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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本分分大恶魔:第92章 为我们的英雄致敬

    众人拍完照,就立刻在自己的社交平台上上传。

    蛮荒的星网资费是城市里的几百倍,使用一分钟都是普通人一个月的工资。

    但对这些大佬们的家眷来说,完全无所谓,能来蛮荒旅游的普通人,根本不缺那点钱。

    善良的少女拍完照后,就立刻上传自己的社交平台,并配上文字。

    “出城第一天,我看见了无尽荒林,成群结队的妖鸟,在大地上咆哮的恐怖妖兽,还有我人生中的第一场雨。原来,在雨幕中行进,是那么的美,那么的陶醉。我发现自己有点爱上蛮荒了,这真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地方。”

    有图有文,很快就有大量的浏览量。

    前往蛮荒旅游本来就是一个极具热点的话题,这些能够来旅游的人,怎么忍得住自己的小手指不去发一些游后感在公众平台上。

    观光游览车上几乎所有人都在发类似的内容。

    小姑娘的感言没有发出多久,很快就有人在下面留言。

    “小姐姐,那个浑身染血,在与妖鸟搏杀的人好可怜啊,你们为什么不救他?”

    “对呀,被成千上万的妖鸟包围,好可怕,你们快救他啊。”

    “看着都揪心,那是巨爪雀,虽然不能算是妖兽一族,但它们的爪子无比锋利,能够撕裂钢铁,你们快救他,我感觉他坚持不了多久了。”

    ……

    周玲玲看着这些留言,一一耐心回复道:“那是蛮荒中的苦修者,他们把自己置于生死险地,来磨练自己的实力。如果我们去插手救他,就破坏了他的修行,他会不高兴的。”

    “真的咩?”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蛮荒试炼?修士果然非常人能够理解。”

    “我也听说过,很多顶尖修炼学府的学生,修炼有成后都会前往蛮荒历练,只有经历过生死劫难,经历过血与火的战争,才能真正成长起来。”

    周玲玲见所有人都这么说,便自认为很懂的回复道:“对呀,他们在用生命锻炼自己,他们是我们的英雄,因为他们的付出与努力,才有我们现在安逸幸福的生活,为所有守护人类,守护明文的英雄们致敬。”

    “致敬!”

    “致敬!”

    “热泪盈眶,热血沸腾!”

    “我为人类而骄傲。”

    “那个小哥哥挥刀杀敌的样子好帅,像我心目中英雄的样子,我要嫁给他。”

    “那才是真正保护我们的人,才是我们应该崇拜的偶像,那些所谓的流量明星算什么,保卫家园的军人与修士,才是最值得我们敬佩的人。”

    ……

    周玲玲看着那些全是致敬的留言,感动无比,眼睛里热泪盈眶,再次望向那在妖鸟群中奋力搏杀的少年时,只觉他是如此的高大伟岸。

    不管那个少年现在看起来有多么的凄惨,但在周玲玲眼里,就是光辉伟岸,那满身的伤痕,就像功勋章般闪闪发光。

    成千上万的留言里,自然不全都是致敬的,也有一些不一样的留言。

    例如:

    某某某:“……”

    某某某:“此时此刻,我竟是无话可说……”

    某某某:“求求你们救一救人吧。”

    某某某:“快救一救人吧,试炼也没有这么不要命的,再晚估计就真凉了。”

    然而这些人只是很少一部分,在浩如烟海的人群里不值一提,沧海一粟,没有人关注他们。更多的人在乎的是这一刻的感动,给他们带来的集体荣誉感与成就感。

    人,有时候自嗨,真的能高潮!

    美丽的导游走了出来,淡淡瞥了窗外的苏元一眼,然后就收回目光,望着众人微笑着道:“各位乘客请坐回原位,系上安全带,这只是一段小插曲,我们即将前往下一站,会有更精彩的风光等着你们。”

    观光游览车缓缓启动,再次往前行驶,很快就消失在苏元的视线里。

    没人性!

    苏元暗骂一声,强行提起精神,带起漫天血雨与尸体,努力往外围闯。

    其实他一点也没有怪那个旅游团的意思,不收留他属于很正常且正确的做法。

    毕竟这里可是蛮荒,旅游团怎么可能会把一个蛮荒里来历不明的人带上旅游车。

    对于旅游公司来说,顾客的安全永远都是第一位。

    何况旅游车上大部分都是普通人,如果苏元有什么歹意,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这些在蛮荒里穿梭的旅游车,几乎是不会接受外人的。

    半个小时后,在苏元快接近极限的时候,终于成功闯出妖鸟包围群。

    险象环生,命悬一线。

    可怕的疲劳一阵阵涌上脑海,苏元恨不得直接躺在地上睡死过去。

    但他不能,如果真的这么做,在这蛮荒世界估计是永远也醒不过来。

    他强撑着继续往前飞行,一个小时后终于赶到6800公里外的秃顶山。

    秃顶山下半层绿油油,层林尽染,上半层则全部都是岩石,光秃秃地,一眼望去荒凉无比。但苏元清楚,视野广阔,没有什么森林树木的山顶,应该是蛮荒中比较安全的区域。

    南宫瑾让他在这里等她,应该也是这个原因。

    苏元落在秃顶山山顶的一块巨大岩石上,直接一屁.股坐了下去,狠狠地松了口气。

    他身上全部都是暗褐色的鲜血,散发着一股股令人恶心的腥味。

    当然不是他的血,全是巨爪雀的血。

    他身上有着液态金属衣,虽然巨爪雀的攻击很强,但也完全攻不破液态金属衣的防御。

    他现在很庆幸,出来前没有省着贡献值,买了这套液态金属衣。不然他现在怕是已经化为一具白骨,成为巨爪雀肚子里的食物。

    6800公里外的秃顶山并没有下雨,阳光普照,格外明媚,在山顶洒上一层金辉。

    休息一会儿,苏元就站了起来,寻找了一处水源,把自己清洗干净,他可不希望南宫瑾看见他这么狼狈的样子。

    从背包里取出一套新的探险服,穿上后整个人立刻精神奕奕,

    至于液态金属衣,则被他收了起来。

    这种宝贝可不能一直穿在身上,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在蛮荒里你漏财,那是属于找死的行为。

    收拾妥帖,苏元盘膝而坐,静静等着南宫瑾的到来。

    时间流逝,天色逐渐暗沉,夕阳西下。

    苏元没有等来南宫瑾,却等来南宫瑾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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