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轩此次用天子封神术册封众神,选择的都是日游神、夜游神之类的神敕,并没有土地、山神、河神之类的神敕。
并不是说土地、山神之类的神敕不好,而是那些神敕都有特定的神职辖区,只有在辖区之内才能发挥出全部力量。一旦离开辖区,立刻就会实力大减。
而日游神、夜游神就不同了,这两种神祇虽然只是小神,但却没有特定的神职辖区,只要是在聊斋世界里面,他们都能够发挥出最强力量。
王轩如今还要让这些文武众臣给他平定聊斋世界,自然要尽可能的扩大他们的活动范围。
有了张飞、许褚、关羽、典韦、黄忠等将领统兵,又有贾诩、荀彧、郭嘉等谋臣担任军师,楚国的战车很快就重新启动。
那些被他们招降的土著,再也不敢有丝毫的异心,反而人人奋勇争先,希望能够为祖国立功,获得神敕册封,长生不老。
不得不说,王轩选择了一个好时机,占据聊斋世界精华地带的大乾王朝早已经腐朽不堪,当世潜龙宁采臣刚刚起势,远远没有能力和楚国抗衡。
这期间,也有一些不开眼的“前辈高人”过来抗击“域外天魔”,王轩丝毫也没有以大欺小的羞耻感,一剑一个,把那些修为二阶以上的土著都干掉了。
剩下的一些一阶小虾米,又哪里挡得住获得神敕的楚国文官武将?
哪怕是宁采臣这条潜龙来了也白搭,这是高武世界,一位真仙所以镇压当世,任你是潜龙也好,天子也罢,全都要趴下!
仅仅用了半年时间,整个大乾王朝就落入到了楚国手中,乾皇并没有顽抗到底,而是老老实实的投降,还想弄什么“禅让”。
王轩表示,自己本来就是皇帝,将来还要做天帝,哪里会接受他这个“禅让”啊?
一旦接受了,看似会减轻大乾百姓的抵触情绪,但也代表接受了大乾的正统性、合法性,自己继承了大乾国运。等到日后王轩当上了天帝,这就是妥妥的是黑点啊。
没办法,王轩只好借刀杀人了。
当初在三国世界,他借着董卓那柄刀除掉了汉朝皇帝,然后一副救世主的姿态北伐中原,建立楚国。现在在聊斋世界,最好的一柄刀肯定是黑山老妖。
几天之后的夜晚,就有妖魔鬼怪夜袭,干掉了乾皇,种种线索和证据直指阴间之主黑山老妖。
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王轩是信了,楚国的文武大臣也信了,那些普通百姓也都被忽悠瘸了。
当然也有聪明人,不过既然是聪明人,自然不会乱说话,大乾王朝的忠臣孝子早就被杀光了。
皇宫之中,王轩双眼之中绽放着金光,用望气术查看自身气运。
他灭掉了大乾王朝,还派出鬼物干掉了乾皇,自然也承担了大乾国运最后的反噬。
无数漆黑色的光点从天而降,如同墨水一般,把他那深紫色的本命气运染成了紫黑色。
难怪道门、佛门修士不愿意直接对皇帝出手,比如说封神大战,也是要扶持一方诸侯,给诸侯之手改朝换代,就是为了不沾染这些因果。
不过王轩身为楚国皇帝,自然有楚国国运帮他分担这些因果业力。
只见在他的本命气运上方,还有一团深紫色的气运华盖,如同一柄大伞一般垂落下来。
源源不断的国运汇聚过来,沿着气运华盖垂落,不停的洗涤着王轩体内的因果业力。
随着楚国彻底消化大乾王朝的领土,国运自然会成倍增长,这些因果业力也给他造成不了多少麻烦,最多半年时间就能用国运冲刷干净。
“国运不够用啊,看来如今不仅要扩充楚国领土,还要修建一些神庙,供奉那些我册封的神祇。”王轩揉了揉眉心,感觉有些脑壳痛。
天子封神术,用国运封神可以,用香火信仰也行。既然国运不够用,就让那些大臣们自己去发展信徒吧,立下了足够的功劳,凝聚了足够的信仰之力,到时候王轩在提高他们的神职,花费的代价也要小很多。
王轩眼中的金光渐渐消散,停止使用望气术,静静的等待着。
几个呼吸之后,门外有人禀报道:“陛下,贾诩大人、郭嘉大人、荀彧大人请求觐见,说是与前线战事有关。”
“传朕命令,宣三位大人进来。”王轩身处在皇宫之中,前线的战事也暂时消停了下来,所以他这几天没有多留意。
如今贾诩等人一起来觐见,肯定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发生。
没过多久,贾诩、郭嘉、荀彧来到了皇宫偏殿之中,道明了来意。
“陛下,那个宁采臣被我们一路赶出乾国境内,竟然没有众叛亲离,反而灭掉了旁边的卫国,拥兵百万,弄出了不小的声势!”
“如今宁采臣建国称帝,自称周皇,想要联络周边几十个国家组成联军,合力讨伐我们这些【域外天魔】。”
王轩一听,顿时乐了。宁采臣那小子果然不愧是聊斋世界的气运之子,都到这个时候了还能够蹦哒。
聊斋世界广阔无比,不说阴间了,仅仅是阳间就有百亿人口,面积大约是地球的五十倍左右。
这么大的地盘,国家自然少不了。只是大乾王朝所在的区域有些特殊,当年聊斋世界的天庭崩碎之后,大部分残骸都坠落在了这片区域,所以这里成了聊斋世界的中心,《聊斋志异》里面的故事也大部分都发生在这里。
聊斋世界这么大,就凭楚国大军的话,一个城池一个城池的打下来都需要不少的时间。
王轩懒得麻烦,就让宁采臣把那些敌对势力都聚集在一起,然后在一网打尽吧。
“对了,还有一件事情需要向陛下您禀报。”贾诩脸色有些古怪的说道:“我们发现了吕布吕奉先的踪影,他如今出现在了宁采臣的大军之中,而且还和我们的人建立了联系,想要弃暗投明,愿意做我们的内应。”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