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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城 > 武侠修真 > 云仙君 > 第71章 毛毛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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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仙君:第71章 毛毛虫

    沙漠之外便是荒芜草原。

    越过戈壁,入眼是一望无际的翠绿。

    草海无波,清风拂面。

    蓝天,碧草,炊烟渺渺,草原的景致充满诗情画意。

    诗情只可意会,画意只可远观,如果凑近了闻一闻,则是令人生津的牛肉飘香。

    烤肉很香,但并非谁都能吃。

    焚牛的肉如果入腹,普通人瞬间暴毙。

    云极正悠哉悠哉的躺在草地上,嘴里嚼着牛肉,手边放着美酒,慵懒而惬意。

    不远处铺着一层火焰沙,沙石上烤着碎牛肉。

    烟气升腾,肉香四溢。

    进入草原已经第三天了,草地上用火焰沙烤着的牛肉是最后一头焚牛。

    百头妖兽都成了肉干,将储物袋装了个满满登登。

    “这下够吃个几年喽,焚牛的肉果然鲜美,有嚼头。”

    云极大赞着牛肉干的美味。

    三天草原之行,云极没干别的,先后将百头焚牛宰杀一空。

    赶牛多麻烦,还是做成干粮的好,有了焚牛肉干,正好替代龙须虾片,不仅能果腹,还能抵消剑魄寒气,可谓一举两得。

    看看成色,肉干烤得差不多,云极收起火焰沙与牛肉,选了个方向阔步而行。

    越过草原就是霁云国的领地,不过云极行进的路线却偏离了霁云,正朝着草原深处进发。

    可不是迷了路,而是有意为之。

    去霁云不急。

    百头威力最大的焚牛成了肉干,天莽商会的阴谋已经很难奏效,况且带着赤魔羊的冯海比起他二叔冯元良来差的可不是一点半点,如果连冯海那等纨绔子弟都能成事,那霁云的国运可就太弱了。

    尽管身为极王,云极对霁云皇族却没有半分好感。

    此次改路深入草原,云极的目的只有一个。

    贪狼部。

    作为草原上最大的部落之一,贪狼部必定不乏高手,云极此行准备打探一番贪狼部的虚实,看看这处草原部落究竟强大到何种地步。

    致使郁家灭门的罪魁祸首,贪狼部这个大敌,早晚要除掉。

    走走停停,看看风景。

    草原的景致比沙漠好得多,偶尔能遇到些树林和小山,绝大部分的地域均为一马平川。

    虽说是草原,也有不少险地。

    比如说暗藏在草地深处的沼泽,一不小心陷下去就再也出不来了。

    还有流淌在草原上的溪流,看似清澈偏偏极深,不会水的很容易淹死。

    如果遇到特别茂密的丛林,最好绕行,草原上的妖兽最喜欢栖息在林野之间。

    要说最危险的,其实是一种特殊的草地森林。

    草地与森林两个词汇看起来并不搭边,在天莽草原却能完美的融合在一处,指的是一种极其特殊的地域,这里的杂草宽大而坚挺,比树还高,范围极广,层层叠叠堆垒出草莽之森,奇异而危险。

    盘踞在天莽草原的妖族种类繁多,大多凶猛,遍布各处,而妖兽最多的地方,便是草莽之森。

    此时的云极正站在荒草组成的森林里,仰着头,看着一只毛虫在高大的草木上爬动。

    毛虫长约三尺,浑身墨绿,长有蓝毛,一曲一弓,爬得缓慢笨拙。

    “好胖的毛毛虫啊!”

    云极感叹不已,毛虫他小时候没少抓来玩,这么大个头的毛虫还从没见过呢。

    巨型毛虫所攀爬的草木略微弯曲,爬着爬着来到云极头顶。

    啪叽一声。

    也不知是毛虫没抓稳,还是故意为之,竟从草木上掉了下来,直接落在云极怀里。

    毛茸茸,肉墩墩,凉丝丝,就是有点扎手。

    云极觉得毛虫的手感不错,他很喜欢,当然毛虫更高兴,因为又有食物了。

    巨型毛虫的头部突然裂开,现出一张恐怖的大口,别看毛虫的身体不是很大,这张嘴能轻易吞杀比它本体大出两三倍的活物。

    眼看着遍布细牙的虫口就要吞来,云极用手一掐,巨型毛虫的头部瞬间冰封,只剩下身体和尾巴在狂扭个不停。

    拎着新抓的玩物,云极走进这片奇异的森林。

    ……

    森林某处,有一颗枯老的草木,不知是被虫子啃的还是腐朽多年,其上遍布窟窿,这些窟窿正好形成了阶梯模样,能让人攀爬上去。

    草木旁徘徊着一头高大的野狼,幽幽狼眼盯着草木上方一个干瘦的女娃。

    女娃不到十岁的年纪,头发脏乱,小脸苍白,双手死死的抓着草木边缘,眼中满是惊慌。

    她赖以栖身的枯草即将坍塌,一旦掉下去,必成狼口之食。

    草原上的狼族最是凶恶,不仅体型高大,咬合力更为惊人,放在外面的森林里,草原狼敢于狮虎争锋,一个没有修为的草原女娃,落在狼口绝无活路。

    女娃知道今天难逃一命,但她坚强的不肯流泪。

    她进草莽之森是来采药的。

    阿娘亡故,她与阿爹相依为命,可不久前阿爹害了风寒,一病不起,拖到如今已经奄奄一息。

    草原上没有医馆药铺,治病救人的郎中大夫不得一见,如果是大部落还好些,像女娃所在的小部落,得了重病只能等死。

    可她不甘心。

    听说危险的草莽之森有着神奇的灵药,能治百病,于是女娃冒险来寻找,结果灵药没找到,反而被一头独狼盯上。

    嘎吱,嘎吱吱。

    枯朽的草木难以支撑,发出即将断裂的响动。

    地面的大狼不在徘徊,蹲在一处,等待着猎物自投罗网,狼口的獠牙津液横流。

    “阿爹,对不起,小鹿儿没用……”

    女娃绝望的闭上眼。

    在她等待死亡的瞬间,居然听到了歌声。

    歌声嘹亮中带着一股懒散之意,由远及近。

    翻山岗,越大泽。

    赶牛羊,忙奔波。

    阿妹编草鞋呦,皮袄最暖和。

    走草原,越大漠。

    住客栈,睡草窝。

    旱魃披人皮呦,刀魔最猥琐。

    歌声一止,女娃听到一声惊奇的声音从脚下传来。

    “咦?这只毛虫竟然是人形!”

    女娃刚一睁眼,忽然天旋地转,枯叶终于坍塌,她从高处掉了下来,吓得她急忙又闭紧双眼。

    噗通一声,女娃觉得自己被接住了,不等她睁眼,就觉得脸蛋被人掐了起来。

    “干巴巴,瘦嶙嶙,倒是不扎手,你这小虫一看伙食就不太好。”

    女娃猛地睁眼,头顶是一张清秀的脸庞,正带着一丝好奇看着她,还好心的抓起一只半死的巨型毛虫对她道:“喏,吃吧,补补身体。”

    “我是小鹿儿,不是小虫。”女娃怯生生的辩解,面对巨型毛虫吓得小脸更白。

    女娃害怕,那只孤狼更怕,好似遇到天敌般趴伏在地,四爪颤抖一动不敢妄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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