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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和你拼了:94、指不定还得去收尸(求推荐票、收藏)

    太阳渐渐的从高处往下落,渐渐地、渐渐地,太阳的光芒能看清了,慢慢的、慢慢的也变红了。

    天际,宛如一条鲜艳的红绸子挂在天边,染红了山染红了海。

    整个城市都笼罩在无边红霞中,美妙绝伦。

    关上门,霍嫣然这蠢货还在与爱因斯坦争论谁的演技好。

    刚刚不知怎么一鬼一鸟就这么吵起来了。

    真相只有一个,那就是都认为自己演技是最好的。

    把钥匙揣进兜里,唐承宇转身看着前院中等待的唐雪倾和拉夏尔,还有斗嘴的一鬼一鸟,黑着脸。

    “瞧瞧,都几点了。”

    指着天边的红霞,唐承宇打断争吵的一鬼一鸟。

    “好漂亮。”

    一丝微风荡起唐雪倾的秀发,飘荡着一股玫瑰香,衣裙飘飘。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很骚包,拉夏尔化身文人骚客,竟然念出一句东方诗。

    “挺骚啊!竟然还会念诗。”

    唐承宇对这货刮目相看。

    “廖赞,廖赞!”

    拉夏尔双手往下压,示意低调点。

    婉转一笑,唐雪倾看着拉夏尔那骚包样,感觉充满了喜感。

    “今天就在外面解决晚餐吧!”

    看着天边的红霞,唐承宇想了想说道“你们想吃什么?”

    “要在外面吃吗?”

    正在和爱因斯坦吵架的霍嫣然,耳朵动了动,很干脆就抛弃爱因斯坦双眼发光的凑了过来。

    天大地大,吃饭和偷懒最大!

    “火锅,火锅怎么样。”

    扇着小翅膀,爱因斯坦站在唐雪倾肩上。

    “火锅?很不错的主意。”

    唐雪倾点点头,把额前秀发撩到耳根“说起来好久都没有吃火锅了,小坦你很喜欢吃?”

    流着哈喇子,爱因斯坦眯着眼全是回味“命可以丢,火锅和钱必不可少。”

    “恩!恩。”

    霍嫣然也听不懂爱因斯坦说的啥,她只知道今晚要吃火锅。

    “命都没了,你要钱和火锅有啥用?”

    爱因斯坦的癖好,让唐承宇很无语。

    “你不懂,那是男人的浪漫。”

    翅膀抹掉口水,爱因斯坦鄙视着唐承宇。

    “天快要黑了,我们赶快去吧!”霍嫣然也流着哈喇子,一被勾起馋虫就忍耐不住。

    “那走吧!”

    挎着包,唐雪倾挽着霍嫣然的手,两人踩着高跟鞋很有节奏,一双黑丝长腿,一双白丝长腿,全是腿。

    双手抱在脑后,唐承宇跟着。

    周围环境拉夏尔也很熟悉,毕竟平时买菜就是走的这条路。

    而爱因斯坦懒得不想飞,竟然趴在唐雪倾的头上,不注意还以为是一顶帽子。

    还别说满搭配的。

    随着天边红霞越来越暗,街道两旁的路灯仿佛站岗的战士一般,执行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工作。

    现在街上很热闹,来来往往有很多人。

    有老人在公园歇凉,也有狗男女在谈恋爱,亦有一家三口携手散步。

    很多小吃店也开张,开始忙碌工作。

    因为有唐雪倾和霍嫣然两个人间尤物,导致回头率那是百分之百,甚至有狗男女因此而吵架,唐承宇每次看到这种情况都感觉很爽。

    自古传言,每一个太监性格都是阴柔扭曲的,貌似唐承宇也开始转变了。

    “在哪里吃啊?”

    舔着手中的甜筒,霍嫣然转身看着唐承宇。

    旁边拉夏尔、爱因斯坦、唐雪倾都舔着,也一同看着唐承宇。

    来回很人都看着,唐承宇感觉自己是未婚先孕,貌似一上来就在当爸爸。

    “去天梦丝广场吧!小拉子和小毯子还要买一些东西。”

    唐承宇并没有犹豫。

    “被死砍脑壳,再叫老子小毯子我就和你单挑。”

    站在唐雪倾肩膀上,爱因斯坦舔着甜筒,如果唐承宇是只鸟一定做不到,反正他没弄明白这只蠢鸟是怎么做到舔冰淇淋的。

    虽然知道这蠢鸟不简单。

    说起来蠢鬼也不简单,拉夏尔也是,唐雪倾算半个,难道自己真的是主角?

    这些家伙看似奇葩,其实都会成为自己的伙伴,日后征战四方谱写一段可歌可泣的传说?

    捏着下巴,唐承宇越想越觉得可能,再加上自己的能力与穿越者的身份,不就是妥妥的小说套路吗?

    回过神,唐承宇开始孤疑的看着这几个家伙。

    “鸟爷和你说话呢?”

    见唐承宇对自己的威胁丝毫不为所动,爱因斯坦怒了。

    “听着呢?你外号又不是老子取的。”

    掏掏耳朵,唐承宇理都不理这货。

    “蠢鬼。”转头,爱因斯坦咬牙切齿的看着霍嫣然,仿佛杀父仇人一般。

    欢快舔着冰淇淋,霍嫣然根本就不在意爱因斯坦的刀子目光。

    小坦子,与小毯子谐音,这是在一鬼一鸟第一次吵架时霍嫣然取的。

    说起其他事霍嫣然那是一无是处,但要是说起缺点那是三天三夜都说不完。

    偷懒连耶稣来了都没用,心里一点逼数也没有,还乱给人家起外号....等等貌似就没有啥好品质。

    最最最大的缺点就是智商偏低,否则也不会变成这样。

    吵架永远都是最凶最理直气壮的,偷懒和吃饭永远都是最积极的。

    能活在这个世界上,是个奇迹。

    唐承宇不止一次感觉自己是个圣人,如果自己不收留这蠢货,估计隔天就会收到消息这货不是被卖了就是被打死了。

    指不定还得去收收尸。

    至于拉夏尔,迟早有一天会被套麻袋沉江,也特么是个奇葩。

    爱因斯坦虽然才接触,可是看那样子也不是正经鸟,说不定哪天就被一枪爆头然后变成锅里的,最后变成一坨排泄物。

    唐雪倾嘛!

    说正常也不正常,以前算是半个正常人,可是从贪杯以后也彻底变成不正常的了。

    相比之下,唐承宇就觉得自己是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花,特别圣洁的那种。

    一行人向着天梦丝广场而去,一路上霍嫣然和爱因斯坦吵得不可开交,不知道怎么回事唐承宇也被牵连进去了。

    接着就是一人一鬼一鸟各自为营破口大骂。

    唐雪倾哭笑不得,而拉夏尔吹着口哨当做不认识这群人,因为一路上看白痴的视线就没有停过。

    就这样吵吵闹闹,几人慢慢到达目的地。

    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晚餐问题,然后就去天梦丝商场买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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