也能说上两句,可是看看这两座碑文上的文笔……自己写个东西放在这,给前面那俩做对比衬托?

    日后有人观摩此碑,一对比,只怕肯定是摇摇头。没文化,真可怕。

    想了半天,回头问道:“这里我记得原来叫肃慎是吧?好像还有个什么典故?”

    杜锋赶忙道:“回大人,是有典故的。周武王时候,肃慎入贡,献楛矢石砮。”

    “另,《国语》言:仲尼在陈,有隼集于陈侯之庭而死,楛矢贯之,石砮其长尺有咫……”

    不等杜锋背完,刘钰一打响指道:“就它了。碑文后面再添一句话:这里自古以来就是中国旧土。记得啊,是中国,不要写大顺。”

    “是。可大人……总得有人执笔写出,不然如何镌刻?”

    刘钰无奈,走到杜锋旁边,小声问道:“你刚才说的楛矢石砮,第一个字儿咋写?”

    杜锋心想你真是命好,生在了勋贵之家,这要是寻常人家,只怕这辈子莫说五品官儿,就是九品官都当不成。

    心里如此吐槽着,信心满满,提起木棍在雪地上,却写了个“桎梏”的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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