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文学城

文学城 > 玄幻魔法 > 本王的杂货铺阅读 > 第九十四章 万事俱备

底色 字色 字号

本王的杂货铺:第九十四章 万事俱备

    叶寻敲了敲桌子,将沉浸在快感中的高泰迪叫醒,沉声道:

    “与之前的水相比,差别有多大?”

    之前的水他自己都没喝过,所以没法对比。

    高泰迪舔了舔嘴角,嘿嘿笑道:

    “我觉得效果差不多,甚至还稍微变强了一些。”

    上次只做了一杯,这次是一桶,等于是被稀释过的,不过随着朱印变强,即使是稀释过的,都比之前的一杯水效果要强。

    叶寻欣慰地点点头,

    打算将来就这么做好了,

    让大家都能喝到。

    ……

    夕阳时分,

    金黄色的余晖洒向大地,仿佛能将人心中的浮躁抚平。

    叶大少像只欢快闹腾过后的哈士奇一般,

    弯着腰,

    撑着膝盖大口喘息着。

    “呼呼——”

    这是城西处一个废弃的烂尾楼,周围没有居民区,一片荒芜之景。

    眼下已经是第二天傍晚了,连续两天,叶寻都在这里锻炼着自己的速度,争取早日掌握身体的协调性。

    “怎么样?”

    高远靠在柱子上抽着烟,淡淡问道。

    两天之内,叶大少又是摔跤,又是撞墙……他都已经看麻木了。

    叶寻只是速度变快了而已,防御和力量没什么变化,这么折腾下来,身上的衣服连乞丐都不如,又脏又烂,

    头上更是鼻青脸肿,与往昔的小白脸形象比起来,简直天差地别。

    叶寻缓了半晌后,

    拿起一瓶水灌进了肚子。

    “控制的差不多了,不过我之前的计算可能有误,竟然忽视了风阻。速度快,风阻太大,消耗的体力太多……恐怕一个小时也只能跑40多公里而已。”

    高远点点头,没说什么。

    叶寻衣服的撕裂,不止是摔倒的缘故,还有被风撕裂的情形,时速180迈,对于血肉之躯来说确实太快了。

    不过叶大少的身体素质很好,不单是经常锻炼的结果,还有朱印潜移默化的改变。

    每捉一个鬼,他的身体素质就会稍稍变强一些,虽然每次都难以察觉,但这么叠加起来之后,还是要比普通人强的。

    否则以普通人的肌肉韧性,速度太快说不定会被撕裂开来。

    “在想什么?”

    见叶大少抽着烟发呆,高远疑惑问道。

    叶寻回过神来,吐了口烟圈,沉吟道:

    “我在想,怎么才能趁风不注意,然后瞬间跑出去……”

    “……”高远。

    这个问题,

    可能每一个科学家都在幻想。

    海底真空隧道就是一个实验,真空中是没有风阻的。

    ……

    前天夜里,

    叶寻为高远做出了神器墨镜,镜片内部的符文是橙色的,比起之前做的效果要强。

    看来,

    小谣的项链还需要改良才是。

    昨天夜里,

    他又在伊伊的指甲上映入了符文,这样一来,伊伊也可以伤到鬼了。

    今天他打算睡个安稳觉,

    因为明天就是与小谣相约的日子。

    只可惜,

    脸有些破相。

    回到酒店之后,叶大少赶紧洗了个澡,擦了些红花油,形象能挽回多少算多少吧。

    “叶子,我明天打算去上网,最近喜欢上亚索了。”

    叶寻摇头哀叹——

    这个快乐风男,毁了多少人的游戏体验?

    不是说要删亚索么?

    叶寻想了想,说道:

    “明天晚上十点,你在一个地方等我,一起解决王林宇。”

    高远目光一凝,

    “你怎么确定他会出现?万一是王向荣出现呢?”

