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得杜宇径直走了过来,武维义便让墨翟是先行退下,然后亦是迎将过去。两人碰面,将他们的各自情况简单交流了一番。
武维义根据之前经过观察,原本已经是明白了几分。如今听到仰阿莎如此说,便更是令他确信无疑。墨翟和仰阿莎如今显然已是有了夫妻之实,不然依着仰阿莎这般性格和年纪,又岂会轻言婚嫁之事?
武维义听罢,不禁是扼腕道:
“哎……只是……他二人这般的年龄……这该如何是好?”
杜宇听得武维义此言,却颇不以为然,与之辩道:
“二八正值破瓜之年,他二人虽是略有不及,但也足可谈婚论嫁。”
武维义闻得杜宇此言,这才是反应过来,原本依照西周礼制,确实是“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三十而娶。”(将头发全部挽至头顶结为发髻,戴上保护发髻的小帽子“冠”)。女子则十五岁为“及笄”(也是将头发梳理为垂于脑后的发髻),可许婚,二十而嫁。(《春秋谷梁传·文公十二年》)。
按理说,男女未达到成年年龄是不得成婚的。但其实,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
据考证,这个时代的男子十五六岁、女子十三四岁成婚本是常态。而当时的法律也大都提倡早婚,例如于此时稍晚一些的越王勾践,曾明令“女子十七不嫁,父母有罪,男子二十不取,父母有罪。”(《国语·越语》)而在百年以前的齐桓公称霸之时,亦是明令“丈夫二十而室,妇人十五而嫁。”(《韩非子·外储说右下》)
所以,若是依照当时的实际情况来看,墨翟和仰阿莎这个年纪,其实已经达到通婚的标准了。
对于杜宇而言,这些更是习以为常的。武维义毕竟是现代人,脑海中根深蒂固的想法是男子不到二十二,女子不到二十,便是不能结婚的。甚至在他看来,这之前的谈情说爱,基本跟耍流氓没有区别。因此一时之间,没能反应得过来。
“嗯……这倒也是,既然如此,那么……我们便依照宇儿的意思,替他二人做下这个主了?只是……此等大事,于此操办是否又太过于简陋了一些?”
武维义并不清楚如此做是否合适,是以如此问道。而杜宇则是继续说道:
“婚配乃是终身大事,草草了事必然不成……眼下墨小弟如今是无亲无挂,认下你这个兄长,自然可以视你这个长兄如父。因此,你替他做得这个主倒再合适不过。至于仰阿莎,宇儿在僰寨初遇阿莎妹妹之时,便已结金兰之谊。是以若宇儿勉为代为长责,待日后再向巫主大人和柯迩二哥言明,亦算是有所交代的……只是,如今形势又不容我们给他们办得一场体面的婚礼,只得是一切从简,先替他二人将此事正名下来才最为要紧。”
由于柯迩震西的缘故,杜宇称柯迩遐义为二哥倒也无不妥,然而柯迩遐义的女儿仰阿莎又跟她是以姐妹相称,确是有些不伦不类的。不过眼下他们只管各论各的,倒也不必太过纠结。其实,要说武维义也是有类似的情况,自己的小兄弟如今要与遐义兄的女儿成为婚配,细论起来,倒也是颇为有趣。
“既然宇儿你这么说,那么便就此说定,容武郎再想想,此一番礼数究竟是该如何处置……”
武维义伸手摸了摸自己下巴,便在此时,空中响起大雁的鸣叫声,武维义灵光一闪,冲着不远处的戌僰叫唤了一声,并是借来一副弓箭。
武维义手持着弓箭走到墨翟身边,但见墨翟也不知究竟是在想些什么,竟是宛如未觉,只蹲在那里直直的愣出了神。但见他虽是离了洞口甚远,但目光却不时往洞口瞥去,眼神中满是关切之色。武维义咳嗽一声,墨翟这才是回过神来,忙道:
“兄长?……”
武维义无奈道:
“贤弟你可已是想明白了?”
墨翟颇不好意思的低首言道:
“翟……还在想……”
武维义闻言,却是嗤笑一声,将手中的弓箭是硬塞到了墨翟的怀中,并是说道:
“那你便不要再想了,拿着这弓箭,只需射下一只大雁来,便算是于你戴罪立功了!”
