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东子刚才听说这件衣服价值三千两,吓得浑身发抖,把衣服用最小心翼翼的动作脱下来的,生怕挂到了这件衣服上面的一根细丝。结果还没把衣服放回去,就听见王大王说要把这衣服拆了。
“拆了它??”他怪叫一声,刚刚想要放回桌上整理平整的衣服马上又重新被抱回怀里面,像是在抱着自己的孩子一样,不让任何人抢走。
他以前也想过,凡事都和他人思路不一样的大王哥,不知道面对神兵秘宝会采取什么行为。现在他知道了,会被拆开研究。
“你疯了大王哥?这可是价值三千两的袍子啊,你把我狗东子拆了我也不能让你把它拆了!”
“别那么激动嘛!”王大王拍拍狗东子的肩膀安慰他,另外一只手伸过去抢那件衣服,“我就只拆掉一部分进行研究。”
“不行!绝对不行!”
“做大事不拘小节,千金散尽还复来!”
“诗词歌赋我不懂,我就知道杀鸡取卵这个词!”
“东子!”王大王严肃了起来,训斥道,“咱们两个都是自小无父无母的苦哈哈,我知道你疼钱。但是,我现在这个行为不是杀鸡取卵,而是要充分研究鸡生蛋的原理,为将来大量养鸡做准备!”
狗东子听罢楞了一阵。然后他反应过来,又开始嚎啕,“我信你个鬼!你骗起人来从来都是一套一套的!”
“你给我!”
“我不给!”
就在两人拉扯中,“刺啦”一声,纳元衣的一条袖子掉了下来。
……
杨小叶在匆忙地缝纫着东西。原始的木轮纺车、缝衣针和顶针,这几个最简单的纺织工具,在她的手上玩出了残影,场面一度非常魔幻。
另一边,王大王在和猪哥探讨,孟溯在旁做笔记。
“没有右臂袖子的纳元衣有什么区别?”王大王问。
“换了四个人试过了,都说别的部位没区别,但是内力经行右臂的时候会明显有迟滞感。”猪哥认认真真地回答,一旁孟溯飞快地做着记录。
“用普通棉线把袖子重新缝回去之后呢?感觉有什么不同?”
“包括我个人的感受,迟滞感没那么强了,但是似乎还有。毕竟是人的感觉,不够准确。”猪哥回答。
王大王点了点头。科学分析没有标准计量单位是不行的,出台内功相关数字单位标准的工作迫在眉睫。他继续问,“按照我的要求,把衣服紧紧裹在身上试过了么?”
“用绳子扎紧了又试了一次,正如王董猜测的,完全贴身之后的内力运转促进效果比直接穿在身上还能再提高两成。”
“很好!”王大王非常满意,“这已经验证了我的初步想法:这件纳元衣的神妙之处不在于它的设计剪裁,而是单纯来自于它所用的碧玉天蚕丝。这种丝线能够传导内力,帮助人体扩大内力运转速度,所以才有提高修炼速度的效果。”
猪哥和孟溯都点点头,云英摇摇头表示听不太懂。狗东子坐在一边还在抽泣,一件三千两的衣服就这么在自己手上被撕坏了,真的是要了他的狗命了。
杨小叶拿出了一条长长的丝线递给王大王说,“这就是从那截衣袖中抽出来的一段碧玉天蚕丝。”
王大王把丝线一头递给猪哥,一头递给孟溯,然后自己抓住中间说,“准备好了么?”
