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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城 > 武侠修真 > 云仙君 > 第44章 喝茶是个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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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仙君:第44章 喝茶是个好习惯

    早料到冯家叔侄怀疑自己,云极故作为难的叹了口气。

    “一言难尽,这些羊其实不是我的,而是我二舅的,他无儿无女,临终时千叮咛万嘱咐让我带着羊去商会与诸位汇合,只要帮着商会送完这趟羊就能继承他的万贯家财,要不然我才不来呢。”

    “哦?不知云老板的二舅是?”

    “灯楼镇的于员外。”

    “原来如此,倒是辛苦云老板了。”

    “没办法呀,不辛苦怎么赚钱呐。”

    说着云极佯装无意的取出牧羊铃铛在手里把玩,轻轻一晃发出悦耳声响。

    “没错没错,有钱不赚王八蛋,嘿嘿嘿。”冯海多看了牧羊铃铛几眼,他能确定铃铛是真的。

    两人有说有笑,不多时茶水喝光,冯海告辞而去。

    冯海回到商会的帐篷后,找到冯元良。

    “龙须虾?”

    “没错,他说他以龙须虾起家。”

    “不可能,龙须虾为深海珍馐连筑基上修都难以捞取,一介练气士根本办不到,这家伙满嘴谎话更是可疑,茶喝了么。”

    “喝了,一壶都喝光了。”

    “很好,每天给他送一壶茶,等他喝习惯了,再送他一杯真正的好茶。”

    “二叔高明!这叫神不知鬼不觉,死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不过二叔,要是他真是商会的人呢,会不会杀错了人?他说他是替他二舅于员外送羊,而且牧羊铃铛也是真的……”

    冯海把云极口中套来的话对冯元良说了一遍。

    “灯楼镇的于员外?商会里倒是有这个人。”

    冯元良微微皱眉,道:“以防万一,宁杀错不放过,到了玲珑客栈就送他上路,那个云老板的话不足为信,只要有牧羊铃铛就能控制赤魔羊,除非他真以龙须虾起家,我就信他是替于员外走商。”

    “知道了二叔,其实我也不信,一个练气士怎么可能以龙须虾起家,吹牛也不是这么吹的吧,他吹过头啦。”

    冯海叔侄都不信云极能抓到龙须虾,而且杀心大起,为了此行稳妥,将云极列上必死的名单。

    随后接连三天,冯海都来给云极送茶,两人喝一小壶,谈论那么几句,茶喝完了冯海就走,从来没有马刀的份儿。

    第三天喝完茶,冯海走后,马刀撇嘴道:“不就一壶破茶嘛,有啥了不起,宝贝似的。”

    “还别说,他家的茶真就不错,只不过喝多了容易醉。”云极道。

    “醉?东家说说怎么个醉法儿,他家的茶难道比酒还好喝?喝多少才能醉?”马刀好奇。

    “喝多少会醉那就不好说喽,有可能一壶也有可能一小杯,得看拿茶来的人什么时候想让你醉,喝茶,可是个好习惯呢。”

    云极面带微笑,望着冯家叔侄入住的帐篷,目光玩味。

    如此费心费力的算计他,可见冯海叔侄对于运送的赤魔羊十分谨慎,天莽商会的目的越来越令云极好奇了。

    “东家,今晚还修炼吗?给我用灵石太浪费了吧,万一我修不出个所以然……”马刀憧憬又担忧道。

    “浪费了也不找你赔,继续修炼,你的资质还算可以,就是经脉有些古怪,好像闭塞不开,你受过伤?”云极将一块灵石扔给马刀。

    这三天他始终在帮马刀修炼,感气方面马刀并不愚钝,一点就透,加上有灵石辅助,按理说稍微有些资质的都有机会感气成功。

    但马刀的经脉中好像堵着什么东西,始终难以将天地灵气引入经脉当中。

    “伤可就多了,浑身没有好地方,东家也知道我曾经是马匪,刀头舔血,哪能不受伤。”马刀小心翼翼的捧着灵石,眼睛都要长进灵石里了。

    “疏通经脉的灵草不少,但大多昂贵难寻,其中有一种是铁线竹,一年长一片叶,只生于赤热之地,没准沙漠里能遇见,看你运气了,继续修炼吧,争取早日感气成功。”

    七叔精通药理,云极自然懂得各种灵草的药效。

    “小的运气一向不赖,要不然能遇到这么好的东家嘛嘿嘿,东家放心!我一定努力修炼成为练气士,成为最强的练气士!”

    马刀钻回了自己的小帐篷,他贪婪的抚摸着灵石,翘着嘴角,笑容古怪……

    在沙漠里接连走了五天,队伍抵达一处罕见的水潭,水潭碧绿,四周有几颗绿树,一些沙漠里的小兽汇聚在谭边饮水,见有人接近立刻四下散去。

    发现水潭,众人很高兴,马刀第一个冲到近前,趴在谭边大口喝水。

    既然小兽都在饮水,说明潭水无毒,可以喝个痛快。

    谭边安营,队伍休息。

    冯元良告诉众人,水潭是最后一处落脚地,再有一天的路程就能抵达玲珑客栈。

    得知即将到达神秘的玲珑客栈,众人大喜,赤兀罗三等人取出珍藏的烈酒与烤肉,各方势力的头头脑脑围着火堆决定大吃一顿。

    烈火熊熊,喝到兴起之际,罗三让手下对战助兴。

    两个马匪都使刀,一交手便是搏命的打法,很快见了血,四周叫好连连,赤兀更甩出银子押注,一时间火堆旁热闹不已。

    不多时胜负已分,其中一个马匪挨了三刀,血流如注气息奄奄,赢了银子的则狂笑不已,看都没看败者一眼。

    罗三起身,提着刀走到近前,轻轻一划,输掉的马匪眼一翻,死透了。

    尸体被丢在荒漠。

    这就是马匪,劫掠为生,杀人不眨眼,即便是自己人,在重伤难治的时候也会被同伴抹杀,因为救助太麻烦,杀掉才是最简单廉价的办法。

    “罗三,来比量比量!”

    赤兀手痒,亲自下场,罗三扔掉外套奉陪。

    这两人一交手用的都是真气,只听闻刀风霍霍,金铁交鸣,一上来便战了个旗鼓相当。

    叫好声大起,押的银子越来越多,冯元良一出手便是一千两,押在罗三身上。

    云极笑呵呵的看着热闹。

    罗三的刀很快。

    看似轻飘飘,实际每一刀的速度与力道都十分惊人,在练气士当中能使得出这么快的刀,绝对称得上高手。

    赤兀接得下罗三的刀,但有些吃力,如果他不用蛇族血脉的力量或者借助那条蟒妖的话,要赢罗三基本不可能。

    老河一眼不眨的盯着罗三的刀,两只大手下意识的空捏,好像要捏住刀柄。

    “你和罗三比,谁的刀更快。”云极道。

    “我们的刀不一样,战场上的刀直来直往,马匪的刀虚虚实实,贼得很。”老河一咧嘴,道:“他的刀比我快,但他赢不了我,我有把握在死掉之前把他也砍死。”

    老河说的很简单,就是同归于尽。

    再快的刀,切进要害的时候也需要时间,而这短暂的瞬间,足够老河这种悍卒爆发出濒死一击,将对手也拖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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