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了?”
“这,怎么会这么快,一点都不觉得啊。”
“时间太短了,我还想听啊。”
众多年轻弟子都是哀嚎一片,但没法子,时辰不对了,一会儿他们也得去坐诊,不可能一直待在这里。
往出走的时候,他们都在思索,琢磨和消化之前林尽讲的东西,这些知识,足够他们消化一段时间了。
虽然一晚上没睡觉,但这帮子年轻鉴师都是一个个兴奋无比,他们来玉龙王城鉴师总会的目的总算是达成了一部分。
那就是得到林鉴师的指点。
这不光是可以学到很多了不得的知识,还因为经过林鉴师的指点,那么出去之后,就可以大大方方的说,他们是林鉴师的学生。
现在千万别小瞧这一层身份,那是无论走到哪儿都能提升身份和尊贵的东西,这不光是对他们自己,乃至对他们整个家族都是意义重大的事情。
林尽自然不知道这些年轻鉴师的想法。
他倒是不困,到了林尽这种境界的,哪怕只是凡人,但依靠血契兽宠强大的力量,也可以做到长时间不眠不休。
从某种意义上说,林尽已经不能算是凡人。
而是另外一种含义上的仙人。
尽早他也要坐镇,毕竟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不过对于林尽来说,一天诊兽鉴兽二十个,实在是太容易了。
总会这边早就给林尽安排了一个临时,但绝对是最好的堂室,据说天不亮的时候就有人等在外面了。
看到林尽走过来,所有人都是恭敬行礼。
开始坐堂。
鉴兽这种事情,大部分情况下林尽都已经不需要碰触猛兽,只需要观察一下就能写出鉴书,包括一些小毛病也是一样。
让林尽意外的是,这头一天二十个号里,居然没有什么特别让他注意的珍奇异兽,也没有危重病症。
这种情况普通鉴兽师都能搞定。
这让林尽反应过来一件事,这些人并不是真的有什么疑难杂症,而是单纯的贪图自己的名气所以才会跑来。
不用问,这些人都是非富即贵,可林尽觉得这是在浪费时间。
其他鉴师能搞定的事情,自己没必要浪费时间。
所以这头一天二十个号,林尽只用了不到半个时辰就全部搞定,剩下的时间,林尽找来谭迅,询问留在总会难以解决的那种疑难杂症。
这些在每一个鉴师协会都会有,就如同医馆中遇到的那种疑难杂症,毕竟不是所有的问题都能解决。
谭迅看出林尽的意思,思谋一下,然后道:“还真有一个,王城一个富家公子前段时间血契了一个从外州地买来的一个珍奇异兽,结果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也不知道怎么搞的,总会里几位鉴师都诊治过,却是看不出什么问题。”
林尽一听,问了一句:“富家公子有问题,不应该去医馆看大夫吗?”
“他们早去过了,后来是实在没招儿了,这才想到来鉴师协会。”谭迅道:“那富家公子现在体弱多病,可他的血契兽宠却是反过来,丝毫没有虚弱的意思,只是我们几个也看不出问题在哪,一切都正常。”
谭迅鉴师的语气有些无奈,显然,这个事情他是没有办法,不是解决不解决的问题,而是连什么问题都看不出来。
林尽一听,好奇心也是一下子被吊了起来。
越难越好。
“带我去看看。”林尽直接要求,谭迅一愣,提醒了一句:“林鉴师,你现在名气太大了。”
简单一句话,透着一丝关心。
林尽听懂了,这种事,不去也没什么,毕竟谁也不知道问题出在哪儿,但如果林尽去了,就会给那家人带来巨大的希望。
这玩意到时候检查不出个毛病,那对林尽的声誉来说,肯定是一个影响。
毕竟现在都说,这世上就没有林鉴师解决不了的问题,林鉴师早就是百姓心中的活神仙了。
所以,最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林尽自然知道谭迅的好意,但他却是洒脱。
“虚名而已,我都不在意,谭鉴师又何必纠结。”
简单回应,但那种心境的境界,却是立刻体现出来,谭迅也是肃然起敬,没有再多说,而是带着林尽出了鉴师总会。
那个富家公子情况不太好,四处求医也没有结果,所以已经是不出门,就在家里养着,林尽要看,当然得过去。
说是富家子弟,实际上在玉龙王城里,随便跺跺脚就有一群权贵,类似这种富家太多了,林尽此刻看着面前的一栋宅子,感觉规模也就和自己在红叶城里的那个宅子差不多。
不过这里是寸土寸金的王城,能有这么一处规模不小的宅院,也的确很不一般了,至少比寻常百姓要厉害。
谭迅去敲门,林尽这是在后面打量。
林尽见多识广,观气之术也已经是有了一些火候,当然林尽的这种手段完全是依托他的兽宠。
此刻一摸血色在林尽眼中闪耀,一闪而过,很快就恢复常态。
“居然有妖气。”林尽兴趣来了。
这个宅子里,有一股极为特殊的妖气,很隐秘,应该是用某种术法遮掩,如此一来这世上绝大部分人都无法察觉,包括一些感官敏锐的猛兽也一样。
莫非那富家公子血契的兽宠,是一只妖兽?
这样的话,就基本可以推断为,是妖兽害人,会是这么简单吗?
妖兽,谭迅鉴师和其他鉴师会看不出?
有那种可能,除非是对方这妖兽修为极高,就像是现在的觞儿,她如果要隐藏气息什么的,蒙骗谭迅鉴师应该问题不大。
那边有人开门,是一个家丁,谭迅将情况道出,那家丁一听立刻是激动的跑回去报信,很快,这一户人家全家老小都跑出来迎接。
林尽的身份,现在就是一个烫金的金字招牌,走到哪儿都好使,而且谭迅也没必要隐藏或者搞什么微服私访,没必要,林尽也没让他这么干。
不一会儿,林尽和谭迅就坐在了这户人家的客厅。
户主五十来岁,是生意人,白胖白胖的,很圆滑,知礼数,家里摆设和对方的谈吐也都看得出来,算是半个书香门第。
客气一番,户主就找人将他的那个儿子叫了过来,这一看到人,林尽立刻是眉头一皱。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