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让墨宁这个现代人觉得难以理解的特征,却在中国古代盛行了很多年,而大周依旧在盛行!
这个特征的好坏,墨宁难以评价,毕竟,正是因为有它,中国才有了五千年的繁荣昌盛的璀璨文化,也是同样因为它,中国才在近代被人吊打一百多年的屈辱历史!
在墨宁看来,如果当时的前人,把用在吟诗作赋上的功夫分出万分之一来搞发明创造,中国绝对能一直稳稳坐在世界霸主的位置上
毕竟,当时枪炮出现的时候,那些自诩为发达国家的鬼佬们还在原始社会玩泥巴!
那得领先世界多少年!
几百年的差距!
谁见了都得叫爸爸!
可后面的结果呢,放着好好的枪炮不搞,尼马跑去玩烟花,这不是不务正业是什么!兴许是苍天都不下去了,这才给了这位大佬来了一棍子
锤了一百多年总算给大佬锤醒了
墨宁感觉,要不是这一棍子,这位大佬还不知要在不务正业的歪路上走多远,没准儿真能搞出来会发光的黄金炒饭……
想起曾经的故乡,墨宁不知不觉就失了神,直到纳兰音叫他才清醒过来
“夫君,这首词,妾身甚是喜欢,可否送给妾身?”
“一家人还说什么送不送的,喜欢就拿去好了。”一首词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她要是喜欢,墨宁可以给她抄袭个十篇八篇的,给她整出个诗词大全,唐诗三百首都行!
抄袭来的东西,墨宁可没多少据为己有的意思,而且,从某一点来说,他与其他穿越前辈不太一样,有些前辈穿越之后,那叫一个小气,造个马桶都得拿来圈钱!
抄个破诗就恨不得宣扬得满世界都知道,装逼装的都要飞出天际,有些呢,满脑子都是升官发财,他呢,他就不一样!
升官发财他一点兴趣都没有
赚钱也不是他的爱好
穿越了这么久,发明也搞了一些,从精盐到绿豆沙,再到雪糕,你看他有拿来卖钱吗,外面那些无良商家,卖得热火朝天,赚得满盆金箔,你看他眼红了吗
他没有,而且还乐见其成
这叫什么,这就叫境界!
视金钱如粪土的高尚境界
不得不说,与一些前辈同胞相比,他墨宁实在是善良,品格高尚……
这想法,要是让其他穿越前辈知道,非得骂他个狗血临头
妈的,姓墨的,你踏娘的少说风凉话,我们能比吗?你一开局就是候爷,我们呢……
不是穷得快要饿死的小憋三,就是马上就要饿死的乞丐,为了有口吃的,不是当家丁,就是被山贼抢去当压榨汁男,有的甚至穿越成了狗……
你说说,我们能比吗?
我们不一样啊!!!
只有你才能活得如此猖狂……
所以说,不止投胎是个技术活,穿越也是,当然,最重要的,是要与作者关系搞好……
不然很容易变成太监……
……
闲话少说,让我们来继续看墨宁如何的在纳兰音面前装……不,是淡定。
得到墨宁的首肯之后,纳兰音先是认认真真的将墨宁,不,是将苏老大的词抄写一遍,她抄写的极为认真,一笔一划,甚至连标点符号都对照的极为仔细,生怕抄错任何一个细小的地方。
抄写完后,又仔细检查数遍,直到确认没有一丝疏漏后,这才极为小心的把墨宁的原稿收藏起来,最后才拿起自己所抄纂的那一页欣赏起来
看她小心谨慎的模样,墨宁差点以为她所收藏的不是苏大大的词,而是他小心泄露出来的原子弹配方!
又将手中词看了好几遍,纳兰音这才由衷赞叹道
“夫君这首词写的,当真神妙无比,堪称词中极品,说是登峰造极也不为过,此词若是流传出去,天下第一才子的名头,怕是要易主到夫君头上了。”
这夸赞的话,简直不像出自纳兰音之口
要不是墨宁现在还站在这儿,搞不清真相的,怕是要以为是他附生到纳兰音身上去了。
不过能让纳兰音说出如此夸张的赞美之词也可以看出,苏大大这首词到底是有多牛叉,同时也可以看出她是个十分具有文学素养的人
像他就不行了
虽然这首词当年他读初中时就学过,也知道它很牛叉,但是要他说出来到底哪里牛叉,他就说不出来了
不止是这一首
好像前世每一首传得很是牛叉的诗词,在他看来其实都差不多
纳兰音当着墨宁的面,从词的写法结构,到遣词造句,再到最后的意境,噼里啪啦点评了一大堆墨宁完全听不懂,但是感觉很厉害的评语之后,又被那些小小的标点符号吸引了
“咦,夫君,你这词里,这小小的标记是何物,是夫君故意为之,用来分隔语句,还是夫君独有的书写习惯?”
