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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兴:第750章 徐世杨的意见

    自打太史公开始,汉人写史书这种事,本就讲究一个兼听则明。

    一个最简单的问题:这个时代的人未必能搜集到足够详实的史料,很多事情必须通过别人转述或者议论来旁敲侧击,获得最接近真相的历史片段。

    另外,对某个历史事件,不同立场的人会有不同的看法,这很正常,若是只取一家之言,未免有失颇偏。

    所以最好的史书,应该是把所有能够搜集到的观点和对事情的论述,都尽量编入史书,以供后人评判。

    当初太史公就是这么做的,他在一些更接近上古传说的历史上,也只是抱着姑且信之的观点记载的。

    庄家写《周史》,也是同样的做法,他们不可能不收录作为历史亲历者的大周宰相文仲对那段历史的看法,不管他们自己是否赞同。

    然而,就是这个写史的传统,让庄家还没洗清刺驾案的嫌疑,就又陷进了另一个巨大的漩涡。

    虽然都有些牵强,但这两个案子坐实任意一个,都足够把庄氏抄家灭族了。

    徐世杨本人是1798年底,抵达金陵后才得知有这么一件案子的。

    他看了刑部对庄家各人的初期审讯记录,以及内阁诸位成员对此案的评价,然后又看了看庄氏编写的《周史》。

    根据审讯记录,庄氏曾经的门客确实参与了大理刺驾案,但那个大侠也确实已经五年没跟庄氏联系过了。

    所以,如果说庄氏是刺驾案参与者之一,那么的确还需要更多证据。

    但若是真的所有参与者都诛九族,那么庄氏作为嫌疑人之一的确应该受刑。

    至于《周史》案,这个事实认定非常清楚,庄氏确实在他们私自编写的史书仲对华夏的评价,那评价也确实是把华夏对大周的吞并说成谋逆。

    但是否因此定罪,以及如何定罪,这个就不是下面的办案人员能够决定的了。

    内阁对此事的看法有些两级分化。

    礼部、吏部、户部三位尚书认为此事根本不值一提,文人写个史就算谋反的话,这谋反未免也太容易了一点。

    但刑部、工部和兵部三位尚书认为这就是谋反,不能因为对方孱弱来否定对方谋反的意图。

    何况,再小的威胁也是威胁,应该扼杀与萌芽之中。

    三位辅政大臣中,首辅认为庄氏算是谋反,两位次辅认为不算,看起来似乎是为庄氏开脱的人略占上风。

    但两位更关键的人物中,皇帝认为应当严惩庄氏,而太子徐世杨刚刚得知此事,尚未表态。

    因此,徐世杨的态度,就成了决定庄氏命运最关键的一票。

    这不仅仅是内阁支持哪一方的人多的问题,还因为徐世杨才是帝国真正的最高统治者。

    简单来说,徐世杨拥有一票否决权。

    实际上,徐世杨觉得,大家对此时的评价,完全取决于各自的立场,或者说:P股。

    比如刑部,非要定庄家的罪,主要是为了显示刑部工作的积极性和成效——破获这种谋逆大案对刑部来说是可以对外宣扬的功绩。

    而工部和兵部,主要是因为他们属于徐世杨的嫡系,代表帝国的军功贵族集团,是当初灭周(以及其他国家)的主力,因此他们不希望自己的功绩被人抹黑成“谋逆”。

    皇帝想要严惩庄家的理由也是如此——他不希望自己被人说成得位不正。

    至于反对严惩庄家的内阁成员,理由就简单的多了——礼部认为史家写史书本来就是这样,这件事情很正常。

    就算是官方今后编写周史,最好也把文仲对帝国的评价收录进去,这样至少能显得帝国大度。

    吏部、户部,以及两位次辅大臣也是差不多的想法,而且他们觉得帝国吞周算不算谋逆,其实是件很无所谓的事,因为事实就是帝国赢了,大周输了,这就足够了。

    至于徐世杨……

    真有意思。

    这是帝国皇太子对此案的第一个评价。

    大家不明白此案到底有什么有意思的地方,因为他们都不知道徐世杨的记忆中的历史上也有一个与之非常类似的案子。

    他记得,那件案子似乎也是湖州一个庄姓财主延揽天下文豪,给已经灭亡的前朝续史,结果被姓查的告发,引来了族灭之祸。

    不过,那个时代,庄氏遇到的是以残暴著称,以蛮夷代华夏的鞑子政权。

    而这个时代的庄氏,很幸运的遇到了以民族主义立国的华夏。

    “汉人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我们自然也有把这个时代发生的事完整而正确的记录下来,流传后世的权利和义务。”

    徐世杨在案件样本的背后写到:

    “我的意见很简单,不管那些对帝国的评价是不是他们自己的看法,这都构不成犯罪,自然更不是什么谋逆。”

    “何况我可以确定文仲确实说过这些话,若是要定谋逆,那得先从楚国把文仲抓回来。”

    “实际上,这个案子反而让我觉得那些旧文人也并非完全一无是处。所以我允许庄氏继续编写《周史》,而且我允许他们查看前周的馆阁档案,和帝国内部十年前的档案资料——我不是不允许他们查看更多资料,而是因为帝国会议档案有十年保密期,等秘期过了之后他们再逐年查看吧——反正编写史书这件事,也不是一年两年能够完成的。”

    “所以,周史案根本就不该存在。至于刺驾案,请刑部查找切实证据,如果庄氏并未参与,那就不要牵连过广——即使连坐,我认为牵连三辈人(父辈、子辈、平辈)就已经很严酷了——要记住,对待汉人,我们应当有更多耐心和同情心,以后只要不是十恶不赦,对汉人罪犯,应当本着‘少杀少判,宽大处理’的原则办事。”

    “还有,跟庄允诚(明史案主犯)说一声,我希望有机会亲自给《周史》做序。”

    “啊,还有,派人查一查那个诬告庄氏的查继佐。”

    最后这句话纯粹处于徐世杨对这个人的私人恶感,但估计得到暗示的刑部不会对他手下留情。

    这样的人,说他一声光明磊落是不可能的,总有些把柄可以抓住,然后就能让他尝尝上纲上线的滋味了。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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