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走!”
看到冯权的身影开始虚化,黄崇立即出手,一股浩瀚的精神力量瞬间涌入到冯权体内,维持他的身体不消失。
这道冯权的虚影,其实是冯权用自己精神力构造的,相当于是一种特殊的分身,当冯权自身的精神力耗尽之后,虚影也就随之消失,说会话,冯权能够维持这具特殊分身两千多年,已经是相当厉害了。
消失,也是在意料之中。
只是,这是哪里?
这里是黄崇的识海,在现实世界,因为肉体和天地规则的原因,黄崇那股浩大的精神力无法使用,但是在这里,却是没有了这个限制,黄崇浩大而又精纯的精神力瞬间涌入冯权体内,冯权的分身当即就稳定了下来。
“摄魂之术!”黄崇二话不说,手掐法印,他已经忘了自己有多久没有使用法术了,离开九叔世界,似乎也才半年多时间,黄崇却有好几千年的错觉。
一道法力打入冯权虚影中,原本双眼透着睿智的冯权,双目刹那间就失去了光彩,好似一尊无神的雕塑。
刚才,黄崇很君子,用言语和冯权进行交流,希望能够从冯权口中知晓自己想要的情况,现在,黄崇决定用更加直接的办法,直接抽取冯权残存精神分身中的记忆。
黄崇可从来不认为自己是正人君子,在陆小凤世界,黄崇就用了不少“肮脏”手段提升实力。
冯权最后的那番话,很显然是看到了识海中的手指,除了黄崇之外,他是第一个看到手指的人,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在这种情况下,黄崇又怎么会任由冯权这样消失呢?
冯权的那番话,更加引起了黄崇的兴趣。
“收!”
黄崇左手一挥,一道金光落在冯权的身上,金光照耀之下,冯权的身体迅速变小,最终变成了一个明暗不定的光球,飞到黄崇手中。
啪!
黄崇将光球拍在自己的脑门上,光球便没入黄崇体内,消失不见,黄崇闭上眼睛,盘坐在识海之中,消化冯权记忆。
……
“佩之若久,耗人精血,损人寿命!”
在《聊斋志异》中,件无宝不识的鳖宝放在冯生的手臂之中,三年之后,八大王再次出现在冯生面前,和冯生说了这句话,然后就将鳖宝收回。
“果然,黄金瞳有着极强的副作用,只是可惜了,缺乏冯权尸骨的有效信息。”
从冯权精神分身残存的记忆中,黄崇知道了冯权的生平,虽然不完整,却也基本上了解了黄金瞳的情况。
冯权原本是秦国人,精通星象天文,第一次上战场的时候,他夜观天象,发现天将有大变,只是没有人相信他的话,战争持续。
第二天,两军对阵之时,突然天降陨石雨,军阵顿时大乱,其中一颗陨石擦到冯权。
只是冯权运气着实是不错,竟然没有死,只是昏迷了过去,等他醒来的时候,战场已经是一片狼藉,强行提起力气,冯权拄着长矛站起身来。
就在这时,天上突然雷霆万钧,冯权手中的长矛引来了天上的雷电,雷电劈在冯权身上,冯权再次陷入昏迷之中。
所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等到冯权醒来的时候,他就惊讶地发现自己的眼睛发生了变异,得到了所谓的“黄金瞳”。
聊斋志异曰:目最明,凡有珠宝之处,黄泉下皆可见;即素所不知之物,亦随口而知其名。
黄金瞳帮助冯权获得了巨大的财富,更重要的是,黄金瞳的能力还能不断升级,当然,冯权一开始并不知道那是“升级”,也没有这种概念,这双眼睛能看到一些莫名其妙的影像。
冯权一开始也不知道自己看到的这些影像究竟是什么,直到秦始皇称帝、焚书坑儒等事情的发生,冯权才意识到,自己看到的影像其实就是未来,因为这些场景,他都提前看到了……
这部分事情,大概与《冯生传》上部分的记载一样,只是记载更为简单罢了,总之就是冯权开挂了。
利用这双神奇的黄金瞳,冯权不仅积累了巨大的财富,还获得赫赫战功,成为中层贵族,只是随着时间推移,黄金瞳带来的副作用也开始展现出来,而这些在上半部分就没有记载了,应该是记录在下半部分中。
在冯权残缺的记忆中,对于这部分,他充满了恐惧,如果说记忆的前半部分是喜剧片,那么这部分就是恐怖片。
冯权发现自己逐渐失去听觉、味觉、触觉……并且还伴随着剧烈的头痛,身体的情况也一日不如一日。
冯权意识到,自己恐怕要命不久矣,他也用了很多办法,只是却没有任何效果,无药可救的情况下,心灰意冷的冯权就带上自己的巨额财富,随军北上戍边,在北境,他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归处。
他所寻找的墓地,就是这次考古队发现的墓葬,墓葬所在的位置也是冯权精挑细选的。
事实证明,这个墓穴,确实对得起“精挑细选”这四个字,两千多年来,冯权的墓穴从未被盗墓贼光顾过,也没有受到太多地质变迁的影响,几乎维持了原样。
墓中墓的壁画上面的那些眼睛,确实就是冯权自己画上去的,那个时候,他的眼睛视力已经很差了,就像高度近视一样。
冯权打算将自己埋葬在这里,将他的尸骨、财富都埋在这里,他甚至还为自己立传,也就是——《冯生传》,只是睡了一觉之后,冯权突然离开,撇下巨额财富离开,他似乎找到了自救的办法。
这就是为何冯权墓中没有冯权尸骨的原因。
在那之后的记忆,就非常破碎,甚至可以说支离破碎,只是知道,冯权去了西北,至于具体位置,黄崇并未从冯权的记忆中获得,这些破碎的记忆中,几乎没有什么有效的信息,只是冯权从此隐姓埋名,名声不显,另外,他还留下了后代。
“没想到黄金瞳竟然是陨石带来的,看来西北,我是非去不可。”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