墨宁道“这个啊,这叫标点符号,如你所言,它的作用就是用来分词断句的,你看这个小小的,像蝌蚪一样的叫逗号,这个圆圆的叫句号,这个……”
墨宁在一张纸上,把自己所知道的符号一一画出来,然后逐个给纳兰音解释,并举例解释用法,听得纳兰音又是神彩大放
“听夫君所言,这标点符号果然作用非凡,如果能在全天下推行,那对天下来说,将是多大的幸事!”
纳兰音这句话,墨宁极为认同,大周的书写方式,基本都是从头到直到末尾,别说标点,中间连个空当都没有,头咬尾,尾连头的
常常有时候,明明很简单的一句话,愣是看半天都不知道到底写着些什么鬼!
在哪里停顿,从哪里断句,完全看不明白,硬生生把一篇浅显易懂的文章弄得高深莫测,简直让人深恶痛绝!
要知道,有多时候一句话,就因为断句不同,而造成的意思也变得天差地别!
就好像:长得可怕和长的可怕,一样!
如此严重的错误,不仅没能引发人的深思,想办法解决,读书人还恬不知耻认为识文断字一件极为有趣的事,将之引为读书人的骄傲
这不傻逼么!
当然了,在这件事情,墨宁没资格取笑他们,毕竟,当年的地球,也是这样的,直到不知道哪位大大发明出了标点,人们这才震惊的发现
我糙,原来书还能这样读!
而现在,墨宁就是这位才思敏捷的大佬,只是他自己还没发现而已
但是纳兰音发现了!
墨宁只讲了一遍,纳兰音第一时间就捕捉到了其中的价值,这套符号之法如果推行出去,势必会对天下读书人产生无比巨大的影响
甚至可以改变万古不变的书写格式,这可是件功在千秋,了不得的大事!
一定要尽快上书父皇,立刻把这符号之法推行下去,以夫君的名义!
一瞬间,纳兰音就有了决断!
而墨宁还不知道纳兰音已经把他给卖了,他还沉寂在对天下读书人的不屑中,这时,只听纳兰音又道
“夫君,妾身今日观夫君这词,是以月中主题的吧,说起咏月,中秋也快到了,每年中秋,各洲都会举行一次盛大的中秋诗会,今年诗会夫君也要参加了吧?”
“若夫君参加,就凭今日妾身手中之词一首,夫君定能力压各大才子,拔得头筹,到时,夫君这天下第一才子的名头,怕是要坐实了,仔细想想,还真是件值得庆贺的事呢?”
说到墨宁会成为天下第一才子的时候,纳兰音眯起眼睛,脸上都快笑出花了
对于这个时代的女人来说,没有什么是比拥有一个文采斐然的相公更幸福,更自豪的事了,相比后世而言,这个时代的女人,是单纯的
看男人,可以没有相貌,可以没有钱才,但就是不能没有文采!
只要文采风流,只要长得不是太难看,基本不愁找不到老婆,至于钱不钱的,反而不是太过重要,不像后世,男人可以什么都没有,就是不能没有钱!
只要有钱!
除了有钱还是钱!
要不是就是帅!
帅过之后还是得有钱!
至于才华,呵呵,要那玩意儿干什么,能当饭吃么!
能卖名牌包包么,能买豪宅豪车么?不能啊,那你说个蛋!
“中秋诗会?我又不是才子,参加那玩意儿干嘛?”
好像每一个穿越同胞成为大佬之前,都参加过类似的诗会,在诗会上疯狂打脸,见谁踩谁,而后一鸣惊人,博得花魁或者某个大有来头的女子的青睐,从此名声大燥,获得声望美人双丰收,就此走上人生癫轰!
可是墨宁不需要啊
美人地位什么的,他一开局就有了
而且名声也是响亮的很!
足以让小儿半夜止涕!
人生已经是癫疯了,装逼打脸什么的,实在没什么意义!
况且,他一个候爷跑去和一群自以为文采爆棚的穷酸秀才打擂台,那不是自掉身价么,万一到时赢了,像那些个前辈一样,博来某个靓丽妹子的青睐可怎么办才好
家里一个花魁就让他够头痛了,再来一个,还让不让人活
要是输了,那更惨!
连一群小学没毕业的家伙都搞不赢,这让他堂堂中学毕业生的面子往哪里放!