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任家镇后山上是墓地的缘故,平时很少有人会到后山,所以吴浪很顺利的将任威勇的尸体从棺材中弄了出来,而且还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
其实孔大连有一件事情算错了,那就是任威勇转化成的僵尸太厉害了,他的尸体在蜻蜓点**改造的养尸之地中待了二十年,威力要远远超过一般的僵尸。
如果真的等到任威勇转变成了僵尸,那么以吴浪这种才接触到《养尸秘录》的毛头小子,根本不可能将其成功收服,搞不好还会变成它的口粮。
不过因为吴浪将任威勇的尸体从棺材中弄出来的时候,任威勇的尸体还没有完全转变成僵尸,所以当吴浪按照《养尸秘录》上的控尸方法,将自己的一滴精心注入到任威勇的心脏中后,他便与任威勇僵尸直接产生了一种特殊的联系。
按照《养尸秘录》中所记载的方法,刚刚成型的僵尸本身并没有神智,所以可以想办法在其心脏中注入一滴精血,与其产生一种特殊的联系,然后再使用特殊的法门操控它。
只不过一旦僵尸被这种控尸法所控制,以后就再也不可能产生神智,必须要控制着分出一部分的精神力却操控它行动才行,否则它就会像是一个死物一样,而这种控尸法又被称之为傀儡控尸法。
当然了,这种傀儡控尸法虽然安全,但是却会让僵尸的成长潜力大幅度下降,因此真正擅长控尸的高手,是不会选择用这种方法控尸的,只有吴浪这些初步接触到道法的小白,才会选择用这样的控尸方法。
更何况施展傀儡控尸法的时候,吴浪必须要分出一部分的精神力控制僵尸行动,而以他现在的精神力来看,也就只能勉强分神控制一只僵尸,实用性并不算太大。
因为任威勇的尸体还需要过几天,才能够转化成僵尸,所以吴浪将他的尸体藏好后,并没有在后山久留,而是赶回了任家镇。
……
两天后,终于有人前往后山拜坟烧纸,发现任家老太爷的坟墓被人给挖了,而这件事情也很快传遍了任家镇。
任发得知自己父亲的坟墓被挖,而且连尸体都被偷走了,自然是怒不可言,当天便拿出一百大洋做为悬赏金,发动整个任家镇的人帮忙寻找起了任老太爷的尸体。
只可惜昨天晚上任威勇就已经转变成了僵尸,而为了防止被人发现他的存在,早就已经控制他躲进了后山密林中的山洞里,光凭任家镇的这些人根本不可能找到他的踪迹。
最后这件事情只能无疾而终,被镇上保安队的人推给了两名莫须有的盗墓贼身上,因为任家是任家镇出了名的大户,也只有盗墓贼为了偷陪葬品,去挖掘任老太爷的坟墓,这个说法比较合理。
虽然任发为了任老太爷尸体被盗的事情,发了很大的脾气,不过吴浪对于这件事情,却一点内疚都没有。
如果不是吴浪提前把僵尸任威勇给收服的话,一旦等到他转变成了僵尸,那么第一个要杀的就是任发,所以吴浪可以说是变相的救了任家一家人的命呢!
处理完了任威勇的事情之后,吴浪并没有急着去拜九叔为师,而暂时在任家镇住了下来。
相比较来说的话,比起拜九叔为师,其实吴浪更想要拜九叔的师弟四目道长为师。
尽管九叔的实力比四目道长更强,但是九叔更加擅长的还是抓鬼降妖的法术,而四目道长却更加擅长炼尸和赶尸之术。
如果吴浪拜九叔为师的话,至少需要潜心修炼数年的时间,才能够拥有抓鬼降妖的本领。
而如果吴浪拜四目道长为师,他只需要收服一个强大的僵尸,很快就能拥有超过九叔的战斗力。
吴浪现在已经收复了僵尸任威勇,而且它的潜力很强,只要稍加培养就能变成一个很强的战斗力,所以他拜四目道长为师更划算。
再加上四目道长本身就精通炼尸和赶尸之术,所以只要等吴浪跟他学了一些法术,他就可以让僵尸任威勇光明正大的出现在他身边了。
只不过吴浪现在并不知道四目道长的具体下落,所以他只能等四目道长来九叔这里做客的时候,再想办法拜四目道长为师了。
按照剧情发展来看的话,四目道长应该会在近几日路过任家镇,然后会带着他的炼制的那些行尸,前往九叔所在的义庄暂住几日。
……
由于四目道长的职业是赶尸人,所以当他来到任家镇的时候,身后还跟着十多具蹦蹦跳跳的行尸,他的行踪自然不算隐秘。
当四目道长带着那些行尸进入任家镇后,吴浪很快就得知了这个消息,并且翌日一早便带着礼物赶往了义庄。
“咚咚咚……”
正在打扫前院,外表有些老气的文才听到敲门声后,连忙叫道:“来啦!来啦!谁这么早啊?”
还没有等文才出声询问,吴浪便率先自我介绍道:“你好,我叫吴浪,请问四目道长在吗?”
“四目道长?你是来找我师叔的?”
文才听得这话,下意识的问了一句,然后转头叫道:“四目师叔,有人找你!”
“臭小子,叫什么叫?一大早的还让不让人睡觉啊?”
文才话音刚落,一道有些不太耐烦的声音便响了起来,紧接着一名身穿短袖白卦,带着圆形眼镜的中年男人,从后院中走了出来。
“想必这位前辈就是四目道长了,晚辈吴浪,见过道长。”
吴浪见到四目道长后,连忙提着礼物走上前,做出一副崇拜的表情道:“晚辈早就听说过道长的大名,得知道长在此,特地来拜师的。”
四目道长注意到吴浪那副崇拜的表情,脸上不耐烦的神色瞬间消失,眼中闪过一丝得意,下意识的伸手抹了一下头发,摆出一副道家高人的表情道:“想要拜我为师,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你是何方人士?家在何方?”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