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
快到中午的时候,叶寻醒了过来。
微信上有两条消息,一条是小谣的,一条是赵芷梦的。
都在请安。
之前答应了陈连英,要帮他解决身体问题来着,结果这一忙好多天,竟然忙忘了。
但既然已经忘了,
那也就不急在一时了。
今天还有些其他事,叶寻暂时顾不上去管他。
出于礼貌问题,叶寻还是给陈连英去了个电话,让他再耐心等等。
“叶子,我们不去帮陈连英吗?”
叶寻没回答,先是给小谣回了条消息,
然后看着赵芷梦四个小时前发来的“早上好!”,给她回复道:
“赵姑娘,我刚醒,问你个事儿。”
赵芷梦回的很快,
“什么事?”
“王明路的老婆,尸体还在警局吗?”
“嗯,在法医科,不过马上就要转移了,家属要安排葬礼。”
“告诉他们,下午再转移,我先过去一趟。”
赵芷梦回道:
“好的,尸体有什么不对之处吗?”
“好像是有些不对,但我也不确定,只是直觉。不过你先别告诉别人,我悄悄过去看看,你也知道,男人的直觉向来不太准。”
赵芷梦发了个大笑的表情,
“好的,我先不告诉他们,你现在过来?他们都吃饭去了。”
叶寻应了一声,连忙起床,胡乱地洗了把脸,拉着高远就走。
到了警局,
见赵芷梦正在等他,叶寻随口打了个招呼,就进了法医科。
赵芷梦没跟进来。
毕竟,一个刚进刑警队的小姑娘,还是不习惯看见尸体。
叶寻看着女尸,微微摇头,默然半晌后,运转朱印贴在了她额头上面。
果然,
朱印瞬间生起了反应!
这说明,她的灵魂真的还在体内封印着。
数息过后,
她的灵魂便在体内崩散开了,化为了黑白两色的光点,一者入地,一者入朱印。
朱印在吸收到这个鬼之后,颜色又稍稍变了一些,更像橙色了。
看来,距离彻底变橙已经不远了。
叶寻叹了口气,
转身走出了法医科。
之前,
自己真的错过了许多许多好处……
“叶寻,怎么样?有什么发现吗?”
赵芷梦很疑惑,这个案子已经结了,各方面都没什么问题,还能有什么蹊跷之处不成?
不过她还是选择了相信叶寻,
毕竟叶大少那么帅。
叶寻遗憾地摇摇头,
“这次可能真的是我的直觉错了,尸体没什么问题,下午就可以转移了。”
赵芷梦点点头,笑道:
“好的,你中午吃饭了吗?要不要一起?”
她在警局一直等着叶寻过来,还没吃饭,叶寻见状,也不好意思拒绝,于是就答应了下来。
看来,
人情债真的很麻烦,怪不得陈连英那么犹豫。
张嘉勋三人的案子暂时没什么进展,唯一的线索就是那枚鞋印,这次叶寻帮到的其实也不算多,只是帮警局找到了尸体,与捋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而已。
对于凶手,他也没什么好办法。
饭后,
二人走在大街上,高远问道:
“接下来我们去哪?”
叶寻正要回答时,
一辆宝马经过了二人身旁,然后又停了下来。
叶寻与高远面面相觑——
这是,生意来了?!
车门打开,
走下来一个青年,看着叶寻优雅地微笑道:
“叶寻,好久不见。”
叶寻有些惊讶,这个青年是他的大学同学,名叫柳凌,家境无比丰厚,家族企业在华夏500强中能排进前50。
重点是,
柳凌这个人,从外貌气质上来说,是一个几乎能与叶大少比肩的小白脸了。
学习上,也是一个十足的学霸。
学校期间,年年成绩第一,毕业之后去英吉利圣安德鲁斯读硕博……这样看来,他是一个从各方面来说都不差叶大少的人。
叶寻曾经调侃过许多富二代,但唯独没调侃过柳凌。
第一是因为,
人家足够低调,什么也不争不恼,温文尔雅。
第二么,
人家的涵养真的很不错,这么多年都令人很难找到诟病来。
“柳凌?你不是在英吉利么,怎么突然回来了?”
