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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滚教父:第137章 朋克礼

    开头当然没有那个经典的吐口水的声音,那玩意留在录音室专辑里给歌迷们玩梗就够了,放到现场只会起到反效果。

    《Hell.Song》和大多数快节奏的摇滚一样,是非常适合在大型现场演出的曲目。

    若是从高空俯视,可以看到,整个体育场仿佛沸腾起来一般。

    密密麻麻的人群,不断形成一股股人浪。

    “因为我不知道这是否确定,突然之间,突然之间。我并不会感到如此不安。”

    唱完一段,罗杰双手向前伸出,指着舞台下方的人群,用极快的语速说道:“所有人,让我看到你们的双手!”

    台下的观众,跟着罗杰的动作,高高举起双手,有节奏地挥动着,看上去整齐划一。

    整首歌的后半部分,罗杰大部分时间里都顾不上弹奏,双手一刻不停地指挥着台下的观众。

    从耳机中传来的返送声音表明,这样做的效果并不好。

    至少从音乐的角度来说,这是一个很糟糕的决定。

    不过,从舞台下,观众们的表现上来看,影响虽然有,但却处于可以接受的范围。

    这本就不是一首突出贝斯音线的歌,大多数非专业的观众,甚至听不到贝斯的声音。

    尤其是在这样混乱的现场中。

    但听不到并不意味着它不存在,当贝斯的声音真正消失的时候,很多人都感觉到扩音器中传来的音乐有点奇怪。

    只不过,在狂热激情的现场气氛之中,没有人有闲暇去仔细思考这个问题,下意识地忽略了音乐中的缺陷。

    但是大多数观众注意不到,不代表罗杰没有注意到。

    听着返送耳机中传来的,品质堪忧的音乐,罗杰立刻做出了决定,减少和观众们的互动。

    至少在需要贝斯的声音的时候,减少和观众们的互动。

    一边想着,罗杰唱出最后一句:

    “为什么最重要的事情,从不因我们的选择而结束?如今我发现没有更糟糕的路了,我不认为我知道自己拥有着什么。”

    在吉他的余韵中,罗杰高高举起右手,握成拳头,笔直朝上竖起。

    一个个观众一开始还不明所以,直到有人带头,才仿佛引起了连锁反应一般,一个个模仿着罗杰的动作,举起右手,握拳朝上。

    这是前世最标准的朋克礼手势,起源无法考证,但却是朋克摇滚现场通行的手势之一。

    很多对此不甚了解的歌迷,会将金属礼或者其变种用错在朋克摇滚的现场,几乎每一次都会引起所谓的“资深朋克粉丝”的吐槽。

    金属礼的标准手势是食指和小拇指竖起,大拇指扣在中指和无名指上。

    一般很多人认为第一个使用金属礼手势的是黑色安息日乐队的主唱罗尼-詹姆斯-迪奥,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早在猫王还在活跃的年代,就有人使用过这一手势,只是罗尼-迪奥让它变得广为人知,并成为重金属摇滚的通行手势。

    若是大拇指也伸出来,就会变成“我爱你”的意思,因为朋克小天后艾薇儿经常使用这一手势的缘故,很多人就误认为这是朋克礼和金属礼的区别。

    事实上,朋克礼早在七十年代之前就已经出现,只不过因为握拳朝上的动作过于简单,导致很难给歌迷留下印象,演变成通用的标准手势。

    ——简单,也是朋克摇滚一直以来的立场,无论是音乐,还是其它。

    …………

    朋克礼的手势停顿了足足半分钟,直到台下的欢呼声开始减弱,罗杰才放下手,重新拿起话筒。

    开口之前,罗杰扫了一眼计时板上的数字,还剩下九分钟。

    “这他x的绝对是我他x这辈子经历过的最他x棒的演出(show)。”

    十几分钟过去,烈酒的后劲开始涌现,不过这不但没让罗杰变得头晕,反而是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清醒。

    以及兴奋。

    一连串F开头的单词从罗杰嘴里蹦出来,就像任何一个摇滚明星常做的那样。

    罗杰稍稍停顿了几秒钟,继续说道:“我他x的要让你们所有人,所有人,他x的跟我一起嗨起来!”

    一连串的F词不但没有让前来参加音乐节的歌迷们感到反感,反而像是点燃了火药桶一般,引出一阵巨大的声浪。

    在数万人的欢呼声中,短暂地前奏已经悄然开始,但却完全被人群的声音压了过去。

    《In.The.End》,第四首歌。

    “在最后,随着你消失在夜幕的天籁。”

    罗杰刻意改变了这首歌开头的唱法,音量压得非常低,几乎让人听不到。

    “战胜一切,我已将心交付给这荣耀时刻。”

    用正常的音量唱完第一段之后,罗杰再次低声轻吟了一句:“我倾尽所有。”

    下一秒,罗杰的音量猛地拔到最高:“在最后,随着你消失在夜幕的天籁。谁会传颂你的故事?谁又会将你最后的道别记载?”

    “呜~噢~噢~噢~~”

    安妮和理查森的伴唱响起的一瞬间,舞台上,一整排的烟花突然炸响,升上高空。

    尽管是白天,看不到漂亮的烟花,但仅仅只是爆炸的声音,以及一道道浓浓的白烟,在这样的场合,就足以点燃每一名观众的热情。

    就好像要榨干每一名观众的体力一样,气氛的高潮一波接着一波,让人没有任何休息的时间和空间。

    哪怕是不怎么容易嗨得起来的人,在这样的气氛之下,也会不由自主地跟随着人群一起,扭动着身体,仿佛身处一个超大型的舞池。

    这也是参加音乐节或者演唱会的目的。

    如果仅仅只是想躲在房间里静静欣赏音乐,干嘛到这种地方来?

    唱到一半,罗杰和安妮互换了位置。

    中间大段的吉他solo,都是这位吉他手的个人秀。

    安妮似乎也玩嗨了,没有按照计划来,自作主张地改变了solo的旋律。

    抱着枣红色的双头琴,站在原地蹦蹦跳跳地弹着。

    显得非常的活跃。

    对于安妮的即兴,罗杰并没有感到任何的不满。

    即兴发挥,本就是现场演出最大的魅力之一。

    谁也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就连舞台上的人也不知道。

    这种未知,才是最迷人的。

    三人之间的配合早就非常默契了,几乎像是掐着秒表来数时间一样,到了歌曲的下一段,理查森重重地在军鼓上敲了一下。

    下一秒,安妮迅速将手指放回六弦琴上,旋律骤然一变,回到了原本的曲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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