    叶寻笑道:

    “那天晚上让你出去买雪糕,就是要让王向荣知道,我的朋友身上都有特殊神器,他出现了也没用,所以想要让小谣出事,王林宇只能亲自出手。”

    高远恍然,

    “原来是这样,我还说你为什么要故意让我试探。

    照你这么说来,王林宇如果要对付小谣,只能亲自动手,但你怎么敢保证他不会假借他人之手?”

    这种情况也是发生过几次的,

    王林宇催眠他人,

    让他人来杀叶寻与高远。

    比如王林宇曾经催眠过高远,也催眠过医院里的一个医生……等。

    叶寻点点头,

    “不错啊狗子,最近思维变活跃了。你想想看,假如我将伊伊放在小谣那里,王林宇还会假借他人么?

    他要杀小谣,最稳妥的方式,就是接近小谣,然后催眠小谣,像我父母那样,控制小谣去自杀。”

    伊伊的特殊能力,王林宇肯定是知道的,因为好几次都是伊伊救了二人的命,打破了王林宇的计划。

    所以,

    只要有伊伊在,催眠别人动手是不可能成功的,王林宇绝对明白这个道理,他只能亲自催眠小谣本人。

    “妙啊!”

    高远赞叹一声,又忽然四处张望了起来,

    “叶子,王向荣不在周围吧?”

    “不在,刚才我转了一大圈,没发现他的影子,况且这酒店的隔音非常好,离五十米之外是不可能听到我们说话的。”

    他现在灵目就在开着,方圆五十米内没有王向荣的身影。

    “对了,你怎么能确定王林宇明天一定会动手呢?”

    叶寻皱着眉头,想了想,沉吟道:

    “我也不确定,只能是尝试吧,明天我与小谣玩一天,王林宇是绝对会知道的,他也一定会计划对付小谣,因为他认为我与小谣已经在一起了。

    如果你是他,你会选择什么时候动手?”

    高远沉思一阵,迟疑道:

    “在你与小谣刚确立关系的时候,就动手,一来能给你一个下马威,二来能气的你浑身蛋疼,这报复我觉得最好。

    重点是,迟则生变,在他们眼里,你现在的秘密太多,他们害怕时间久了,再对付小谣可就难了。”

    浑身蛋疼?!

    这是怎么个疼法?

    叶大少嘴角微微抽搐,点头道:

    “不错啊狗子,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明天王林宇出手的几率非常大,我们一定要把握住这个机会。

    如果明天他不出现的话,那就后天继续勾、引,直到他出现为止。”

    “好,就这么定了!”

    高远咬了咬牙,他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太久了。

    “对了叶子,你不是已经确定王林宇的身份了么?为什么还要这么麻烦的设计?我们直接杀到他家里不就好了?”

    叶寻无奈道:

    “之后呢?王林宇身上出的事就与我们扯上关系了,怎么制造不在场证据?

    人家王林宇每次杀人都那么谨慎,我们总不能自乱阵脚吧?以血还血,以牙还牙,我们也来个死无对证之局!”

    高远咽了口口水,小心翼翼道:

    “我都忘了问你,你打算怎么处置王林宇?我们是要——是要犯罪么?”

    叶寻笑了笑,

    “挖坟已经是犯罪了。放心吧,我心里有数。”

    他身上有一种特殊的气质,

    就是能让人感到安心。

    高远见他这么说,顿时毫不担忧了,况且担忧也没什么用,叶寻想做什么,他跟着干就是了,或者喊个666就行,

    哔哔是没用的。

    “狗子,你最近好像变聪明了许多。”

    狗子闻言,傲然一笑,

    “那是,天天跟着叶大少破案,即使是猪,也会学到两手的!”

    拿下小谣,解决掉王林宇,杂货铺也差不多该开张了,时间已经耽搁的太久了。

    至于王向荣,

    他也没有十足的把握解决。

    只能看明晚的了。

    如果王向荣的实力没有太大长进的话,

    那么明晚他也是必死无疑。

设置

字体样式
字体大小
底部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