叶寻与柳凌的关系,
像是小说中写的那般——
君子之交,淡如水。
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差,反正,就是很淡。
柳凌无奈笑道:
“我父亲身体出了些问题,让我回来打理家里生意,唉……这一个烂摊子,弄得我很头疼,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回去继续读书了。”
叶寻听出来了,他父亲的意思是——
天天就特么知道个读书,读书有个鸟用?
啊?
赶紧给老子回来,继承百亿家产,不然老子打断你的腿。
不过现在看起来,
柳凌好像不太愿意继承家业。
很多人不理解这种心理,但叶寻是理解的。
反正自己不缺钱,自由一点儿,做自己喜欢的事多好?
继承家产确实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
放在从前,
父母如果让叶寻继承企业的话,他自己也是不会同意的。
“那你可怜了,叔叔的问题严重吗?”
柳凌眉头微皱,忧心道:
“不太乐观,精神很差……不说这个了,我听说你家里的事了,现在还好吗?”
“还行,除了思念亲人,也没什么不好的。”
柳凌点点头,
“叶寻,大学里我们的关系虽然不是最好,但你是我唯一看得起的人,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地方,你可以随时联系我。”
他能感觉到,叶寻骨子里的傲,是一种与他很相似的傲。
其实这句话说了也白说,因为他心里明白,
叶寻即使再困难,也不会找了他头上去的。
有些人,
不需要太熟悉,但你就是很了解他。
因为大家都是同一类人。
叶寻点头笑道:
“谢谢,你这是要去哪?”
“去机场,到滨海的分公司去看看。
对了,刚才我收到个通知,说再过几个月,我们班级要举行个同学聚会来着。”
柳凌的言行举止,充满了感性、优雅,令人生不起恶感来。
他的涵养确实很好。
叶寻眉毛微挑,
“你的意思是?”
柳凌笑道:
“你大概也猜的出来,很多人都提起你了,不过说话不太好听。到时候,有些人或许会给你难堪。”
叶寻失笑摇头,
“那可能要让他们失望了,我叶寻从前看不起他们,现在也同样看不起他们,想给我难堪,就要做好失败的心理准备。”
柳凌点点头,
“我本来也不担心,只是提醒你而已,那我先走了,赶飞机,等我回来之后,有空我们坐坐。”
“好。”
一个人的强大,不在他拥有多少,而是看他的心有多强大。
跌倒再爬起的例子有很多,这样的人,失败对他来说只是人生的一个小坎儿罢了。
在柳凌心里,
叶寻就是这样的人。
而在叶寻眼里,
很多人对富二代这个词的印象不太好,觉得很多富二代都是骄奢淫逸,声色犬马之辈,纨绔败家的更是比比皆是。
但这些人,
只能算得上比普通人稍有钱一些的暴发户罢了。
事实上,
富人拥有更多的资源,他们可以给子女创造最好的先天条件,独特的眼光、丰富的人生阅历,可以将子女教育的非常优秀。
这才是真正的贵族。
就像柳凌这样的,书读不好,就回来继承家业吧。
叶寻算不上这样的贵族,他的性子太随性,意之所至,行之所至,处于贵族与暴发户之间。
但只要他愿意,贵族也不算什么。
就好比此时,
叶寻望着柳凌远去的方向,怔然失神。
但高远在他眼里看到的,
却是柳凌上方那一望无垠的天空。
“同学聚会么?呵呵……”
回过神来,
叶寻转头看向不远处的阿玛尼旗舰店。
“走吧,进去给你买副墨镜。”
高远忍不住道:
“我觉得,买便宜的就好,说不定战斗的时候损坏,就浪费了。”
叶寻点点头,
“我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才选阿玛尼,他家的很便宜。”
“……”高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