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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文写手古代生存录:380?巷战

    当初在制定“关门打狗”的战略计划时,关于如何一举歼灭躲在城中的胡人,李定北将军提出的建议是:把胡人进内城,然后用装有落地炮的大炮不断对内城进行扫式的轰炸,先用炮火对胡人主力造成大量的伤亡,最后才派士兵进入战场剿灭残存的敌人。

    这样就能在最大限度减少西北军将士伤亡的同时,彻底剿灭城中的胡人。

    池非听完这个建议后,觉得李将军所提出的这种战法跟现代美军的打仗方式有些相似之处。

    现代美军由于人少命贵,再加上吸取了当年朝鲜战争和越战的惨痛教训,因此在打仗的时候往往不会直接派地面部队进入战场。

    通常是先用导弹或轰炸机把敌方的基地和城市给炸残炸废了,最后才派出地面部队收拾战场。这样美军的伤亡人数会少很多。

    同样道理,在落地炮这种跨时代的火器面前,胡人根本没有抵抗的能力。再加上古代的房子基本上都是砖瓦造的平房,几个炮弹下去,往往能轻易炸掉整个房子。

    胡人几乎连躲的地方都没有,只能任凭西北军随意轰炸。

    只要炮弹的数量足够多的话,这个战法确实可行。

    只不过缺点是会对内城的建筑和人员造成极大的损坏和伤亡,极有可能会将内城炸成一片废墟。

    这方法虽然可行,但池非却看得出来,岳父宁志远似乎对这个建议颇为犹豫。

    池非细心想了一下,很快就明白岳父的顾虑。

    谢家会将金陵府设为大魏新都,不是没有道理的。

    这里是江南地区的中央腹地,水路纵横、贯通南北,交通极为便利。不管是运粮还是运兵都非常容易,更利于朝廷政令从中央向各地区的快速传递。

    既然金陵府这么好,那后宁家建立新朝后,有可能会将这里定为国都。

    假如采用李定北将军的建议,等歼灭完城中的胡人后,如何重建被炸成废墟的金陵府内城,将会是一椿极为耗费人力物力财力的大工程。

    这是既想打老鼠,又不想伤到玉瓶儿。因此岳父才会对这个建议犹豫不决。

    如今的宁志远,已经开始以一种国君的视角在考虑问题。

    他现在想的不是如何剿灭城中的胡人,而是如何在不毁掉这座城市的况下,尽可能少伤亡少损失地打赢这场仗。

    在想清楚岳父的顾虑之处后,池非考虑再三,终于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或许可以利用火枪阵来跟胡人打一场巷战。

    池非的想法很简单,假如两边都拥有同样的武器,真要打起巷战来,双方胜率只会是五五开而已。

    但此时的胡人只有弓箭和弯刀这些传统冷兵器,而西北军这边却拥有火枪、开花弹等一系列跨时代的火器,并且兵力还是胡人的一倍有余。

    这时双方打起巷战的话,那就不是五五开了,而是变成西北军单方面的碾压对手。

    西北军除了在武器装备方面拥有绝对优势外,打巷战还有另一个好处:地形。

    胡人最大的优势是什么?当然是精准的箭术以及拥有高速移动力的战马。

    然而箭术这点在拥有更远程的火枪面前,已经基本失去了作用。

    因此要对付胡人,还要想办法限制住了他们的战马才行。

    骑兵最讨厌的地形,当选森林地带。

    纵横交错的树木,会对骑兵的移动造成极大阻碍。

    城市里当然没有这么多树木,但纵横交错的街道和小巷,同样会对胡人骑兵造成很大的影响。

    至少就冲锋这点而言,在狭窄的街道上,不管胡人有多少人马,每次冲锋的时候,每一排的人数上限几乎都已经被定死了,狭窄的地形会在无形中限制了可以并行冲锋的人数。

    假如这时候不管是前面、后面、左边、右边等各处大街小巷里都出现了一个个排列整齐的火枪阵在守株待兔,结果又将如何?

