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应到压在自己身上的威压越来越强大,罗宣眉头一皱,看来,这后土祖巫是不给自己一个下马威,就不打算罢休了,真是好胆。
可惜,她低估了自己的实力,就算是后土祖巫,有天道加持有如何,凭借他现在的实力,都有可能打破天道枷锁,岂会在意怎么一点点气势,不过,眼前是一个难得能窥探到天道的机会,罗宣并不打算就这样放弃,全力催动自己的气势,将压在自己身上的威压给抵消。
之后,罗宣并没有因此停下来,在后土祖巫震惊的目光之中,罗宣竟然催动自己的气势,往她身上压来。
此时,后土祖巫刚刚证道成圣,身上还有天道加持的力量,所以,罗宣这行为,虽然不能让后土祖巫怎么样,却无疑是在挑衅天道,在罗宣释放出来的气势,压在后土祖巫身上的瞬间,天空顿时乌云密布,变得漆黑一片,一道道劫雷,不断涌向,往罗宣身上劈去。
多年以前,这罗宣就已经将万火真身,修炼到第九层,肉身堪比准圣圆满境界,这些年来,罗宣并没有停止修炼万火真身,多年修炼,虽然没有让万火真身,突破到第十层,却也有不小的进步,那些劫雷,不能伤害到罗宣一丝。
见这些劫雷不能伤害到罗宣一丝,虚空之中,突然出现一股强大的气势,往罗宣身上压去,想要让罗宣屈服。
虽然,这股威压没有落在其他人的身上,却依然能感应到这股威压的强大,除了已经达到准圣后期的如来和五行道人之外,其他人都清楚,若是这股威压落在自己身上的话,能让他们瞬间打杀。
可惜,这股威压落在罗宣的身上,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这一发现,让那个后土祖巫一愣,这罗宣的实力,怎么会如此强大,难道,在这一千多年的时间里,罗宣的修为,又突破到更高境界。
想到这,后土祖巫定定的看着罗宣,想要从罗宣的身上,看出一些什么来。罗宣却不敢被后土祖巫盯着看,心念一动,那法则世界,被罗宣祭出,将罗宣护在其中。
为了不让,后土祖巫察觉到法则世界上异常,罗宣在将法则世界给祭出时,将混沌钟和十八品造化青莲这两件先天至宝,融入到法则世界之中,让法则世界轻松就将天道施加的威压,给抵挡下来。
见此,后土祖巫也没有再纠缠下去,这罗宣也是能够证道成圣,且还是以力证道的人物,后土祖巫可不想因为这么一点小事,就和罗宣结下不可化解的因果,要不然,最后吃亏的定然还是她自己。
更为重要的是,自己在成圣之后,需要前往混沌之中,不能再继续留在洪荒之中,若将罗宣给得罪狠了,罗宣说不定会报复巫族。
在后土生出放弃的念头之时,天空之中的乌云,顿时散开,天际生出一股紫气,长达三万里,天地之间的灵气,快速涌向后土祖巫所在,化为一朵朵金莲,环绕在后土祖巫四周,庆贺后土祖巫证道成圣。之前,跪在地上的众多生灵,也纷纷高呼“拜见圣人。”
在成圣的瞬间,后土祖巫体会到了圣人的强大,身形一闪,消失在原地,进入混沌之中,开辟道场,和其他圣人一般,居住在混沌之中,不能轻易进入洪荒之中。
看到后土祖巫成圣之后,罗宣就打算回到金鳌岛之中,继续闭关修炼,却感应到哈迪斯,竟然在此时出现在地府之前。
这一发现,让罗宣眼中闪过一道精光,虽然,之前他就已经知道这哈迪斯会再次进入洪荒之中,吞噬地府,却没有想到,哈迪斯会来得这么快,时机抓得如此之好,不禁让罗宣怀疑,这哈迪斯是不是一直隐藏在洪荒之中,关注着他们的一举一动,要不然,怎么会出现得如此之巧,随后,罗宣一步踏出,出现在哈迪斯面前。
看着再次出现的罗宣,哈迪斯心中,充满了仇恨,当初,自己的冥界就是被罗宣和后土祖巫两人,给破坏的,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才能修复,以至于,他这有一段时间,被其他兄弟欺负。
此时,那后土祖巫现在已经证道成圣,在他没有突破之前,不再是后土祖巫的对手,不敢去找后土祖巫报仇,免得死在后土手中,只能是将满腔的仇恨,都发泄到罗宣身上,想要将罗宣给打杀。
所以,在看到罗宣瞬间,哈迪斯二话不说,就驱使冥界往罗宣身上撞去。见此,罗宣的第一个念头是,驱使时空法则避开冥界的攻击。
却感应到身体之中的法则世界,快速跳动,想要破体而出,和冥界较量一番。这一变故,让罗宣一愣,之后,再想要闪躲冥界的攻击,却是不可能,没有任何犹豫,法则世界在罗宣的驱使之下,出现在虚空之中,正好将冥界的攻击,给抵挡下来。
在看到罗宣将法则世界,给祭出来时,哈迪斯心中大喜,他没想到,罗宣会如此的愚蠢,选择用法则世界,抗衡自己的冥界。
难道,这罗宣不知道,在冥界面前,他凝聚出来的法则世界,什么都不是,更加快速的驱使冥界,往法则世界上击去,想要借此机会,一举将罗宣凝聚出来的法则世界,给毁去。
这法则世界对于修炼之人来说,极为重要,一旦被毁,不仅日后不能突破到更高境界,甚至还因为根基受损,而修为倒退。
可事实却狠狠的抽了哈迪斯一个耳光,当哈迪斯驱使的冥界,击在法则世界上时,哈迪斯看到自己驱使的冥界,竟然不能伤害到法则世界一丝,这一发现,让哈迪斯不禁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的看着罗宣,这怎么可能,罗宣凝聚出来的法则世界,怎么会如此的强大,能将冥界的攻击,给抵挡下来。“罗宣,你这是什么法则世界,怎么会如此的强大?”竟然能和更为高级的世界抗衡。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