墨翟抱住武维义直塞给他的这一副弓箭,却是有点发了懵。但是听到“戴罪立功”四字,立即是忙不迭地点头应道:
“诺!……此事简单,翟这便去!”
杜宇亦是看得真切,本想上前询问,谁知此时大家亦都是闻言围了过来。只听戌僰更是张口便甚是莫名的问道:
“猎雁这种事,僰前往即可,又何须劳烦墨小弟?”
武维义却是神秘一笑,与他回道:
“呵呵,墨弟此去,可不是打猎那么简单,且此事……旁人亦无可代劳……”
众人尽皆好奇,纷纷置声询问,武维义却始终不肯言明,只是言道:
“待墨弟回来,一切自明。”
以墨翟的身手和箭法,射下一只大雁,本就是轻而易举,不消片刻,但见墨翟便是高举一只大雁飞奔回来,并是来到了武维义面前。
但当武维义双手接过了大雁,却又立即递给了杜宇。杜宇不由亦是愣了一下,但听武维义一边递过大雁,一边是吟唱道:
“雍雍鸣雁,旭日始旦。士如归妻,迨冰未泮。”
杜宇闻得此诗,不禁是恍然大悟。此诗之意,乃是“听得嗈嗈大雁鸣,天刚黎明露晨曦。男子如果要娶妻,趁冰未化之前赶紧来迎。杜宇虽是蜀人,少时于宫中,确也曾听闻施儿姐姐提及过,诸夏之人婚配之时,的确是有奠雁之礼的!而武维义此举之意,大概就是以此雁作为纳彩时的聘礼!
然而,武多同他们毕竟从不与夏人打交道,因此对于这些个诗词歌赋自是极为陌生,未敢轻言。武维义也知道武多同他们必是不解此诗之意,便只转身过去并是笑着说道:
“呵呵,大家只管等着分肉吃便好!”
杜宇莞尔一笑,并是立即点了点头,提着大雁便走进了洞内,武哲多见状,不由得是好奇问道:
“此鸟无辜,猎之何为?”
杜宇却也无暇理他,只将大雁面呈于仰阿莎,口中说道:
“妹妹,这是墨翟亲自猎来的大雁,可作雁礼。至于这雁礼,阿莎妹妹可知究竟是何意?”
仰阿莎闻言,自是一脸迷惑的摇了摇头。杜宇微微一笑,与她解释道:
“此乃周邦之礼,名为‘宾执雁’,周人婚配嫁娶之时,此为最关键的一礼。如今虽为简陋,但你与墨翟二人既是情投意合,自不必再是太过讲究。便以此雁为凭,妹妹若是受了此雁,便算礼成夫妇……至于你父豪与母主那边,自有姐姐会去与你说道,你不必担心。”
(《仪礼·士昏礼》:宾执雁,请问名,主人许。宾入,授,如初礼。摈者出请,宾告事皆。”)
仰阿莎闻言,立即面泛红霞,只感觉一阵羞躁潮热涌上。但见她低着个头,却又不假思索的便伸手接过了大雁,并是低语羞涩言道:
“阿莎……一切愿听得姐姐安排……”
杜宇听罢,不由是长舒一口,毕竟此事于姑娘家家的还是难以启齿的,未曾想到,他竟答应得如此爽快,当即转身过去,与洞外之人是笑声唤道:
“成了,你们都进来吧!”
众人鱼贯而入,唯有墨翟是扭扭捏捏的在洞口徘徊着不敢进来。方才武维义已经将这雁礼的门道说与他们听,大家均甚是欢喜,也唯有墨翟是感到羞不可耐。
仰阿莎看到这么多人进来,面色绯红,低头望着自己的脚尖,一动不动。
这也算是在逃忙路上不可多得的喜事,武多同和墨翟有过数面之缘,虽非十分熟悉,但关系也已然不错。但见此时他亦是来到洞口,将墨翟给强行推进了洞内,好让墨翟和仰阿莎二人碰面。
武多同嘻笑着说道:
“墨兄,你虽是年纪尚小,但毕竟也已束发。如今成室,更为丈夫!似你这般的拘谨却又成何体统啊?”
武多同这般说,让墨翟更是不好意思起来。半推半就的被挪到了仰阿莎面前,立在那里却依旧是一副眼观鼻,鼻观心的模样,也不知该说些什么。
而仰阿莎见得墨翟如此傻样,不禁亦是掩口微微一笑。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