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三六章霍去病转世
长孙无垢在寝宫里哄着正在哭闹的衡山公主,小小的人儿吃饱了奶水,非常满足的吐着奶泡泡,很快就进入了酣睡之中。
李世民坐在长孙无垢身边,仿佛有了感觉,他的双手开始不安份起来。
都是老夫老妻了,李世民一撅腚,长孙无垢就知道他拉什么屎。
如果是其他嫔妃,恐怕会异常欣喜,苦尽甘来,若是怀上一男半女,地位就会水涨船高。
可是长孙无垢却拿起床头的缝衣针,作势要扎李世民:“二哥,现在是白天!”
作为帝王,其实是非常不自由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会记录在起居注中,关键的问题是,现在的文臣,可不满我大清,人人都是皇上的奴才,别说改起居注,想让怎么写就会怎么写,就算是做了荒诞不经的事情,也会尽数遮掩,于是就有了康熙日猎百兔的丰功伟绩。
李世民可不是那么幸福的,有魏征这个敢跟他顶牛的大臣珠玉在前,其他大臣也不甘人后,这事一旦记录在案,一个白日宣淫的记录是少不了的。
李世民心中的那团邪火,怎么也不能熄灭,反而越烧越旺,他现在迫不及待的希望等到天黑,然而问题的关键是此时距离天黑还有一个多时辰呢。
就在这时,中常侍连滚带爬的冲了进来,扑到金阶前,嘶声嚎叫:“陛下,大……大捷,大捷啊!”
李世民霍地站了起来,嘴唇微微哆嗦着:“大……大捷?哪里的大捷?”
大唐辖地三百六十六州,分别与薛延陀、高句丽、吐蕃、还有西突厥、南方则占城等国直接接壤,不仅仅会有边界冲突,也时常发生内部叛乱。
地方官员哪怕平定了一块民变,或者僚人叛乱,他们也会写一封捷报。
中常侍兴奋的大叫:“吐蕃……逻些……赢了……赢了!”
长孙无垢激动得脸上肥肉直抖。
唐朝以肥胖为美,而长孙无垢刚刚生下衡山公主不到半年,现在还是珠圆玉润,美女中的美女。
中常侍挥舞着手中的捷报:“不仅打赢了,还把吐蕃灭了!此役,李大将军在平蕃城下,与吐蕃对峙一个多月,趁吐蕃师老兵疲,在城外与其野战,以少胜多,大败突厥,斩首九万六千余级,阵斩奴酋大相娘芒布杰尚囊,生俘五万四千余人!陛下,大捷啊!”
李世民那双眼睛有多大就瞪多大,话都说不利索了:“多……多少?斩首多少?开玩笑吧!”
长孙无垢也感觉有些不可思议:“是啊,斩首近十万余级,也太匪夷所思了!”
李世民皱着眉头,显然他不大相信这等夸张到登峰造极的战绩。
难道是大败?
在渭水之盟前夕,李世民曾命尉迟恭率领部曲抵达迟滞颉利可汗所部,当时,尉迟恭率领一万余人马出击,斩首一千七百余级,可是自身损失三千余人马。
不过,为了振奋士气,李世民还是隐瞒了阵亡将士的数量,专门指出斩首一千七百余级。
这明明就是一场大败,硬是被宣扬成了胜利,只不过那个时候,是为了战略需要,大唐太需要胜利了。
想到这里,李世民面色连变几变,最后还是稳住了神。
难道说李靖打了败仗,刻意宣扬成了胜利?
就算胜了,鬼才知道是不是虚报战功呢。李世民急忙道:“可有奏折?”
“有有有!”
中常侍拿出奏折双手呈上。
他呈上的奏折有两位,一份是李靖所写的,一份是杨天保写的。
李世民先打开李靖的奏折,一目十行的看了一遍,又回过头来逐句逐句的看,还是不大相信自己的眼睛,看完了,再一个字一个字的看。
李靖没有添油加醋,但字里行间那浓得化不开的血腥味还是李世民为之震骇。
看完了,他又拿起杨天保的奏折。
杨天保的奏折写得团花锦簇,什么杨天保亲冒矢石冲锋在前连杀数十人,什么杨天保率铁骑连冲十余阵,每一次都血肉开路,写得是有鼻子有眼。
当看到薛仁贵一箭将娘芒布杰尚囊射落战马,一刀斩下他的头颅时,李世民面部肌肉跳动得厉害,眼睛都蒙上了一层血光。
大相啊,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
更何况,吐蕃的大相与唐朝的尚书令是不一样的。无论是当过尚书左仆射的房玄龄、还是长孙无忌,再或者右仆射戴胄,可以说唐朝所有文臣里,并没有掌握军权,更不能像娘芒布杰尚囊一样,掌握着吐蕃超过三分之一的军队,将近四分之一的地盘。
说他是大相,他更像是吐蕃的摄政王,他才是真正的吐蕃顶梁柱。
当看到杨天保率领唐军铁骑踏破吐蕃骑骑方阵所向披靡时,他的脸一直红到脖子去,大手一扫将奏折扫出老远,发出一声大吼:“杀得好,杀得好!总算是替朕出了一口恶气了,哈哈哈……”
说到激动处,李世民跳了起来,放声大笑,那神色竟有几分癫狂了。
虽然说,长孙无垢一直非常尊敬李世民,尊重他的选择,从来后宫干涉政治,然而此时她却忍不住的拿起捷报,快速扫了一遍,同样面色大变,激动得站了起来,但身体摇摇晃晃,力不能支,还是坐了回去,眼泪朴素,喃喃说:“赢了,赢了!”
李世民看着杨天保与李靖的战报,用不着亲自去一颗颗的数首级,他都知道这一仗唐军真的大获全胜了,因为虚报战功是有技巧的,如果要往战绩里灌水,没有一个人会把斩首和俘虏数量写得如此明白,有整有零,只要看一眼斩首数量和俘虏数量他便知道,李靖真的带领唐军,取得了一场十数年未见的大胜!
李靖没有掩饰杨天保的功劳,重点笔墨都是在夸奖他。
在这一战中,杨天保居功至伟,李世民心中闪出一个念头:“难道杨天保真是霍去病转世?”
可别说,杨天保与霍去病还真有几分相似之处。
同样不懂兵法,仿佛天授。
初次领军,担任文职参军,居然率领一群亲兵,以少胜多。
而且最重要的是,杨天保从来不与将士们同甘共苦,与大多数将领是有着明显的区别,他喜欢享受生活,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每一次打仗,都仿佛搞得像野游。
坐奢华的大马车,穿华服。
而且,无论怎么打仗,杨天保总能以少胜多,以多克强。特别是临蕃城之战,他并没有什么过多的智谋,也没有过多的战术动作。
简单总结,就四个字,怼就完了。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