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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元共享群:第四七九章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尝试

    自叶南拜师方仲永之后,春去秋来,冬过夏至,十年岁月一晃而过。

    今年足有四十七岁的方仲永,已是两鬓微霜。

    但十五岁的叶南,体型却依然圆润。尽管这在这个年代看来是富贵的象征,可仍是让他苦恼不已。

    “每天一百个仰卧起坐,一百个俯卧撑,然后再跑十公里,简直有用过头了啊!肥肉可以减下去,这一身肌肉要怎么办啊!”

    “南儿。”

    今日席间,方仲永磨了磨手里的筷子,看着已经只比他低半个头的叶南,感叹道。

    “自你拜我为师后,同年过了童子试,一首《墨梅》才气三尺一,诗出鸣州,震动一时,被誉为‘大宋神童第一’。但六年前我劝你府试,你说再推迟几年,三年前我劝你府试,你说还没准备好。”

    “还有三日,便是府试报名截止。今年,府试、解试、省试,三试同岁,不知你准备好了没有?”

    “老师莫急。”

    看着方仲永那就差把自己赶出去科举的焦急模样,叶南哭笑不得。

    “这十年,学生博览群书,终于准备好了。虽不敢保证三元及第,但必定榜上有名!”

    “好!”

    一看叶南竟然答应了,方仲永激动的直接站了起来,对外面高喊道。

    “阿昌,备马。南儿,随我去县衙报名!”

    看着方仲永这么激动,叶南赶紧拉着他坐下,劝道。

    “老师,老师,先把饭吃完,再去也不急啊!”

    ……

    阿昌全名方昌,比叶南年长一轮。十年前差点醉酒误事后,方仲永便在方家村雇佣了他作为仆役。但洗衣做饭,下田耕地一应事务,依旧亲力亲为。

    和方仲永一起坐着嘎吱嘎吱,减震系统极为恶劣的牛车,叶南对驾车的方昌笑道。

    “阿昌哥,这次麻烦你了。”

    “不麻烦,不麻烦。”

    方昌赶紧摇头。

    虽然就辈分来说,他是叶南的表哥。但实际上,叶南是方仲永的弟子。主仆之分,他老爹一开始就在他耳朵旁说了好几遍了。

    在方仲永给叶南报名的时候,连金溪的知县都被震动了。

    大宋第一神童这句话可不是叶南自封的,而是官家说的。

    这位神童自童子试后,蛰伏了十年。如今,终于打算出关了吗?

    这位知县使劲夸着叶南,说他肯定上榜,就连解元也是不难,并表示有什么困难可以来找他,一路送着方仲永与叶南离开县衙。

    然后,这个消息从这位知县这里,迅速向外传递。

    很快,先是抚州,然后整个江南西路都知道,这位‘大宋第一神童’,终于要开始自己的科举之路了。

    ……

    与此同时,汴梁城内。

    刚刚下朝,和别人吵了一架的王安石,黑着脸回到家中。

    一看王安石这表情,他儿子王雱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当即规规矩矩的,避免被心情不好的爹爹找到机会收拾了。

    就在这时,门外响起一声鹰啼。

    王安石走出门外,不久,拿着一份书信边走边看的他,脸上难看的表情不见,渐露笑意。

    “这个小家伙,如今终于打算入场了吗?”

    王安石收起书信,对一旁正吃饭的儿子笑道。

    “阿雱,今年的省试,你有对手了!”

    因有着六窍玲珑心,性格孤傲的王雱,眉头渐渐皱起。

    平日里少言寡语的他,难得开口问道。

    “是谁?”

    王安石笑道。

    “是你方叔父的徒儿,叶南。”

    王雱想了想,面露疑色。

    “大宋第一神童?”

    “正是!”

    提起这个,王安石也是一阵好笑。

    大宋一直都有神童之说。什么八岁就能成诗的天才,十二岁的少年举人。但五岁就能诗出鸣州,天下未有,几乎就是半圣胚子。

    当时官家也是一高兴,说出‘这是我大宋第一神童’来,结果转头就后悔了。特别是之后,叶南一蛰伏就是近十年,搞得官家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在王安石收到书信的时候,官家那边,一个大太监也收到了消息。

    “哦?那位大宋第一神童,快十年,这是决定要参加科举了吗?”

    想起这事儿,大太监对下面人笑了笑。

    “让人去盯着府试和解试。如果这位神童依然出类拔萃,那不妨送他一送,也好证明官家的眼光;若不行的话,就不要让他来汴梁会试了。”

    “是!”

    下面一个小太监点头应声,低头哈腰的下去了。

    ……

    半月后,临川府放榜,叶南的名字赫然在列,添为案首。

    其作答经义全对,并赋诗一首《明日歌》,以‘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长才气三尺九寸九分,诗出鸣州,差之毫厘镇国。

    诗出当日,江南西路震动。

    ……

    等看完榜,又去老师那里接受教诲,回到家中,叶南迎来了一位声音如黄鹂般清脆,面容与牛奶般雪白,身形娇俏,玲珑可爱的小美人。

    “哥哥!”

    男女有别,方囡没有如年少时那般,抱着叶南就啃,但脸上的亲近之色,任谁都能看出。

    “囡囡。”

    冲方囡一笑,叶南对随后而来的方虎,林红行礼。

    “舅舅,舅母。刚刚我从老师那里回来。老师说,最近我风头太甚,不宜继续呆在乡下。他劝我现在赶去洪都府,等待解试。等解试之后,便启程去汴梁城找王叔父,参加六月后举办的省试。我想,自我得了案首,定有纷纷扰扰不断。舅舅舅妈一家不妨去汴梁吧。”

    “要去汴梁?”

    这个年代,对于普通人来说,背井离乡是迫不得已的事情。

    方虎一时迟疑,但林红却马上推了推他。

    “没错,要去汴梁!”

    他们两个黔首,在这方面当然没有先生思考的周全。

    而且此去汴梁,不只是为了叶南。

    方囡年纪大了,也该许人了,但女儿可是自己的心头肉。那些七里八乡而来的媒婆,无论说的如何天花乱坠,林红都没有被打动。

    因为在宋朝,不同姓之间就算是表亲,也是能成亲的!她一手将叶南带大,看着他和方囡自小亲近,两小无猜,早就有了打算。

    放叶南这么一块美玉独自去汴梁,恐怕不用几日,就要被别人家的官宦小姐给抢去了!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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