    而且相比于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极大破坏的落地炮,火枪阵所造成的影响显然要少得多。

    在听完池非的解释后,宁志远当场眼冒金光,很快就拍板定下了这个利用火枪阵来跟胡人打巷战的最终决定。

    为了打好这场巷战,宁志远把三万两千多个神机营火枪兵全都派了上去。

    让他们分成多个小队和大队埋伏在北门附近的各条大街小巷里,等着将胡人一网打尽、围而歼之。

    ……………………

    看到前后左右全都是西北军的火枪兵,所有胡人都知道自己已经掉进汉人的陷井里了,顿时又惊又急。

    “下,我们冲过去吧。现在除了往前冲以外,我们已经没有别的路可走了。”都统阿卡伊脸色铁青地看着大王子说道。

    其他胡人将领虽然没有说话,但也是跟阿卡伊一样流露出同样的神。

    大王子阿罗布也知道现在除了继续往前冲以外,已经没有别的选择了。

    宁家既然已经布下了这个陷井,那自他们从内城出来的那一刻起,就已经不会再让他们有机会回去了。

    而且就算他们能回内城,也不过是等死罢了。

    与其这样,还不如直接杀出一条血路。

    环视了一下自己的部将,又看了一下百步之外等着的西北火枪阵,大王子阿罗布终于把心一横,拨出了自己腰间那把镶满宝石的金刀,然后用胡语大声说道:“我们大厥的勇士从来只有战死,没有投降。

    今天,就让我们把拦在前方的这些汉狗全部杀光,让他们看看我们大厥勇士的威武。

    听我号令,全军冲锋,杀啊!”说完,他把手上的金刀往前一挥,就此发起了冲锋令。

    “杀光这些汉狗!”

    “杀光他们!”

    “杀啊!”

    随着冲锋令下达全军后,胡人立刻开始了大冲锋。

    队伍最前面的一个千人长一边大喊一边带领着麾下的骑兵气势人地冲了过去。

    其他人紧跟其后,纷纷举起了弯刀。

    然而由于街道空间有限,每排仅有二十几个骑兵能够并排而行。

    这还是街道比较宽的况下才能做到这点,如果换作其他更窄一些的街道,可以并排冲锋的骑兵就更少了。

    在这场至为关键的巷战中,神机营指挥使孟平并没有假手于人,而是先士卒地站在了第一线指挥作战。

    面对不断冲过来的胡人骑兵,作战经验丰富的孟平十分沉着冷静,只是在心里正默数着敌人的距离。

    一百八十步……一百六十……一百四十……一百二十……一百一十……

    “第一排准备,枪口要对准胡人的战马。

    开火!”当骑兵刚刚踏入约一百步的距离时,孟平果断下令开火。

    在他的一声号令下,第一排五十个火枪兵几乎同时扣动了扳机。

    “篷、篷、篷……”随着一阵阵闷响不断响起,火光四,烟雾从士兵当中升起。

    随着这些烟雾升起的同时,五十颗黑色的铅弹以眼难以捕捉的速度一齐飞向最前排的胡人骑兵,很快就击中了八匹战马。

    “嘶、嘶、嘶……”那八匹战马在铅弹入体的瞬间,立刻发出一声悲鸣,然后一头栽在了地上再也起不来,顺势把背上的胡人也给甩了下来。

    这街道原本就空间有限,而且战马本就驱体庞大,这一下子倒下了八匹战马,顿时绊倒了后面十几个同样骑马的胡人骑兵,场面一片混乱。

    “第二排准备,先打马后打人,开火!”

