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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王的杂货铺:第九十章 遇故

    第二天,

    快到中午的时候,叶寻醒了过来。

    微信上有两条消息,一条是小谣的,一条是赵芷梦的。

    都在请安。

    之前答应了陈连英,要帮他解决身体问题来着,结果这一忙好多天,竟然忙忘了。

    但既然已经忘了,

    那也就不急在一时了。

    今天还有些其他事,叶寻暂时顾不上去管他。

    出于礼貌问题,叶寻还是给陈连英去了个电话,让他再耐心等等。

    “叶子,我们不去帮陈连英吗?”

    叶寻没回答,先是给小谣回了条消息,

    然后看着赵芷梦四个小时前发来的“早上好!”,给她回复道:

    “赵姑娘,我刚醒,问你个事儿。”

    赵芷梦回的很快,

    “什么事?”

    “王明路的老婆,尸体还在警局吗?”

    “嗯,在法医科,不过马上就要转移了,家属要安排葬礼。”

    “告诉他们,下午再转移,我先过去一趟。”

    赵芷梦回道:

    “好的,尸体有什么不对之处吗?”

    “好像是有些不对,但我也不确定,只是直觉。不过你先别告诉别人,我悄悄过去看看,你也知道,男人的直觉向来不太准。”

    赵芷梦发了个大笑的表情,

    “好的,我先不告诉他们,你现在过来?他们都吃饭去了。”

    叶寻应了一声,连忙起床,胡乱地洗了把脸,拉着高远就走。

    到了警局,

    见赵芷梦正在等他,叶寻随口打了个招呼,就进了法医科。

    赵芷梦没跟进来。

    毕竟,一个刚进刑警队的小姑娘,还是不习惯看见尸体。

    叶寻看着女尸,微微摇头,默然半晌后,运转朱印贴在了她额头上面。

    果然,

    朱印瞬间生起了反应!

    这说明,她的灵魂真的还在体内封印着。

    数息过后,

    她的灵魂便在体内崩散开了,化为了黑白两色的光点,一者入地,一者入朱印。

    朱印在吸收到这个鬼之后,颜色又稍稍变了一些,更像橙色了。

    看来,距离彻底变橙已经不远了。

    叶寻叹了口气,

    转身走出了法医科。

    之前,

    自己真的错过了许多许多好处……

    “叶寻,怎么样?有什么发现吗?”

    赵芷梦很疑惑,这个案子已经结了,各方面都没什么问题,还能有什么蹊跷之处不成?

    不过她还是选择了相信叶寻,

    毕竟叶大少那么帅。

    叶寻遗憾地摇摇头,

    “这次可能真的是我的直觉错了,尸体没什么问题,下午就可以转移了。”

    赵芷梦点点头,笑道:

    “好的,你中午吃饭了吗?要不要一起?”

    她在警局一直等着叶寻过来,还没吃饭,叶寻见状,也不好意思拒绝,于是就答应了下来。

    看来,

    人情债真的很麻烦,怪不得陈连英那么犹豫。

    张嘉勋三人的案子暂时没什么进展,唯一的线索就是那枚鞋印,这次叶寻帮到的其实也不算多,只是帮警局找到了尸体,与捋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而已。

    对于凶手,他也没什么好办法。

    饭后,

    二人走在大街上,高远问道:

    “接下来我们去哪?”

    叶寻正要回答时,

    一辆宝马经过了二人身旁,然后又停了下来。

    叶寻与高远面面相觑——

    这是,生意来了?!

    车门打开,

    走下来一个青年,看着叶寻优雅地微笑道:

    “叶寻,好久不见。”

    叶寻有些惊讶,这个青年是他的大学同学,名叫柳凌,家境无比丰厚,家族企业在华夏500强中能排进前50。

    重点是,

    柳凌这个人,从外貌气质上来说,是一个几乎能与叶大少比肩的小白脸了。

    学习上,也是一个十足的学霸。

    学校期间,年年成绩第一,毕业之后去英吉利圣安德鲁斯读硕博……这样看来,他是一个从各方面来说都不差叶大少的人。

    叶寻曾经调侃过许多富二代,但唯独没调侃过柳凌。

    第一是因为,

    人家足够低调,什么也不争不恼,温文尔雅。

    第二么,

    人家的涵养真的很不错,这么多年都令人很难找到诟病来。

    “柳凌?你不是在英吉利么,怎么突然回来了?”

