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九寒冬的天儿,即使无风无雪,也没人愿意出门受冻,因此刚沐浴了第一缕阳光的京城街道上,行人倒是稀稀拉拉的。
运河北段结了冰,自然就没法走水路,所以纪凌只好让白菱尽可能地减少行李的重量,然后轻装减震便骑着战马出发了。
如今魏七在纪凌手底下担任了亲兵队长,一手提着长枪,一手握着缰绳,马囊中还装着一柄大砍刀,再加上一身明晃晃的锁子甲在身上一穿,五大三粗倒也显得很威风。
只不过每当他瞄着行在前面的少爷纪凌,心里却总感觉差了一大截:到底是我的大刀不够长,还是我身上的铠甲不够亮?怎么看起来就是没有少爷精神呢?
魏七身后的几十个亲兵侍卫瞅着他时不时地整整衣领,甚至偶尔还要摸一摸自己脸上刚长出来的胡茬,心中都不由得一阵纳罕:咱们这个队长身手不咋地,别脑子也是个不灵光的吧?
谁知就在这时,正行在最前面的纪凌突然很反常地勒马停住,回头冲魏七等人吩咐道,“你们先顺着这条道往前走,我有点事儿要办,一会儿直接去追你们。”
这几十个亲兵身手是精挑细选的,人也一个比一个老实,因此没有那么多的花花肠子,纪凌这么一吩咐,他们就很听话地随着魏七继续向前赶路了。
打马绕了个弯,纪凌瞅着魏七等人走远了,便长舒了一口气,尔后穿过巷子走上了另一条小道,不一会儿的功夫,便来到了倚红楼的后院外墙。
仰头抬眼看去,上面便是李柳儿的闺房,几年前就是在这里,叉竿落下,结下一段不解之缘,可如今这份感情又该走向何处?
京城保卫战结束以后,自己就没有再来过这里,倒不是因为忙得实在顾不上,而是他不知道该怎样与李柳儿继续相处。
这倚红楼不该是心之所在,两人之间除了肉欲,又能够剩下些什么?纪凌理不清头绪,所以只能暂时躲避。
还记得两人最后一次见面,李柳儿曾于欢好之时下意识地说道:姐姐爱煞了你,能给的却又不多,你说……你要姐姐……怎么办……
是的,李柳儿也不知道该如何自处,而自己又即将迎娶徐语杉……人啊,得到的越多,想的便越多,但凡遇上一个“情”字,事情终归要由简单变得复杂,自己若不是对李柳儿动了真感情,又怎会计较这许多?
轻叹了一口气,纪凌自怀中摸出一支簪子,这是专门为她打造的,冠带上还刻了一个小小的“李”字,前几日想要亲手交给李柳儿,可终究没有鼓起这番勇气。
手握长簪,看向窗扇,纪凌心中不由荡起一阵柔波:但愿我们都不要只是彼此生命中的一个过客。
抬臂一掷,簪子不偏不倚,正巧插在了窗户的木框上:柳儿,待我出征归来,必给你一个交代!
“驾!”纪凌扬起长鞭,驱着战马一阵疾驰,铺满石砖的小路上登时响起一阵哒哒的马蹄声。
晨曦漫过天际,洒向街边的萧萧落木,风将思念吹进缝隙,于是窗户打开,又被关上,其间一只带着翠绿镯子的柔荑伸出,簪子不见了,再没有声响……
五千兵马点卯出营,再算上辎重队,说起来动静还是蛮大的,而当纪凌带着亲卫队纵马赶到时,那些人已经排好队在城外恭敬等候了。
站在最前面的监军曹吉祥一看见纪凌,立马捂住嘴发出一阵咯咯的笑声,“呦,主事儿的来的,董都督,赶紧过来见个礼!”
曹吉祥这么一说,跟在他旁边的董兴立刻翻身下马,笑着朝纪凌走了过来,原来前时由于守卫京城的阜成门有功,他刚被拔擢为都督佥事。加上宁阳候陈懋向朱祁钰夸了他一通,说什么董兴之前在征讨邓茂七时出力甚大,所以这次又被兵部尚书于谦钦点为纪凌的副将。
因着上次董兴殴打程林的事儿,纪凌便觉得他有些粗俗无礼,可如今要在一起共事,纪凌又不好给他撂脸子,于是也拱手现出了些笑意,“董都督来得早!”
“刚到没一会儿,专候忠勇伯前来!”董兴朝着纪凌恭恭敬敬地行了个大礼,尔后将手往前一伸,“忠勇伯,有没有什么话要训给大家听?”
“不必了……”纪凌纵马上前,挥了挥手中的鞭子,“趁着天亮赶紧行军,能早到一刻是一刻,不然等到了晚上,大冷的天儿你们也都不愿动弹!”
纪凌说罢,便冲魏七一摆手,魏七则会意地赶到前面,高举右臂示意所有人按队列集合好。
谁知就在这时,一辆行得慢悠悠的马车忽得停在了不远处,紧接着便见一人自车厢内探出头来,朝纪凌招手道,“忠勇伯,你们定在今日出师?”
纪凌定睛一看,原来是那日被董兴打了一巴掌的程林,于是便笑着纵马行到了他的车前,“程大人此去何为?”
“前几天刚接到的任命,兵部的于尚书和都察院的王大人升我做了右佥都御史,让我去岭南抚谕那些作乱的流民。”
程林那么一说,纪凌立刻就明白了,原来朝廷竟把招抚黄萧养作乱的任务交给了程林,看来他很受重用嘛!
但纪凌不知道的是,于谦之所以会把这个任务交给程林,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京城保卫战的时候,程林义正言辞地拒绝了董兴的入城请求。
于谦看人确实很准,他知道什么样的事儿该由什么样的人来做,有时候人太精明了,也不是干什么都可以的。
“如此那便恭喜程大人升迁之喜了!”纪凌笑着朝程林拱了拱手,“若是方便,咱们路上不妨做个伴?”
“这……真的可以吗?”程林有些为难地看了看不远处的董兴,“只怕耽误了忠勇伯行军。”
“无妨,辎重队走得也不快!”纪凌笑着冲程林打了个响指,“如此便说定了,正好也可以在路上聊聊天!”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