    随着孟平的第二次下令,第二波攻击很快就来了。

    “篷、篷、篷……”又是一连串闷声响起,在火光与烟雾中,五十颗黑色的铅弹再次以眼难以捕捉的速度一齐飞向仍旧不断冲来的十几个胡人骑兵。

    这一波击,又让九匹战马中弹倒地,只剩下不到五个骑兵依旧发了疯似的冲过来。

    此时双方距离已经接近七十步。

    不用等孟平下令,打完第二枪的第二排火枪兵们已经十分自觉地绕到队伍最后面,把位置让给第三排的同袍。

    第三排火枪兵一得到机会,立刻举枪瞄准那五个骑兵的战马。

    虽然双方距离已经越来越近,但孟平还是不慌不忙地下令:“第三排准备,开火。”

    “篷、篷、篷……”随着这些单调重复的串闷声再度响起,那仅存的五个骑兵终于淹没在第三波的弹幕之下。

    这回死的不仅是战马,还有那五个从马上落地后还想要冲过来的胡人士兵。这几个胡人士兵几乎被打成了筛子,死状甚惨。

    此时,第二轮冲锋又来了。

    二十多个胡人骑兵在好不容易跨过地上的战马尸体后,又往这边冲了过来。

    孟平还是一样,让部下先打马再打人。

    仅仅两轮排,地上就已经躺满了受伤的战马,许多战马痛苦地嘶鸣起来,此起彼伏。

    孟平之所以将攻击力优先集中在战马上,就是为了让这些受伤倒地的战马成为胡人骑兵的最大阻碍。

    所谓人先马,擒贼先擒王,这是极有智慧的打仗思想。

    骑兵的最大优势是可以快速冲锋和快速移动。既然如此,只要破坏了这种优势,那骑兵的作用就会丧失殆尽。

    优先杀伤敌人的战马,不仅可以让敌方骑兵失去了快速冲锋移动的工具,还能让体积庞大的战马尸体成为阻碍敌方活动的天然障碍物,可谓是一举两得。

    当年西北大战中,西北军的大型火枪阵与魏军的骑兵冲锋阵的大决战,已经很好地验证了这点。

    尤其是在如今这种空间狭窄的街道上,只要有二三十匹倒地不起的战马尸体横跨地面,就足以让整支大军停滞不前,比任何绊马索都好用。

    池非之所以提议要跟胡人打巷战,其用意就在这里。

    果然,几波冲锋后,随着越来越多战马在中弹之后倒地不起,原本就比较狭窄的街道在堆满了受伤战马以及战马尸体后,顿时让胡人们感到寸步难行。

    这时候别说是发起冲锋,就是想跨过满地的战马尸体往前走都很难。

    看到胡人已经无法再发起冲锋,孟平这才下达了全新的命令:“从现在开始,直接往胡狗上打。

    传令兵,鸣号角!发起总攻!”

    当长长的号角声响起后,围剿行动终于开始了。

    包括孟平所指挥的这几千个火枪兵在内,三万二千多个分布在各条大街小巷里的火枪兵大队和小队们纷纷开始朝胡人开火。

    “第一排准备,开火!”

    “第三排准备,开火!”

    “第二排准备,开火!”

    “第五排准备,开火!”

    此起彼伏的号令声不断在各处大街小巷中响起,躲在里面的大小火枪队们开始对所有见得到的胡人进行了无差别的攻击。

    整个大街上,到处都弥漫着火光与硝烟。

    无路可逃的胡人面对不断飞来的铅弹,根本毫无反抗之力,不少胡人在中弹后直接从马上摔了下来,血流满地。

    更多的胡人则选择拿起自己的弓箭对前方的火枪兵进行反击,但可惜一来双方离得太远,二来火枪兵全都穿着铠甲戴着头盔,这些弓箭对他们根本没有任何杀伤力。

    在火枪这种跨时代的武器面前,传统的弓箭已经完全失去了作用。

    “下,再这样下去我们会全军覆没的,我们下马杀过去吧。”看到火枪阵如此厉害,都统阿卡伊又惊又怒。

    被护在人群当中的大王子阿罗布看到前方地面全是战马的尸体,根本没办法再发起冲锋,只能接受了这个建议,“好,你们快派人冲杀过去。”

    “是,下。

    巴真,我命你带一万人杀光前面那些汉狗,快去。”

    “是,都统。

    想活命的跟我一起往前冲,杀啊!”那个名叫巴真的万人长下马后,立刻带着自己的上万部下往前面的火枪阵冲了过去。

    虽然地上满是战马尸体,但人还是比较灵活的,许多人能够直接踩着马尸跨过去。

    看着这些举着弯刀大声叫喊着冲过来的胡人大军,孟平冷笑道:“来得好,我要让你们这些胡狗看看什么叫飞蛾扑火、自取灭亡。

    第三排准备,开火!”

