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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布中华:第96章登封那伙人不能留

    豫西,永宁县。

    大群闯军,走在街道上,士卒敲着锣鼓,大声嚷嚷道:“老少爷们儿,不想饿死的,都随着闯王出城!”

    县城内,面黄肌瘦的百姓,在锣鼓声中,扶老携幼,跟着闯军往外走。

    老百姓不到万不得已,不愿意离开故乡,去外地遭人白眼不说,连个家都没有,而且也不一定能讨到粮食,多半会饿死在路上。

    可是现在他们不走不行,闯军把粮食都吃光了,地又没人种粮,留下只能饿死,只能跟着闯军走。

    县里的百姓,背着包袱,神情惶惶,目光呆滞的鱼贯出城。

    这时,百姓刚走,便有手持火炬的闯军出现在街上,不顾百姓的哀求,将百姓的屋宅点燃,永宁县内升起道道浓烟。

    “房子烧了,让俺们以后怎么活啊!”枯瘦的老者,坐在地上嚎啕大哭。

    县里也不是所有百姓,都愿意离开家乡,一部分人不想死在外地,但是闯王早有命令,焚烧屋宅,裹挟百姓东进。

    闯军并不理会百姓的哀求,为首的闯军头目道:“老头,留在县里也得饿死,跟着闯王去洛阳吃大户,才有活路。”

    语毕,将火把丢进了老人家中。

    河南大灾,豫西山丘起伏,土地本就贫瘠,大灾之下,百姓颗粒无收,便多为盗匪。

    数月前,李自成出郧均走伊雒入豫西,竖起闯王大旗。

    金字招牌一打,豫西饥民从者数万,李自成声势复振,遂陷永宁杀明朝万安王,连破数县,啸聚几十万饥民,杀宗室杀士绅地主,带着饥民吃起大户。

    几十万张嘴,一天能吃一座山,没两个月,万安王的藩库就被吃空,豫西的地主大户,也被李自成杀了个干净,吃到绝户。

    今年豫西本来就遭灾,李自成过来后聚集灾民,便更加没人种地,所以八九月本是丰收季节,别得地方多少还能收点粮,李自成活动的地区,却真是颗粒无收。

    朝廷和不少还算富裕的地区,称呼闯军为闯贼,其实一点儿也没错。

    有些地方遭灾,本来还可以撑一撑,饿死一部分,活下一部分,闯军一来,快活一两月,存粮吃光,然后一起饿死了。

    现在十月,该播种冬小麦了,闯军也没发种子种田的意思,眼看着明年也不可能有粮食收,而豫西的粮食又被几十万人吃光,留在豫西便只能饿死。

    有见于此,闯军便只能挪窝了。

    现在李自成虽啸聚几十万人,但压力其实也很大,这么多人马,一般的县城,十天半月就被吃光了,李自成只能寻找下一个能够养活几十万闯军的地方。

    这对于明朝和绝大多少百姓来说,都是一场灾难,而对于闯军自身,其实也在往死胡同里走。

    现在李自成所过之处,可谓寸草不生,制造众多流民,加速明朝的灭亡,而地方被严重破坏,也给闯军自身留下一个据大的隐患。

    宜阳县,闯军大营内,此时的李自成,并没有心思去琢磨着个隐患,或者说不想琢磨。

    因为他担心的不是百姓,而是他自己的处境。

    几十万闯军要吃饭,至少得一两个省的地盘才养得起,现在李自成没有种地的条件。

    那少裹挟一些流民行不行?

    自然也是不行。

    人马少了官军来围剿怎么办?

    现在闯军想的不是怎么解决百姓生计,如何统治百姓,想的是如何不被朝廷剿灭,如何推翻朝廷的统治,所以人越多越好,哪怕其中大部分都会被饿死,被当做炮灰消耗。

    因此李自成下令,焚烧豫西百姓屋宅,裹挟豫西百姓,浩浩荡荡近百万,向洛阳逼近,而洛阳显然也养不了这么多人,其中大多少百姓,都会被闯军抛弃。

    这时,宜阳县焦黑的断垣残壁之中,四处遍布闯军的营帐,一眼望去,难以计数,密密麻麻的闯军穿行于营中,声势极为浩大。

    在已经成为废墟的县衙内,一间还算完整的大堂里,架起了火炉,烤着一头山羊,闯军众多大将,围坐在火堆旁,商讨军情。

    李自成四十来岁,穿着一件破袄子,皮肤黝黑粗糙,头上戴着范阳帽。

    这个扮相,如果没人说,这是闯王,大多数人第一眼,多半以为是个陕北老农。

    不过若是仔细看其面相,却又发现其头尖额窄,腮骨突出,眼露阴鸷,是个心狠手黑之辈。

    “闯王,洛阳城高墙厚,又有重兵把守,凭俺们能够打下来吗?”田见秀有些担心。

    李自成目光扫视众人一眼,除了刘宗敏跃跃欲试之外,其余诸将都面带忧郁之色。

    这也不奇怪,几年前他们刚吃了一次极为惨重的败仗,让各人都心有余悸。

    现在闯军虽有几十万,可都是最近拉出来的人马,而且出山后,他们还没和官军主力交过战,所以心里都没底。

    李自成悠悠道:“洛阳城池坚固不假,可俺们聚众百万,取之不难。现在洛阳本就没有多少官军,前不久,洛阳又派遣四千人马,去剿登封县的义军,现在兵力空虚,正是俺们夺取洛阳的最佳时机!”

    “登封那伙义军,俺们以前怎么没听过,突然就冒出来了!”刘宗敏吃着羊肉道。

    说起登封义军,李自成阴鸷的双眸中,闪现出一丝杀意。

    那伙义军,提出“均田地,共富贵”的口号,让李自成很中意,还有那首流传甚广的“吃他娘,穿她娘”都很合他的心意,让李自成有股熟悉之感,仿佛这些是为他量身定做的一般。

    这让李自成内心有种什么东西,被人偷窃了的感觉。

    流寇最了解流寇,听到这些口号和歌谣,李自成感到一股威胁,敏锐的感受竞争压力。

    这种感觉,就是张献忠,都不曾让他产生过。

    大家都是反贼,登封义军这样独树一帜,与众不同,这种高级感,让李自成很不舒服。

    李自成眯起眼睛,沉声道,“登封那伙人不为俺所用的话,便不能留!”

    (下章还是十二点左右,明天尽量早发。)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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