大家一起点点头,然后王大王开始发功。
他神奇地感受到,那条手中的丝线就好似活着的经络一般,延伸了内功的感受。他甚至能够从丝线的两头,隐约感受到猪哥和孟溯内力流淌澎湃的方向和力道。
运起虹吸大法,王大王一下子就感觉到,自己像是一只抽水泵安在了水管上,一下子改变了整个内力的波动。
猪哥头上马上冒出了晶莹的汗水,“有效果,我的内力被抽走了。”
王大王反向发功。
“我这边也能抽取。”孟溯皱着眉头回报。
“好的!最后一项实验也圆满成功,完全证明了碧玉天蚕丝的功能。虽然原理不清楚,但是它的确能够通行内力。个中的具体原因,还有待我们进一步的科学研究。”
“可是,这样有意义么?”孟溯提出了疑问,“碧玉天蚕丝能够通透内力,其实了解魏林百花谷的人基本都知道。”
魏林百花谷?就是那个生产这件衣服的地方?他们懂个屁。
“魏林百花谷的结论只是经验学,不是科学验证。他们固然知道天蚕丝做成衣服可以养护内功,但怎么知道纳元袍的原理是不是吸收周围的内力?我们刚才所做的事情,唯一的目的就是得到一个经得起考研的科学理论。接下来我可以根据这条科学理论,提出一个实用的技术思路。”
王大王顿了一下,“纳元衣做成外袍根本就是暴殄天物。它被做成贴身内衣的效果,会好很多。”
在场几人都摸着下巴思索了一下,然后面面相觑:好像有点道理。
王大王继续:
“但是我们目前缺少最重要的东西,也就是丝线。这项技术应用没有什么门槛,只要魏林百花谷知道了这个事情,他们马上就会把纳元衣改为生产内衣裤。所以说碧玉天蚕丝的蚕种才是核心技术机密。
啊,好想从他们那里搞一些蚕种出来啊,如果可以买的话就用买的,不能买的话就去偷、去骗、去抢,我怎么就管不住自己的手啊呵呵呵呵呵呵……”
王大王一脸反派相,自己跟自己聊欢了,进入了旁若无人的境界。
狗东子的阴森脸突然出现在王大王面前,把他吓了一跳。狗东子无比怨念地说,“大王哥,刚才我受到打击太大,都忘了跟你汇报了。”
“成,你说吧。”
“我不是从怀恩堂探听到,那家姓方的跟魔教勾结一起了么?他们从魔教一个叫做未央君的妖女那里得到了一盒药,叫什么庞心丸,能够暂时提高内力。妖女也不是白给他们提供药物,代价是要他们必须灭了久恩堂。现在他们决定要向寇堂主下挑战书,打一场擂台生死决斗,用江湖规矩解决问题。”
“你不说我都忘了!给我这件衣服的人也说了,要我们消灭怀恩堂,然后好处大大地有!”王大王一拍脑袋,想起了这件关键的事情。
等等,这算是巧合?为什么这里面有满满的阴谋的味道?
……
临洪河上大雾弥漫,一艘楼船缓缓驶过。
楼船之中人影闪动,到处都是莺歌燕舞,欢乐不绝于耳。
但在那落寞无人的甲板旁,高高扬起的船舷上,却坐着一个女子,轻轻哼着一首歌谣。
那名女子一袭红纱在身,艳若灼火。她斜着身子坐在那里,未着丝缕的双脚如羊脂白玉,吐蕊春葱,伸在船舷外,随着口中的歌谣轻轻摇晃。
她腰枝纤细,酥胸丰盈,身姿同弱柳扶风,举手投足皆是惹人怜爱之姿。
而她的绝世面容,又将这倾国美人的仪态提升到极致。没有一个画手敢放出狂言,说自己能够画出更加妩媚妖艳的女子。
她在等人。
然后,那人站在木桩上飘过来了,是个身着长袖衣袍的十来岁小姑娘。小姑娘纵身一跃,跳上了楼船的甲板。
美人坐在船舷上并未转身,声音与浪花混在一起,如同妖狐惑人时的轻语,“我现在是得叫你……龙苗苗是吧?你这个华夏名委实取得嫩了点。”
龙苗苗大大咧咧地坐下,脱下了被水弄湿的鞋,还从里面倒出来一条小鱼,“未央君,你叫我做的事情我做完了,这个姓王的小子的确有趣,海苗记会考虑继续挖掘他们的价值。”
然后龙苗苗转过头,对着未央君一字一句的发问,“但是你堂堂一个不仁教业莲护法,为什么要跟两个小小的盐帮和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半山居过不去?为什么非要他们拼个你死我活?”
空气中传来了未央君银铃般的笑声,在大雾中,这声音如同艳鬼索魂时的佻笑。
“我也不知道,可能是因为——”
未央君用玉手掩住樱口,
“用轻功卖盐委实是,太有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