    “篷、篷、篷……”

    五十颗铅弹瞬间飞出,往那些胡人士兵上直扑而来。

    “噗……”

    被当场中的胡人只听到上传来一阵闷响,然后一股强大的冲击力把他们整个人掀翻在地。

    紧接着大量鲜血从突然出现的伤口处奔流而出,让他们痛不生,几乎瞬间就失去了活动的能力。

    光是这一轮排,就打中了二十多个胡人,中弹者无一例外全都倒地不起。

    “第四排准备,开火!”

    还没等胡人从惊骇中反应过来,又一波攻击开始了,或者应该说,屠杀又开始了。

    火枪兵们每打完一枪,就立刻后退绕到最后,然后以熟悉快速的动作重新装填弹药。

    等轮到他们的时候,他们早就已经装填完毕。

    于是他们按照长官的吩咐,将枪口瞄准前方的敌人,然后一齐中铅弹。

    至于有没有中敌人,他们已经不管了,继续重新绕后,重新开始装填弹药,一直循环往复。

    就是这样单调无聊的重复作,却如同割麦子般一茬接一茬地收割着胡人的命。

    此时最近的胡人离火枪阵仅有四十步不到,但就是这短短的距离,却成了胡人们难以跨越的生死鸿沟。

    无数胡人如同飞蛾扑火一般死在了向前冲锋的路上,几乎所有人都死不瞑目。

    那又怎样,在火枪这种跨时代的武器面前,生命就是如此的脆弱。

    只不过仅仅一个时辰罢了,整条大街上已经堆满了胡人尸体。

    胡人所发起的任何一次冲锋,都没能产生一丁点的作用,所有人都在半路上就被一波接一波的铅弹给收割了。

    运气差的会死在第一波弹幕之下,运气好的或许能撑到第二波,但最后全都无一例外会死在冲锋的路上。

    面对一次又一次徒劳无用的冲锋,胡人们终于开始感到绝望了。

    但现在他们除了继续往前冲外,还能干什么?

    投降?

    没用的,西北军是不会放过他们的,投降也只是送死而已。

    但现在这样做,又跟送死有什么区别?

    一时间,浓重的绝望感和无力感笼罩在每一个胡人的心头。

    他们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等西北军的弹药能够用完,这样他们才会有一线生机。

    可事实却远比他们想象的要残酷许多。

    池非之所以在每条街、每条巷子里都分别安排了三支火枪队,就是为了让这三支火枪队轮流作战。

    而且附近还有专门的士兵会及时给替换下来的火枪队队员补充弹药、燧石、食物、清水等物,根本就不存在弹尽粮绝的况。

    火枪兵们要做的,就是用他们手中的火枪不断收割胡人的命,直至所有胡人都倒下为止。

    事实上,就在这里,这条临近北门的大街上,正是专门对这支胡人大军实行集体枪决的公开刑场。

    这还不止,分布在各处大街小巷的大小火枪阵,只是西北军的第一道防线。

    除了火枪阵外,宁志远还派出二十多万大军把整片区域围得水泄不通,其中专门负责投掷开花弹的投掷兵也在大军当中。

    万一胡人真的凭借那绝无仅有的一点运气突破了火枪阵,那接下来迎接他们的,将会是更加恐怖的开花弹地狱,以及二十多万西北军的全面围剿。

    宁家所布下的这个天罗地网,其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确保不让胡人有任何机会能够逃出城去。

    这才是真正的关门打狗。如今,终于到收网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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