    叶寻与柳凌的关系,

    像是小说中写的那般——

    君子之交,淡如水。

    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差,反正,就是很淡。

    柳凌无奈笑道:

    “我父亲身体出了些问题,让我回来打理家里生意,唉……这一个烂摊子,弄得我很头疼,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回去继续读书了。”

    叶寻听出来了,他父亲的意思是——

    天天就特么知道个读书,读书有个鸟用?

    啊?

    赶紧给老子回来,继承百亿家产,不然老子打断你的腿。

    不过现在看起来,

    柳凌好像不太愿意继承家业。

    很多人不理解这种心理,但叶寻是理解的。

    反正自己不缺钱,自由一点儿,做自己喜欢的事多好?

    继承家产确实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

    放在从前,

    父母如果让叶寻继承企业的话,他自己也是不会同意的。

    “那你可怜了,叔叔的问题严重吗?”

    柳凌眉头微皱,忧心道:

    “不太乐观,精神很差……不说这个了,我听说你家里的事了,现在还好吗?”

    “还行,除了思念亲人,也没什么不好的。”

    柳凌点点头,

    “叶寻,大学里我们的关系虽然不是最好,但你是我唯一看得起的人,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地方,你可以随时联系我。”

    他能感觉到,叶寻骨子里的傲,是一种与他很相似的傲。

    其实这句话说了也白说,因为他心里明白,

    叶寻即使再困难,也不会找了他头上去的。

    有些人,

    不需要太熟悉,但你就是很了解他。

    因为大家都是同一类人。

    叶寻点头笑道:

    “谢谢,你这是要去哪?”

    “去机场,到滨海的分公司去看看。

    对了,刚才我收到个通知,说再过几个月,我们班级要举行个同学聚会来着。”

    柳凌的言行举止,充满了感性、优雅,令人生不起恶感来。

    他的涵养确实很好。

    叶寻眉毛微挑,

    “你的意思是?”

    柳凌笑道:

    “你大概也猜的出来,很多人都提起你了,不过说话不太好听。到时候,有些人或许会给你难堪。”

    叶寻失笑摇头,

    “那可能要让他们失望了,我叶寻从前看不起他们,现在也同样看不起他们,想给我难堪,就要做好失败的心理准备。”

    柳凌点点头,

    “我本来也不担心,只是提醒你而已,那我先走了,赶飞机,等我回来之后,有空我们坐坐。”

    “好。”

    一个人的强大,不在他拥有多少,而是看他的心有多强大。

    跌倒再爬起的例子有很多,这样的人,失败对他来说只是人生的一个小坎儿罢了。

    在柳凌心里,

    叶寻就是这样的人。

    而在叶寻眼里,

    很多人对富二代这个词的印象不太好,觉得很多富二代都是骄奢淫逸,声色犬马之辈,纨绔败家的更是比比皆是。

    但这些人,

    只能算得上比普通人稍有钱一些的暴发户罢了。

    事实上,

    富人拥有更多的资源,他们可以给子女创造最好的先天条件,独特的眼光、丰富的人生阅历,可以将子女教育的非常优秀。

    这才是真正的贵族。

    就像柳凌这样的,书读不好,就回来继承家业吧。

    叶寻算不上这样的贵族,他的性子太随性,意之所至,行之所至,处于贵族与暴发户之间。

    但只要他愿意,贵族也不算什么。

    就好比此时,

    叶寻望着柳凌远去的方向,怔然失神。

    但高远在他眼里看到的,

    却是柳凌上方那一望无垠的天空。

    “同学聚会么?呵呵……”

    回过神来,

    叶寻转头看向不远处的阿玛尼旗舰店。

    “走吧,进去给你买副墨镜。”

    高远忍不住道:

    “我觉得,买便宜的就好,说不定战斗的时候损坏,就浪费了。”

    叶寻点点头,

    “我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才选阿玛尼,他家的很便宜。”

    “……”高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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