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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竟然是李白:第八十三章 小辫子大辫子

    看着郑典一点儿都不拿自己当外人,气咻咻的就径自进了华阴县衙。

    李白只能摇头苦笑。

    本来已经命人去准备接风宴了,见此情形,他也索性不再去拿热脸贴冷屁股。

    “接风宴取消!给郑大御史准备窝头、菜粥!”

    “窝头、菜粥?”

    县丞、主簿一直未到任,县尉赵志,只能勉为其难的兼着这个县衙大管家。

    闻听李白如此吩咐,他以为自己听错了。

    那可是皇帝钦命的监察御史啊!不得好吃好喝的伺候着吗?

    故而有此一问。

    李白没好气道:“没听人家说了嘛!我大唐尚有无以裹腹之人,咱们不可奢靡!要常怀节俭济世之心!”

    赵志总算是明白了,李大县令这是记仇了!

    虽然,李白自认为自己这个华阴县令当的无愧于心。

    但是,有人憋着坏要鸡蛋里挑骨头,他也不得不防。

    毕竟,他那立志要做大唐千年王八万年龟的伟大梦想,可还未实现呢!

    可不能,在郑典这个小阴沟里翻了船!

    还是那句老话,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老岳同志那么牛掰,到头来,不还是被老秦以莫须有的罪名给害了吗?

    李白熟读历史,岂能不以史为鉴?

    当郑典在华阴县衙六曹之中,挥斥方遒、颐指气使之时。

    李白,也悄悄派出了青子与李光赞。

    让他们去好好查查这个郑典的底细。

    兵法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郑典已经出手了,李白可不是坐以待毙之人。

    时间匆匆而过,连日以来,郑大御史差点就将华阴县衙整了个鸡飞狗跳。

    衙役与书吏们慑于其淫威,这些日子以来,过的那叫一个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生怕一个不小心,触了郑大御史霉头。

    因为他们都知道,这个看上去像肉食动物一般凶残的郑大御史,这些天来,却一直带着一帮属下,苦逼的啃窝头、喝菜粥,那一双眼睛里都快吃出绿光了!可不敢惹他不快!

    而李白,一直只是冷眼旁观、任他折腾。

    在旁人看来,也许他就像是一个认命了的大姑娘一般,只能任人施为了!

    其实,李大县令一点也不担心,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叫门!

    此时他的心情,就像是戏文里唱的那样:“我正在城楼观山景,耳听得城外乱纷纷,旌旗招展空翻影,却原来……”

    当然了,一县之地诸事繁杂,卯着劲想要鸡蛋里挑骨头,那肯定还是能挑出来点骨头渣子的。

    果不其然,又过了三日之后,郑典终于收集齐了李大县令的小辫子。

    之所以称之为“小辫子”,那是因为他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折腾了这么久,找出来的却没有一个大问题,都是些鸡毛蒜皮、无关痛痒的小事。

    譬如:在吏员的选用上过于蛮横;户口路引的管理不够细致;征税纳粮,灾荒赈济的力度不够大;兵差、民壮、治安等事务上尚有疏漏;破案侦缉、堂事笔录不够详细;刑狱之内环境极其恶劣;衙门修缮太过于精美;仓库积储的粮食,库房积储的财物,比之账本之上尚有盈余等等。

    这些每个衙门都或多或少所存在的疏漏,可大可小。

    有过地放官经历的官员都知道,其实这些方面,几乎是不可避免的。

    若是换一个能够理解基层官员不易的御史,也许在他看来,这样的问题那根本就不是问题。

    可是郑典不一样啊!

    他此行,与其说是憋着劲来给郑氏家族报仇的,还不如说是来寻求自我实现的!

    他以前在郑氏家族之中,地位还不如郑东晓呢!

    郑东晓,最起码还有一位颇有些姿色母亲,在他危难时刻还能施以援手。

    他郑典可是母亲早亡,作为一个大家族之中的庶子,艰难困苦可想而知。

    今朝一举高中,又获钦命监察地方,那可真是,昔日龌蹉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

    他其实更想让郑氏家族之中的那些,昔日曾经轻视过他的人看看,他郑典多么的牛逼闪闪!

    搞得郑氏家族,接二连三、灰头土脸的仇人,最终被他郑典堂堂正正的打倒了,那种自我满足感,才是他如此卖力找茬的动力。

    当然了,若是将李白打倒之后,能再踩上一只脚,让其永世不得超生,那就更加的完美了!

    这就是郑典的龌蹉心理!

    也有点像,骤登高位的爆发户心理!

    一朝得势,仇恨、得瑟,便蒙蔽了双眼,很容易迷失啊!

    这些可大可小的问题,虽然不是什么要命的问题。

    但是,若被有心人放在特定的场合里翻腾出来,那李白,轻则丢官罢职,重则有可能会失去自由啊!

    官场上的事历来如此,李白可不想冒这个风险。

    再说了,荥阳郑氏像是吃斋念佛之辈吗?小辫子攥在他们手里,那还有个好?

    幸亏李白早有部署!

    这天,青子与李光赞终于回来了,他们当然不是空手而归。

    青子这货!打小就机灵,跟在李大县令身边几年,好的没学到,对付人的招数倒是学了不少。

    自从上次,成功捉了赵志与潘金莲的奸之后,青子就自信心爆棚了。

    对这一行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有兴趣了,才会去专研嘛!

    这一专研啊!还真摸到了点门道!

    天赋啊!这就是天赋!

    这要是放到后世,那妥妥的就是,当狗仔队或者私人侦探的好苗子。

    两人这一遭,也不知道是上天庇佑,还是走了狗屎运。

    反正是,郑典这小子的一根大辫子,歪打正着的就被他们给逮着了。

    原来啊!这个郑典有一段经历,与李大县令当年灰常相似。

    郑典提前进京参加春闱之时,有一家青楼举办诗会,拔的头筹者,便可做花魁娘子的入幕之宾。

    他娘的,这个时代的营销好没创意!

    烟花之地年年如此,家家如一,简直太乏味了!

    但是,啊!人家要那么整,咱们也没有办法!

    管天管地,管不住人家呃!和谁睡觉不是?

    郑典同志,果然是个好同志!有真材实料!

    三下五除二,抹肩头撸二臂,独战群嫖、拔得头筹。

    最终,得以抱着花魁娘子春风一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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